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昨晚真的只是梦的话,那她说出来岂不是会遭人耻笑?
太阳落山了,月亮升起来了。
林琅缩在被窝里,瞪大着眼睛从被子缝里看着门口。
一更天、两更天、三更天……
门外响起了“笃笃笃”的敲门声,林琅壮着胆子下了床,打开了门,门口果然站着昨晚的骷髅,只不过今天他是穿着衣服来着,如果忽略掉他的骷髅头的话,看起来倒挺像个正常的人。
林琅的胆子稍大了些,看这骷髅的样子,似乎并没有要伤害她的样子,不过就是去作客吗?有什么好怕的?
门外已经不是庵院了,自她的门口延伸而去的,是一条黑漆漆的小路,不知道通往哪里。
“请走吧,饭菜都准备好了。”
骷髅殷勤的在前面带路,林琅一路跟着去了,最后在一座气势颇为宏伟的院落前停下了。
骷髅推开门道:“这是我生前的故居,家中的亲人在很多年前就死光了,后来连仆役们也散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自从我死了之后,也时常居住在这里,只是一直只有我一个人,孤独的很,今晚终于来了一个客人,快请进吧。”
林琅跟着骷髅进去了,骷髅果然准备了满桌的酒席,丰盛异常。
席间,骷髅不停地劝林琅动筷,林琅只小小的夹了几块,没敢吃太多,她不晓得骷髅究竟用什么做的饭菜。
骷髅见她只是略动碗筷就不肯再吃了,很是失望又自责的说道:“看来,你很不喜欢这桌啊,那我们就撤了再重新做一桌吧,只不过要多等一些时间了。”
林琅刚想说不用了,骷髅已经动作敏捷的撤去了这桌饭菜。
随后骷髅就让林琅在这里等着,他过一会儿就回来。
林琅耐心的坐在桌前等了许久,骷髅终于回来了,这次他除了又端上了一整桌子的新饭菜外,还换了衣服,林琅从未有见过他穿的这种衣服,心中不由得有些好奇。
这桌饭菜林琅还是没吃多少,骷髅又撤去了这桌,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又换了一套更为怪异的衣服。
林琅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重了,第三桌她动都没有动就推辞离开了,骷髅将她送到门口,林琅告别了骷髅,转身正打算离开,却觉得眼前的景色猛地一变,她的面前不再是那条黑漆漆的小路,而是乱葬岗。
林琅从乱葬岗里快步跑了出去,直直的往尼姑庵跑去。
一路上,所有的房屋道路和人的衣着都有些不对劲儿,似乎都不是以前的样子了,还有几个人面孔陌生的人对着林琅指指点点的。
林琅心慌意乱的跑到尼姑庵,嘭嘭的敲门,开门的是个她从未见过小尼姑。
林琅着急的往里走,口中急急道:“师父,师父呢?”
小尼姑跑去喊来了她的师父,林琅一看,她完全不认识眼前的尼姑庵主持。
主持见她神色慌张,问她来找何人。
林琅报出了自己师父和师姐妹的法号,说她们都是这个庵里修行的尼姑。
主持疑惑的拿出了庵里的宗谱,林琅焦急的问她上面可有她说的那些法号。
主持迷惘的看着她,说道:“这里面的确有这些法号,也记载着作为俗家弟子的你的名字,只是……只是这已经是三百年前的事情了……而且据记载你在三百年前就失踪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林琅听后如晴天霹雳,只觉自己的皮发、衣服都如尘土般簌簌的往下落。
昨晚邀请她作客的那具骷髅又出现了,他站在她面前伸出了手,说道,“和我回去吧,以后我就再也不用担心孤单了。”
林琅看到,那具骷髅拉起了她的手,而她的手,也是白森森的骷髅骨。
【三十七】《童话二之灰姑娘》
从前,有个很丑很丑的姑娘,大家都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有一个父亲,一个后母,还有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这两个姐姐长得都格外美丽,对比之下,就显得灰姑娘更加丑了。
有一天晚上,王子在王宫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化装舞会,邀请了整个王国里所有的少女。
少女们为了博得王子的青睐,纷纷使尽全身解数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因此她们通通都化装成了仙女、精灵、公主等等美丽的角色。
当王子满心欢喜的化装成丑陋的怪物走进化装舞会的时候,整个舞会的气氛瞬间冷场了。
王子很尴尬。
不过,这种尴尬很快就解除了。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灰姑娘气喘吁吁的跑进了舞会中,她也穿着一身很美丽的衣裙,脚上还有一双晶莹剔透的水晶鞋。
在舞会灯光的照耀下,灰姑娘的新衣裙和水晶鞋美的璀璨夺目,如此一来就显得她的相貌更加丑陋了,几乎和王子的装扮不相上下。
王子对灰姑娘一见钟情了。
他没有想到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善解人意又和他心灵相通的姑娘,他觉得,他们不约而同的装扮成丑陋的怪物是一种缘分。
在缘分的驱使下,王子和灰姑娘跳了整个晚上的舞。
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的时候,灰姑娘急匆匆的逃出了化装舞会,在匆忙中,她的一只水晶鞋落在了王宫的台阶上。
侍卫们将捡到的一只水晶鞋给了王子,王子下令在全城寻找舞会上他喜欢的那个少女。
灰姑娘很快就被找到了,并且被带进了王宫。
她很轻松的就穿上了那只属于她的水晶鞋,王子很高兴,他拥抱着灰姑娘打算揭开她脸上的面具,想要一睹心爱之人的容貌。
一下、两下、三下……
王子奇怪的发现,灰姑娘的面具根本揭不开,旁边的侍卫好心的提醒王子,灰姑娘没有戴面具,这就是她本来的容貌。
王子哈哈大笑,笑完之后就放开了灰姑娘,径自走进了王宫寝宫里。
过了一会儿,一个拿着斧头的侍卫走了出来,他命人抓住灰姑娘,将她的脚砍了下来,然后将失去了双脚的灰姑娘丢到了荆棘丛生的森林里。
晚上,王子心满意足的端着红酒杯,一边品尝着美酒,一边欣赏着灰姑娘那双仍旧穿着水晶鞋的双脚。
“真是完美的组合,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这么漂亮的鞋子了,也再也找不到这么合适它的双脚了。”
王子赤着脚在水晶鞋旁边比划着,很快的他就放弃了,他的脚实在没有可能塞进这双水晶鞋里。
黑暗的森林里,可怜的灰姑娘躺在荆棘丛中,她的全身都刺满了荆棘尖刺,衣服也都被划破成了烂布条,失去双脚的脚腕还在不停地流着鲜血,鲜血将她腿边的荆棘都染成了血红色。
“我要报复……我要报复……”弥留之际,灰姑娘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
王子在睡梦中做着美梦,他梦到自己穿上了那双水晶鞋翩翩起舞。
当血红色的荆棘丛如潮水般笼罩在王宫的城堡上方的时候,王子浑然未觉,因为此时他也陷入了噩梦里,他梦到失去双脚的灰姑娘爬到了他的脚边抓住了他的双脚。
荆棘丛覆盖住了整个王宫城堡,所有的人都沉入了睡眠。
千千万万年过去了,王宫里所有的人都化成了枯骨,又化成了尘埃。
只有王子,仍旧完好无损的躺在城堡中,等待着解救他的公主用一个吻来唤醒他。
☆、第十三章
【三十八】《兰石》
鱼闲兰是个很别致的尼姑,别致的如同溪流上方摇曳生姿的桃花枝。
她六根不净,爱凡尘,喜声色,十日内总有七八日是沉浸在醉乡之中的,每次看到她和来花馆的客人们饮酒作乐时,我就会想起唐朝的那个风流女道姑鱼玄机,总觉得她和她实在有着太相似的地方。
我一直都很奇怪,像她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做了尼姑呢?
可她的的确确是个尼姑,头顶之上无一根青丝,分明是曾在庵院里受过剃度,平日里最常穿着的就是一袭青灰色尼姑袍,手上和脖颈上也都挂着佛珠,就连吃的东西也都一应是素食,从来不沾半点荤腥。
我来花馆做工大概半个月了,可还是觉得她难以捉摸。
她总是这样,一边沉溺于酒色中寻欢作乐,一边又恪守着佛门的某些清规律戒。
“你为什么要这样?”
一日晚间,收拾完她和客人作践的满地狼藉后,我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虑。
彼时,她正拎着一壶酒坐在窗台上吹凉风,听到我的问话后,她笑盈盈的回头望着我,宽大轻盈的尼姑袍兜着满满的风在我眼前飘飘荡荡,仿佛一朵灰色的流云。
我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生怕她一不小心被风吹走了。
“你在说什么呢?小花匠。”她从窗台上下来了,走到我面前半蹲下,认真的平视着我问道。
乍然间和她离得这么近,我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话也说的结结巴巴了,“就是……既喝酒……又念佛……不好好做尼姑……为什么还要做尼姑?”
吭哧了半天,我总算勉强表述完整了我心中的疑虑。
“因为,”她拖长了声音,一脸虔诚道,“我喜欢上了一个和尚,所以我要做尼姑。你不知道吗?尼姑都是和尚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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