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爵夫人眼巴巴地看了看贿赂,又咬咬牙,把它们推还给姜重黎,“这些好东西,是你凭本事诓来的,我不能要。”
“说了给你的,你就拿着,跟我客气什么。”姜重黎再推回去。
“不行,”男爵夫人急了,“要是拿了你的,我成什么人了。”
“别拿我当外人!”姜重黎也急了,“咱俩什么关系啊,我一个大男人,为了帮你,连老女仆都cosplay了,你还这么见外,我可要伤心的。”
男爵夫人看了看他,小声说:“就是因为你不是别人,我才不要你的东西,要是外人,你以为我不去占他们便宜吗?”
她是那种越是关系好,就越不能让对方吃亏的性格,不要姜重黎的东西,恰恰说明了他的不同。
姜重黎叹了口气,“那……算我入股吧,卖来的钱,你先拿着当本钱,等将来生意做大了,咱俩再分成,反正你总是要做买卖的。”
“那行。”男爵夫人开心了,“糖你要不要留着吃?”
姜重黎咽了咽口水,没出息的说:“要。”
其实他更想吃曲奇,可惜曲奇盒子看上去实在太值钱了,自己留着吃实在肉疼,还是让男爵夫人拿去卖猫吧。
男爵夫人将其它东西用桌布包起来,系成了一个包裹,“趁着舞会还没有进入主题,我得赶紧离开,夜色越深,这个城堡里的人就会疯得越厉害,哪怕我是贵族都不安全,你也跟我一起跑路吧。”
姜重黎摇头,他还得救人呢。
“你说他们会发疯,是什么意思?”姜重黎问。
“刚才那几位夫人的表现,你看见了吗?她们白天不那样,但刚刚却妖怪似的凶恶,那就是黑夜对她们造成的影响。不过你来了之后,她们好像又恢复了一些神志,不然咱们俩都要危险了。”
姜重黎一愣,他刚刚,也就是吸取了一丝她们的元精而已,难道夺取元精还能治疗夜来疯?
而且,一入夜就发疯,这到底是什么病啊,实在奇怪,也挺可怜的。
“你打扮得这么……成熟,变装了?”男爵夫人很好心地没说,你老得都能直接进棺材了。
“方便。”姜重黎呵呵一笑。
他看了看男爵夫人的伴灵,有些担心,想了想,告诉男爵夫人稍等两分钟。
然后,姜重黎出了花房,像个行走在暗影中的老妖婆一样,四下寻找猎物,走廊上刚好过来了一队四五个端酒的仆人,姜重黎毫不客气地扑向他们,迅猛地夺取了他们的元精,又将他们软倒的身体藏进了拐角的大柜子里。
吃了这些元精后,他马上返回男爵夫人那里,也不废话,一把抓出男爵夫人的伴灵,拽着人家小动物的大尾巴,元精像篦子一样吐出掌心,撸啊撸。
男爵夫人顿时惊跳起来,双手在身后拼命划拉,可她又没有长尾巴,自然什么都摸不到,然而那种被人揪住了尾巴的怪异感觉,却挥之不去。
“怎么回事,我裙子后面钩住什么了吗?”男爵夫人慌张地原地转圈圈。
姜重黎没空欣赏她滑稽的模样,专心致志撸尾巴,好不容易才把小动物纠结成一团拖布的大尾巴毛给勉勉强强的梳通了。
脏兮兮的小动物终于动了动,恢复了一丝生机,在姜重黎手中伸展开身体。
小动物抬起头,嘴巴尖尖,脸盘圆圆,满脸偷鸡摸狗的猥琐,一双黑豆豆的小眼睛,贼眉鼠眼地瞅着姜重黎,眼睛周围还长了一圈墨镜似的黑眼圈,就像卡通片里面小偷脸上带着的黑眼罩一样。
姜重黎张大嘴,这……这只小家伙,应该就是英文名为的小浣熊吧,与华国那只著名的干脆面不同,在国外,这种小家伙可是有名的能扰得人家宅不宁的贼偷。它时不时就会翻翻别人家的垃圾桶啦,偷吃别人家的面包香肠啦,再顺便欺负欺负别人家的宠物狗啦。
小浣熊不但智商很高,吃果子之前都知道用水洗一洗,更会拿小石头敲玻璃门,向心地善良的人类讨要吃的,集猥琐可怜与可爱于一身。
姜重黎揉了揉小浣熊,觉得它实在太瘦,以后该问问玄辛怎么才能把伴灵养得快速长肉。小浣熊被捏得肚皮朝天,又粗又长的大尾巴,求饶一样,轻轻卷着姜重黎的手,狡猾又单纯的小眼睛,畏畏缩缩地看着他,带着些天真的依赖。
姜重黎还想再玩一会,可惜时间不允许了,他只好依依不舍地把小浣熊塞回去,不住口地叮嘱男爵夫人,不许累着,不许随便做重体力活,去雪梨交易完后先回家歇两天,奶粉不要卖了,就算做代购,也该选些轻巧值钱的商品做……
“……你真快成个絮絮叨叨的老太太了。”男爵夫人背上包裹,扭头就走。
她的小浣熊竟然也在蛋壳里翻出根小竹竿,竹竿上挑着小包裹,背在背上,学着男爵夫人的姿势跑路。
走了两步,它们俩又停下来,齐齐回头,定定看了姜重黎好一会,才做贼一样,贴墙角跑掉了。
姜重黎笑了笑,当国王的感觉真好。
因为给小浣熊梳理了大尾巴,姜重黎刚鼓起来的身体又瘪了,他现在就是只彻头彻尾的僵尸,但不知是瘪了鼓鼓了瘪的习惯了还是怎样,他竟然开始适应这种身体状态,并且对自己的底线有了一定的认识。
像现在的程度,外表不好看而已,却并没有什么危险,身体的灵活性的确不如以往,然而城堡里这么多人呢,吃的遍地都是,大可不必担忧。
新月升上了高空,正正辉映着赤血城堡,城堡中的一切渐渐染上了妖异的薄红色,音乐,人声,甚至风中的花香,都变得无比诡异。
“伯爵!”
“伯爵!”
“伯爵!”
大宴会厅中的人们高声呼唤。
姜重黎混进人群里,也跟着哦哦了两声。周围的人们真的精神状况不大正常的样子,人人凶恶狰狞,简直是群魔乱舞,姜重黎这样的僵尸老妖婆,看上去一点都不突兀了。
赤血伯爵一身血红袍服,白金色长发掩映下的双眼,也是血红的,他缓缓从巨大的楼梯上走下来,坐到大厅正中的主位上,就像一位黑夜中的血腥魔主。
“开始吧。”伯爵满脸沉郁,挥了挥手。
马上有强壮的铠甲卫兵,推着一只大大的铁笼子,来到宴会厅的正中央。笼子里,吊着两名身穿作战服的男人,他们修长结实的身体,轻轻在笼子中摇晃,就像两块马上要被吞吃入腹的美肉。
“伯爵大人,今晚您打算用怎样的方式享受呢?”管家模样的人,阴测测地问道。
“随便。”伯爵明显心神不属。
管家一愣,这两个外来者可算上等了,伯爵竟然不先享用?
底下的宾客们顿时一阵兴奋,窃窃私语起来。
“长得真不错……”
“东方人,难得。”
“皮肤真是金麦色的吗?赤血领可很少见到这太阳般的颜色呢。”
“哼,太阳,丑陋的颜色。”
“当个猎奇的收藏也不错,正好我的日记本该换封皮了。”
“煞风景,如此美人儿,竟然光只想着皮肉骨头。”
“你喜欢玩?那就先让给你,可得说好,不能把皮肤掐出印子……”
周围的人全都邪笑起来。
姜重黎气坏了,这俩要条有条,要颜有颜,作为亲卫队,带到哪里去都足够显摆足够气派,你们就是抱回去杵门口当摆设都不亏吧,怎么能尽是想着往残里整呢。
暴殄天物的疯子!
“伯爵大人,您看……”管家询问。
赤血伯爵懒洋洋道:“你们喜欢怎样,就怎样吧。”
那几个刚才商量的宾客立刻围到笼子边上,伸出长长的爪子,往蔡清与罗基身上抓去。
姜重黎大惊,跳出去,抡起把椅子,转圈地驱赶那几个王八蛋。
“小小僵尸,竟敢与我们争抢!”宾客们呵斥道。
“你们有啥了不起,我……我怎么不能抢了?伯爵大人都说了,这俩人随咱们喜欢处置,那,我喜欢的方式就和你们不一样!”姜重黎尖着嗓子,嗷嗷直叫。
“哪里来的低等粗俗僵尸,竟然在伯爵大人面前如此喧哗。”管家嘴里冒出一股不祥的黑烟,“卫兵,把它给我扔出去。”
“等等。”
赤血伯爵突然出声,血红色的双瞳,上下扫视皱巴巴的僵尸,“……你想要?”
姜重黎眨眨干瘪瘪的眼,点点头。
“就凭你,一只最最低等的吸血僵尸?”伯爵眼带玩味。
“低……低等怎么了,不许小人物有大志向?再说,我可未必比他们几个差。”姜重黎觉得伯爵的话有点不对劲,吸血僵尸是什么鬼。
那几名宾客顿时大怒,鬼影重重中,有的长出了牛犄角,有的伸出了大尖牙,色迷迷的家伙嘴里吞吐着毒蛇的信子,而喜欢皮的那位,则帽子一摘,直接露出了光溜溜的大骷髅脑袋。
“小小僵尸,你再敢说一遍!”怪物们大声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