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主恋爱了 完结+番外 (宅女一枝花)
- 类型:GL百合
- 作者:宅女一枝花
- 入库:04.09
说着,带着沐笙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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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昏暗狭小的的屋子。
因为太破了,四面透风,头顶的缝隙,隐约能看到屋外的天空。
整个屋子,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和酸腐味。
连张桌椅都没有,只有一张不能移动地冷炕,沈沐笙地视线扫过窗台,那里有个小窗口,窗口的位置,摆着一只碗,碗上还残余着饭渣。
“沐笙,把这里拍下来,多拍几张,到了警察局,当证据留用。”
沈母声音温和,吐字清晰,但沈沐笙知道,母亲在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愤怒。
这种愤怒,不仅仅针对囚禁女孩的那家人,还有对女孩的父亲,和嘉信集团的董事长,温怡的母亲。
“我知道,我录像了,刚才破门的时候,我就拿出手机录了。”沈沐笙依然是乖巧脸,“待会我把录像传给妈,您也备一份。”
“可以。”沈母点头,认可了女儿的做法。
温怡局促不安地站在角落里。
望着坍塌的木门和踩在木门上面,两个宛如女神般精致华美的女人。
她们的衣服干净,妆发考究,气质和容貌,比自己在电视上看到的明星,还要出众。
角落里的温怡,忍不住自惭形秽。
她嗫嚅着嘴唇,想说点什么,喉咙里像堵着一块东西,一句话也说不出。
她听到那个年轻的女孩,称呼身边年长一些的女人为“妈妈”。
温怡清楚地记得,奶奶说过,她是母亲唯一的孩子。
母亲就算再婚,也不可能有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儿。
——她不是我的妈妈,她们是谁呢?
温怡脑子里乱糟糟的,拘谨又胆怯,不敢上前询问。
她知道,自己可能获救了。
但面对这陌生的母女俩,她却失去了期待的勇气。
温怡低头,不断抠着手指头,她想将手上的污渍,和指甲里的黑泥抠掉,她不想让对方认为自己是个很邋遢的女孩。
就在这时,她听到头顶传来一道声音,那么近,那么清晰,“要吃糖吗?”
温怡抬头,刚刚还站在门板上,拿着手机拍来拍去的年轻女孩,此时已经站在自己面前,她很高,很漂亮,干净的手心,放着三块包装精致的糖果,包装纸上金色花纹围绕着她不认识英文标签。
糖静静地躺在女孩白嫩干净的手掌心,她的指肚圆润,手指纤细修长,温怡看到对方干净的一尘不染的袖口,想到自己皲裂红肿的脏手和一年未洗的头发,自卑地想要钻进地缝里。
“我叫沈沐笙,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的女孩,没有放下手掌,她注视着温怡,眼神很亮,也很温暖。
温怡仰着头,痴痴地望着比自己高出半头的女孩,这一刻,她忘记了呼吸,她听到她用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声音,对女孩说:
“温怡,我叫温怡。”
沈沐笙笑了,她看着瘦瘦小小,明明只比自己小半岁,看起来却比自己年幼,五岁不止的温怡。
“温怡,张张嘴。”沈沐笙微笑说道。
温怡像是被下蛊了一般,傻乎乎地张开了嘴巴。
下一秒,她的嘴巴里,被塞进了一块东西。
舌尖的味蕾瞬间被浓郁的奶香充斥包围。
这是一颗香甜的奶糖。
好吃到温怡瞬间红了眼眶。
“吃糖。”
望着可怜兮兮,宛如被遗弃的小奶猫一般的温怡,沈沐笙笑眯眯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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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母神色复杂地望着不远处发生的一幕,昏暗的房间,阳光穿过窗户的隙缝,透进点点微光,照在老友女儿和自家女儿的身上。
这画面,很曚昽,也很唯美。
就像印象派画家笔下的油画,光感与色彩定格为顷刻的永恒。
所以,她生的是一子一女……对吧?
为什么她的女儿,比儿子还要苏一点。
将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法赶走后,沈母踩着“嘎吱嘎吱”地门板,走到瘦小的女孩面前。
“是温怡吗?”
沈母笑容很温暖,不知为何,温怡向后缩了缩,本能求助于身边的沈沐笙,沈沐笙有点受用,眉眼弯弯,像只小狐狸。
沈母若有似无地瞥了女儿一眼,沈沐笙又恢复了先前的恬静。
特!别!乖!顺!
沈母:信了你的邪!
沈母用眼神,稍稍地警告了一下的女儿,又恢复了平日的端庄秀丽,她温和地看向瘦巴巴的小姑娘,轻声细语地说道:
“是温怡吗?我姓丁,是你母亲的朋友,我丈夫姓沈,这是我的女儿,沈沐笙,她和你一般大,也是十八岁,我还有一个长你两岁的儿子,叫沈沐筝,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听到沈母的话,温怡看向沈沐笙,目光忐忑而依赖。
瘦小的女孩在等待沐笙的回应,沐笙同意,她才会答应,沈沐笙不同意,她便会回绝。
沈沐笙笑了。
真是太有意思了,没想到自己来这一趟,居然抢走了原本属于母亲的光环。
温怡依赖的对象,从母亲变为自己。
在小姑娘不安的目光中,沈沐笙微笑颔首。
温怡眼睛亮了,她鼓起勇气,细声细气对沈母说:“我愿意。”
沈母也笑了。
她突然觉得,有一个如温怡这般,小小的、软软的女儿,也不错。
想到老友的提议,沈母心念一动,正准备开口的瞬间,一种毫无由来的直觉,制止了沈母即将说出的提议。
——还是回去和丈夫商量一下吧。
沈母如此地想着。
第10章 相当可爱
沈沐笙察觉到母亲并没有如前世那般,让温怡改称呼唤她“妈妈”,她只让温怡跟她回家,收养的事情只字未提。
显然,母亲还没有想好,是否真的接纳温怡。
这样的变化,让沈沐笙隐隐感觉,问题出在了自己身上。
沈母看着眼神软乎乎地小姑娘,没有一点点嫌弃对方的意思,她摸了摸温怡脏兮兮的小花脸,温怡太瘦了,明明和沈沐笙同岁,沈沐笙的脸上,还保留着一点点婴儿肥,温怡的脸上,瘦得半点肉都没有。
“回家后,阿姨让人给你做好吃的,温怡,咱们离开这里,不在这个地方呆着了,好吗?”
沈母看向温怡,眼神柔和地说道。
温怡听到离开两个字,鼻子有些泛酸,眼眶发胀,清澈的双眸,雾蒙蒙的,起了一层水雾。
“好。”
小姑娘吸吸鼻子,带着一点点哭腔。
沈沐笙拿出纸巾,递给温怡,她没有说话。
小姑娘拿着手帕纸,将头撇向一边,捂着嘴,无声地流泪。
“我以为,我以为我等不到了……”温怡呜咽地说道。
就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兽。
沈母和沈沐笙心里都不太好过。
尤其是沈母,她是做母亲的,对于温怡的遭遇,她恨得牙痒痒。
连十几年交情的老朋友,都有点怪上了。
造孽!
多好的孩子!
怎么忍心……
怎么忍心就不要了呢?
“给你纸,痛痛快快哭出来,流眼泪不耽误走路,我们离开这儿。”
沈沐笙将一包纸都塞到小姑娘手里。
沈母嘴角抽搐,她望向女儿的目光,有些一言难尽。
真是,被女儿这一打岔,难过的心情都有点不太连贯了。
这是怎么说话呢。
什么叫“流眼泪不耽误走路”?
现在的孩子,一个比一个不会说话。
温怡握着纸团,哭得脑袋都红了,听到沈沐笙的话,她一哽一哽地抽噎道,“走,走吧。”
鼻子里还钻出一个小小的鼻涕泡。
真是相当可爱了!
沈沐笙很自然地握过温怡的手,温怡挣扎了一下下,可怜兮兮地看着沈沐笙,“脏……”
她手脏的,不要握了。
“没事儿,不脏。”
沈沐笙笑了笑,又重新握上去,这一次温怡没有挣开。
沈母看着小女儿的做法,有些欣慰,又有些感动。
女儿果然长大了。
都会照顾别人了。
沈母踩得高跟鞋,在前面带路,沈沐笙牵着温怡,一步一步,离开这个禁锢了少女将近一年的狭小黑暗的屋子。
在沈母即将走出屋子的时候,她的高跟鞋又一次踩在门板上。
沈母嘴角扬起一抹冷笑,脚下狠狠一用力。
“咔嚓——”
但听一声脆响,沈母脚下的木板门裂了一大块,沈沐笙连忙扶住差点歪倒的母亲。
“您慢点!”
沈沐笙无语地看着母亲,“崴了您的脚!”
四十好几的人了,也不知道悠着点。
沈母撑着沈沐笙另一只手,站直了身子,她狠狠踢了一脚木门,走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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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我们报警了,警察说,得二十分钟才能到。”
张主管走到沈母面前,低声说道。
“不过二十分钟,等呗。”沈母冷笑,“姓宋的家人呢,来了吗?”
“听说是下地干活去了,估计也快了,来的路上,我怕人不够,又叫了一拨人,他们跑不了的。”身材壮硕的张主管,憨憨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