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宗不做吃亏的买卖,既然主动跟路肖打交道,必然是因为有利用价值。上辈子路肖这名字如雷贯耳,据说是某个基地的一把手,收留了不少幸存者。陈景宗远远见过几次,但并不是说得上话的身份。
虽然末世之初对方还没发迹,但只要紧紧抱住这条大腿,想必之后的路会好走很多。如今既然碰巧遇见,想必是老天的安排,那他岂有放过这个机会的道理。
路肖的车是一辆白面包车,上面坐了七八来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据说是路肖途中救助的人群。本来还有更多,但要么中途走散要么不幸丧命,如今存活下来的就只剩这些人了。
陈景宗见里面坐着拥挤,主动提议:“要不分几个人坐我们车上去,大家相遇也是难得,以后可以一起行动。”
“景宗?”李谦难以置信的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可以吗。”路肖讶异。车内空气浑浊乌杂,他一人照顾一车民众,已有些力不从心。如果这两个年轻人能帮把手,自然是求之不得。
陈景宗扯了扯李谦衣袖,示意他不要多舌,嘴上却道:“当然。”
一行人就这么上路了。虽然李谦几次问及原因,陈景宗却只是闭口不谈。总不能说自己知道路肖很有前途,打算抱大腿吧。而一路相处下来,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靠谱,渐渐理解这个男人曾经当上老大的原因。沉着、勇敢、有担当,光是这点,就能引不少人主动追随。
路肖大部分时间少说多做,偶尔闲暇下来,会摸出一张照片愣愣盯着看。陈景宗撞见过几次,心底有些在意,装作不经意间从身后经过,却见上面是一张女人和小孩的合影,不由愣住。
路肖结过婚,还有小孩?可这人才二十来岁啊。上辈子陈景宗从未听说过这方面的传闻,一直以为对方是黄金单身汉,却没想到早名草有主。
陈景宗心里一紧,呼吸难受。他把手放到胸口上,有些不解自己为何会出现这种心情。就像冰封万年的河流被一榔头凿开,泛着浪花欢快奔流而去,最后却发现前面死路一条。
路肖注意到身后人一动不动,按下照片转头看向后面,见是陈景宗,蹙眉:“什么事?”
“没、没事,路过罢了。”陈景宗别扭转开头,不愿对方看清自己的表情,匆匆离开现场。
他以为自己帮那么多忙,路肖会对他有些好感,没想到却是一厢情愿。刚才不过偷看一眼照片,那人的语气却如此不耐烦。呵呵,也罢,全是自己自作多情。
陈景宗走着走着,步速慢下,最后停住。他回头望去,却发现对方并没有追来。
如果是方越的话,一旦察觉到他有小情绪,肯定会追上来又哄又抱,实在不听话直接一段强制爱结尾。但如今,却物是人非,形单影只。
……怎么又想起那渣男!陈景宗十分郁闷。这或许是谈恋爱人的通病,总会不由自主把现任或喜欢的人与上任对比。陈景宗心底泛起一丝淡淡的怀念与不舍,可一旦想起方越上辈子做过的事,又立马转为憎恶。
不能再这么天真下去,时间洗不去仇恨,他一定要让方越付出代价。
“啊嚏。”方越重重打了个喷嚏,怀疑自己是不是感冒了。他摸摸鼻子,语气里充满质疑,“天生?怎么可能。”
白封把最后一块面包塞嘴里,起身:“随你信不信。休息差不多了,走吧。”
方越刚问出点蛛丝马迹,虽然还想继续追问下去,但知道这人心情好时很好说话,心情不好问烦了直接揍晕你,于是只能暂忍好奇。
问及白封异能,对方倒没有遮遮掩掩,反而直接告诉方越他这不是瞬间移动,而是放慢时间。
客观上时间自然不变,只是放慢了相对时间。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异能相当于无限提升使用者的感知力,发动力量时能感受到周身一切细微变化,如同时空凝固一般。
这简直是超神的节奏啊。如果能这般随意停止时间,那些怪物还有什么可怕的。
可是当方越问起这异能是什么时候以什么契机产生时,白封眼也不眨:“天生的。”
天生?这个答案方越本来不信。但跟白封相处了几天,他发现这个男孩虽然有些地方不太正常,但直来直去,不想回答的直接闭嘴,压根不屑于编谎话。
可天生异能这种事真有可能吗,还不如人体为适应恶劣环境基因突变这个理由来的可信。然而转念一想,末世都来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快没食物了。”方越单手拿包,另一只手抓住机车后延稳定平衡,“去附近城镇补给吧。”
白封没搭话,看了一眼高速路旁歪歪扭扭的路牌,调转方向去了最近的城镇。上面写着“云水小镇”。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后悔QAQ,就不该把正剧跟想吐槽的梗放一起。。。再也不做这么愚蠢的事了
☆、第二十四章
一如经过的所有城镇,这里荒凉破败,了无人烟。近几天刚下了一场小雨,地面坑坑洼洼,泥泞难走。两人索性下车,推车前行。
空气里浮有淡淡的泥土腥味。可能由于城镇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所以游走的丧尸并不集中。
起初方越以为当上这种厉害人物的跟班,怪物便基本跟自己无缘。但事实证明他想多了。白封多数时候都没兴趣动手,结果重担尽落在他头上。
方越虽然要比常人厉害,但应付起不惧疼痛的怪物仍称不上得心应手——最近倒是适应了些。可能由于以前作为保护者,他给自己施加太大心理压力。如今强大的家伙陪在身旁,虽然不指望对方会帮忙,但至少战斗时不用再左顾右盼。
城镇里没建大超市,只有一些小卖部。许多店铺空空如也,只剩生活用品。白封半途失踪,不知去了哪里。方越十分淡定,他已经习惯那人来无影去无踪。大概是找东西找烦了,或是其他玩意儿吸引了那家伙注意力吧。
转悠半天,方越终于找到一家新的小卖部,前脚刚踏进去,就见里面几个大男人围着一名上了年纪的妇女,劈头盖脸地逼问:“说,其他女人躲哪去了!?”
“你们、你们……”女人许是多天没能洗漱,蓬头垢面。她嘴唇颤抖,哭着跺脚,“你们真下得去手,怎么会这样,真是疯了!”
一痞子模样的年轻小伙子丝毫不为所动,踢了女人肚子一脚,朝地上吐口唾沫:“老太婆,早点说出来对大家都好,别想拉着全镇人一起送死。”
另一大叔拉住小痞子,让他别动粗,温言劝告捂住肚皮一脸痛苦的女人:“郑妹子,说吧。既然你敢出来,我们相信你一定没事,何必为了那群怪物受苦呢。”
郑大妈眼睛一瞪:“你们良心被狗吃了,迟早要遭天谴的!”
“你这婆娘!”小痞子脾气爆,听不得人骂他,当即就要动手,结果手腕被人紧紧攥住,动弹不得。他以为又是大叔,不爽地瞪过去,却见中年男两手空空,一脸吃惊,才注意到阻止自己的是个陌生男子。
他骂骂咧咧地挣扎,却愣是没挣开,反而惹怒男子,施加在手腕上的力度愈来愈大。青年整张脸皱成一团,缩头缩脑:“疼、疼死了!放开我!”
方越轻哼一声,一把推开他。小痞子一个趔趄后退好几步,好容易站稳,指着男人鼻尖骂道:“你算哪根葱,敢动老子?也不打听下老子是谁?”
“我特么管你是谁。”方越不想废话,直接举起白封给的枪——虽然他从没用过。众人果真被吓了一跳,都不由自主后退一步。
小痞子依然横在原地,逞强道:“你、你拿出一把玩具枪就敢吓唬人?也不打听一下……”
话音未落,震耳欲聋的枪响震动了这小小店铺的屋顶。方越放下手枪,洞口继续对准那群人:“玩具枪?要不要试试。”
青年立马把话咽了回去,整个人彻底萎靡。其他人吓得不轻,不敢多做停留,只能撤退。好汉不吃眼前亏,虽然最后没能问清位置,但等碍事的家伙走了,日后还有机会。
方越没想到的是,他不过见义勇为一回,顺便清理现场方便补给物资,却被郑大妈一眼相中,认为他是从天而降的英雄,当即跪下,希望方越能帮助她们。
“我真是没辙了,那群男人中了魔障,逼得我们走投无路。”郑大妈一把鼻涕一把泪,“小兄弟,你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帮帮我们吧。”
被一把年纪的人当面跪下,方越极其别扭,要扶她:“你先起来。”
“你答应帮我了?”郑大妈眼睛一下子亮了,“你答应我就起来。”
无赖啊这是。方越哭笑不得:“起来再说,我总得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郑大妈终于舍得让膝盖离开地面,而说起这些天的遭遇,眼眶又红了。她一家人都被怪物袭击,只剩下自己苟延残喘。
“我女儿,我老公,还有我的乖孙子。”郑大妈大约终于找到人听她诉苦,不停抹眼泪,“谁活下来都好啊,偏偏剩我一个老太婆。”
本来镇小,大家都认识,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可某天开始,那群男人精神就不正常了,疯狂的捕杀女性。女人们能逃的都逃了,逃不了的就躲在镇子里,既要防备怪物,又要防备男人,真是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