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常青也有点不舍,眼眶里已经盈满泪水,最后扑进水大娘的怀里,闷声道:“娘,我会回来看您的。”
“好,娘的乖儿子,在那里要好好学习。”
“嗯。”
等挥别之后,水常青一路上都不时回头看着站在路口的水大娘,直到看不到人影了才转过头往前走。
凌天因为没有父母,所以不知道这种感受,只能用手臂勾着水常青的脖颈默默安慰着。
他们选的这条路是一条小路,平时甚少有人,也因此走到晚上的时候,周围没有人家,但因为还在人族地界,也算安全,他们便找了一处空旷的地方准备安定一宿。
夜晚的风有点冷,两人找来周围的枯枝,搭了个火堆,又猎了一只野兔,晚饭也是有着落了。
凌天靠坐在水常青身旁,搓了搓手臂看着烤的冒油的野兔,吞咽了下口水问:“还要多久才能吃?”
“还要再等一会。”水常青不时翻动着手里的树枝,让树枝上的野兔不至于烤焦。
凌天都有点等不及了,来到这世界也有好长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里天天馒头,清汤淡水的,总让他怀念起曾经自己无肉不欢,想到这暗自叹了口气。
水常青听到这声叹气声,侧头看了他一眼,疑惑道:“凌天是想家了吗?”
“是啊,是想家了。”凌天头枕着手臂,仰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那两轮蓝色的月亮,有点怔神。
其实想想,他也不算有家,每天只有自己一个人,面对空旷的房子,总让他觉得寂寞,如今倒霉催的穿到这里,连人都不是了,想到这又叹了口气,侧卧着身。
不一会儿,鼻尖穿来烤肉的香味,他连忙收回思绪,就看到面前那黄灿灿的烤兔,顿时扔去脑海里的那些哀愁,接过兔肉便狼吞虎咽起来。
水常青也不落后,两个七八岁的小子,就把一整只肥大的野兔都吞了,到最后凌天都有点撑了,躺在地上就不想起来了。
水常青则是拿出帐篷搭了起来,就在凌天要睡着的时候,水常青过来推了推他说:“到帐篷里睡,不然一会就着凉了。”
凌天本不想起,但感觉一丝丝凉气吹来,也只能强撑起眼皮,跟水常青挪进了帐篷,然后直接倒头就睡。
第二天当他迷迷糊糊中醒来的时候,身边的水常青早已经不在了,凌天也习惯了,坐起身伸了个拦腰走了出去,就看到那小子一边弄着早饭,一边打着拳。
等吃完饭他们继续上路。
因为手上有地图,他们也不会迷路。
一个月之后,距离目的地更近了。
水常青收好地图,指向东边那条路说:“我们接下来走这里,大约再走两个时辰,就到了日泉王国的边界。”
凌天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掏出腰间的水壶便喝了起来,“先歇一会儿,我已经走不动了。”
其实这具身体反而不累,只是凌天感觉无聊的累罢了,任谁一个月连续不断的赶路都会觉得无聊,若一开始还有点新鲜感,那么后面就是无力感了,更何况,这一个月他们都没遇到人。
稍后两人又行了小半天,终于出现一条大路,远远望去,三五成群的人在行走着。
一直坐在水常青肩头的白虎也已经有半人高,跟随着水常青他们走进官道上,一瞬间,周围的人往这边看了一眼,有疑惑也有戒备,但发现是两个七八岁的小子又收回了目光。
虽然这里已经靠近王国的边境,但周遭还会隐藏着盗贼,不防备不行。
水常青他们跟着这些人往前面的王国走去,一路上,凌天发现路上大部分的队伍都带着孩子,他估计这些人也是进入奥丽丝学院。
到了城门口的时候,前面已经排了长长的队,凌天知道这是要交过路费。
就在他东张西望焦急的时候,后方传来吵杂混乱的声音,“都让一让,让一让!”
水常青手快的把凌天拉到旁边,一阵风,两匹浑身充满火焰的马跑了过去,上面还坐着两个人。
人群中顿时哗然了起来,“这是轻甲骑士!”
“那就是刚焰马,轻甲骑士的标志,天啊,我竟然亲眼看到轻甲骑士了。”
“切,少见多怪,一看你们就是乡巴佬。”
“你说谁乡巴佬呐,有种你再说一遍!”
“说就说,乡巴佬。”
“我跟你拼了。”
凌天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边打架的两人,接着由两人演变成一群,原来打架还可以从单挑到群殴,这也太厉害了!
水常青趁此机会,连忙拉着凌天往前面跑去,因为刚刚那两匹刚焰马,原先还算整齐的队伍这会也已经打散,刚好他们可以插队。
原本还需要两个时辰,现在只需要半个时辰他们就已经进了城,进城之后,凌天还没打量这座大陆上最发达的王国时,就被水常青拉进了一间客栈。
刚好这间店只剩最后一间,水常青喘着气笑道:“幸好跑得快,不然今晚就得街上睡了。”
凌天这才知道,因为这个季节刚好是奥丽丝学院开学期间,所以这城里的客栈差不多都客满了,能够抢到一间已经算是幸运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青丘大大的《鬼话连篇》看上瘾了,一发不可收拾_(:зゝ∠)_
☆、12|012 被揩油了
距离奥丽丝学院开学还有一星期,但城里就已经人满为患,凌天这时候才有时间观看这座城市。
这王国不愧为王国,不仅秩序比那些小城市更加严谨外,连带着种族都多了起来,凌天甚至看到只有一米高的侏儒族。
那犹如猛男的肌肉,让他嘴角抽搐了一下。
“到了。”水常青带着凌天走进魔法商店,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整个空间都被塞满了,连墙壁上都不放过,甚至在凌天抬头的时候,屋顶上都漂浮着许多魔法器具。
这时从柜台里走出一人,干瘪的模样让凌天往后退了退,悄悄躲在水常青身后,再次丢脸了一会。
水常青则是习以为常道:“我们想要买一根魔法杖。”
干瘪老头目光扫了他们一眼,便带着他们走向左边,指着墙上挂着的魔法杖说:“你们挑吧。”
店里的魔法器具很多,魔法袍、魔法杖、魔法水晶等等应有尽有,而在这一整面墙上都挂满了魔法杖。
水常青走到了雷系魔法杖面前开始挑选了起来,凌天则是每个系都细看了一遍,实在是这里每个系都不适合他,因为他是黑暗系。
【系统提示,因为尊客首次得到50积分,特送‘大礼包’一份。】
还有大礼包?
凌天激动的连忙让系统打开。
【亡灵隐戒:可以隐藏自身的亡灵元素,不可掉落不可转换。】
【水系晶戒:具有水系元素,可升级。】
一份礼包两样东西,这绝对是人品大爆发啊!凌天看着这两样东西,就知道自己跟水常青进入学院就不必畏首畏尾了,这简直为他量身定做的啊。
凌天不动声色的拿出一枚黑色戒指,一枚水蓝色戒指,分别带在左手的食指上和无名指上。
他闭上眼稍微感受了一下,瞬间发现自己脑海里出现了一枚水蓝色的元素球,他知道这就是每个魔法师的本命所在,如果没有这枚元素球,他们就和普通人一般无二了。
水常青选了一根雷系魔法杖,凌天不用看也知道,那魔法杖的名字叫‘雷霆之仗’,是大陆上唯一的一个可升级的雷系魔法杖,另外其他系均都有一根,可以说是这种魔法杖是可遇不可求的。
凌天知道,在日泉王国里,还有一根火系可升级魔法杖,就在奥丽丝学院,但要想得到却很难。
至于水常青手里的这根,现在只不过是一级状态,刚好适合这时候的水常使用。
凌天看水常青已经选好,他也拿了一根水系魔法杖,水常青看了他手里的魔法杖一眼,便带着他走向柜台。
实在是认识凌天这么长时间以来,凌天一直都未曾发挥过他的魔法,每次都是提着刀利用武力解决,而他也不似一开始那么没出息躲在男主身后。
曾经的黑历史暂且不说。
稍后两人又买了魔法袍,一共花去了二十枚金币,一枚紫晶等于一百枚金币等于一千银币等于一万铜币,对于一个平常家庭来说,一个月五枚金币就够了,可见二十枚金币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就是四个月的开销,当然,对于中上水平来说,一个月则需要十枚金币。
对于水常青他们这个家族来说,一天就能赚一百个二十枚金币,也就是两个紫晶甚至更多。
以前水常青也不曾见过这么多的金币,甚至在金币交出去的时候,有点肉疼,但他知道,该花的时候还是必须花的,这次出来,家族给每个子弟两枚紫晶,也够他们一个学期了。
因为凌天作为外来人,自然不包括在内,也因此,这两枚紫晶只够用半个学期,剩下的就需要他们自己打工了。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都窝在客栈里,水常青则盘腿坐在床上,继续练他师父留下来的那卷卷轴,而凌天也开始修炼自己体内的水系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