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一路吃,炎祈兴致颇高,连背后有人议论他都丝毫不生气,冲着好吃的,他就要在这里多停留些时日。
偷眼去瞧的众人却满心惊疑,吃了这么多,那妖修的虎皮背心还是那样贴着腰腹,兽皮裙只遮了大腿上一小截,显得腰细腿长,吃的东西都到哪去了?不愧是妖修!
豆腐西施送走了吃豆花的妖修,背过身和小姐妹说话,“长得好俊哩。”说着说着脸红了,“妖修都是……都是这样穿衣服的吗?太、太……”
说不出来了,多泼辣的女人见了那有伤风化的打扮都要掩面,但没人敢同妖修说,不敢骂妖修耍流氓,所有人都看见了,鹿是被咬死的,妖修是能徒手撕鹿的。
“那一定是上回死的那只老虎的皮。”猎户信誓旦旦道。
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妖修是很凶残不能招惹的,迷雾林的这位脾气好,却也不能得罪。人家妖修穿什么,他们凡人哪能置喙?
风吹得炎祈的兽皮裙掀起一角来,于是所有人都在叹气。
唉,妖修实在太、太……不拘小节了些。
☆、第三口锅
炎祈听力是很好的,不过别人议论他什么,他没在意,隐约听见卖豆花的女人夸他俊,他也没半点感觉,他不觉得豆腐西施有多漂亮。或许换个长得不错的汉子来夸,他会高兴一点。
意识到这一点,炎祈啃糖糕的速度都慢了下来,完了,已经不是性向上的问题了。在他眼里,男人和女人都一个性别,都归类于能生孩子那类,只是女人太柔弱、胸太大、个子太矮、没有肌肉,怎么看怎么不符合兽人的审美观,将来生孩子肯定也不容易。
他的审美观歪了……
幸好炎祈没把心里的想法都说出来,否则妖修在继背了真凶残和耍流氓两个锅之后,还要被别人骂眼瞎。
凡人的想法不被修者看在眼里,从迷雾林开始,关于妖修的传言越来越离谱,直至某日有妖修闲来无事跑去体验凡人生活,被那恐怖的传言吓了回去,众修士也只能讪讪地骂一句“凡人愚见”罢了。
这都是炎祈的锅,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
在迷雾林又耽误了好一段时间,隔三岔五打只猎物去买,再大吃一顿,炎祈的小日子过得不错,然而他也决定要启程去中央大陆了,升仙会还够等,他也不想在对修真界一无所知的时候就定下未来的去向。
若是也被灵雾困住了呢,那就干脆在旁边落脚,不是说越靠近那里的升仙会开得越好嘛。
收拾行李?炎祈不需要行李,他到这儿的时候不一样孑然一身,啥也没有吗?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每一个兽人都能够做到,他们都是野外求生的好手,或者说他们本来就住在野外啊。
小镇子里的人都很热情,即便还有点怕炎祈,到了炎祈要走了,还略微的舍不得。要什么猎物炎祈都能打来,各种吃食摊子更是把他当作贵客来招待的——毕竟不是什么人都有炎祈那么大的胃口。
豆腐西施迟疑了半天,到底还是在炎祈站在镇子出口的小路上时,飞快地把一包新做的衣服丢了过去,倒不是因为暗恋,炎祈看起来年纪也不过十二三岁而已,忽略掉那身衣服还是个俊秀的少年,豆腐西施的弟弟如果没有夭折,也该是这么大。
天气越发冷了,尚且年幼的少年只穿了那么一点点,看着让人可怜。
“妖仙长,莫怪老婆子多嘴,这衣服,还是多遮挡着点好。”卖云吞的老婆婆做得一手好吃食,炎祈总照顾她生意,卖猎物也还选的老位置,紧挨着老婆婆的摊子。有些话别人不敢讲,老婆子忍不住开口了。
炎祈没生气,他挺感动地点点头,是啊,他也打算把自己那太过招人眼的白发给遮住了。
小镇里没遇上危险,不代表其他地方的人也这么友好,说来说去,还是他因为穿越了又失去大半力量而过于焦躁了,否则不会这么莽撞。
黑色的披风裹住了炎祈的身体,包得密不透风,最重要的是披风上带了兜帽,戴上能挡住他的头发和大半张脸。
做完这一切,炎祈似乎记起来了,冲老婆婆颔首,“炎祈,我的名字。燧石为炎,祈战克敌。”
嗯,炎祈的披风底下还是那身奔放有个性的衣服,老婆婆愣了半晌,人已经走得远了。
算了,总归还有件披风呢。
沿途的路不很平整,比起山林中的小路来说已经很好了,走出不远能看到有驿站和茶馆,炎祈清醒地意识到,这里不是他的兽神大陆。
同样赶路的旅人看见一团黑色旋风从身边掠过,透着些许白色,只当是眼花了。
炎祈穿披风只是为了那兜帽,奔跑时披风向后飘起,又露出里面无遮无拦的肌肤。
随身的包裹里塞着豆腐西施给的衣服,炎祈收下了这份好意,却没打算穿上身。
谁见过野兽穿长衫的?一点都不方便捕猎。再者,兽人穿狩猎来的皮毛还好,换了粗布衣服,怎么都觉得磨得难受。炎祈有时候都暗暗唾弃自己太矫情——有人送衣服还挑三拣四。
然而,还是不穿最舒服。
走官道走烦了,炎祈瞅准个林子便往里钻。
旁人畏惧的深山老林,于他而言像个游乐场所,还是儿童专用无危险的那种。
即便如此,钻了几天山林的人也不会好看的。糙汉子炎祈浑不在意脸上染上的脏污,反而认为天然的伪装棒极了,根本没人愿意靠近他,更别说招惹了。
大概是因为在小镇里已经浪够了,炎祈路过其他城镇也不多停留,听一听最新的消息就走,照原钻他的老林子,又打了只老虎做背心换洗。
老虎不难打,炎祈完全有本事穿一件扔一件,可他还是遵循了节俭的美德——最早被嫌弃的那些猎物,喂饱了丛林里其他捕猎者,也不算浪费了。
长途跋涉跨越了西宁国境,东平国的寻仙城离中央大陆最近,也偶尔能见着一两个修士,炎祈也就找了客栈住下。
全身都隐藏在黑色披风之下,看起来是很古怪,却不会引来他人窥视。炎祈坐在不引人注目的阴影里,点了杯茶,不着痕迹地听着大堂里两个修真者聊天。
修真者神识过人,炎祈没把视线放在他们身上,还特意收敛了一身悍勇之气,可还是被注意上了。
没办法,他的打扮就在告诉别人——这人不正常。
“又是个想要跟去中央大陆的,不知死活。”显然不是无人尝试过自行跑去中央大陆,然而实在太难了,反而死伤了不少人。
穿灰衣的那个瞥了一眼,不知怎么涌上一阵心悸,“莫惹事,不过是个凡人。”
不过是个凡人,所以即便是先天高手,也不能和练气修士抗衡,逗弄死了又有谁在意?
这话没说出口,两人都心知肚明。
似有若无的恶意使得炎祈垂下眼睑,他可没得罪人,修士都这般莫名其妙?实在令人不喜。
正好,炎祈也需要试一试自己的实力,顺便问清修真界的状况。谁才是狩猎者,走着瞧吧。
即便炎祈对性别的认知还有点问题,可他在兽世之前还活过一辈子,尚能调节一二,而对敌友的判断,他从来不会出错。
非兽人他也不是没杀过。
兽世并不那么太平。
不清楚灵雾之中隐藏了什么,炎祈不敢大意,细心准备了干粮水囊,一起打了个大大的包裹,一肩扛了。
休整过后,埋头冲进灵雾之中,炎祈忍不住嘿嘿笑了——灵雾遮盖的,是一片山林啊。
山林是兽人的主场。
跟上来的李术和李木两兄弟就皱了眉,“倒是还笑得出来。”
这两个便是炎祈在客栈遇上的修士,学了一套邪门的配合法门,能出其不意地干掉一个筑基修士。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他们得罪了有师门有后台的修士,当然只能逃到偏远之地避难。躲了这么久,眼看应该被忘记了,才又准备回去,看到个凡人闯灵雾迷阵,就打算玩弄一番再杀了,消遣消遣。
大部分凡人是迷失了方向,最后因为不断的行走和厮杀而崩溃,死于这座生机勃勃的山林之中——正是因为生机勃勃,灵气不散,山林里的猛兽比凡俗四国的那些更危险百倍。
蝼蚁的挣扎,岂不是很好的一出戏?
炎祈没有感受到吗?
他第一时间发现了这里的鹿肉要好吃多了,随意烤一烤就很香,蛮力也得到了几乎不可察的补充——很好,修真界的猛兽一定会更好的,食物有保障了。
没有显露出威力更大的兽身,炎祈灵巧地在林间腾挪,避开大部分猛兽。口腹之欲无论何时都可以满足,干粮不是不能吃,最重要的是保存实力,弄死后面的小尾巴。
夸赞一个人直觉好都是说野兽的直觉,而兽人本就是兽,炎祈没有依靠眼睛来寻路,反而不管不顾地随意走着,脚步不紧不慢,方向始终是正确的。
李术年纪更长,原先就有不好的预感,这回又叹了口气,“像是个有灵根的。”
修真界也从四国收徒,迷阵当然不会是杀阵,破解的法门就在于灵根,有灵根的人能隐隐感受到指引。
话虽如此,还是很少有未修炼过的人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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