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话又说回来,约克特现在这个样子,离死亡就只有一步之遥,对尼克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在缺食缺水的情况下,被关在黑暗无声的地窖中,约克特能够活到现在,其实都算得上是个奇迹了。所以,他的崩溃并不那么让人意外。
野狼心中烦躁,觉得自己根本就派不上任何用处,尼克根本就不需要把他诓骗过来当保镖。饥饿和寂寞已经摧毁了这个傲慢的男人,尼克自己就能搞定约克特,他完全是在浪费野狼的时间。
尼克和约克特大概积怨已深,好不容易找到报仇的机会,哪有放过他的道理。简直就是使劲了各种花样,可着劲儿地折磨约克特,弄得约克特每过几分钟就要大吼“求求你杀了我吧”。
对于尼克的复仇行为,野狼没有要发表任何看法的意思。只是,他担心阿斯蒙蒂斯,等得相当不耐烦。那两人说的话,他根本就听不进去,只觉得度日如年,每一秒都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好了没有?”这是他第五次催促。
“如果你下不了手,我可以帮你。”这是他第十次亮出武器。
“阿斯蒙蒂斯到底在哪里?”这是他第十五次用脚去踹地窖的门。
尼克总算是从下往上,推开地窖的木板,露出头来。
早在野狼第二次抱怨时,尼克就已经把他赶出了地窖。所以刚才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发生在地窖上方的出口。
尼克的表情有些奇怪。
“你一定不敢相信,我刚才听到了什么。”尼克神色恍惚地看着野狼,“摩莱尔领主居然卖掉了所有的石奴兵!而且,还是卖给一个起兵造反的大公爵!约克特是交易的中间人,所以领主才急着要见他。天呐,这真是太叫我吃惊了。”
野狼愤怒地瞪着他。左眼写着“我不在乎!”,右眼写着“我弟在哪?”
尼克却好像忽然瞎了。“所有的!所有的石奴兵啊!他居然全都卖掉了。”他还沉浸在惊讶的情绪中,“你得明白,石奴兵可是摩莱尔的宝贝,他藏着掖着那么多年,偶尔卖一个出去,还心疼的跟什么似得。这下突然全都卖了,而且还一个都不剩,那差不多得有三千多个!这简直就是疯了,你知道三千个石奴兵意味着什么吗!?”
野狼简直就是在用全身的力气,来压抑住心中即将爆发的怒火。“你觉得我像是对这个有兴趣的样子吗?”野狼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话来,“阿斯蒙蒂斯到底在哪里!?”
“你不要这么不耐烦嘛,听我先把话讲完。你没见过石奴兵,根本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怪物。你知道吗,一个石奴兵,打倒十个普通士兵,完全不在话下。也就是说,一个石奴兵,相当于十个士兵。”
尼克做了个划等号的手势,“三千石奴兵,相当于三万兵力。而且,这还是最最保守的估计。在实际战场上,那些怪物的威力还会成倍的增加。这么厉害的怪物,摩莱尔那个吝啬到死的混账,居然,居然把他们都卖掉了!诸神在上,这实在是太,太,太让人意想不到了。”
“但是,整个欧兰大陆那么多有钱人,他卖给谁不好,为什么偏偏要卖给一个正在造反的家伙呢?”
尼克百思不得其解,不由念念叨叨地自言自语起来,听得野狼那叫一个火冒三丈。
“听着,我没有时间来陪你惊讶。我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现在,该轮到你兑现诺言了。你得带我去找阿斯蒙蒂斯!”野狼的声音都迸出火星了。
“可是……”尼克眼珠子狡猾地转了一个圈,“刚才我说的是,你得替我解决这个麻烦。现在我仅仅知道领主为什么找约克特,但麻烦还没有解决。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你还没有履行完职责。所以,我现在并不需要带你去见……”
后面的话,被野狼一匕首给打掉了。
野狼终于彻底失去所有的耐性。对付尼克这种人,就该直接动手。
尼克瞪着紧贴着自己脖子的匕首,差点被刀刃上的寒气冻僵。
他忍不住噎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抖动,匕首也跟着上下抖动,一道血痕出现在了他的脖子上。
“好好好!”尼克立刻投降,“现在去,马上去,立刻就去。总之,你,你,你先把武器拿开。”
“阿斯蒙蒂斯到底在哪里?”野狼并没有收起匕首。这个不老实的家伙,十句话里也不一定有一句是真的,他只有在受到生命威胁时,才会变成诚实的人。
“盖林塔!盖林塔!光明之神在上,我说的都是实话。斗兽营被他摧毁得太厉害了,根本就关不住他。所以,他们抓住银尾之后,就把他关在盖林塔里。”
“盖林塔在哪里?”
“冰坟场的东南方向,有一个用花岗岩砌成的高塔,那是大卫堡用来关押犯人的囚牢。没有人能够从里面逃出来,因为它有着世上最厚最硬的塔壁,和最难破的防守。那个……阿斯蒙蒂斯是你弟的名字?”
“与你无关。”野狼收回匕首。已经知道了阿斯蒙蒂斯的下落,他不准备继续浪费时间,转身离开。
“喂!”尼克叫住他,“你干嘛去?”
“盖林塔。”野狼的回答,一如既往的简短。
“操!感情我刚才说的,你都当耳边风了吗。盖林塔是世界上最严密的地方,你根本没有办法闯进去。即使进去了,你也不可能从里面出来。你现在去,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你现在千万不能去啊!”
“但是,三天后,摩莱尔领主会举办每年一度的盛大聚会,到时候为了给节目助兴,他会被放出盖林塔,押送到聚会上。所以,那才是你下手的好机会!喂!你听到了吗!?不要冲动啊,等到三天后再下手!千万不要现在就去盖林塔啊。你听到了没有!?”
但是野狼已经走远。
尼克气得直跳脚:“死了活该!”他忍不住嘴里咒骂,“这年头,怎么这么多吃饱了撑着主动送死的人!?你一个,猎鹰堡的霍兰德公爵又是一个。真是脑子有毛病,居然起兵造反。打仗输的一塌糊涂,居然还死不投降,试图买石奴兵来翻盘。真是钱多了没处花。”
买石奴兵的人,竟然是野狼的父亲——猎鹰堡的霍兰德公爵!?
野狼无意间,竟然破坏了他父亲试图买兵翻盘的计划。
命运总喜欢开一些不太有趣的玩笑。也不知道,野狼知道之后,会有何想法。不过,现在的他已经走远了。
太阳开始落山,野狼一个人,走在去盖林塔的路上。
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脚下的地板被夕阳染红,猩红如血。
☆、 潜入(四)
黄昏时刻,黑市街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小铺子上,戴着滑稽帽子的老板靠着帐篷的支柱打瞌睡。
无数人从他的铺子前走过,但没有一个停下脚步。老板最近生意奇差无比,所有的买卖都被对面的漂亮姐妹花抢走了,害得他从早到晚,连个客人的影子都摸不着。无聊到每天除了睡觉,还是睡觉。
周围充斥着商贩买家的喧闹声,在这种吵杂的环境下,他竟然睡的很香,甚至脑袋都已经垂到胸口,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也不知道究竟睡了多久,身前如水浪般的人群中,忽然走出一道黑影。
黑影径直走到他的摊铺前,静静地看着睡死的男人,然后“啪”地一声轻响,将什么东西放在桌子上。
那声音,在普通人听来,十分的无趣。但对老板来说,那却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上一刻还睡得死死的老板,猛地睁开眼睛,瞪圆双眼,笔直朝桌上看去。
果然,他没有听错,那是银币与木头桌子碰撞时,发出的声音。
一二三四……十,总共十枚银币。
大方的客人总能够让人心情愉悦,老板那张布满褶子的颓丧脸上,顿时扬起了热情洋溢的笑容。体内的懒散和倦意彻底消失无踪,老板猛的站了起来:“噢,我亲爱的朋友,有什么是我能够为你服务的?”老板伸手展示自己的商品。
简陋的摊铺上,堆满了玲琅满目的古怪商品,乍一看去,几乎让人挑花了眼。然而,野狼却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我来取上次定的袖剑。”
老板满眼困惑的看着他,花了好长时间,才依稀记起,一周之前,好像是有个少年来这儿买袖剑来着,当时他还抱着一个婴儿。只不过,当时因为尺寸不合的问题,所以并没有当场成交。
后来二人商议,待老板改好后,翌日交货。结果没想到袖剑是改好了,可买家却不见了。这么多天过去,老板早就已经放弃,以为这单买卖肯定做不成。可万万没有想到,少年居然又出现了。
“好嘞,您且先等会儿,让我去后头的仓库找找。”老板扶了一下快掉下来的帽子,满头大汗地冲到了后面。求求光明之神保佑,我可千万不要把袖剑当过期商品,随手处理掉了。
幸好幸好,袖剑还是静静地躺在柜子里。老板捧着袖剑转了出来:
“旧的太大,而且款式也太老了。所以我去掉了一些不必要的零件,同时也做了适当的调整,提高了整体的性能,比如说加快了出剑的速度,减小了机关的声音。您回去之后抽空试戴一下,看看好使不好使,有毛病的话可以再来找我……呃,好吧,你当然也可以现在就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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