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手指不太对 (清凉油小王子)
- 类型:玄幻科幻
- 作者:清凉油小王子
- 入库:04.10
甚至没过多久,妻子就怀孕了。
只可惜,藤田的美梦在妻子生产那天完全破碎了。
他的妻子努力一晚,最后竟然生下了三只狐狸幼崽。
也是直到这时,他的妻子才将一切的真相告诉他:原来他的妻子正是那只曾被他出于怜悯而放走的白狐。
她感念自己被亲人抛弃,却反倒是被一个人类给予了同情,便想回报于他。
于是多年后,她伙同一些实力不及她的妖怪设了这么一场局,想要让藤田娶了自己,好报那一放之恩。
只是现在事情败露,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想杀了自己和孩子,还是想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继续生活在一起呢?
可是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所以最后藤田做出了什么选择也不得而知。
不过我猜测藤田应该不会杀了自己的妻儿,毕竟相处了如此之久,且他的孩子虽然是妖怪,但也是一直孤独的他现在唯二的亲人了。
不过话说回来,难道言叶崇曾经救过什么小动物,现在成精了的它回来打算以身相许了吗?
我打了个哆嗦,然后急匆匆地去学校找阿布那了。
只可惜阿布那也不大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要说妖怪给人类发邀请呢,也不是没有,不过大多是准备将他们引来后留作食物吃掉的,只有极少数是出于其它目的的……”
阿布那说着打量了一下我的小胳膊腿,啧啧了起来。
我赶紧再奉上几块巧克力,然后冲它露出了我湿漉漉的眼睛。
因为最近我发现,阿布那似乎不大受得了我对他这么做,每次我的目光过多的在它身上停留的时候,它都有些不(xiu)自(se)在(♂)。
它接过巧克力后果然避开了我的视线,开始给我商量对策了:“……如果是普通的妖怪邀请的话,你不去是不会怎么样,但是现在是仲夏,而且你收到的是用梦还叶做得请帖,不出意外是要参加百鬼夜行了,这是不能拒绝的。”
“因为能向人类发出这种邀请的,基本上得是和我一个水平的大妖了,你要是拒绝大妖的邀请,搞不好会被它吃掉的……我看落款……难道是猫又不对不对,它没这么无聊……或者是八变八狸不可能啊,那家伙这么蠢……”
我还是有些担心,毕竟虽然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小孩子将百鬼夜行当做是普通的夏日祭,参与进去然后安安稳稳回来的例子,但是却很少听闻有人类被特意邀请参加百鬼夜行的。
况且能不能回来还不好说呢……
阿布那想来想去也没有猜到是谁,又见我神色越来越差,只得先安慰我一下:“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虽然拒绝不了,但是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看看。”
“况且百鬼夜行虽然是由妖怪举办的,但是严格来说其实还挺有趣的。”
然后阿布那开始给我科普了一下百鬼夜行具体是什么样的。
简单来说就是一群妖怪唱唱跳跳,聚在一起聊天吃东西,或者开一个小摊子,交换各自的东西。
跟人类的聚会没有什么两样。
“总之,我觉得既然是被大妖邀请去的,而且是参加百鬼夜行这么重要的活动,应该不会只是为了拿你当下酒菜的……毕竟你这么小,还不够一只无脸怪塞牙缝呢……”
我闻言稍微放松了一些。
确实,如果要吃掉自己的话,这也太不会选了,自己这么小,就算是一人一口也不够吃啊。
……所以,邀请自己参加到底是想干嘛啊!
我摸了摸脖子上的珠子。
现在看起来只能寄期望于阿布那确实如它所言,是个实力不错的妖怪,并且还是舍不得我这个供奉者被吃掉的。
总之,还是要多给它带点好吃的,让它知道我的重要性啊……
我默默看了一眼地板上堆积如山的塑料纸……
作者有话要说:
阿布那:巧克力好滋味~\(≧▽≦)/~
言叶:看样子要多给它带点好吃的T^T
阿布那:(ΦωΦ)
☆、第9章 九、
九、
七天后的夜晚,我抱着装有阿布那的那面镜子,去往了野比吕山。
阿布那此前曾嘱咐我一定要将收到的请帖带上。至于理由,则是一句“上面的地图不是让你看的,是让你用的。”让我大惑不已。
谁料踏入野比吕山后不久,放在我口袋中的请帖就像有了生命一样,自己哆哆嗦嗦地钻了出来。
我还没从它钻出来时那种虫子爬过的触感中恢复过来,就见它在空中抖动了几下后,变成一只闪着荧光的蝴蝶,翩然飞舞在黑夜中,似是要为我指路。
我张大了嘴震惊地看着那只“蝴蝶”,刚想低下头询问阿布那,却只看见一片黑漆漆的镜面,这才恍然想起阿布那现在还没出来。
事实上这是几天前的事了。
自从阿布那知道我收到百鬼夜行的请帖之后,虽然嘴上一直说我长得不够吃,去百鬼夜行不会有事,但暗地里,它却比我还要担心。
在翻箱倒柜了好几天后,它找到了据说是它的朋友过去送给他的,一种非常非常厉害的法术,开始闭门修习到现在。
我每次抱着要给阿布那的供奉来到那间屋子里,却见不到人时,都会默默表达一下内心的感动,想着如果这次我能安然无恙地回家,一定要把存了好多天的三角饭团都送给它。
然后想着想着,手就不由自主地伸向了那堆供奉中的鳗鱼罐头。
那只蝴蝶引导着我走入了一条幽深的小道,我走了一半才惊觉这里我梦中曾来过。
高大茂密的树丛,仅能容下小孩子穿过的小道,满耳的夏夜虫鸣……
……特别是被绊倒的地方都一样……
顺着小道走了大概有几分钟,耳边的虫鸣才逐渐被另一种喧哗的吵闹声取代,与此同时,入目的就已不再是阴暗茂密的小道,而是一片人头攒动的夜市。
我环视了一圈,发现四周的树枝上漂浮了数以千计的纸灯笼,照得到处灯火辉煌。下方的空地大概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边缘的地方每隔几步就放置着一张大大的毯子,上面摆满了用以交换的物品。戴着动物面具的身着各式浴衣的“人”在其间走来走去,有的低下头与交换者攀谈交易,有的则围坐在一起喝酒跳舞,看上去熙熙攘攘的,非常热闹。
“人”流中甚至还有一些类似于舞狮的队伍,舞动着各式各样面貌奇特狰狞的妖怪头,击打着热闹欢快的乐曲,在“人”流中穿梭。
我咽下口水,回头看了一眼。
那条之前走过的小道早已不见踪影,只余一盏漂浮的灯笼停留在那里。见我回头看它,那盏灯笼上面渐渐浮出了一个大大的眼睛,对着我挑逗似地眨了一下。
我被吓得赶紧回头,再不敢细看那灯笼是怎么飘起来的。
引路的蝴蝶在到这里后不久就自燃了起来,最后化作了一颗颗圆鼓鼓的种子,浅浅地埋在土中。
真环保……
可是现在没人给我引路了,这是要我随便走走的意思吗……
我想了想还是抽出了背包里的狸猫面具,准备参与进去看看。
按照阿布那的说法,在百鬼夜行里如果不想被发现是人类,就一定要戴上动物形象的面具,而且什么样的面具对应什么样的妖怪。
而在所有妖怪里面,族人最多的就是狸猫妖怪,它们有时候甚至因为人员太多而分不清楚各自的名字。
所以如果要装成妖怪的话,狸猫是最不容易被发现的。
至于气味什么的,抱紧阿布那就行了。
我战战兢兢地在“人”群中穿梭了一会,见没人发现我的身份,便也渐渐放开了胆子,开始关注地面上用以交换的物品。
这些用以交换的物品,看上去大多数都是一些药丸,木制品,或者草药,甚至还有一些人类的用品。
我听阿布那说过,因为人类是这个世代的繁盛者,规则偏爱人类。为了不影响秩序,对人类威胁比较大的物种是不可以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所以只有一些弱的不行的妖怪,才能在人类社会随意来去。 一般实力稍微强一点的妖怪,都是不会轻易离开所居住的大山的。
因为如果他们出现在人类当中,会被人类身上的规则排斥致死。
不过虽然它们没有办法下山,但是似乎对人类的东西非常推崇啊……
我观察了一会,发现一个挤满了“人”的摊子里,卖的全是人类的东西。比如说废弃的牙刷,夹子,卡片之类的,而且里面卖的最好的,是一种非常便宜的,里面镶嵌了颜色的玻璃珠,那些“人”往往要用一整袋的宝石或者珍珠才有可能交换到一颗。
我默默地瞥了一眼那个乐呵呵的,戴着狐狸面具的摊主,又瞥了一眼那些欣喜若狂的玻璃珠购得者。
……真是欺负人家没下过山啊……
就这么走走停停间,我突然被某个摊子上的一块玉佩吸引了注意力。
那块玉佩通体碧绿,中间有一条缝隙,尾端用一条红色的细绳系着漂亮的十字结,我再仔细一看,才发现这是一块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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