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莫文记得自己住的是间公寓,因为离工作地点较近而租的,立誓在将来能买一栋房子,所以家具倒也没有添购太多,就只是下班回家睡觉的地方罢了。而他家处在二楼,隔音设备虽然不错,但也没好到完全听不到声音,此时此刻却是安静的吓人,他下意识的再次看向电子钟,上面的日期显示着七月十六号,竟是末世开始第六天。
他还记得末世第一天,尚搞不清楚状况的众人只是惊慌失措的到处逃跑,却惨遭丧尸与虫怪杀害。之后渐渐地,人类选择躲在家中,不敢随意发出巨大声响,就怕引起外面的怪物注意。
家中有粮食的就能撑上一段时间,没有粮食的不是在家等死,就是冒险出去觅食,幸运的就带着大量食物回家继续避难,反之则因惊动到丧尸或虫怪而在路上惨遭杀害。
卢莫文走到窗边,将窗帘一角拉开查看,街上果然杂乱荒凉,似乎还有不少血迹残存各处。接着他前往厨房翻找冰箱,里面的食物所剩无几,只剩些蔬菜水果,和一盒不知放了多久的蛋。
他不知道自己回到十年前究竟睡了多久,自然也不知道冰箱里的食物究竟是何时购买的,但他也不多做思考,拿了颗蛋就煎了起来,随手又将吐司丢进烤面包机,打算就这么解决一餐。
末世十年,生活艰难的他对吃方面早已没之前那么讲究,就是发了霉、长了虫,又有什么是他没吃过的?
奇怪的是他竟然不觉得饥饿,但还是下意识觉得要先填饱肚子,所以很快便打理好食物吃下肚,而他也是在这一连串的动作下发现自己身上的一丝怪异。
他的皮肤似乎比记忆中要来得灰暗许多,就连指甲也灰暗的令他感到诡异。光就这两个特点就够让一个名词浮现在脑海里,但他还是抱持着一丝希望,相信就算惨一点,也只是再过一次这十年所经历过的日子。
但当他去浴室照镜子后,卢莫文觉得自己的想法似乎天真过头了。
“我的天啊……”他头痛地抚着额头。
镜子中,明显年轻许多的脸上没有任何疤痕,金色头发依旧灿烂,却和灰暗的肤色呈强烈对比。原本漆黑的眼眸也变成了灰色,却又不像普通丧尸该有的混浊,卢莫文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却是忍不住叹气。
他发现从他醒来到现在所要接受的事实一个比一个还要考验心脏的承受力,先是回到十年前,再来是让他更加哭笑不得的事实──
他变成变种丧尸了。
为什么仅仅是回到十年前,却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生?卢莫文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忍不住纳闷了起来。
难道是因为那场自爆中,他被变种丧尸的血液给喷了整身?
卢莫文不知道,光就回到十年前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他甚至发现人类经过十年都不了解的变种丧尸,竟然和普通丧尸一样,都是经过一场高烧变化而成的,差别在于变种丧尸还能保有意识,普通丧尸不行。
他甚至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测试,赫然发现现在的身体竟远比生前的自己要强上数倍,而原本冰系的低阶异能变成了中阶,甚至还多了治疗的能力!
这到底是什么逆天的设定?
就卢莫文的记忆来看,少部分的变种丧尸会使用异能,以他目前自身的情况来解释,大概是成为丧尸却仍保有人类的意识与能力,但这样无疑增加了攻克难度,也因此被当作是普通丧尸的变异种。而变种丧尸都保有身为人类时的意识与智慧,会演变成人类倍感棘手的敌人,大概是因为没人愿意接受这样的怪物是自己的伙伴,变种丧尸又哪里会有解释的机会?所以只能顺着情势发展,或是将自身的怨恨全数宣泄到人类身上吧。
但会治疗的变种丧尸?卢莫文上辈子没听说过,这辈子倒是有幸成为这逆天的存在了。他甚至可以想象当人类前来攻打自己,在给予重创,甚至要开始欢呼的下一秒,却发现一个治愈丢上去,他又复活了,那些人类的脸上会出现什么表情。就是上辈子他都不曾想象过这么可怕的事情,现在倒好了,有机会可以亲身经历这历史性的一刻。
对自己的想象忍不住失笑着摇头,他低头看了看身下的衣服,睡衣在这几天的高烧下被汗水浸湿的恶臭,也是在这个时候发现,随便一个简单的呼吸,浓烈到让他晕头的汗臭味都能直冲脑门,刺激着他的各个神经,明显飞升的嗅觉让他差点被自己身上的恶臭给熏死,卢莫文决定先去洗个热水澡。
“看来身体各机能是慢慢强化的。”因为他刚才可没这么强烈地闻到自己身上的恶臭。
他不确定变种丧尸需不需要洗澡,但意识到刚才为止都还是人类的卢莫文自然还保有人类的生活习惯,二话不说就脱掉睡衣进浴室淋浴去了,更何况灵敏的嗅觉可让他无法忍受身上的恶臭。
但没想到淋浴也能有新发现,他甚至将热水调到最热,再调到最冷来测试,然后在发现这项事实的下一秒,随便洗洗就这么光着身体冲出去了。
☆、第二章
身上的水滴还在滴答滴答的落下,但卢莫文不在乎,冲到厨房就拿了把小刀朝手上一划,鲜血自伤口大把大把流下,还参杂了些许绿液,但那并不是引起他关注的重点。
他没有知觉了。
卢莫文呆愣地看着手上的伤口,无言地丢了个治愈上去,伤口瞬间愈合了,整个过程却未曾感到一丝疼痛,他不禁有道念头,这变种丧尸也未免太可怜了?先是保有意识,却不得不和人类敌视,竟然连知觉也没有,这要有人给你拍拍肩,人家还当你大牌不理他呢,可又有谁知道变种丧尸根本就没知觉呢?
回想起前世,不管是他遇到或看到,那些个变种丧尸是多神勇、多难缠?或站在后方指挥丧尸大军,或站在前线给人类难看,偶尔砍掉对方一手一脚,还能看到他皱紧眉头,但下一秒却又回归战斗、耀武扬威。原以为是疼痛但仍旧不屈不挠,现在知情了,怕是不痛不痒,单纯不爽吧。
对变种丧尸有越多了解,卢莫文就觉得内心的无奈更加浓烈,浓到他快咳出血来了。
“顺其自然吧。”既然变成变种丧尸已经是事实,为了生存下去,他也只能从对付怪物转变成对付人类,但这样的心态不是说变就能变的,他决定先低调个一阵子再说,而所谓的低调,自然是从穿着开始了。
回到房间翻找衣服,里面只有清一色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装裤及黑色西装外套,这是他上班穿的工作服,唯一的休闲服除了身上的这套睡衣,就只有一套短T短裤。
依他目前的情况来看,短T短裤顶多就只能在家里穿,因为他知道顶着现在的外表上街,五成机率会被认为是不知死活的黑人在这种非常时期找死般地出门乱晃,五成机率是直接被当成丧尸,没胆的被吓跑,有胆的则跳出来喊打喊杀。
虽然末世初期并没有人知道变种丧尸,而变种丧尸的肤色虽然和一般丧尸一样灰暗,却又不会腐化;双眼虽然会变成灰色,却又不像死人般混浊。这走在街上或许不会让人发现,但灰黑的指甲总是会引起注意,进而联想到丧尸。而他的西装,就是衬衫也是长袖的,就算不穿外套也勉强可以遮掩肤色,只是白色和他的灰暗肤色形成的强烈对比实在不容小觑,别无他法,也只能将就一下了。
穿上衣服前,卢莫文忍不住闻了下,他的嗅觉明显远比前世要强上许多,这随便一闻,倒是没从身上闻到什么臭味,恐怕身体虽是死的,普通丧尸会发出尸臭,变种丧尸却不会。这样的发现让卢莫文着实松了口气,毕竟他的嗅觉还在,这身体要是还会散发恶臭,他恐怕不止可以成为第一只逆天存在的变种丧尸,还会成为第一只被自己臭死的变种丧尸!
穿好衣服后,他发现无知觉的另一个好处──不怕热。
就是大热天穿得多笔挺、多正式,他也不会热昏头,甚至满身大汗。这无疑是方便的,至少对现在的他来说很方便。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遮掩不到的脸和手,尤其指甲,穿西装已经够奇怪了,这要还戴手套,奇怪且有种欲盖弥彰的作为恐怕更容易让人起疑吧。
但很显然,对现在的他来说,这样突兀高调的打扮是必须的,只可惜家里没手套,他想他需要出门一趟才行。
“看来,世上要多一个绅士丧尸了呢。”他笑了笑,又朝窗外看看,方才因为注意力全集中在无知觉上倒是没发现,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后,正打算再次观察窗外动静,却突地听见一声娇喘,那声音是如此诱人、如此让人脸红心跳,这虽然不会因此而让卢莫文起反应,却免不了一阵错愕。
再一次竖耳倾听,压抑却越来越激烈的喘息声接连传进他耳里,竟是从楼上房间传来的。
早在方才看电子钟时,卢莫文就顺道看了时间,毕竟睡了许久,所以他醒来的时间尚在凌晨。现在不过天刚亮,楼上租屋的主人倒是挺勤奋的做起“运动”来了。
这做运动不打紧,但传进卢莫文耳中就有些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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