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县令误会此句诗,原来他觉得我是知道自己中第,有感而发。
“自当准时赴邀。”怎么会不准时,他就住在这里。
县令摇了摇头,无话可说。他一开始是不喜欢这小子的,如今大大改观后,竟觉得这样的性子,异常真实。
“明日《百家报》出刊了。定会登上你的引动潜龙劫之作,秀才都是心高气傲之辈,难免不服,你好自为之。”县令提点了一句,他的身份,只能说到这里。他并不知道,明日的《百家报》。登的岂止是一首诗!
“看来也不是迂腐之辈。这个世界……真善良呢。”云渊看着县令离去的背影喃喃道,因为所有人都心奔圣道。离经叛道者,必遭天谴,被圣人处罚。
所以人族真正的恶人,都不会表露出来,恶便恶到极致,抓不到丝毫马脚。
“真是的,兴奋起来了。”云渊修长的手捂住温润的脸,指缝间露出的眼睛,熠熠生辉。
风月楼下面有些喧闹,从大开的窗户勉强听到是报喜的声音。中第的秀才不少,不乏来庆祝的,云渊也不想去结交,不是看不起对方,只是生性惫懒。
他并不是喜欢说话的人,也不喜欢虚与委蛇。若非形势所迫,他大概都想找个有青山流水的地方,与世隔绝。
当云渊意兴阑珊地走下了楼,风月楼出名,固然有清倌才高之因,更是因内里的风景。它虽处在大梁最热闹的地带,却有着野外都不存在的风景。
大梁比起都城算不上繁华,这风月楼只长存春季之景,据说七国最有名的缥缈阁中,既存在春夏秋冬,亦有山水楼亭,集七国最美的景色,常人难以一观。只有十年一度的明珠大比时,才会对各国才子开放。
云衣身为清倌,总会有去评选明珠的一天,到时候便可见识了。
此时早已入秋,再见春景有种微妙的凉薄感。今天又是放榜之时,春园中人影寥寥,云渊也乐得安静。
春园远比云渊想象的大,种满了各色的花树,高耸的树木透着苍茫,无言地诉说着它们年代的久远。他的白靴踩到的也不是铺好的石子路,而是最柔软亦是最坚韧的青草,白色的不知名花朵形如莲花,较之又莲花纤细许多,端的是摇曳生姿。
时不时有清风拂过,头顶的花树纷纷遗落浅紫色的花瓣,这大概是少女最喜欢的场景吧?
让人身心都融化的地方。
最令云渊动容的是,从他所在的视角,竟能看到远方的黑色的高山!不知是真山,还是幻境。
云渊回过神,沉默地看着自己一袭黑衣,衣袍的边际绣着红色的纹路,宽松的袍子被一条血玉腰带紧系,怎么看都与隐士搭不上边。他的衣着打扮,他的心态,不适合这里。
他随手拨弄着黑发间沾上的细碎花瓣,收回手却发现指尖停留着一只从天而降的缩小版鸿雁,仔细看去竟是纸张化成的,落入手中立马变成了书信。
这就是“鸿雁传书”的具象化?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见识到。可又有谁会给他写信?
“你,可愿从军?”字体苍劲有力,刚硬的气势仿佛要破纸而出,没有开头没有结尾,没有文人那一套繁琐的称呼,只有这一句话而已。不,或许还要加上一个署名?
这是何等自信猖狂的男人干出来的事?用三个字概括就是,人干事?
云渊扫了一眼署名,署名是——陆危楼。
第9章 一袭白骨笑苍生
云渊扫了一眼署名,署名是——陆危楼。
换了一个人看见这名字,恐怕要倒吸一口凉气,然后立马应下。
陆危楼是谁!楚国四大才子的首位,七国七子的首位,国士榜……第九位。今年26岁,与夜孤城一样,都是进士。他是古今第一个以进士文位挤进国士榜前十的男人!不折不扣的武力派!夜孤城的挚友,亦是他的上司!领着楚国从一品将军的军职,是七国联军中的正三品参将!
他是这世间,风头最盛的天骄,真正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他弱冠之年,便领着家族的私兵奔赴战场,救援了别国的一个县城。6年之间,经历生死无数,是铁与血造就的威名。
他还有个被人津津乐道的怪癖,不是生命垂危的伤,绝不用医家人治疗。谁也不知道这家伙在想些什么,他渐渐有一个说不上好的外号——“白骨君”。
对这个出生入死,见惯白骨嶙峋的的男人来说,实在是一种讽刺。
七国的军队时为了保护整个人族,不分你我,所以他邀请一个秦国人,没有能诟病的地方。只是,我认识他吗?这样的人,不可能是为了那本医书而来。
“不愿。”云渊不再多想,从怀中掏出紫毫,将文气蕴含在笔端,无墨而书。
“鸿雁传书”,书信会准备两份,收到信的人可以在信上直接回复,而另一个人会立刻看到回复的话语。
陆危楼看着纸上映出的贵气难言的字体,仿佛隔着白色的纸张看见了那个危险艳丽的少年。
“此字体名为?”陆危楼不是容易生气的人,只是过于英俊深刻的脸,让他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完全不知道他长什么样的云渊自然毫无意识。
“瘦金体。”云渊闲来无事,随手写到。
这少年……陆危楼以为他会问自己传书给他的缘由,或者说些别的什么,却从未想到被直接拒绝。
他摸了摸高挺的鼻梁,薄唇溢出一丝苦笑。现在的大儒大多探寻圣道,以求长生,若非大战,基本不出现在前线。而有潜力的文人亦是觉得打仗有辱斯文,更愿为文官。七国间有免不了内斗,人族的形势越发堪忧。
他昨夜乍然见到如此有气魄的少年,自然起了爱才之心。他也……足够好奇,那夜实在是,惊心动魄,美不胜收。
“你可是惧怕嶙峋白骨?”若是对方厌恶战争不愿从军,自己也不强求。
陆危楼写完此句,扔开了毛笔,意兴阑珊,不再期待。他拿起披在身后的战袍,整理衣着,准备巡视前线。可黝黑的眸子暼过纸张的那一眼,猛然深沉了几分。
“——这世间纵有千重白骨,哪比得上人心歹毒?”少年桀骜锋锐的话语,透着老练与机警,真真是……再妙不过了。
陆危楼眼眶陡然变红,舌头轻轻划过干涩的薄唇,似乎感觉到了嘴里的铁锈味。
“倚剑观花,叹人世枯荣刹那!御风弄影,一醉弃天涯!”
“千重白骨,尽笑秋风苦!归去也!火树寒鸦,换鲜衣怒马!”
陆危楼有感而发,想着昨日的场景,苦笑着吟了一首《点绛唇》。词中的悲情和自嘲显而易见,他在这苦寒之地与妖蛮而战,人族内部歌舞升平,勾心斗角,实在是……
令人心寒。可他若真如词所说,去追求鲜衣怒马,他就不是那个“白骨君”陆危楼了。
男人刚吟完词,就用兵家的能力掩盖,混淆众圣和天地的感知。这种丧气自嘲的诗,没什么大用,不适合流露出去。
至于那所谓的寿命……六重天劫之前的作品,只对举人及以下有用,所以能在少年时引动天劫之人,都是百年难见的天骄!
“少年未及弱冠吧?世间……竟有此等天骄?我等人族啊……何时才能大兴?”他沙哑的声音回荡在空空的军营里,伴着酒液深深掩埋在沙土中。
男儿有泪不轻弹。陆危楼抑郁至此,也是一笑而过。而没心没肺的云渊也完全不知道那人的心情,他也不在乎。
看到纸上的字迹慢慢消失,他知道对方烧了信,自顾自地认为对方放弃了。越想越轻松的云渊摇着自己的小扇子,高高兴兴地准备去大梁另一家有名的酒楼尝尝招牌菜。
这里的食物原汁原味,别有一番“风情”~
云渊晃晃悠悠地看着眼前的酒楼,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红色的砖瓦未沦落庸俗,反而不失大气。客栈的招牌上龙飞凤舞地写着“玉珍阁”,看笔力应该是名家之作。
“玉盘珍馐”吗?好大的口气~云渊托着下巴想到,他从来不反思,自己有资格说人家狂妄吗?不管如何,食物还是要品尝的,他合起扇子准备进去,却被一个人堵住了去路。
准确的来说,是一个,乞丐?面前的老人披头散发,衣着不整,却干干净净的。如果不是身前那个破碗,还真不太看得出是个乞丐。
所以说,这个世界的乞丐都这么有特色?云渊盯着老人看似浑浊的眼,无奈地想到,老人的手正拉着他的衣角,止住他的前进。
“少年郎,老头我一天没吃东西了,带我进去吃一顿吧。”老人说得理直气壮,一点没有讨好的样子,像极了小说里写的隐士高人,当然,外表不太像,也可能是伪装嘛。
云渊内心古怪地吐着槽,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他偏偏拉住自己。看来主角的待遇自己一样不少啊,不过让云渊松口气的是,没有没长脑子的伙计出来赶乞丐。
不然岂不是他还要傻傻的虎躯一震,说一切爷买单爷担着?
云渊没有拒绝老人的要求,真的带他进去了。不是为了可笑的隐士高人的猜想,他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虽然他不是什么舍己为人的人,可力所能及的事,他也不会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