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很快又有后续消息传来,这三人乃是当地都散修,好吃懒惰,平时偶尔也兼职打家劫舍都工作。简而言之,死了谁都不心疼的修行界败类。
陆尘潇想,这大概就是赶趟着被主角砍的炮灰了。不过,太史飞鸿的业务也太不熟练了,居然就地掩埋,实在是收尾处理都太不干净了--小白兔进化成大灰狼都道路,任重而道远。
不过,太史飞鸿的线索也就由此断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性命无忧,由还躺在陆尘潇袖子里的年幼版青龙王可以断定。它认主太史飞鸿,听不听话是一回事,跟不跟在身边是另一回事,这两者都是可以商量的。然而,唯有同生共死这件事是无可商议的,即便有秘法可以逃脱,也要元气大伤,休整几百年才能恢复过来。
也正因为如此,主人和灵兽之间是有感应的。青龙王如此淡定,显然是因为太史飞鸿的状态并不值得担忧。
三日后,在遍寻不到人的情况下,长鸣子委托了几个好友代为注意,无可奈何地启程了。
而众人所不知道的是,太史飞鸿其实离他们并不远,如果他知道陆尘潇对青龙王的信任,一定伤心的眼泪都掉下来了。
他哪里性命无忧了?
分明是从一个魔窟掉到了另一个魔窟!
一剑斜斜上挑,刚好刺中了迎面而来到魔物一头,腥红的鲜血溅了太史飞鸿一身,少年表情很平静,目光古井无波,甚至呈现出某种麻木之感。
而那层血污,刚刚附着到太史飞鸿身上,立刻就被他的肌肤吸收了。现在,少年裸露出来的肌肤晶莹玉润,犹如上好的瓷器。如果陆尘潇在这里,定然会大吃一惊--太史飞鸿的修为已然暴涨,此时已经突破筑基期,正在一路往金丹狂奔而去。
与此相对的是,太史飞鸿的气息十分不稳,灵气相对狂躁,如果他真的这么顺水推舟地达到金丹期,那么下场只可能是爆体而亡。
实际上,太史飞鸿一路能活到现在,确实让涂小血啧啧称奇。三天前,余琏一剑冲霄,山河震荡,将这几个魔道大佬下的够呛。
他们倒不是真怕被余琏当面砍死,能活蹦乱跳到现在的,也许战斗力不行,但保命的手段肯定是超凡的--这群人自然能跑得快,但苏婉婉就没有这种本事了。可如果谁真的敢把苏婉婉落下,事后苏婴拉清单的时候,自然可以告诉这群人,你们对于生不如死的理解实在太浅薄了。
棺材翁为了自己的脸面,自然不甘于人下,至于打不打则要另说。而涂小血--正是那位陆尘潇感受到的血气冲天的气势的主人--则纯粹是对这种事情没有经验,被人一逼凶气就噌噌地往外冒。他总算还有点智商,没有当场去找余琏的麻烦,而是杀了数十个散修来发泄心中戾气,杀完之后,他也冷静来下来,知道现在退走才是最好的选择。但偏偏这时,涂小血又闻到了一丝血腥味,他想了想,决定再杀几个,凑够整数再走。
而被这样一个魔道杀神瞄上的,自然是太史飞鸿的那三位‘狐朋狗友’,他们打着局面混乱杀人夺宝的想法,殊不知还有更加无聊的,纯粹为了爱好而杀人的家伙正在寻找下手的对象。
恶人自有更恶的折腾,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太史飞鸿终于等来了自己的救星。只是他不能确定,被救这件事到底能不能算是一件好事。涂小血杀了三个散修,而放过了太史飞鸿的唯一理由是:
他已经凑够了整数,再多杀一人,多了一个零头,显得不美。
可如果放任这个少年离开,尤其是他还和正道五派有着紧密的关联的情况下,这个选择就显得尤其的愚蠢。
涂小血想了一会儿,做出了一个自以为绝妙的决定:“反正以你的体质,在正道也修不出什么一二三四来,倒不如做我的门徒,领悟无上天魔大道。”
然后,涂小血就把血魔之种种入了太史飞鸿的身体里。这血魔之种本来就不是给人族使用的,涂小血拥有是因为他乃是天生邪魔,普通修士被种下之后,杀气入体,只要杀生,血魔之种成长极快,通常,几天之内宿主的意识就完全丧失,成为只懂杀戮的野兽,最后因为修为长得太快,爆体而亡。
而那枚血魔之种,自然回归到母体体内,反补涂小血本人。
涂小血原本信心满满,笃定太史飞鸿绝对活不过一天,而太史飞鸿一死,自然后患无忧。而且这又不是涂小血杀的,自然能够继续保证那个完美的杀人数字。涂小血表示自己能想出这么一个看似绝妙,实则脑袋进水的法子,真是又感觉到了智商太高的喜悦。
然而,太史飞鸿非但没有陷入疯狂中,反倒被涂小血带入邪魔无数的魔窟之后,经过几日的杀戮,太史飞鸿的眸色血红,目光却越发清明纯粹,修为增长也进入了一个稳定缓慢的情况下,令涂小血心底十分纳闷。
太史飞鸿之所以能免疫血魔之种的两大缺陷,稳稳当当地活下来。原因十分复杂。首先,涂小血自然并不清楚,目前的太史飞鸿已经经历了一趟人格转换,原本的人格因为彻底忍受不了这种血腥凶残的场面,换上了爱慕陆尘潇的里人格,至于为什么同为一个人,里人格却能稳稳地抗住这种场面,自然是因为太史飞鸿的七情六欲剑法更上一层楼了。
实际上,在太史飞鸿月下询问陆尘潇的那一刻,他已经越过了‘情动’,走向了‘不悔’。但余琏创造这套剑法,虽然威力不小,但本意却是控制自己的情感所创,到达最高境界甚至七情六欲全部舍去也并非不可能的事情。
而太史飞鸿虽然体质不行,悟性确实是一等一,甚至在剑法有缺的情况下,摸索到了其中关键。本心之上的各种冗杂的情绪被纷纷洗去,颇有明镜本无尘,何处染尘埃的清净之意。
在境界之上,太史飞鸿甚至已经超越了余琏创造这个剑法的本意,开辟了另一条道路。
心境无忧,但血魔之种吸取的修为,却是被青龙王大部分都吸纳走了。血魔之力虽然凶悍鬼奇,但论等级给青龙王提鞋也不配,它连谢庐溪的剑意都照啃不误,更何况一点小小的血魔之力?
那也就是平时吃个零嘴的饭量了。
当然,青龙王也不至于完全一点不剩给太史飞鸿,毕竟现在两人的主仆名义还在。只是这种力量太过凶残,人类的身躯承受不住,青龙王只是吃干净了之后,反补了一点清澈无害的灵气还给太史飞鸿,其多少大致就是手指缝里流出的那一点,但也足够太史飞鸿突破筑基期还绰绰有余了。
血魔之种,灵宠青龙王,七情六欲剑法,这三个完全不相关的东西,在此时此刻完美的搭配到了一起,配合无间,成功代替了原本应该是丹田所有的功能,让太史飞鸿真正地踏上了修行路。
这中间只要一个出了问题,大概都是万劫不复的下场。这其中很难说有多少是天道对太史飞鸿的眷顾。
太史飞鸿的情况让涂小血好奇地不得了,而且,涂小血隐约的察觉,他体内血魔之种分离出来的子种,甚至开始反向掠夺起来母种的力量了。只是涂小血财大气粗,底蕴深厚,并不介意这一小点损失罢了。
但上天并没有给涂小血太多研究太史飞鸿的时间。三天后,涂小血接到一份讯息,棺材翁总算不负他堂堂魔道魁首的名头,找到了魔族遗迹的入口;同时,他也很辜负他魔道魁首的名头的……被人险些打掉了半条命。
“嗤嗤,我早就说过了,老人家还是老老实实的躺尸比较好。”涂小血十分恶毒地评价道。
然后,涂小血转过头,露出了怯生生的表情,活像是担惊受怕一样。但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太史飞鸿很清楚这家伙骨子里到底是多么可怕的恶魔,自然不会被他装出来的假象欺骗。涂小血说:“听说上一任魔主大自在天实力下降得厉害,现在只能使用金丹期的修为,但仍旧能把棺材翁那个废物打的狼狈逃窜……真想见识一下那位威名赫赫的魔主啊。”
涂小血舔了舔自己的下唇,血腥之意不言而喻:“真想知道那位大自在天的血,到底味道会不会很特别。”
☆、第三十二回 流年
一声巨响之后,擂台上的少年被一记法术重重的打飞了出去。他看似艰难地拾起了自己的剑,面对对手重新蓄能的法器,动了动唇,吐出一声细微的声音:“我认输。”
“太衡剑派,陆尘潇认输。”
“镇岳派凌玦胜利。”
陆尘潇收齐手中的剑,恰到好处地露出一点属于少年的不服气和不心甘,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少女。这位镇岳派的新晋之辈,凌珏的双胞胎小龙女凌玦,同时具有着九尾狐和青蛟血统的妖族少女,雪肤乌发,花容月貌,穿着一身雪白不染尘埃的长裙,脸上表情冷冰冰的,盯着陆尘潇的目光中,竟然有细微的不满。
“我不需要让。”她说,每一个字都像是冰块一样在地上砸一个坑。
陆尘潇默默在心底翻了一个白眼,他自以为之前的演戏已经很认真了,反省了一下,也不知道哪里露出了破绽,但他委实懒得和太史飞鸿的后宫之一寒暄。尤其是凌玦冷冰冰的气质,多少和谢庐溪有一点相似之处,这让陆尘潇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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