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呜?”
“认识一下,这是玄歌,这是多吉。”
金色藏獒凑过去闻了闻剑修身上的味道,又走回到邵羽身边,窝在他怀里。
又过去了一周。
狗狗多吉除了进布达拉宫吃饭睡觉以外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了和邵羽相处上,几个小喇嘛都很不解,还来喊过它几次,被格桑喇嘛阻止之后依然时不时尝试用眼神打动它,无果。
是的,在常人眼中,这就是一只獒犬的爱好,每天都在台阶的同一处待着。
邵羽揉乱了獒犬的毛,又慢慢给它整理好:“化身在哪里逛了一圈?”
他想到了自己的经历,那时候化身还是没被掌握好的力量,他就好奇地跑到了九重天去探险,也不知道如果那时候遇上的不是师父和师祖,而是强大的歹人,会以什么样的结局收场。
于歌面容平和:“活佛面前。”
邵羽一惊:“他发现你了?”
于歌点了点头:“很奇妙,他发现我了,尽管我确认他不是修士。”他微微一笑:“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听说了转世灵童的事情之后,我便知道这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没想到却这般不简单。”
他站了起来,遥望远方:“走吧。”
“还以为你会去见活佛呢,”邵羽抱住獒犬,将它放在地上等它站稳,道:“我们叨扰这么久,不留点礼物,是不是太失礼了?”
“你的画留下。”
邵羽瞄了他一眼,嗤笑:“刚才是谁说化身一直在活佛那里的?”
于歌坦然道:“自然是先留意你了啊,酷帅狂霸摇滚青年、邪魅狷狂隐形BOSS、柔弱纯情小哭包……没想到我家烧鱼的爱好这么广泛。”他撞了撞伴侣的肩膀,好奇道:“哎,现在和我说话的是哪一个?”
“金枪不倒的那一个吧。”
邵羽严肃道。
的确有画。
在飞舟上待了这么久,每天除了吃吃吃就是在网络上刷刷刷,邵羽除了拉哥哥玩也干过别的事情,最正经的莫过于作画。
他画的是布达拉宫。
在天元大陆上,邵羽的画技不值一提,那儿有太多浸淫于此数百年的人物,而在地球上,如他这般的技艺,画出的画作已经称得上大师级的作品了。
用薄膜将画卷包裹,再让多吉叼住,于歌拉着伴侣的手:“走吧,去大雪山。”
两人翩然而去。
格桑喇嘛摸了摸将东西叼来的狗狗,打开了画。
布达拉宫辉煌雄伟的身姿几乎从中跃出,充满了佛的神圣。
而此时,两个修士已行走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且遇上了神色慌张的、火车上曾搭讪的小姑娘。
第232章 雪豹
绿草茵茵,翠色欲流。
广阔的草原上,栖息着许多生灵,邵羽重新换上了伪装,和于歌一起缓缓行走着。
他们都没有说话,仅仅是相伴,便觉得非常惬意了,偶尔一个眼神交汇,便会微笑起来,心神相通的感觉如此美好。
远离人群的喧嚣,远离城市的浮华,离群索居,有时候的确能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走走停停,漫步了一天,邵羽把那块惹祸的蛋糕吃掉之后,便见到了牛羊群和牧民栖息的帐篷。
于歌自储物手镯里取出了悍马车。
两个年轻人徒步走来实在太突兀,说是开车来的比较可信,都说男人爱车,不知是不是在天元大陆生活了太久,邵羽和于歌对此并没有什么感觉,邵羽还好,非本土的于歌完全分不清车的类型,大街上开过的三厢车他觉得除了颜色没有区别,之所以会买悍马,还是因为它的独树一帜,辨识度高。
反正已经办了驾照。
于歌是学了开车的,他没有去驾校,纯属自学成才,并且开着开着就会强行来个漂移,看得人心惊胆战,邵羽为此专门花大价钱把这辆车改装过给他当玩具……没错,对于即使翻车爆炸坠崖也能无恙的剑修来说,这也确实是玩具。
至于城市盘山公路上的飙车手们看见的幽灵车……
忽略吧。
两人上了车,开了一段路到帐篷之前,自然地下车了。
牧民很热情,见两个年轻的汉人来游玩,很容易接受了他们的借宿,让他们住进了一个三口之家的帐篷里,也不知道邵羽良好的动物缘在这其中有没有起到作用。
这家养的白色藏獒显然很喜欢他们,尤其喜欢邵羽,频频在他附近转圈,中年牧民有些惊讶地拍了拍自家大狗的头,用生硬的汉语道:“真难得,扎西很少对陌生人这么友好。”
于歌笑而不语。
他们给这家人带了一些礼物,糖果、药品、烈酒、纸笔和本子,东西不贵,但正是牧民所缺少的,被很开心地收下了。
酥油茶的味道有点怪,但按照藏民们的风俗却是必须要喝的,晚饭吃了原滋原味的烤羊肉,中年牧民的孩子偷偷告诉他们,因为扎西很喜欢邵羽,父亲才会拿出好东西招待的。
扎西低呜了一声,卧在了客人脚边。
第二天的早餐是羊杂汤和馒头,邵羽趁人不注意,把汤上面漂浮的香菜全都夹到了于歌碗里,然后迅速解决了。
这时候,有新的客人来了。
来的是两个妹子和一个汉子,而其中一个妹子便是在火车上见过的楚静静。
邵羽和于歌都注意到,楚静静神色慌张,即使看见了他们,也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另外两个人的神情之间也颇有些不安,不同的是,那个男人倒是紧张之余还有些兴奋,按照他们的说法,是遇到了狼,好在有惊无险。
对了,男人还受了伤,伤口虽然处理过,依然有鲜血的味道。
几只藏狗对着他们吠叫,那男人尴尬道:“大概是我们身上有狼的味道吧。”
遇到狼有什么好慌的?
大概同是汉人,相比起牧民,他们更亲近邵羽和于歌,吃了点东西的时间,邵羽轻轻松松地把他们的信息都套出来了。
楚静静和颜思思是高中同学,现在大四实习中,卫奇致是廖思颖的男朋友,他们这次是结伴来西藏旅游的,跟团游的项目结束之后,又租了辆车自驾游,昨晚下车吃东西顺便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遇到了狼。
好在及时跑回车上,狼群围了一会儿就散了,他们直到天色亮了起来,才敢再次开车。
“车刮花了,肯定要赔钱,”卫奇致耸了耸肩,洒脱道:“好在人没事。”
如果于歌要获得哪个妹子的好感,是很容易的事情;同理可证,如果邵羽要获得哪个汉子的好感,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不计男女光论容貌的话,楚静静和颜思思都无法和他相比,才聊了一会儿,卫奇致就忍不住问:“邵羽,你有姐妹吗?”
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好吧,颜思思不知道。
这姑娘的容貌并没有闺蜜楚静静出色,气质颇为小鸟依人,在看向男朋友的时候,是那样的全心全意,眼里透出的光除了爱慕,还有崇拜,似乎对卫奇致的这个问题全无在意,如果她不是太迟钝的话,就是……不想知道。
邵羽脑海中已经掠过N个史书上“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故事了。
他眼珠一转,道:“我有个姐姐,叫邵月,不过这次她没来,在家里陪爸妈呢。”
“没来啊,”卫奇致叹息道:“邵月,真是个好名字。”
邵羽笑眯眯道:“我也这么觉得。”
还在H市的邵岳突然觉得身上有些发冷。
中午的时候,于歌和邵羽向牧民们询问了大雪山的方向后,又和扎西亲热一番,这才告辞,开着悍马走了。
楚静静此时正在劝好友:“思思,还是不要去了吧,我真的很担心。”
颜思思犹豫不决:“可是,奇致说……”
“那就让他自己去!”似乎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楚静静捂着脸道:“你不知道,思思,我实在没法想象面对一头豹子,那是野兽啊!它们平时都是吃生肉的,没准连人肉也吃过!”
为了加强好友的决心,她道:“卫奇致受了伤,是要打狂犬疫苗的,越早越好啊,健康最重要!”
“对!”颜思思立即下定了决心:“我得去劝劝他。”
楚静静心底叹了口气。
只是一年没见面而已,她知道思思有了个男朋友,却不知道这个男朋友将她变成了这样一个人。若不是容貌未改,言语中涉及到的过去的一些小细节也都对得上号,她简直以为好友被掉包了。
颜思思如今瞧起来,就像是那种“以夫为天”的女人,连最基本的判断能力都失去了。
抓一头雪豹幼崽卖钱?
这样天才的主意,如果自己的男朋友是认真提出而不是开玩笑,她肯定要分手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是在外面实在吃不上饭想去牢里蹭吗?
卫奇致旋风一般冲了过来:“走,我们赶紧走,那两个人也是要去大雪山的!”
车子很快发动起来,开足了马力。
楚静静不太在意:“他们应该是去观光的吧,怎么可能那么巧。”
“早去早安心,难得碰到雪豹产崽,不知道这一窝有多少只,发了嘿嘿,”卫奇致从头顶的镜子里瞧了一眼后座的两个女人,见她们不是很有信心的样子,笑着道:“放心吧,只要用手枪先让那只大的彻底倒下,就大功告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