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按照店主的设定,每天早上九点准时自动响起,曲调明快舒缓,放给店里的十三具尸体听。
厄运袭来的时候,是一个傍晚。亮起的灯光从此未熄,每当夜晚来临,这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光明会照亮整座城市。只可惜,这已经是一座空城了。
两个月前,人们收到了一封邮件。发件人,无,信件内容,无,唯独有一个附件,是一张全是乱码的图片。
‘这是一个恶作剧邮件’是大部分人看到后的第一反应,然而却有人想起了多年前一个同样的事件。SOUL,五瓣花。这次事件是否出自同一人的手笔无处可查,不过很快就有人发现,自从他们看了那张看似无意义的图片后,似乎能感到体内那微乎其微的灵魂波动。甚至一个医生还发帖说,他竟然不小心将濒死患者身体里的灵魂扯了出来,融进了自己身体里。
越来越多的人对此产生了兴趣,最先进行这个新鲜尝试的,是一名自称是来自猎刃的佣兵。他将几个俘虏困在笼子里,让他们相互残杀。他发现获得灵质越多的人,存活概率越高,那些被吸收的灵魂还可以转化成攻击,让他们所向披靡。
这股新兴风尚首先占据了人类的法外之地,然而很快的,普通平民遇害的事件与日俱增,人们纷纷通过非法途径向涉黑组织购买枪支来自卫,社会治安达到了空前的混乱。
有时候,恐惧的蔓延不需要太多时间。
士凉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梦里醒来的,胸口沉闷,像是涌上了无尽的力量。即便是隔着一个时空,他也能感到人类最绝望的嘶鸣。
他放佛睡了好久,记忆还停留在那块被猩红气海包围的星石上。那天他重启了神格,陷入了无尽的杀戮。他放兰切走了,回头寻找他哥时,却意外地看到了冷小台的面孔。
‘你为什么要背叛他!’他记得,他是这么说的,‘是朕那么信任你!你却出卖他!’
‘你先睡一下吧。’冷小台平静地走来,‘在你虚无神格彻底觉醒之前,你还是睡着比较好。不然以你现在的状态,搞不好真会出什么乱子。’
说着冷小台突然向他抛来一层晶石粉,士凉呼吸一滞,冷小台顺势掐住他的两腮将人直接按倒,动作虽然粗鲁,声音却是温柔的,“恢复神格的事情交给你哥就好,安心睡吧,等你醒了,是朕还在等你去找他。”
记忆戛然而止,留下一个困顿的士凉。
他坐起身,烦躁地晃了晃混乱的大脑。依冷小台的意思,他和士冥并不是真的反叛是朕?可他们做这一切又是为什么呢?还有神格觉醒的事情交给士冥?士凉屏气静心,竟发现翻滚于胸口的神格当真通透和缓了起来。
虚无神格的觉醒需要数以亿计的苦难波动共振,难道刚才梦里的都是真的!
士凉猛地站起身,向外跑去。然而他眼前的不是熟悉的街道,而是苍茫大漠。士凉方才栖身的是一处随意搭建的木屋,在风戈中摇摇欲倒。士凉抬步走出,在沙漠上踏上了一个一个的脚印。
‘冷小台说是朕在等我,可他这是把我送到了哪?’
士凉疑惑着翻上了一个沙丘,忽地听到一声女人的尖叫。他向声音的源头寻了去,刀枪打杀的声音渐渐入耳。他爬到沙丘的顶部,远远望去,竟看到了两伙人正在厮杀。
刀剑上挑,一个人被掀翻在地,扬起的血光惊了那匹拉着马车的马。马夫早就死了,那马亮起前蹄,失控地向前冲出去。
颠簸的马车上,竟让士凉看到了一个红影,‘那车上有个女人!’士凉心惊,欲起身施救。
那马跑上一个沙丘,车轮打滑,眼见着马车就要翻下来了。就在这千钧一刻,大漠上忽然扬起一阵邪风。风沙将马车掀到了半空,红衣女人从车中坠下,画面中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将那一抹红色接入自己怀里。尘埃落定,衣带翩然,那黑红交织的身影在空中打了个旋,稳稳落了地。
黑衣男子身背一柄青色重剑,一头黑发利索地束在脑后。再细看那眉宇,平整的嘴角没有一丝笑意,平直的双目下藏着一副透着冷漠的黑眸,这副嘴脸士凉再熟悉不过了,此人正是是朕!
目睹了是朕英雄救美的一幕,士凉心中汹涌,拍案而起,大怒!
‘怎么不救马!’
这么想着,士凉意念一动,那卷着黄沙的马车带着一股巧劲儿落地了。马虽挨了摔,却没有受伤。
是朕没有看向怀里的女人,他抱着她,走到那群厮杀的人之中。那两伙人早已杀了个两败俱伤,为数不多生还的也只能在地上苟延残喘。是朕俯视时并不低头,而是视线下移,傲睨万物目空一切。
他没有停下脚步,而是从这之中走了过去。远处围观的士凉心想,看这女子的穿着像是远嫁和亲的。古代不比现代,女子多半是被另一伙人劫杀,现在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陌生男人抱走,这事要是被传出去,不知会造成什么影响。
这么想着,是朕抱着女人走远了,而那些在地上苟延残喘的伤者却在是朕的背后悄然断了气。
‘杀人灭口……’士凉心里一沉,这个是朕有点冷。
Scene 4
“少侠!少侠!”
是朕闻声,虽然感到是在叫自己,却没予理睬。
“驾!”身后人像是急了,驾马追上,挡下了是朕的去路,“我说这位少侠,你怎么不理人啊。”
是朕抬眼,马上的是一名白衣的男子,一双金丝镶边的白色长靴配上同样金色花纹的大带束腰,更配套的是那男子异于常人的一头浅色长发。这发色在古时的东方国度可不多见,是朕的视线不由得多停留了些。
白衣男子捋了把额前碎发,翻身下马,“少侠,我看这位姑娘多半是伤了脚。您抱着她,走在这无垠大漠之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多累啊,不如我这马借你,你让姑娘坐在马上,省省体力。”
这马有些眼熟,是朕蹙了眉头。士凉心想,万一是朕认出这匹马就是刚才他掀到天上那匹,从而再联想到捡到马匹的我目睹了他救下姑娘的过程,不会为保姑娘名誉把我也灭口吧?
士凉呜呼,好你个是朕,你这厮心里只护妹子,一个篆体的深柜癌!
“诶呀~其实这马也不是我的,刚才我从此处经过,这马像是得了失心病一般,差点把我撞倒。这会儿被我顺了毛,安分了些。”士凉装模作样地给马顺着毛,“少侠,你看我士某也是怜香惜玉之人,这马就让给姑娘坐了。有了马,你们也方便赶路不是?”
是朕短短思量两秒,便向士凉点头致谢,将女人放到了马上。士凉顺势拉过缰绳,自然而然地加入了这两人的队伍。
“诶姑娘,恕我直言。你该不会是远嫁和亲的大唐公主吧?”
红衣女子虽然戴着面纱,但透过那双陡然瞪大的双眼,士凉心里已经有了肯定的答案。公主没有予以回应,倒是是朕向士凉投以了不解的神情。
那表情像是在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士凉咯咯笑,心道,‘谁还不知道你那点风流野史,是煊很早就告诉我你138亿年里就把过一次妹,还是个大唐公主。’
不过这个故事说来凄美,据是煊说,少侠是朕在塞外荒漠上救下了一名遭遇劫杀的公主,俩人的姻缘只结了短短一日,公主身负安定边疆纷扰的重任,而是朕又不喜欢干涉人间之事,便把公主送到她远嫁的国度了。随后是朕回了尼布罗萨,又过几年,公主嫁入的小国发生政变,公主也因此香消玉碎佳人绝,粉骨残躯血染衣了。听闻此事后,是朕云淡风轻地应了句‘哦’,转身回屋蒙头大睡了个几百年。
想到这,士凉不免多看了公主几眼。面纱后的容貌无从猜测,但那双露出的眼睛着实好看。一头青丝黑亮,玉颈细嫩白皙,好看好看。可能由于那面纱的缘故,越是神秘越是惹人浮想联翩。士凉在脑内浮想着美人的面容,他也曾是个阅人无数的浪荡公子,自认为见过美女无数,要真论出个高低,他觉得他长这么大,见过最好的女人应该是……红叶,甄红。
黑长直,帝大BBS上还置顶着她的真爱楼呢!
三个人就这样一路无言地走出了荒漠。他们方才所在的位置是荒漠的边缘,不出一个时辰,他们已经寻得了水声。向着水声走去,竟欣喜地看到一个可以栖身的山洞。
“少侠,姑娘,我看天色已晚,不如我们就在此歇脚,明天天亮再走吧。”
是朕闻言,向公主投以询问的目光。这荒山野岭,她一个姑娘家跟着两个男人在山洞里过夜,实在是有些……公主点头说yes。
别闹好吗,一个白衣公子一个黑衣少侠,不拿上两张CG对得起这条支线嘛!
士凉喜盈盈地将缰绳拴在树上,扶公主下马。
“你脚伤了啊?”士凉道。哪料他刚刚问出口,是朕已经蹲了下来。他轻轻拿起公主的脚踝,肉眼不可见的灵质缓缓从他的指尖溢出。
不知怎的,这一幕忽地让士凉想起是朕也曾这样不由分说地抚上他的伤口,比如钓鱼台的大坝上,很多次。是朕这种不溢于言表的温柔温暖过士凉,可眼前这个是朕温暖着另一个人,还不认得他。而认得他的那个是朕现在又生死不明,士凉难免泛起了酸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