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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境 (笨笨8368)


  “去之前要保证你自己的安全。你看上去很不好,请注意身体。”孔千目担忧道。他没有说,妖王都换了几代了,现在真正见过地球的妖王寥寥无几。
  “放心人类最强大的地方就是顽强的生命力,说不定这里除了你之外,我会是活的最长的一个。”
  人类的笑容依旧闪闪发亮,璀璨如同有泪光在眼中闪烁。
  二十多岁的人类,在妖怪眼中只是孩童的年纪,相比于被故意养得麻木愚钝的其他人类,他保留了自己的尊严与志向的同时,也必然要承受更多痛苦。
  他什么都没说,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透出的疲惫与辛酸,足以让任何生物心软成一滩水。
  “站起来,后退一点,抬起头。”孔雀的声音冷冷的。
  离湾瞪大了眼睛,无法相信自己无往不利的示弱伎俩会失败,但他很快调整好表情松开孔雀,悲伤而脆弱地望着孔雀,像小白花一样无辜且脆弱,带着连可怜巴巴的露珠……
  孔千目探头吻上黑蕊白花的唇!
  初吻没有味道,只有心跳。
  “你夺了我的第一次。”人类清醒过来,第一反应是恬不知耻地抢白。
  话音未落他就后悔,说好的脆弱小白花呢。
  孔千目脸颊微红,认真点头道:“我负责。”他笑起来的样子不如离湾炫目,但温润的圆眼睛温柔多情,像盛装珠宝的丝绒,非常适合璀璨脆弱的宝石。
  离湾望着漂亮的孔雀,知道自己被蛊惑了,所有坏事都抛之脑后,他激动地吻上那浅粉的唇,丰润光滑,口感棒到让人发疯!
  他将他吻到面色发红才放开:“九天,我会记得这个数字。”
  认识第九天,他们接吻了。
  “人类,你这是什么意思?”刺耳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暧昧的气氛。
  离湾转过头,居高临下望着满脸愤愤的犬妖,双手叉腰,得意笑道:“是他先吻我!”
  犬妖早看他占着木箱不顺眼,抬手抓他的腿,要把人从木箱上拉下来:“既然连你都能碰,不如让大伙快活……啊!我的眼睛!”
  嚣张的声音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黑暗中无声飘起的浅棕色霞光,和可怖的惨呼。
  孔雀开屏。
  哪怕后来见到了孔千目完整形态下的开屏,那漫天挥洒的金光与蓝绿色眼睛,离湾记忆最深刻的依旧是黑暗的笼子里,在孔千目身后若隐若现的扇形翎羽虚影。
  孔雀会在两种情况下开屏,求爱和遇敌。
  美丽且拥有保护彼此的力量才是结成伴侣的初步条件。
  离湾低声重复:“我们才认识九天。”
  作为风流韵事,孔雀有点太认真了。妖怪可以吻人类,就像地球毁灭前人类会吻自己的猫狗一样,但对一个人类开屏,则意味着孔雀有意与他……谈、婚、论、嫁。
  人类被美色冲昏的头脑立刻清醒,低垂的眼暗藏警惕——太轻易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经历过生死一线之后,你会发现,有些事情如果不立刻决定,未必有下一次机会。”孔千目笑道。
  这样闪亮亮的人类,总觉得会突然被坏妖怪抢走,赶快订下来才好。
  离湾撇开眼:“万一错了呢?”
  “那就改正。”
  离湾眼前一阵恍惚,扶住绑着孔雀的木柱才站稳。
  好像有另一个妖怪回答过同样的问题:
  “万一错了呢?”
  “将错就错。”
  离湾醒来后就在西荒,失去全部记忆,只保留了常识和知识。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或者说,什么。
  这是第一次,他的记忆里确切地出现了“人”。
  那个“将错就错”的妖怪,冷酷而坚定。
  离湾定了定神,低头亲吻孔千目的颈侧,舌头顶在动脉的位置:“抱歉,我不接受改正。”
  感觉到孔雀的僵硬,人类无声微笑——果然,九天就能获得的感情,不值得交付生命。
  “到了去给副团长梳毛的时间了。”他意味深长地道,“你们这些飞禽走兽都长着厚厚的毛发呢。”
  ~~~
  “当风拂过翎羽,我知道我将启程。怎样的风景将映入我眼,今天的乐曲优美或者尖锐,这些都没有关系,一步一步,随着风去看大海和沙漠……”
  离湾坐在一只极其瘦小的豺狼面前,右手轻轻抚摸他的背脊,高亢肆意的歌声回荡在他们身旁,是美妙的讽刺。
  小狼的背脊明显不正常的高高凸出,是先天的骨骼畸形,让它一辈子都无法真正靠自己的力量行走奔跑,只能慢慢在地上磨蹭爬行。
  “九歌大司命已经抵达大集,他要找一个黑发黑眼,胯骨上有巨大疤痕的人类。”
  歌声戛然而止。
  “你要去吗?”
  “你让我去?”离湾手指灵巧地抬起小狼的下巴,“寄生虫。”
  谁能想到,万灵妖境的传奇盗贼,从万灵神殿偷走人类的小贼,实际上是一种寄生虫。
  即使是残废到无力行动的豺狼,被他附身后也是大妖的水准,加入豺狼商团并担个副团长的虚名轻而易举。所以,人类才不得不依附同为大妖的孔千目,单凭那些小妖,还不够人家一个中级法术的。
  “无所谓。”小贼懒懒趴在长毛毯子上,和正常的残废一样,对生命毫无激情。
  那天确实成功的逃离了万灵妖境,但法器将他送达的地点却是远离妖境的宇宙空间,他差点和人类一起缺氧而死。
  关键时刻,离湾居然在宇宙中强行与万灵妖境建立联系,小贼不及细思,马上带着离湾冲进万灵妖境的空间障壁,没有被暴怒中的九歌发觉的潜回妖境。
  小贼在人类醒来之前把他送到了人类聚居地,再以新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离湾根本不知道自己本就是被小贼从万灵神殿偷出来的。
  “我不去,你会保护我?”
  “吃了你比较方便。”小贼眯起眼,嘲讽道,“你还没搞定那头孔雀?技术不行啊。”
  “哈,跟他还不如跟你,至少你吃人贼费劲。”离湾打趣道。
  “孔千目很强,跟着他是个很好的选择。九歌……他要找人类,没怀好意。”
  长安上空的浮空岛顶着万灵神殿的名字,奢华精美的建筑群每一片都有着不同的风格,古怪又古老,唯独没有妖怪居住的痕迹,死寂森冷仿佛一座华丽的坟墓。
  当他循着法器的指引前往人类所在的房间,看见的却是蛇样匍匐在人类身上蜿蜒摆动的大司命。
  永远藏在金色斗篷下,被万灵妖境传唱歌颂数千年,代表着万灵妖境威严与力量的神官,居然是个无比丑陋堕落的怪物!身为妖怪却对食物产生欲望,恶心得让小贼想吐。
  “直话直说吧,”离湾笑道,“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对吗?虽然你没说过,但每天都在探究我的言谈举止、试探我的繁衍能力,说实话,像个变态。”
  小贼的目光骤然锐利。

  ☆、沙漠

  “而且……”人类抚摸着小豺狼背部凸起的骨瘤,柔声道,“你杀不了我。”
  每天的顺毛时间,小贼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小贼。
  大妖会花费一整个早晨加上午时间来了解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类,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离湾曾以为他是想把自己送到九歌大司命身边,但直觉告诉他,小贼更想要他的命。
  这具身体此前绝非普通人类,他的直觉甚至比所有推断都可靠。所以离湾从小贼的马车回笼子的路上,故意惹怒了一只豺狼妖怪,让他在自己身上抓了一爪子,锋利尤胜刀剑的爪尖,连痕迹都没留下。
  “我猜对了?”
  小贼眼神危险地望他片刻,沉声道:“错了。我不杀你,是因为你实在和大司命要找的人类太像。”
  离湾眉梢一跳,无法确定这话的真假。
  “九歌大司命在万灵妖境一手遮天,如果你不想被抓走,就和孔千目去明王妖境。我们都安全。”
  “孔千目短时间内无意离开万灵妖境。”离湾紧紧盯住小贼的脸,试图看出蛛丝马迹,“而且你对我毫无好感不是吗?这种突然的善意,只会让我往反方向理解。仔细想想,自从他被抓来,你就放任我在商团中自由游荡,简直像恨不得我立刻带着他逃跑,真是让人不安啊。”
  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孔千目随便撩一撩就对他开屏,两者都不是好选择,但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之前,离湾实在不敢独自行走。铜皮铁骨的人类?有时候他自己都想把自己剖开来看看。
  小贼趴在色彩斑斓的长毛毯上,闭目道:“如果早知道九歌大司命在找你这样的人类,我绝不会把你从人类聚居地买进商团。孔千目也是,明王妖境的王族是个比你还大的麻烦,想杀没把握,放了怕他报复。你们俩一起走,我才能安安生生的继续做买卖。”
  九歌对离湾这个人类倒有几分真情,居然离开神殿追到西荒来,但他绝对想不到,离湾会和明王妖王的直系子孙搅和在一起。如果不是有食妖魔,小贼真舍不得离开万灵妖境,错过这出由大司命倾情主演的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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