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去看,我就陪你去找。”薛书雁从来就没怎么拒绝过杜云歌,更何况眼下逗得好像有点狠了,自然要赶紧应和着,杜云歌说什么就是什么。莫说区区一个妙音门的宝藏了,哪怕杜云歌要在此刻说天是方的地是圆的,薛书雁也会点头同意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等回去之后我们一起去看。”
两人协商完毕的下一刻,秦珊珊便陡然掀帘而入,硬生生地完全忽视了薛书雁,对一旁的杜云歌道:
“准备一下,小门主。”
“今晚我的叔父阿扎马特就要娶第十六个……也可能是第十七个妻子了,人在大喜的日子里总要口不择言地说那么点话出来的,我倒要看看这人会不会喜极失态,说点什么不该说的话出来。”
“按照乌扎卡族的戒律,若对圣女有不敬之意,便可交付长老处理,轻则拘/禁十天半月再剥夺部分财产,重则有血光之罚。要是他真的嘴上没个把门的锁,什么都能往外说的话,我们就能省事了。到时候我把他扭送去长老那里,你们就赶紧拿琴走人。”
千古·二合一
当晚杜云歌果然和秦珊珊一起去了阿扎马特的帐子那边。两人一走远, 薛书雁也便跟着纵跃起身, 身形轻捷又灵巧地跟着她们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了。
她在掠过某个堆满了杂物的帐子的时候,突然停了停脚步, 因为从里面传来的赫然便是白日里见过的那位侍女和琴师说话的声音。只是那位琴师的嗓音愈发嘶哑了,连她这种不精于医术的人都能听出来这声音的主人怕是命不久矣,现在就靠最后的一口气吊在那里就是了:
“咳咳……咳,姑娘, 你……”
他跟那个小侍女说话的时候, 一句话没喘过气来, 倒先把自己给搞得差点一头厥过去了,半晌之后才好容易理顺了气息,继续道:
“你今后有何打算?”
侍女红着眼眶拼命摇头,估计也知道此人大限将至、病入膏肓了, 在如此不祥的预感的压迫之下,她竟然半个字都说不出来,甚至只怕自己一没能咬紧牙关, 那断断续续的哽咽声便要从喉咙里逸出来了:
“先生……”
“别哭。”琴师轻轻伸过手去,拍了拍小侍女的背, 低声道:“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本来就活得宁折不弯、傲骨铮铮, 和胡人这边颇为格格不入,要是我这几天一个没撑住去了的话, 以后还有谁能教你怎么说话、怎么立身呢?你还是趁着妙音门门主没有离开之前, 赶紧去投了妙音门的好。”
他顿了顿, 阖上了眼睛, 似乎光是睁着眼睛看人说话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对他来说便是要耗尽许多气力要去做的难事了:“只是临走之前,劳烦你给我刻个牌位。”
侍女强忍着哽咽从旁边的木箱里翻了半天,才翻出了一把刀刃上满是铁锈的刻刀。她用这把刀从箱子上削了一小片木头下来,正准备往上刻东西的时候,才发现这么些年来,她竟然不知道这位先生的名字。
——这便是胡人罕见的高明之处了。
多少年来,和汉人争斗已久、都斗出了那么点经验的胡人们自然知道埋藏在汉人们那温良谦恭的表皮下的倔劲儿,这也是他们永远都想不明白的一个点:
为什么平日里看起来比吃草的牛羊都要弱的汉人,在关键时刻总是能拧成细细的一股绳儿,把外来的所有的侵略都打回去呢?哪怕一时间都处于绝对的劣势了,哪怕完全没有翻身的希望了,他们总是能在绝境中艰难求生成功呢?
他们想破了脑袋都没能弄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既然弄不明白,那就不弄了,只要把他们的根基斩断,让他们再也没有办法认可彼此就是了。
胡人深知只要在他们地盘上的那些状似臣服的汉人还在说着中原话、叫着彼此的中原名字、穿着中原人的衣裳,那么心里的那点小火苗就永远不会熄灭,那根能顶天立地的铮铮脊梁就永远不会垮塌下去,就永远都有反抗的隐患。为防微杜渐,所有的汉人在来到了塞外之后,便被尽数剥夺了原有的名字,衣服也要换得跟胡人一样,要是想吃得饱住得好穿得暖,便要多学几句胡语。
别说,久而久之,这样的做法还真的有了一定的成效,长此以往,许多人都把自己的本名给忘了,更何况在胡人的耳目下、在下一刻就有可能背叛的同伴的监视下,互通姓名已经成了一件风险极高的事情。
琴师发现了侍女的为难之后,笑叹着对她招了招手,让她把刻刀和木片递到自己的手里,枯瘦的、布满了伤疤的手颤巍巍地在木片上一笔一画地刻下了自己的名字:
云守义。
“我是个半截身子都入了土的废人了……早死晚死并无差别,告诉你也无妨。”他一边刻着这个曾经伴随了他小半生、又不得不在异乡深埋于心底的汉人的名字,每用一下力就要深深喘一口气,断断续续道:
“我云家世代忠良,效忠朝廷,而我则是家里的嫡子。从小便熟读四书五经、三略六韬,想着日后若学成文武艺,便要开疆掠地、戍边护国。长辈们给我起的名字里……也有这样的意思,叫我守住大义,无论如何都要坚守本心,宁折不弯。”
“虽然我小时候不太懂这到底什么意思,可现在,也算是尽了道义了。”
云守义艰难地给自己的名字刻完了最后一笔,随即把这块木片揣在了怀里,对侍女微微笑了笑:
“既是如此,也不负我云家世代忠名。”
“先生,先生你撑住,我这就出去找人!”眼见着云守义说话的时候都带了点托付后事的感觉了,搞得侍女当场便慌了起来,只是她一句话都没说完,便哀哀地哭了起来,想来心里也是明白的:
这蛮荒之地、寸草不生的,汉人和胡人混血命若草芥,又能去哪里弄到救命的药呢?
就算能弄来,可是按照云守义眼下濒死的情态,连妙音门门主都没敢说什么……只怕也没用啊。
云守义刻好了自己的牌位之后,就好像了了毕生心愿一样,连带着满是病容的脸上都带了点笑意出来了,用气音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姑娘?这些年来有劳你照顾我了。”
“姑娘若再早生个十好几年……投在我尚未败落的云家门下,出仕拜将,定是位顶天立地、傲骨铮铮的女将军。”
侍女擦干了眼泪,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人之后才低声道:“我叫阿施。”
“阿施。”云守义轻声念了遍她的名字,突然就缓缓地露出了个笑容来,就好像这么些年里的风霜与流离都未曾加诸于他身,他还是那个笑起来就能明明朗朗、满心满眼都是赤诚的小少年一样:
“我记得了,谢谢阿施。”
他这一生的命是真真不好。小时候云家就已隐隐有了败落的迹象,后来更是在权力倾轧之下葬身官场,成为了无数新贵踩着上位的垫脚石,可怜多年名门一朝沦丧,堂堂云家嫡子只能流落塞外,却也半句怨言都不敢有。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后来他误入了乌扎卡族的地盘,能够让他活命的竟然是他偷学的那些微末之技,精心修习的那些忠义道理、文韬武略全都只能埋在心里,便颇有点讽刺的味道了。
这多少年来,他日日夜夜不敢有一刻懈怠,更不敢擅自求死,既然逃不出去,便要一心一意等着妙音门门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前来,或者妙音门的行脚商能把他的消息和杜婵娟的玉佩一起带回去。
既然等到了……便什么都值得了,什么别的念想也没有了。
除了这个小姑娘。
“你去求妙音门门主,让她带你回中原吧。”云守义的声音越来越低,宛如梦呓了:
“妙音门素来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你是个要强的姑娘,若去求她,她定然是愿意的。再不济,去求求妙音门的副门主也好。”
阿施的心里越来越慌,她小心翼翼地一伸手往云守义的鼻下一探,当即便魂飞魄散,此人已然是出气多进气少,连鼻息都是冰凉冰凉的了,也不知道是什么还能撑着他继续说话:
“我病已至此,死不足惜,可你不一样,阿施。你正在花儿一样的年纪里,又何苦在这苦寒之地虚耗青春呢?”
“上得忘忧山去……学一身好武功,好生、好生活下去罢。”
他强撑着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便完全没有了生息,往一旁狠狠地栽倒了下去,骇得阿施一瞬间都忘了控制自己说话的音量,一声哭喊便直直冲出了喉咙:“先生啊——!”
然而云守义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都说人死前会有个走马灯也似的东西,可或许是他病的太重了的原因,不仅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能听见,到头来唯一能想起的,竟然是他在看闲书的时候看到的一段不知从哪里摘录的祭文:
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
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薛书雁想了想,还是跳了下去,落在了泣不成声的阿施面前,问道:
“那么你要上忘忧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