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信天回身倚在软榻上,指着一旁的梨木桌上的丹药道,“将这个带回去,你知道该怎么做。”
女子依言退下,方信天的脸色不禁有些阴沉,在女子进门之前,他冥冥之中产生感应。若他的感应无错,主人身体的四个部分都已有了下落,独独心脏处的魂魄不见了踪影。若那处的魂魄已然自行消陨也就罢了,若被他人占据,恐怕事情就有些麻烦。
单手揉捏着手中一颗圆珠,他能察觉到有一抹熟悉的气息正朝此处而来,而其手中的圆珠也不断散发出微弱的亮光。那圆珠乃是真正的龙珠,但并无丝毫气息,龙珠呈现出透明之色,显然里面的精魂早已不再。
眼神变得深邃,方信天知道,待得五魂齐聚,再加他手中的龙珠,主人便可彻底解脱苦海了。
一阵微弱的响动从院外传来,方信天瞧了眼外面,只见明月已被黑云遮盖,只露着一片模糊不清的亮光,而院落中的巨大石阵中正站着一人。那人立在石阵中央巨大的石碑顶上,身体被昏暗的光线照射后,立刻变得透明起来。
瞬间出现在石阵之上,方信天笑道,“不愧是主人真魂,实力果然不凡。”
那处的人影听闻此言,发出几声不似人声的闷笑,接着冲方信天道,“那是自然,只是没想到你一个小小龙珠,都已化作了人形,真是让我意外。不过也好,免了我再去夺舍的麻烦。”
人影说完,便立刻扑了上来,上古时他可是堂堂龙子之身,即便被人分魂抽魄镇压起来,也万没有让自己的附属品得意的道理,况且,若此时他能将龙珠夺回,又怎么还用再去救那个真身,这三界之内还不是任他驰骋吗?
一道疾风从对面袭来,方信天动也未动,只是浅笑一声道,“不自量力。”只见其双手掐诀,透明的龙珠凭空出现,直接朝对面的人形盖去,不过一瞬间的功夫,原本还嚣张不已的精魂,已经被收入了龙珠之中。
直接将龙珠吞下,方信天便从石阵上跃下,想他已在凡间待了百余载,法力没有恢复一半,也已有了三成,这龙魂生前虽强大无比,可是被镇压了数万年,方一出来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因此便只有被他收取的份。
悄然出现在屋内,方信天挥手打开软榻下的机关,便潜入到密室之中。明日他便要前往凤麟洲,查探先前实施计划的最后结果,今夜他需得先将这缕精魂炼化,增进实力才行。今日来的是龙魂中最差的一个,乃是龙尾,若他日遇上其他精魄,恐怕就没有今日这么简单了。
狐九命足足昏迷了三日才终于醒转,但千万不要以为是伤得太重的缘故,一切都要怪季青喂得药太多。那日毛团因为不堪药力,险些将自己一把火烧了,季青顶不住他的磨蹭,便直接封了他的五识,将他扔在了一旁。
可怜毛团外面表现的安静,体内却是万马奔腾,将他整个狐塌了个稀碎。直到他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中醒转的时候,他浑身的酸软无力感仍没有褪去,而且全是谷欠求不满导致。无力的睁开眼睛,狐九命立刻察觉到,有一股强烈到无法忽视的视线正在盯着他看。
透过四处透风的车壁,狐九命立刻瞄到了一个身着红衣的男子。男子长相妖媚,嘴角带笑,此时正骑在一头通体枣红的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的盯着他看。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狐九命心道,自己认识此人?
不待他思考出答案,身后已经有一双大手将他拎起,拖向了马车的另一侧。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弄的有点眩晕,狐九命的两只爪子下意识抓住那人的手臂,被人拎在空中半晌,狐九命才看清抓着自己的人是谁。
看着毛团一瞬不瞬的看着自己,季青轻咳一声道,“你醒了就好,欠我的金丹,日后还是要还我。”
季青说完这些话,瞬间觉得有些尴尬,虽然他原本不想说这个的,但方才狐九命一醒来便朝外面看,实在让他有点气闷。将手中的毛团放在一旁的软垫上,季青朝车外看去,只见骑在马上的男子,正一脸得意的冲他笑了笑。
当日花卿在破庙中赖着不走,季青索性就没有理他,钟馗上仙的真魂还在他手中,他不能置之不理,第二日一早便带了毛团上路,循着真魂的指引,前往南海。而因为狐九命的缘故,季青再次用法术做马车的时候便用心了些,放了几块软垫。
驾着颇为寒碜的马车,季青丝毫不认为堂堂妖皇会跟自己一路,可惜的是,他只猜对了一半。花卿虽然因为马车太破没有上车,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匹汗血宝马,悠然自得的跟在了季青所驾的马车旁。而两人三天下来,除了那晚不愉快的对话外,便没有了丝毫交流,直到今日狐九命苏醒,两人才有了眼神接触。
被放在软榻上,狐九命用尾巴将自己包住,便缩在那处不动了。他知道是季青救了他,这么长时间下来,道士淡漠的性子他摸得门儿清,作为高傲的狐妖,他便决定不与他一般见识。况且他九尾狐妖的真身已经因为这件事成了个七七八八,以后上天庭偷些金丹银丹,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想罢,狐九命便将注意力放在了外面的男子身上,这人长得这么俊美,看上去像个凡人,给人的感觉却深不可测,总不可能是道士雇来的保镖吧?
花卿也注意到狐九命的视线,立马绽放出一个人畜无害的标准微笑,隔着破败的车壁朝里面的毛团道,“你终于醒了,是不是饿了?”
男子的话成功将狐九命的注意力转移到肚子上,他先前就是因为这不争气的肚子,才差点死掉,可是不能忽略的是,他确实饿了,而且非常饿。用毛茸茸的爪子摸了摸肚子,狐九命委屈,修行百年,他还是头一次饿到前胸贴后背的地步。
抬头望了望身旁的男子,狐九命眼中的意图是明显的。当日狐九命偷跑,季青并不知道源于何事,如果他知道眼前的毛团不过为了顿晚餐,便甘冒性命之险,他一定毫不犹豫将这只蠢妖扔掉。
从怀中掏出一块干瘪的大饼,季青道,“再过几个时辰便有酒肆,你且忍着。”
看了眼脚边的大饼,狐九命却没动口,没错,他是有尊严的,他不能容忍自己的品味从阳春面,再度堕落到没有任何滋味可言的大饼。正当他含泪挥别眼前的大饼时,一股引人垂涎的肉香味从外面传来。
狐九命扭头一看,只见一只烤的酥黄的鸡腿正放在马车外面,由于他实在太饿了,导致他只看到鸡腿,却没看到拿着鸡腿的人。花卿看到毛团的眼睛都直了,笑着晃了晃手中的鸡腿,成功吸引到毛团的视线,他才道,“你过来,我便将这鸡腿给你。”
先前花卿并非不能将毛团从季青身边带走,但他没选择动手,相对于抢夺来的,他更享受自己看上的东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的快意。自那人走后,他再不是原来温柔随和的性子,许是应了那句过犹不及的古话,变得花心薄性了太多。
第二十二章 一只鸡蛋
看着男子将手中的鸡腿向前一送,狐九命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爪子,想要伸手去接,可是外面的男子却是再次将鸡腿拿了回去,并放在鼻间嗅了嗅,那副享受的模样,让狐九命干咽了下口水。
将伸出去的爪子收回来,狐九命扭头望了季青一眼,正对上男子冰冷的目光。立刻打了个寒颤,狐九命已经清晰感受到来自道士的低气压了。聪明如他,立刻意识到季青与外面的男子有些不对付,即便他猜不到原因,但总归还是知道该怎么做的。
再次向外面的鸡腿抛了个挥别的眼神,狐九命就闭上了眼睛,正所谓眼不见为净,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被道士扔掉。至于为什么不想被扔掉,当然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与道士双修了,待他成了仙,就把道士吃掉。
眼神透过稀疏的车壁,看到那个耷拉着脑袋装睡的毛团身上,花卿面上闪过一丝冷笑,随手便将那根令狐九命垂涎三尺的鸡腿扔了,察觉到毛团的耳朵抖了几下,花卿叹了口气,“可惜这么好的鸡腿,便只能祭天了,啧啧,真是可惜。”
在狐九命的克制之下,马车终于到达一处村落,正如季青所言,村头便有一个简洁的酒肆。酒肆旁一柄蓝色的大旗正迎风飘扬,上书招仙二字。
狐九命在看到酒肆的时候,立刻从马车上跳下来,一溜烟就进了酒肆,挑了个不错的位置坐了上去。在他期待的目光中,一个红衣男子打头里先走了进来,正是花卿,他毫不客气的坐在了狐九命左边,并招来小二点了一桌山珍海味。
没一会儿季青也走了进来,在看到花卿与毛团坐在一处时,整个人的气场都是一变。他从来没觉得毛团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傲娇,就是贪吃,为何妖皇偏偏就盯着他不放呢。
顺势坐在毛团右边,季青也是招来小二,在毛团期待的目光中,点了两碗阳春面,一碗如常,另一碗……加了一个鸡蛋。被道士的行为气的差点吐血,狐九命此时已经彻底对季青失去了希望,想要这呆愣的道士给他点些肉吃,简直比让如山不冬眠还难。
如山是狐九命在云沧山最好的朋友,是一只上古玄貂,平日里最怕被人捉走,扒下他最引以为傲的水亮皮毛,所以最爱做的事就是躲在山洞里睡觉,每逢秋末,他必定躲起来冬眠,任谁也叫不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