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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丧尸王 番外完结 (火鱼/Erus/十彦/沙叮)


或者说,他们在出行之余,想要在路边也种种东西?
这怎么可能。
只是一想,陶西格便想明白这其中的原由。
不同于现代出行的方便与安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长途旅行,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出行的众人,不但会遇到强盗,还很有可能会遇到猛兽,随身携带一件‘武器’,便是一件很必要的事情了。
如果他记得不错,塔夫脱好像并没有带叉、耙、锄之类的‘武器’。
想到这里,随之把目光投到塔夫脱身上,陶西格眼中闪过一抹了然神色。
塔夫脱并非没有带‘武器’,只不过他带的‘武器’是柄镰刀,显然像塔夫脱这样只带柄镰刀的人还有很多,那些没有拿着叉、耙、锄等物人,大多带的是镰刀。
转眼前,已走了半日多,据塔夫脱说,他们还需走上近一日的时间,才会到离他们村落最近的那个城镇。
这也是他们村子里的人,为何会集体去城镇的原因。
因为去一次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没有官道也没有驿站,塔夫脱他们走的路,多为人走得多了所形成的路,这些道路也多位于原野与森林间。
如此以来便出了一个问题,夜晚来了该怎么办?
还有怎么办,当然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了。
还好现在是夏天,除有些蚊虫之扰外,众人并不担心被冻到。
当然这都是些小问题,众人最大的问题还是安全,身在野外且是普通农民的他们,并不怎么担心强盗,相对强盗他们更担心的是野兽。
三五一群围成一团,再燃上一堆篝火,众人自觉的去轮番守夜,去轮番睡觉。
跟塔夫脱同围在一堆篝火边,别看这些人都是塔夫脱的邻居,但是他们跟其它人一样,同样很少看到陶西格。
在跟塔夫脱闲聊之余,时不时把目光投向陶西格,说着说着就会停下来的众人,气氛已没有单与塔夫脱闲聊时的活跃。
知道这些人是因为有他在才会如此拘谨,看了一眼被众人拿在手里的晚餐,陶西格想了想后站起身来。
不同于现代,这个时代的野外,应该能抓到些兔子,或者是野*!
毕竟他可不想吃这种被啤酒泡过的,好像呕吐物似的东西。
说是面包,其实只是一团未发酵的熟面团,因能长时间保存的关系,这些熟面团常常被当成干粮来使用。
而吃这些面团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取些啤酒泡一泡就可食用了。
是的,你没看错,不是水,而是啤酒。
之所以用啤酒,到不是因为啤酒泡面团更好吃,而这个世界不管是农民,还是贵族,平日里所饮用的水都是酒。
水极易腐坏,喝起来口感也十分的不好,所以即便为了身体健康,这个世界的人也会选择饮酒。
只不过农民所饮用的多为劣质啤酒,而贵族饮用的酒多为高档葡萄酒罢了。
尝过这个世界的啤酒后,陶西格发现,这个世界的啤酒,跟他曾经喝过的啤酒有很大的不同,后来他才由塔夫脱那里得知,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啤酒,并不是用啤酒花调制的而是用香杨梅调制的。
至于啤酒花,这个世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啤酒花是什么东西。
陶西格刚一站起身来,便惹来众人关注的目光,就连坐在别的篝火堆边的众村民,也纷纷把目光投向陶西格。
饶是淡定如陶西格,也被这关注的目光看得心头一紧,他扔下一句话后,便匆匆向不远处的森林里走去。
“我去抓只兔子回来。”
抓只兔子回来?
抓兔子?
兔子?
就他那小细胳膊,小细腿的真能抓到兔子吗?
而且………
看了一眼因天黑已染上一丝危险气息的森林,坐在篝火堆边的众人,或是眼露担忧,或是微微皱起眉头。
果然是贵族家的少爷/老爷,他以为兔子是那么好抓的吗?
难道他不知道夜晚的森林是最危险的吗?
他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要不要这就把他叫回来?
对方会听他们的吗?
如果对方真的出危险,他们要不要救他?
不似众人的或是纠结,或是鄙视,目送陶西格离去的塔夫脱,顿了顿后,放下手中陶碗,默默的思考起别人询问他时,他该怎么应对来。

☆、第八章

速度很快,不等众人考虑好是该不管陶西格,还是该派个人去看看时,陶西格便已手抓着兔子走了回来,虽然他只抓到一只兔子,但是他能够安全回来,还是让不少担心他的人放下心来。
一但放心,众人便发现,陶西格回来的真的是太快了。
怎么可能这么快?
除非他根本就没进入到森林中去,只是在森林外走了一圈。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陶西格带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的眼中闪过一抹了然神色。
怪不得这么快,这位贵族少爷/老爷根本就没进到森林里去吧!
不过他还真是好运,没进入到森林里去,便能抓回一只兔子来,如果早知如此,他们也跟着去好了。
以前不是没发生过,兔子碰巧跑出森林,被人抓了个正着的这种事情,所以众人并不意外陶西格会在森林外抓到一只兔子。
看着他抓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说不定,他们也能好运的碰巧遇到一只笨兔子呢?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不远处已完全被笼罩于黑暗中的森林,好似有魅影不停晃动着的森林,让不少人都打了退堂鼓。
森林外的确很有可能会遇到这种慌不择路的笨兔子,但也有可能会遇到‘慌不择路’跑出森林的野兽,他们可不觉得自己会像这位贵族少爷/老爷那般好运,所以抓兔子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放下心思后,更加羡慕与嫉妒起陶西格的好运来,众人一边吃着碗内的东西,一边不露痕迹的看向那只被陶西格扔到塔夫脱脚边的兔子。
看着被扔到自己脚边的那只兔子,塔夫脱微微有些犯难,taussig阁下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不知人情世故。
不过一想到陶西格‘大贵族’的身份,塔夫脱便也就释然了。
也对,身为大贵族的taussig阁下,又怎么可能会懂他们这些普通人间的人情世故呢!
一只兔子,他们这么多人肯定不够分,所以只顾眼前就好。
利落的把那只死去多时的兔子给处理好,没有香料,只放了些盐的兔子,在众人眼中依旧是美味。
看着已被烤的泛起油光的兔子,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不由的吞咽起口水。
好香,仔细算来,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呢!
毕竟兔子是陶西格抓到的,即使他不分给众人,众人也不会说什么,不过当陶西格把兔子扔到塔夫脱脚边时,众人便知道,陶西格并不打算独享。
可不打算独享,也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吃到,与塔夫脱同在一个篝火的众人知道,自己这是有口福了。
兔子烤好后,最先被送到陶西格的面前,看着被送到自己眼前的烤兔子,陶西格顿了顿后,只撕下兔子一只前腿。
“阁下,你不打算再多撕些?”见陶西格竟只撕下一只兔前腿,塔夫脱惊讶道。
“不了,剩下的你们全都分了吧!”
烤熟的兔子对于他来说只是口感要更好些,其实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
更何况,塔夫脱他们烤出的兔子还没有添加任何调料,只比白水煮肉强些的烤肉,他怎么可能爱吃,与其吃这些没有滋味的烤肉,他还不如去吃能够让他填饱肚子的生鲜之肉。
察觉到陶西格并不是在矜持,而是真的不打算再吃了,塔夫脱道谢过后,喜不自胜的收回兔子,用手撕分起来。
他们这堆篝火前,满打满算也就坐了五个人,这五个人中还要算上陶西格一个,如此以来,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块很大的兔肉,拿着手中足有半个巴掌大的兔肉,不但塔夫脱很高兴,其它人也很高兴。
就着啤酒泡‘面包’,细细的吃着手中的烤兔肉,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都面带微笑,一脸幸福的微眯起眼睛。
兔肉真的是太好吃了。
不管是在野外,还是在村子里,不似贵族,天黑后,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没有任何趣乐活动的,所以吃完饭后,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便纷纷拉过随身携带的薄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睡起觉来。
当然,在大多数人选择睡觉的同时,他们并没忘记留下一两个守夜人,以防有野兽偷袭。
一夜无话,天还蒙蒙亮时,睡了一夜的众人,便悉悉索索的爬了起来。
没有洗脸,也没有刷牙,拿出干粮就着啤酒,吃了一顿早餐的众人,简单的收拾后,便准备出发了。
依旧是以‘马’车为首,众人随后,或快或慢走在原野小路上的众人,缓缓的消失在原野尽头的树林间。
又走了大半日,已渐疲乏的众人,非但没有像昨日那般停下来休息,反而唇角边全都浮现出一抹子的笑意,眼中划过一抹喜悦的他们,精神抖擞的加快了脚步。
十分钟后,一阵喧哗声隐隐由前方传了出来,不是吵架,而是因为人多而形成的人沸声,让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精神一震,他们本就加快的脚步,又加快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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