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紫色,具白边?”百里悠有些出神,他突然就有些心动起来。说不定,外面真的可以找到那种他喜欢的花呢?
“对。哥,明天我们一起去吧。说定了,就我,哥你,还有大黑。”说到大黑,林云筝晃过身来。
“大黑,你咋还站在这里,快去洗澡,本小姐等会儿还要洗呢。现在天这么热,出去一趟浑身都不舒服。还是站在我哥的身边舒服,都没有那种燥热的感觉。”说着,林云筝依过去,在百里悠的身边一边冒着幸福的泡泡。
在这样的大热天,有哥万事足啊。
“本着女士优先的原则,我才站在这里等着想让你先洗的。别不识好人心啊。”旁边,周银川倚在沙发边侧上,看着那两个站在一起彼此之间呈现温馨气氛的兄妹,嘴角慢慢勾勒出一抹微笑的幅度。
总感觉,他们又回到了过去那段一起吵闹上学的时候。
那样的,幸福。
“谁要你等啊,你想偷看本小姐洗澡不成?就连听都不许。现在,快点,你先去洗,你洗了再是我哥去洗,我在旁边看着免得你偷看。等我哥出来了我再去洗。”
周银川大囧:“拜托,小姐,你想多了。哪有那么麻烦的事啊,要不,朝歌,我俩一起洗吧。明天不是要早起去买东西吗,我们早点洗完也好让给云筝这个悍女,免得弄得多晚她明天起不来。”
百里悠想也没想,直接的就准备拒绝。
虽然他们都是男的,一起洗澡啥的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不过不知为何,这个时候百里悠突然就想起了他的二哥。貌似他的二哥很不喜欢自己和别人身体太过于接近,就连稍微的亲密一点都不行。
记得以前还小的时候,他曾经无意间和别人一同去河里洗澡,结果第二天那些人就全都食物中毒了。而且更奇怪的是,那条原本夏天的时候很多人去游泳的小河竟然变得无人问津了,他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见谁去过那里。
百里悠也不知道他此刻为什么突然就想起了这个,也许是那个时候的事给他的印象太深了,所以一想到洗澡他就突然回忆了起来吧。
这边,还没有等百里悠开口,那边,林云筝就已经强烈地反对了起来。
“你休想。我哥的身体连我都没有看过,你就想吃我哥豆腐?你想占我哥便宜啊。”
“云筝,云妹妹,拜托,你真是越说越离谱了,我和朝歌从小一起长大,当年又是一起下过水爬过树好得差点就穿一条裤子的玩伴好不好,而且我们都是男的,又不存在着男女之别什么的,初中的时候还不是照样在澡堂里洗过澡,你那个时候怎么不说?”
“那个时候你们不是还小嘛。”
“现在我们也没变啊,又不是女人。你们女孩子还不是照样一起洗澡来着。”
“反正现在就是不行。”
“好了,怕了你了,我原本就是开玩笑的,你以为我还真准备和朝歌一起洗澡啊。浴室就那么大的地方,装下我这样高大的一块就已经饱和了,哪里还能够塞下另外一个人。”
拿过身边的衣物,周银川就准备进去。不过在路过微笑的看着他们的百里悠身边时,他却是突然来了一句。
“朝歌,管管你妹妹啊,真是越来越不淑女温柔了,小心将来嫁不出去赖着你。”
“没关系,如果真到了那时候,我养着她。”
百里悠看着两人无所顾忌地在自己面前打闹,倒是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真好,那样的自然和亲近,看得他一阵阵的羡慕。
原来,这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
恐怕,比起某些大家族的血亲来,还要更加的信赖和感情深厚吧。
“你!周银川,你想找死啊。”回过头紧张的看着哥哥的表情,虽然不像是在嘲笑自己,林云筝还是不由恼羞成怒了。
“我去洗澡了,你不会是想冲进来观看吧?”猛地把浴室的门一关,周银川大笑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哼,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云筝……”百里悠摇了摇头,颇为无奈。
第二天,早上在家里吃了饭之后,百里悠就带着身边的两个人一起出了门,往周边的市场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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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七夕银河(1)
第二十三章七夕银河(1)
去找花鸟市场的路上颇有点波折。
百里悠没有想到,他现在所住的地方还真是蛮有名的,是附近远近闻名的鬼街,以至于周围竟然都没有什么人,更别说是热闹的市场了。最后,百里悠不得不带着林云筝和周银川两人再往前走了好一段路,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
离百里悠家最近的花鸟市场看起来倒是出乎意料的热闹,只不过其中大多数都是一些退休后闲来无事所以平时就养养花鸟的老人,其中倒是很少有他们这个年纪的人。
百里悠大致的看了一眼里面,心里也就明白了个大概。
他们这个地方有些远离喧闹的市区,倒也算得上是附近地价最贵的边缘郊区了。
按理说,以以前林朝歌的家庭状况,最多只能算是普通,是绝对买不起他现在所住的那栋二层的小楼的。可林朝歌幸运就幸运在,当他最初找房子住的时候,他们那条街已经闹出了许多诡异的传闻,许多人都恨不得搬出去,所以房价被压得很低,完全是捡的大便宜。
房屋主人的心理是,与其让它空着几十年最后变成名副其实的“鬼屋”,还不如低价卖给别人,也算捡着了一点回本。这里她可是再也不敢住了,一出门就看见寿衣店,右转就是阴测测的古董店大门,不吉利啊。
百里悠醒来的这几日也不是没有感觉,再加上昨天出门买菜的时候无意间听见的那些卖菜大婶神神叨叨说的话,他心里就明白了八九分。不过,百里悠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他倒是不在乎那些阴森恐怖的传闻。
只要心里无鬼,他就问心无愧。
何况,百里一族是干什么的,那可是传承自上古妖族的血脉后裔,别说是最容易就收服的小鬼了,就算是其他的凶猛野兽,对于他们来说也从来都没有如人类那般对神秘未知物体的畏惧害怕心理。
百里悠虽说以前的修为很废材,可好歹见识还是有的。
“哥,我们进去。”
“好。”感觉到身边云筝挽住了自己的手臂,百里悠低下头对着她轻柔的一笑,然后迈步走了进去。
两人的身后,被无视的周银川摸了摸鼻子,自然的跟上。
“花店花店,哪里有花店?”踮起脚伸长脖子四周打望,林云筝的目标很明确。
好在,这里的人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看到百里悠一行人走来最多惊叹几句“好俊俏的小哥,比我家那个疯癫的野丫头还耐看。”“这是哪家的孩子,长得真好,看看那小脸蛋水嫩得,比起我家孙女天天往脸上抹面粉可是要自然得多了。”
“小伙子长得弱啊,要经常多锻炼锻炼。现在的男孩子啊,整天都呆在家里也不出去跑跑步,身体怎么壮得起来。像我,如今一大把年纪啊,还天天早上出门走走呢,现在身子骨不是硬朗得很嘛。”
“你就在那里唠叨吧,人家小伙子都走远了。”
“唉,怎么走了,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典型的让我说教说教。果然,现在的孩子就是没有耐性,听不见老人言啊。”
即使走出很远,百里悠依然听得见后面传来的那些大爷大妈们的声音,顿时觉得有些头痛。
他没有想过,不过出来一趟竟然遇见这样尴尬的事。上次跟着云筝出去买菜的时候还没有呢,以至于他差点就忘记了他现在的容貌是多么出色,早就已经不是他以前那张平凡不出奇的脸了。
旁边,林云筝看到她哥的窘态,顿时低笑起来。
“哥,看来长得太好也不是一种幸运啊,怪不得你十岁以后就再也不愿意好好的打理自己,反而把自己弄得邋里邋遢的,还是哥你有先见之明啊。”我就说我哥的改变是有原因的嘛,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变得疏远了啊。
百里悠听了只是笑笑,却是不语。
他知道,如果一个人性格的改变,不是那样容易的事。除非,他是受了巨大的刺激,才突然变得没有安全感。如果以前的林朝歌真的是因为相貌的原因,他不可能选择独自一个人搬出来住,还选择离父母远远的。
那说不通。
不过现在,百里悠知道他为今之计不是去追根究底林朝歌以前发生了什么,而是眼前……
那边,林云筝突然停住,然后拉住了前面百里悠的手。
“哥,你看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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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七夕银河(2)
第二十四章。七夕银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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