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了一周,已经办妥了。”潘杰把药塞安谦语嘴里,然后扶着他用水送下。
安谦语被迫灌下,退烧片苦苦的贴着食管,他苦着脸接过水杯一口气把水咕噜噜全喝下。
水温的确正合适,以前也有发烧吃药的时候,自己一个人病怏怏睡家里,退烧片总是大得卡在食道中间,想要倒点热水送下去,结果水太烫,完全无法喝,最后只得放弃治疗,躺床上等着自身体温融化药片,体积小的,自然就慢慢滑下去了。
可是这一过程真的让人想哭。
生病时能得到别人照顾,总能让人心里一热,哪怕罪魁祸首就是此人。
安谦语鼻头发酸:“那你这一周打算干嘛?”
“陪你。”潘杰不假思索便回答。
“一周以后不是照样会走吗?”
“你和我一起走。”
安谦语叹气:“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你和我一起走,我可以照顾你,我也有工作可以养你。”
“你应该知道这不可能,我在这里有我的工作和朋友,我没法放弃。”
潘杰想想说:“你的茶楼,也可以在我们那里开,至于朋友,新环境可以交新朋友,除非……”
“嗯?”
“除非有你放不下的人。”
“哎,真没想到你心眼这么小,魏庭是我的好朋友,你应该尊重他,而不是处处针对他。”安谦语在这个问题上实在无奈,潘杰咬死了他们有事儿,感觉这辈子都洗不白了。
潘杰撇撇嘴,替安谦语掖掖被子:“吃了药再睡会儿吧,我去超市买点菜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安谦语全身软绵绵,也无力和他争辩,倒头继续睡。
浑浑噩噩睡到晚上半夜,醒来时全身是汗,但脑子不再沉重,意识清明起来。
翻身时,发觉被人从后面抱得死紧,潘杰像火炉一样烤着自己。
本想把人推开,转头却见到潘杰满头汗紧闭双眼,似乎睡得很不踏实。
又是那股熟悉的汗味,令安谦语想起在火把节上第一次接吻的情景。
那时胸中的悸动,美好的回忆,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潘杰轮廓分明,眉眼俊朗,总是透着一股大男孩般的阳光,这是安谦语非常喜欢的型。
在任何人看来,潘杰都不属于理想的伴侣。
他撒谎成性,有些少爷脾气,很挑剔,爱吃醋,还很暴力,最重要是劈腿。
可偏偏这样的人却为安谦语带来极其重要的美好回忆。
对很多人来说,不好的记忆总是更加深刻,比如潘杰劈腿,比如当着魏庭被羞辱,比如昨晚的家暴,而安谦语的帐却不这么算。
在47天里,那些不好的回忆只占据很小的一部份,而大多数时候,安谦语是快乐的,因为有了潘杰。
因为有了潘杰,在他的人生中体会到了爱情的滋味,那不止是酸涩,还有甜蜜。
有人因为害怕尝到苦涩而放弃尝试爱情之果,但安谦语并不抗拒这种体验,吃下去之后,再砸吧一下滋味儿,原来并没有多可怕,回味起来其实蛮好。
最大的遗憾,还是不能与喜欢的人长久下去,不过这点早已成定局,然而潘杰现在的表现却让安谦语摸不着头脑。
他不明白潘杰为什么不愿意结束,还强烈要求自己同行。
难道他想和秦子兴分手?
记得潘杰说过,秦子兴有抑郁症,不能分手,那安谦语作为好朋友,更不可能伤害秦子兴。
想着想着,安谦语又觉得头疼,不禁叹息一声。
潘杰原本紧闭的眼突然慢慢睁开:“你一直看着我,让我纠结好久,到底要不要醒过来。”
安谦语还以为潘杰是睡着了的,突然开口说话,着实吓一跳:“你醒了怎么不吭声?”
潘杰亲亲安谦语额头:“见你看得入迷,不想打断你,怎么样,我很帅吧?”
安谦语在心里默默为潘杰加上一条缺点——自恋!
用力推开青年:“起开点儿,热死了!”
潘杰掀开被子下床:“你一直低烧不退,我用体温帮你捂汗,这招果然管用,你好像已经退烧了。”
安谦语看到潘杰后背全湿了,觉得他挺傻,却又说不出的暖心。
忍着一阵晕眩准备下床,潘杰急忙问:“起来干嘛?”
“尿尿。”
“别动,我帮你。”潘杰上前将人抱起。
“我不是残疾,自己可以。”
潘杰把他放到马桶前,讨好的说:“我愿意这样宠你。”
“无聊,那你帮人帮到底,给我扶着鸟吧。”
潘杰没有犹豫,真欲伸手,安谦语急忙挡开,开玩笑的话,没想到他真做:
“服了,你出去,站旁边我尿不出来。”
“哦。”潘杰转身出去,找出干净的体恤又噔噔噔回来,为安谦语将汗湿的睡袍换了,再把人抱回床上盖好。
安谦语忍不住嘲笑道:“你这是提前体验几十年后的生活吗?”
一句无心的玩笑,说完却僵在当场,恨不能咬舌自尽。
他们之间哪有几十年后……
潘杰也是一愣,随即刮刮安谦语鼻子,轻声说:“才凌晨三点多,再睡会儿吧。”
黑夜中四周寂静,青年到门外走廊处点燃了香烟,男人躺床上睁着眼睡不着。
作者有话要说: 偶尔深夜醒来,我也曾辗转反侧,想像几十年后的我会怎样,担心几十年后自己的生活会不幸福,想着想着就会感到害怕。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有这样奇怪的担忧?
☆、女福尔摩斯
又休息了两天,安谦语才去茶楼上班。
他实在不敢顶着一张浮肿的脸,一身的伤痕去见人。
只是才过两天,哪怕大夏天穿着长袖还是被细心的可儿看出问题。
“老板,你好像身体很虚啊,我怎么觉得你有些浮肿呢?”
安谦语摸下脸颊,早晨仔细看过,应该不明显才对呀:“那个,昨晚睡觉前喝了好多水。”
朱茜茜坐一边正涂指甲油,听到可儿说的,抬眼瞟安谦语,打量了几眼复又吹吹指甲,继续小心涂抹。
等到安谦语进了茶水间,朱茜茜不动声色,后脚跟着进去,边走还边欣赏着刚涂好的红指甲。
进去之后,屋里只有他们两人,朱茜茜见安谦语正洗水壶,踱步走过去,突然一把拉开安谦语脖子上的小圆领,安谦语吓得赶紧往回拉:
“干嘛!”
“我去!你这些伤是什么!”朱茜茜拉着领不松手,瞪大眼睛看着安谦语藏在领口以下的青紫痕迹:“别以为穿了长袖,把领拉高就能瞒过老娘眼睛,水喝多了,喝水脸肿能只肿一半吗?你看你左边眼角还是肿的,安老板,今天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怎么回事,否则可没完!”
朱茜茜大红指甲指着安谦语鼻子,简直魔女现身。
安谦语只得擦擦手,解释道:“和人打架打的,没什么大事。”
“打架?”朱茜茜显然不信:“我自打认识你到现在,就没见你跟谁红过脸,更别说打架了,况且……”她看着脖子上有一些疑似吻痕的印迹:“难道打你的人后来和你上床了吗?”
神准!安谦语不得不相信流传的那句话——每个女人都是福尔摩斯。
“怎么可能,就是普通的争执,然后大家动了手。”安谦语辩解。
朱茜茜眨眨眼睛,虽然十分怀疑,却没再问什么,转身退了两步,似乎打算离开。
安谦语见她没再追问,打开水龙头,继续刚才没洗完的。
却没想到,朱茜茜又杀个回马枪,从他后面将他体恤向上一撩,整个背部的淤青全部暴露。
“我第一次见男人打架全用掐的!安-谦-语,别逼我扒你裤子!”朱茜茜彻底怒了,她真正生气并不是咆哮,而是连名带姓一个字一个字咬着牙叫出来。
安谦语这下不说话了,他没法继续欺骗自己的好友,但这种事,又不好讲出口。
“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见你走路不大对劲,我们认识多少年了,还不了解你吗?对我你到底有什么可隐瞒的?我拿你当我最好的朋友,难道在你心里,我不算最好的朋友吗?”
安谦语低头,小声吐出:“和潘杰吵架,后来就动起手,再后来……”
“潘杰?”朱茜茜皱眉:“你不是说他前两天的飞机吗?他走之前打你了吗?”
“还没走,现在在我家。”
朱茜茜撸胳膊挽袖子:“姥姥的,那个渣男,敢欺负你!我不能饶了他!”
“其实他也有受伤。”
“比你严重吗?”
“……”
朱茜茜撇嘴:“一看你就是受欺负的那个,真没用,他打你怎么不立刻打电话给我啊?你那时告诉我了,至于被弄成这样吗?笨死了!”
她掏出手机准备拨电话,安谦语立刻阻止:“你打给谁?”
“魏兄啊,一起上你家讨债去。”
“我就是怕你告诉魏哥,这事千万不能让他知道。”
“为什么?”
“这事有一部份原因还是因为潘杰吃他醋引起的,所以不能找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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