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狼犬乐滋滋的讨价还价后,终于满意的按下自己的爪印,并让小金收起来,帮它放到它的零食(晶核)包包里。
吴宇眯着眼,看着狼犬的一举一动,总觉得狼犬太聪明了,聪明得让人怀疑它的灵魂。
不过吴宇并没有说出来,他只是平静的接受了。
李博文悄悄的偷看着吴宇的表情,他觉得狼犬聪明的快成精了,而吴大哥的表情也太镇定了,镇定得像是在酝酿什么的。
李博文还想再看看,突然觉得背脊一凉,他‘咔咔咔’的转头,只见背后的男人正一副看‘老婆’的模样摸着手里唐刀,摸着摸着还莫名其妙的抬头看他一眼,就像现在,他正好和男人眼神对上,让他生生的打了个冷战。
靠,他一直以为黑毛狼犬已经是个奇葩了,现在怎么感觉这男人也是个怪胎。
白痴!敖松低下头轻轻的抚摸自己的宝贝唐刀,似乎一点也不介意狼犬和吴宇的协议上有他的名字。
“走吧,去超市。”吴宇将总统套房里能用的东西都收进空间,一招手几人整装待发。
几人坐上狼犬宽阔的背脊,狼犬在一栋栋楼顶上飞奔,楼顶上的丧尸来不及扑上去就被巨大的犬爪给踩踏了成了肉泥。
不过十多分钟的时间,狼犬就带着众人来到了大型超市的楼顶,楼顶上挤满了各种服饰的丧尸,其中以超市制服的为多,剩下的有穿着新潮的美女,有精英打扮的成功人士,也有中年大妈,也许在以前他们不屑于对方,现在却熙熙攘攘的如同沙丁鱼罐头一样挤在一起。
没有了美貌,没有了得意洋洋的自傲,更没有盛气凌人的泼辣劲,只有同样苍白的腐烂程度各不相同的脸和僵硬的四肢。
狼犬跳上楼顶,左一爪右一爪子,给众人清理出一片空地。
敖松率先跳下来,一柄唐刀挥舞得出神入化,秒秒钟解决一只丧尸。
吴宇跟着跳下来,看了看敖松的战斗方式,突然来了一句,“敖松,把你的异能输入唐刀试试。”
敖松挑了挑眉,动作开始慢了下来。
吴宇知道他将自己的话语听了进去,便抽出双手凌刺,冲了上去,快速而精准的将刺刀插进丧尸的太阳穴,然后拔出来,接着下一个。
李博文敏捷的跳下来,没有变身反而是拿出吴宇给他的西瓜刀,冲了上去。
小金则被狼犬用尾巴卷下来放到安全的中间,自己朝丧尸扑了上去,小金从背上取下吴宇给的强弩站在原地,视线跟着李博文,点射他周围的丧尸,一点也不担心身后会有丧尸扑上来,将背后交给老大,是他最放心的事情。
一个几百平米的楼顶上挤在其一起超过五百的丧尸,被一行人切瓜砍菜般花了近半个小时才清理干净,而且其实近三百只是狼犬解决的,吴宇解决了近一百只,李博文近七十只,连小金都点杀了二十只,要不是弩箭不够了,他可以杀得更多,而敖松可能是因为研究怎么把雷电贯穿到唐刀上运用,反而抑制了原本的战斗力,只解决了不到三十只。
解决完所有丧尸后,李博文一屁股坐在稍稍干净的地上,要累死了,一次性不停手的砍八十多只丧尸,还没有变身,他觉得现在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抬起来都不停的打抖,待会儿还得进入超市内部,里面的丧尸肯定会更多,他得尽快恢复自己的体力。
敖松将唐刀在丧尸稍稍干净的衣服上擦干净,抬头就见少年用力过度的手在打哆嗦,而作为治疗者的儿童则欢快的锚晶核呢,没有注意到少年的情况,再说了在他眼里除了老大,就只有亮晶晶的晶核和食物能挑动他的神经。
敖松眼睛微微的眯了眯,想起自己昏倒的时候,少年对自己照顾,将唐刀轻轻的放进刀鞘中,他抬起脚走了过去。
一片阴影罩下,李博文抬头就看到男人逆光站在他面前,并向他伸出手来,哎?要干啥?
李博文下意识拿手去挡,敖松顺势用右手抓住少年的手,左手按到少年手臂的曲池穴后,用力的按揉下去。
“啊啊……”手臂一阵无法言语的酸痛顿时让李博文惨叫出声。
听到惨叫
小金立刻转头,看到是敖松后,又转头继续快乐的挖晶核,顺便收回自己的弩箭。
“敖松对博文真好。”吴宇依在墙边,摸摸身边的狼犬的头。
狼犬也想学敖松一般帮吴宇揉揉手臂缓解酸痛,可抬起来一看,毛茸茸的爪子上沾满了丧尸的血肉,不禁沮丧的放下了爪子。
————
修整好后,几人一犬清理完门口的丧尸锚开铁门出发。
狼犬第一,敖松第二,李博文第三,小金第四,吴宇断后。
楼下第一层,是个高级餐厅,吴宇找到他们的冷藏库,将里面大量的海鲜、肉类全部收入空间,包括挂肉架。
第二层、第三层。
“好奇怪,我们似乎就在那高级餐厅里遇到了些丧尸,按理说越下来,丧尸越多,为什么这越下来丧尸越少了,难道丧尸都跑到顶层去了?”李博文奇怪的道。
“确实很反常,这么看来,下面肯定有个大家伙。”吴宇皱着眉,地下第二层才是他们的最想去的地方,那是旁边车展厅的车库,基本上好车都在那里。
几人一犬绷紧了神经,往下一层走去。
几根黑色的触须似乎闻到了好闻的肉味儿,骚动着离开它想钻进去的小门。
储物间的角落里,一个小小的身影倒在地上蜷缩着,浑身不停的颤抖,一只干瘦的手深深的抓进墙壁里,留下五条鲜血淋漓的抓痕!
绝望和死亡包裹着干瘦的身躯。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四十六章 藤蔓植物
几人小心翼翼的下到第四楼,四楼里是专门卖黄金玉器的,装潢精致的玻璃橱窗上面有打砸的痕迹,明显有人趁机发灾难财,不过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命享用。
三年了这些黄白之物在一些大型安全区,已经又有人喜欢收集了。
“我们拿点?”李博文一副小家子气的望着那些橱窗里漂亮的金银首饰,哪怕末世再不值钱以后送给媳妇儿也很不错呀。
闻言,吴宇看了看其他人,发现只有李博文才想要,敖松眉头都没抬一下,小金更不用说了,小孩子一个屁事不懂。
“拿来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吴宇不准备在这里浪费时间。
“送媳妇儿呀。”李博文理所当然的道。
敖松抬了抬眼,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还想取媳妇儿。
吴宇给了李博文一个正眼,这少年竟然是这种想法,“你确定?”
“当然,不趁现在拿点,以后想要可难了,总得给以后的孩子一点念想吧。”李博文很有远见的道。
“你想得可真够远的呀。”不过收集些也不为过,吴宇转身朝一家老字号金店走去。
李博文眼睛一亮,屁颠颠的跟上去。
最后吴宇和李博文两人洗劫了一家金店,漂亮的金饰被收集起来,装满了一个半米高的纸箱,高价玉器也装了一个箱子。
李博文喜滋滋的将一块翠绿色的观音带到颈子上,要知道他家里就是个普通工薪族,这种点点大要价几十万的玉器根本买不起,啊啊,他现在心满意足了。
装好金饰后,几人往下一层走去,下一层是高级服饰店,
衣服这种消耗品,特别是李博文那一变身就直接毁衣服的行为,导致吴宇不多的存货迅速的消耗,现在好不容易有大量的衣服,几人自然不会放过,不过吴宇的空间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可以随意放,所以几人尽量拿些耐穿又不易脏的衣服,最重要的还是小金的衣服,他正在长身体,所以需要准备的衣服和鞋子要齐全些。
于是四人的衣服,小金的衣服占了一半,其次是李博文的,吴宇和敖松的最少,还有就是大量的内裤,内裤这种东西不用说,末世越久越是难得到,所以吴宇囤了好几个大箱子。
几人在搜索各种衣服时候,也是小心谨慎,生怕不小心蹦出个丧尸,没被伤害到,被吓到也很恶心的。
可是直到他们把衣服收集齐了,都没哪里蹦出一个丧尸来,即使他们有看到干涸的血迹,却没发现哪怕是一点残肢肉末,这就越发的诡异起来。
“这血迹有拖拽的痕迹。”吴宇观察了半天,站在一滩大点的血液前,指着那血迹给众人看,“而且它们的方向都很一致。”
血迹拖拽的痕迹,众人抬头顺着血迹往前走去,直到走到下一楼层的楼梯口,才发现所有的拖拽痕迹都从这里下去的。
“呜呜呜呜。”狼犬对着空无一人的楼梯间发出警惕的低吼。
显然从狼犬变成了黑毛绿眼就再没发出过这种犬样的叫声,最多是在和向吴宇撒娇的时候发出低呜的声音。
“很危险。”小金心头一跳,他陪着老大穿过小半个中国,基本上是避重就轻,遇上避无可避的时候,基本老大都会受伤,最严重的一次的,老大差点丢了性命,休息了近半个月才缓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