只有严华和顾山知道,大概是那个机器已经发动了起来,地球,即将重复开天辟地那一日。
在场的人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幕,那坚不可摧,可以用遮天蔽日形容的紫杉树王,在那么多的攻击下毫发无损的紫杉树王,就在他们的面前成为了一片尘土。
是的,前一刻还屹立不倒的紫杉树王,在失去异能之后,大部分人都放弃了攻击树王,之后严华锲而不舍,他的双拳已经满是血水,但即使是严妈妈也不能阻止他。
严华也感觉自己的异能慢慢消失了,但即使凭着血肉之躯,他也不能放弃,然而就在他精疲力竭之时,就是那毫无威力的一拳下去,紫杉树王就像是个巨大的泡泡,一戳就破。
树王所化的尘土覆盖了方圆百里,距离他最近的人好不容易爬出来,尤不能接受现实。
严华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他扑到树王消失的地方,大概是树王的跟也都成了尘土,那地方并没有出现深坑,只是比周围略微低了一些。
严华发了疯似得开始刨坑,一开始胖子还劝他,慢慢的也跟着一块儿刨。
慢慢的,严妈妈也走了过来,一边流着泪一边挖坑,身边的人大概是被感染了,纷纷开始刨坑,一时之间除了抽泣和挖坑的声音再也没有其他。
一直到夜色降临,没有了异能的人已经坚持不下去了,纷纷坐在地上喘气。
胖子仅剩下的一条手臂也血淋淋的,但他也每没顾上痛,看了眼失魂落魄的严华,忍不住劝道:“严华,算了吧,林牧,不可能还在了。”
他不知道里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林牧和许逸轩都在树心消失了,但是他们已经挖到了数十米深还是不见人影,恐怕早就……
只要是人,在地下埋了这么长的时间早就不行了,胖子心中已经有了猜测,看严华这幅模样心里头也是说不出的难受。
严华却听而不闻,继续往下挖着,似乎不看见林牧就誓不罢休。
胖子还要再说什么,严妈妈却拉住了他,叹了口气说道:“算了,让他去吧。”
其他人都受不了瘫坐下来,只剩下严华还在继续,他的眼睛赤红一片,那种无力感再次席卷而来,他痛苦,他自责,却无济于事。
蓦地,严华的动作停了下来,他飞快的抹开土层,一个白皙的身体显露出来。
严华颤抖着双手贴上他的肌肤,冰凉的感觉让他的心沉到了底,他慢慢的将他翻过来,夕阳下,林牧的气色居然不错,肌肤带着红润的光泽。
严华颤抖着双手将他搂在怀中,林牧的身体是冰凉的,胸口没有一丝一毫的起伏,严华就这么一直抱着他,将自己的脸埋在他的颈间不发一语。
旁边的胖子看的心中难受,也不知道最后能找到林牧的尸体是好是坏了。
夜色之中,胖子分明看见一丝荧光闪过,那是严华的眼泪,他从未见过严华流泪,这家伙就像是特打似的,不管受了多么严重的伤,吃了多大的苦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严妈妈心中也是难受不已,从五岁开始,严华就不知道该怎么哭泣了,曾经她还惋惜过,希望他能跟常人似的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如今却……
“我说,我,还,没,死!”突兀的,一个声音忽然响起,随之而来的是林牧咳嗽的声音,他无奈的任由严华把自己搂紧,那力道似乎要把他嵌入身体似的。
“放心,我没事了,严华,我还在,我没事了,我们都没事了。”
肩头湿润的感觉让林牧觉得心底都熨烫起来,直到这一刻他才确定,严华大概是真的爱惨了自己,如果他死了,这家伙不知道会不会作出傻事来。
幸好,现在他没有事,地球也不会继续再进化了。
“林牧,下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的异能都消失了。”虽然很不忍心打断他们都相拥,在其他人目光的示意下,胖子还是出头问道。
林牧只好回答:“许逸轩死了,他带来的武器吸收了所有的异能,地球的大进化暂停了。”
胖子似乎还要再问什么,严华却没有再给他开口的机会。
异能消失了,地球却不会一夜之间恢复到原来的环境,失去异能的人类和动物似乎变的平和起来,猎物和猎人的角色也重新变换,但很多在异能催化下参天耸立的大树依旧还在,似乎是大进化留下的礼物。
从这一天起,严华再也没有离开林牧,即使迫不得已的出门也得确认再三,这样子的小心让林牧又是感动又是无奈。
他们回到了紫衫镇,就在这片废墟上重建了小镇。
三年后
胖子依旧还是胖乎乎的,不同的是他手里头抱着个孩子,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是个小姑娘,看那胖乎乎的样子跟她老爸如出一辙,他一边推门进去,一边喊道:“林牧,你干闺女来了。”
林牧还没出来呢,小姑娘就忙不迭的大喊起来:“干爹,木木,木木,宝宝来啦。”
林牧从菜园子里头探出头一看,看见来人就乐呵起来,伸手摘了个番茄走过去,让小姑娘啃着才把她抱过来哄着。
胖子一看,无奈的说道:“怪不得整天惦记着你,就你这儿有好吃的。”
林牧笑了笑,回头看了眼菜园子,里头有一颗小小的紫衫树伫立着,树上缠着一根藤蔓,只有两片嫩绿的叶片十分诱人:“我也就这点本事儿了。”
当初那场异能暴乱中,地球上大部分人都失去了异能,但却有小部分遗留了下来,虽然遗留下来的也都不厉害,也就是比普通人强一些,玩一个魔术的水准罢了。
林牧就是其中的一员,他的异能似乎保存了许多,虽然没有当初那么大的杀伤力,但催生一些果子什么的就挺方便,也正是如此,他们家向来不缺这口新鲜的。
胖子看着闺女吃的头也不抬的,苦哈哈的说道:“哎,以前我哪儿知道种地这么难,没了那些变异植物,粮食产出完全不成正比。”
林牧瞥了他一眼,问道:“那你是想回到以前?”
胖子一听,连忙说道:“我可没有这个想法,我女儿想要好过好日子,以后都能安安稳稳的呢。”
累点苦点算什么,至少现在没有生命威胁啊,看着白白嫩嫩的女儿,胖子心里头满足着呢。
两人正说着呢,严华从里头走出来,看着林牧一直抱着小姑娘,皱了皱眉头走过来把人接过去,说道:“她可沉着呢,你身体不好,别老抱着。”
胖子一听不干了,林牧这身体都不好,那他不是得躺在床上:“严华,怎么说话呢,咱家宝宝多要伤心了,这不是你干女儿啊?”
严华也不理他,只看着林牧,林牧无奈的笑了笑,自从发生了那件事之后,这家伙简直把自己当作玻璃做的,只好说道:“宝宝又不重。”
宝宝眼睛一转,搂着严华的脖子说道:“干爹,你不喜欢我来看你吗?”
严华不善言辞,但对这个干女儿还是挺喜欢的,当然前提是她没有霸占住林牧,当然,每当她出现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会这么做。
这一次也没能例外,严华刚抿了抿嘴,说了句怎么会,宝宝已经兴高采烈的扑向林牧:“木木,你看干爹也欢迎我,这次我要住三天,不,五天。”
严华抽了抽嘴角,回头瞪了眼胖子,胖子不痛不痒啊,就是女儿更加喜欢林牧,他其实是有些心酸的。
林牧看着他们耍眉眼官司,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捏了捏宝宝的脸颊说道:“成,咱宝贝想住几天就几天,谁也不能赶你走。”
小姑娘一听可高兴了,抱着林牧吧唧的亲了一口,示威似的看向另一个干爹。
严华狠狠的磨着后槽牙,心知自己最近恐怕是没有顺心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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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番外
我是一棵树,一棵紫衫树。
听说我有一个伟大的前辈,叫做紫衫树王,他比地球还要大还要宽还要高,这个紫衫镇就是以他命名的,不过我觉得,将来我也能长成他那个样子。
从我记事开始,就长在紫衫镇的东面森林之中,同样也是在镇长严华家的后门口。
其实我并不喜欢严华这个人,虽然他公平正义,但是十分的小心眼。
是的,被人人称道的严镇长其实是个小心眼儿,我觉得他有点儿针对我。
因为嫉妒!
他在嫉妒我,对于这一点我也没有办法,谁让我是高贵可爱又懂事儿的紫衫树呢。
其实我不是一棵普通的紫衫树,我能跟人沟通,虽然只能跟一个人。
那个人叫做林牧,是个长得很好看,心地很善良,说话也很温柔的男人。
只可惜这样的男人就是眼光不太好,居然看上了严华。
我有时候觉得,要是自己早出生几年就好了,如果早早的认识我的话,林牧还怎么能看上那么一个人类呢。
每天早上,林牧都会来看我,他的手抚摸着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曾经,还处于混沌状态的一颗种子的我,就是被这样子的力量所唤醒的。
林牧大概很喜欢我,但是因为他已经跟严华结了婚,所以对我心有愧疚,我都明白,每次他看着我的时候都带着几分复杂,肯定是因为爱而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