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这般,诸恶老祖彻底从前台转入幕后。
……
在离太衡首阳山很远的一个小镇里。
一个白色头发,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孩子,他背上背着一把红色玩具小剑,脑袋上蹲着一个金灿灿的小黄……麻雀。正蹲在卖冰糖葫芦的店铺前,口水直流。
卖糖葫芦的是一个和蔼的老汉,刚开始他还抖了抖那个白发小孩。对方却不说话,只是盯着糖葫芦咽口水。老汉看了看,就心软了——也不知道谁家这么好福气,生出了这么可爱的小孩,看衣服像是福贵人家,怎么一点碎银也不给他带着呢?
想了想,老汉拔下一串冰糖葫芦,递给那白发小孩:“给,拿去吃吧。”
“咦?”小孩吓了一跳,但最终还是屈服于食欲了,“可我没有钱。”
“没有关系。”
听了这句话,小孩喜笑颜开,高高兴兴地拿去了那一串冰糖葫芦。随着他的笑颜,似乎阳光都明亮了几分。蹲坐在小孩白发上的小黄鸡不屑地瞥了一眼,发出一串鄙夷的叽叽声: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一个不知道几千岁的老不死,装嫩骗吃的,还要不要脸?!)”
“我又不是真的没有报酬。就刚才的那个符箓,就可以保那老汉一生健康无病。”余琏喜滋滋地咬下了一个冰糖葫芦,他本来就喜欢零嘴,被戚凛抱在膝盖上喂食的经历过去后,似乎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他把剩下的冰糖葫芦举在了小黄鸡面前,“鹏鹏,再多嘴就没有冰糖葫芦了,你吃么?”
大自在天像是面对生死仇敌一样,盯着那串冰糖葫芦半天。
“叽!(吃!)”
“快看,那边还有酒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快帮我把冰糖葫芦捏碎了喂我啊,这样怎么吃?)”
“就你要求多。”
“叽叽叽叽!(有本事你放我变成真身,我们来大战三百回合?)”
“……我们去喝酒去吧。”
……
当天,酒店宾客有幸围观到一个奇景,一个五六岁的白发小孩,和一个还没有拳头大的小黄鸡,一人一鸡之间斗酒数百升。最后,两人喝嗨了,爬上了酒馆房顶上,引吭高歌,曲调很怪,像是东南西北各种古老的歌曲取了一个片段,被歌者拼接到了一起。
但在那种歌声中,旋律已经无用,词曲已经遗弃,唯有一层一层往上生长的生命力,如瀑布,如海啸,扑面而来。每一个音都砸在心底,回旋出一段心绪。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周边的凡人都被这个声音震住了。那白发小孩在房脊上走了几步,脚一滑,直接摔入了酒馆后方的后湖中。瞬间,原本浑浊的湖水突然变得透明,翠绿的水生植物从中飞快的生长出来,荷叶田田,大朵大朵端庄的粉红荷花绽放。
不久之后,这个酒馆就打出了仙人斗酒,点化莲池的传说。
而一个白发小孩和一头小黄鸡,还在上路。
“喝多了,头好疼。”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这个愚蠢的老不死,我的天啊,喝醉了不说,你还跑去房顶上对日唱歌!)”
“……眼花了,以为那个是月亮。”
“叽叽叽叽叽叽……(凡人也不会蠢成你这样……不对,对月唱歌也很奇怪好吗!)”
“不要计较细节啦,反正你不是叽叽叽叽的合唱的很开心吗?”
“……”
“怎么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闭嘴闭嘴闭嘴闭嘴!我的一世英名就是这么被你毁掉的!)”
“别啄,别啄……你看,前面还有个小吃店……”
总之,名动天下的东天剑尊,以及威震一方的魔主大自在天,一人一鸟用了十天,往前往太衡剑派的路上,前进了两百米,约为一个身体健康的凡人一分钟的步行量。
咳,祝福他们有生之年,能活着见到太衡首阳山吧。
<第二卷:天焰夺宝完>
☆、第一回现状
清晨,天地界限出现了一道金痕,淡紫色的朝霞在重峦叠嶂的山影上轻轻卷起。在太衡剑派的一座高耸的山峰上,百来个新道童正在对着新出的朝阳吐息纳气。
待到一轮金乌彻底跳到苍穹中之后,陆尘潇结束了今日的早课,轻轻呼出一口浊气,身体里翻腾的真元经过太阳之精的灼烧提纯,又增加了几丝,随即重新隐没在筋骨里。陆尘潇以内视视角看去,可以看见自己的经脉上染上了淡淡的金光。
——待到整个经脉都染成金色,那就是锻体完成了,算是正式稳固了练气期的修为。这个过程完全是水磨工夫,再天资绝顶的修士也要耗费一到两年才能完成。魔道倒是有速成之法,但现在既然已经坚定了道路,就不能再动摇了。
凡人一事无成,往往在于其志不坚,稍微听到风吹草动,就心思摇曳。
殊不知,真正成大事者,一旦下了决定,便再无回旋。天下本来就没有这样的好事,兼修道魔,还能踏入大乘的。陆尘潇在散修中,见多了这种自作聪明的蠢材,不知大道唯艰,真道唯纯。
李洄鱼离开太衡剑派之后,宝络仙子接手了照顾两人的任务。不知道是不是得到了李洄鱼的暗示,宝络仙子给两人挂了名,能够跟着太衡的正统功课学习。
且不说给太史飞鸿打开了一个新天地,对于陆尘潇而言,也不免眼前一亮。这并不是说魔道的教育就弱了一筹,在学不精就去死的鞭策下,魔道也是人才辈出——但从设置的完备上,就弱了正道一筹。
最起码,魔门六脉中,绝对不会有彼此之间到处溜达的情况。
但是在太衡剑派,负责读解经书和幻术课程的,就是灵霄派的弟子,而镇岳则担当了符箓和各种乱七八糟的杂课——当陆尘潇知道太衡弟子必须兼修一门乐器的时候,表情差点没裂掉,倒是太史飞鸿喜滋滋地抱了一个二胡回来,每天晚上都在迫害众人的耳朵。
早课完毕,大家陆陆续续地起身离开,三三两两地结队而行。
太史飞鸿坐在陆尘潇身边的蒲团上,他和陆尘潇名义上还不是正式的太衡弟子,所以只能坐在末位。他大大地打了一个哈欠,然后伸了一个懒腰。显然,清晨的补眠对他而言是个不错的享受。
虽然陆尘潇心知,太史飞鸿就算认真修炼,也不可能有任何结果。但是现在这个太史飞鸿,非常爽快地接受了这一点。对比于之前的他,对无法修炼眼泪汪汪的态度,陆尘潇不免心中有一点嘀咕。
……这变化有些太大了吧。
感应到陆尘潇的目光,太史飞鸿扭过头,纳闷道:“怎么了?”
“没事。”陆尘潇低垂目光,掩去自己异色。
太史飞鸿却露出了狐疑的神色。
这段时间,对于太史飞鸿也是非常奇妙的体验。虽然陆尘潇的手脚做的很小心,但是太史飞鸿表面看起来是个豪放之人,但骨子里心细如发——不然,当时的太史飞鸿也不可能从一些细枝末节中推理出大自在天这个人了——很快,太史飞鸿就意识到自己前后的一些心态的变化了。
首先,自然是对求仙的思想变化。
现在的太史飞鸿看的很开,修仙,修仙,说到底,修得是神通,是手段;但是他想要成为修道者,骨子里其实是想做那种仗剑天下的大侠人物。纵然他现在无法修行,但并不是说,他就不可以行侠义之事。
把这件事情想开了之后,太史飞鸿现在吃饭也香了,睡觉也熟了。但是却不免对之前的自己产生了一点疑虑——为什么当时的自己就看不开呢?
……就像是,就像是。
有什么,非修仙不可的理由。
除此之外,就是关于自己的这位贤弟——陆尘潇了。对于最早的虚言,太史飞鸿还是有一点记忆的,他还记得一开始那位小道士是如何谄媚的接近自己,注视自己的目光里面,有深深的忌惮。太史飞鸿对这样的目光很熟,他童年时期的几个陪读的眼睛中,经常会有这样的光。
那是太史飞鸿出生之时,就得到了他们一辈子也求不到的那种羡慕。
但太史飞鸿说不清楚的是,陪读们虽然羡慕,但由于主仆之别,始终是敬畏大于羡慕。但是虚言在这种情绪之中,却带有了一分恶意,两分看到他人摔下云端的幸灾乐祸。
太史飞鸿对此有种说不出的反感,但死活没甩掉虚言那块牛皮糖之后,他也慢慢习惯了和对方一起过日子的生活。只能说,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
而陆尘潇替代了虚言之后,太史飞鸿若有所觉,但始终也说不清两人之间的差别,直到当陆尘潇站在自己面前,说要和自己一起下山的那个时候,太史飞鸿才猛然惊醒——他终于明白中间的差异了。
虚言无论做什么,都带着一种畏畏缩缩,端不上台面的窝囊气,像是什么见光死一样的生物,用各种各样的态度来伪装自己。
但是陆尘潇则有一种光明正大的,或者说光风霁月的风度。若说是行为,他和虚言同样都有交好自己的趋势。但是,虚言总像是小恩小惠,就能让太史飞鸿感激一辈子,可谓是“所图甚大”。但是陆尘潇却有一种“有你最好,但是凭我自己,也能一飞冲天”的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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