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偏过头去,就看见了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她身后的薛书雁,那双似乎从来都含着万年不化的西岭雪的眼睛里带着些微的关切和暖意。凤城春也从随身携带的药包里抽了根银针验毒,对着杜云歌微微一点头,略带促狭地笑道:
“是好东西。门主喝了吧,难得书雁这么体贴人。”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杜云歌就算心理阴影的面积能够使把整个忘忧山的山头给盖住,也得把这一碗意蕴着薛书雁难得的关心和温柔的甜汤灌进肚子里去。
杜云歌的手在端起这只碗的时候有着不易被察觉的颤抖,之前被何蓁蓁强行灌下去的那碗黑漆漆的玩意儿似乎一并滞留在了十七岁的她胃里一样,刹那间就在肚子里翻腾了起来,搞得她几欲作呕,要不是她还在紧紧地抿着唇的话,肯定就要把胃里的东西全都反吐出来了。
她抿唇的时候太过用力了,舌尖都能尝到淡淡的胭脂花香味,里面还带着一点点的苦涩余韵,竟把一不小心钻了空子窜进她嘴里的那点香甜的汤的味道全都压下去了。想来世上大多数的好看的东西,都是在艳丽夺目的外表下藏着不足为外人道的、令人难过的事情的。
就在杜云歌准备一鼓作气把这碗东西灌进嗓子眼里的时候,突然就从她身后伸过来了一只手,稳稳地钳住了碗边,轻轻松松地就化解了她所有的动作。
——那只手眼熟得要命,是薛书雁的手。
杜云歌回头去看薛书雁的时候,发现她的神色又回到了之前那个不苟言笑、连一丝暖意都欠奉给外人的妙音门大师姐的样子,连带着说出口的话也是冷冷的了:
“不用勉强。”
凤城春奇道:“门主不是最爱喝这个的么?难为书雁还能替你想着,怎么了,是做得不好喝还是没胃口?总之不喜欢的话撤下去就是,没必要委屈自己。”
杜云歌上辈子在何家庄呆的时间也不短,虽然正儿八经地当庄主夫人的日子可没多久,但是托何蓁蓁的福,在察言观色这方面可长进得不是一点半点,因此在看见了薛书雁的神色之后,她心里当即就“咯噔”了一下:
坏了,薛师姐可能是误会了。
别看薛书雁常年摆着一副冷脸,但是对杜云歌来说,她还真没怎么被她的薛师姐用这种态度对待过。就算是冷脸也是有极为微妙的神态区分的,要是无论如何都要分出个差别来的话,那么在面对着外人的时候,薛书雁的冷脸就是“通通退下太烦了都给我闭嘴”的冷,在面对着杜云歌的时候,就是“真拿你没办法”的无奈的宠溺。
不知为何,杜云歌硬是从薛书雁眼下的神色里解读出了一点微妙的、委屈的意味来。
她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惊得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可是薛书雁!有什么人敢给她脸色看,什么人能让她觉得委屈?怕是这种神人还没能从娘胎里蹦出来吧?
但是薛书雁的神色不对劲又是实打实的摆在那里的,于是情急之下,杜云歌立刻想了个看似很合情合理的借口出来,并且深深为自己的英明才智所折服了:
“我最近……不爱喝这个了,真是对不住师姐的好意。我现在喜欢喝银耳雪梨羹啦。”
凤城春笑了笑,看来正如杜云歌设想的那样,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人的口味和喜好变一变是很正常的:“把这个撤下去,给门主炖碗新的甜羹上来就是。”
只是不知为什么薛书雁看上去更沮丧了,虽然这种感觉稍纵即逝,但是还是被心细如发的凤城春感觉到了。她看着这两个可以说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陡然间就体会到了普通人家里的当家主母的心累感,趁着杜云歌看向台下的那些参加比武招亲的人都是何方英杰的时候,凤城春悄悄问道:
“怎么了,书雁?你莫要在意,门主不是有意和你生分的。”
薛书雁轻轻叹了口气,要不是凤城春耳聪目明,简直都要错过这罕见的真情流露了:
“我知道。”
“我之前不是说过么,云歌她……就是小孩心性,定不下心来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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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薛书雁百转千回的心理活动:【……云歌的喜好怎么变得这么快,哎,愁人,可见真是小姑娘心性,什么时候她才能喜欢我而且永远不变呢。】
薛书雁表面上的言行举止:哦。知道了。
一脸懵逼的杜云歌:??????总感觉我的师姐好像省略了不少东西没说出口???
薛书雁,一个大写的冰山戏精_(:з」∠)_
比武
杜云歌虽然听见了这两个人似乎在背后说着些什么,不过她也不是顶顶疑神疑鬼、恨不得让每件事情都在自己把握中的那种人,就算隐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也懒得去管了,毕竟凤城春和薛书雁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害她的。
而且比起“她们是不是在说跟我相关的什么东西”的这种可以过后再问的小事,杜云歌眼下更关心的,是站在高台下的那个熟得要命——各种意义上的要命的身影。
如果真的让所有死过的人都拥有一次重来的机会的话,想来肯定所有的人都会对上辈子曾经要了自己的命的东西印象深刻,并且要在这来之不易的崭新的一生里对其避之不及的。坠于马者肯定要在跨上鞍鞯之前细细思量,溺于水者定要在路经山川水泽的时候多上几分小心谨慎,而上辈子死在某些人手下的,如若重来一遍的话,就算是杜云歌这样的傻大头,也知道该怎么做:
肯定是要离何蓁蓁远远的,最好让这家伙连忘忧山都上不来,就算上来了,也要如同躲避瘟疫源一样避开,等到比武招亲大会结束了之后都不要再跟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碰面。
然而世间诸事总不是能永远都顺着人意的。
就在杜云歌在心里默念“这可千万不要是何蓁蓁那个坏东西”的下一秒,那个熟悉得要命的身影就转过了头来,还好巧不巧地正好把那张化成灰杜云歌也能认出来的正脸对上了她这边。不想要什么就偏来什么的倒霉定理果然不假,出现在杜云歌面前的,果不其然是那个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的人:
何蓁蓁。
正巧这个时候,结果何蓁蓁的目光还跟她对上了,甚至还眉眼弯弯地对杜云歌笑了笑。
生着狐狸眼的人,只要不是长得特别抱歉都会带着某种得天独厚的媚气,一颦一笑间都是常人所不能及的风情,尤其对何蓁蓁这么个特别了解自身优势、也会加以利用的家伙来说,这一双眼生在她身上可真是如虎添翼。她只是这么轻轻巧巧地、不带任何桃色意味地往杜云歌这边一瞥,就足以让被这个眼风扫到的人晕晕乎乎地觉得,这是一个满怀爱意和羞怯的注视了。
可不要小看这一眼一笑的威力。大唐时期的香山居士不就为当时艳名远扬的贵妃写过这么首诗么,“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碍于天子之威对这首诗做了不少修饰,但是也足以从中看出那位有着“羞花”之称的美人的盛容了,潋滟的眼波流转之下,就足以让整个后宫都沦落为她的陪衬。
由此可见,媚到了极致,就是无人能极的好颜色;那如果按着这个逻辑推下去的话,哪怕是再平凡不过的、最多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的女子,有了这么媚的一双眼睛在,也就足够动人了。
就好比何蓁蓁。
然而这个眼神根本就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杜云歌不仅没有被迷倒,甚至脑海里还自动生成了一行血红的大字:
夭寿,要命。天要亡我。
——毕竟她在何蓁蓁的手上死过一次。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何蓁蓁可是个货真价实的、比蛇还要狠还要冷血的毒美人。杜云歌吓得很,简直一刹那就三魂去了七魄,情急之下只来得及抓住身边离她最近的那人的袖子,一个她上辈子念叨过千遍万遍却也还是没能等来的人名最终脱口而出:
“薛师姐!”
薛书雁被突然叫到了名字之后便看向了杜云歌,向她挑了挑眉,用眼神无声地问道:
怎么了?
然而杜云歌实在受惊受得狠了,一时间只能嗫嚅着双唇,连个完整的音节都吐露不出来。如果说之前她端着盛有甜汤的碗的手只是在微微地颤抖而已的话,那现在她的手就是在十分明显地发着抖了,连凤城春都察觉到了杜云歌的异常之处,赶紧低声问道:
“门主,你今晚一直不太对劲,是累着了么?要不要回去休息?”
杜云歌一听见“休息”俩字就开始拼命地摇头。开玩笑,她可不想一休息就把自己给休息进坟墓里去!至少要让她亲眼看着何蓁蓁在比武招亲大会上落败,永远不可能在带她回何家庄,她才能安心!
——但是手上的颤抖一时半会的也停不下来,再这样下去的话,没准凤城春真的会强行把她押回去好好休息的。这可怎么办呢?
就在这当口,薛书雁借着宽大的喜服袖子的遮掩悄然无声地伸过一只手去,和杜云歌冰冷的、发着抖的双手缓慢而不容反抗地双手交握,不知不觉间就让杜云歌的手暖和了起来,也稳了下来了。她的面色冷定得很,目光也不带一丝温度,依然是外人眼中那个高不可攀、神色如冰的冷面大师姐的形象,但是她握住杜云歌的手却是温暖的、坚定的,就好像天崩地裂了都不会松开一样,莫名就让人有种安心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