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梁寻换上哀求的语气说:“对不起明媚,我错了,我们能重新开始吗?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明媚鄙视地看着梁寻,嗤笑了一声说:“你谁呀!我小时候认识的那个梁寻虽相貌丑陋,心灵却正直良善,跟你可一点也不像,哎呀毕竟你长这么俊俏这么会装!”
梁寻自嘲地一笑,说:“我是为了你而变强变美,只要你喜欢,我变回以前丑陋的模样亦在所不惜,在全世界都鄙视我的时候,只有你愿意正视我;而现在,在所以人都仰视我的时候,我只求你能正视我。”
“切!”明媚嗤笑一声,准备转身走人,梁寻却突然抬起手,一团泛着妖艳紫的火焰跃于他掌心,他五指握成爪状,从鼻翼一侧起一路抓划到左颧骨上侧,手指所到之处,他脸上平滑的肌肤迅速被烧灼外翻,留下五道狰狞恐怖的烧灼伤,那个位置,便是原本梁寻脸上长胎斑的位置。
这一幕看得唐宁一阵反胃:白旭之培养的都是什么样的手下!说切腹就切腹!说毁容就毁容!都他妈的变态神经病!
梁寻:“明媚,我已经变回原来的模样,那我两的情分亦能回到过去吗?”
明媚深深地看了梁寻一眼,最后只搁下一句“神经病!”就径直回到车上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车子发动后直接绕过梁寻的身侧扬长而去。
☆、第39章
明媚这模样大有和梁寻老死不相往来的迹象,唐宁以为跟着明媚得有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梁寻了,却没想到仅隔一天后便再次遇见他。
那天,他和明媚正并肩走在南城基地的繁华市中心,身旁是喧闹的大街和熙攘的人流,突然,前方一鬼祟的男人在看到二人后,转身就跑,唐宁还没反应过来,明媚就抛下一句“白桦的人,你在这儿等着别走开回头接你”,便拨开前面的人群追了过去,三两下就不见踪影了,徒留唐宁的手呆呆地搭在半空中往前伸着:唉,雷泺请的员工,工作态度也太积极了吧!嗯,我除外。
身后一辆载货体积高于自身车身体积五倍的人力三轮车摇着车铃疾驰而过,差点碰擦到唐宁的身体,唐宁敏捷地跳开,司机却只是嘴里机械地叨念着‘请让开请让开’,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蹬车,唐宁只好走到旁边的路肩上坐下,百无聊赖地看着路上的人来人往。
在唐宁旁边十米开外的地方,有一个用双层铁栅栏围成的,五十平方米大小,两米多高的铁笼子,里面有两只老虎在表演跳火圈,铁笼外面竖了一块牌子写着‘嗨翻天马戏团’旁边还站了一个小丑,双手端着一顶高帽向路过的人收钱,唐宁转头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转回来继续看马路。
就在此时,一个穿着花衣服,又肥又矮的男人拿着麦克风走了出来,对着大街上的人说:“各位父老乡亲,你们好,我是嗨翻天马戏团的老板,嗨翻天马戏团的招牌节目‘末日逃亡’即将开始了,为了答谢各位看官对我们马戏团的一力支持,这回我们请了一位重量级的表演嘉宾,他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小monkey哦,现在!”
随着矮胖男人的话音落下,一大波路人围在铁笼子外面,两只丧尸被放了进去,他们对外面围着的人群嗷叫着,亢奋地蹦跶着,然而,隔了两层铁笼子,人们不但对丧尸没有了恐惧害怕,还向他们隔空挥舞着拳头,嘴里蹦出各种脏话,紧接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人从笼子顶端推嚷着跌了下去,丧尸的目标立刻变成了那个小男孩,小男孩凭借着瘦小的身材从丧尸胯|下钻过,奔到笼子最左端,在地上捡起一条生锈的铁棍作为武器。人群顿时沸腾了,他们一边叫嚣着‘干死他’‘捅死他’‘撕碎他’,一边往铁笼子里扔钱扔硬币,有扔向丧尸的,也有扔中小男孩的,但就是没一个人打算上前解救这个小男孩的。
几个回合的扑腾下来,小男孩手上的铁棍终究被打翻在地,他狼狈地带着两只丧尸在笼子里跑圈圈,好几次丧尸的手都够到了他的头发,他突然害怕地大喊:“救命!救救我!”
唐宁听到呼救声转过头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一只丧尸揪着一个小男孩的头发把他提拎起来,另一只丧尸亦正奔向他们。
“*!”来不及多想,唐宁拔出别在腰间,被衣摆盖住的手|枪,朝笼子里砰砰两枪,两只丧尸被击中头部并纷纷倒地,人群中爆发出阵阵尖叫,他们相互推嚷着往外跑,唐宁逆着人流往笼子的方向挤去,在挤到笼子的门上时,唐宁对着笼子门上那把铁锁又是砰砰两枪,这时,另外两个马戏团工作人员的粗壮汉子也挤了过来,想制止唐宁的行为,唐宁一脚一个踢翻他们,然后用肩膀撞开了门,接着对着里门的门锁也是砰砰两枪,在唐宁走进去拽起小男孩的肩膀,想把小男孩拖出来时,地上一只还没死透的丧尸突然双手抱住唐宁的左脚,唐宁居高朝下对着丧尸脑袋就是一枪,可惜这枪是空枪,子弹用完了!
“草!”唐宁反手用枪托往丧尸脑袋上一敲,“咚”的一声,丧尸头盖骨碎裂了,整个脑袋绵软地垂下去,唐宁一边庆幸着自己最早开发的一大技能便是力气大,一边挣开左脚,抱起小男孩走了出去。
刚出铁笼没走两步,唐宁就被马戏团老板和几个大汉堵住了,马戏团老板说:“砸场的,你嫌命长了,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
唐宁:“你们用人类喂丧尸搞噱头表演,是违法的!你再拦着我,我就报警!”
马戏团老板貌似听到很好笑的笑话似的,哈哈大笑着说:“那你去报警好了,这个小不丁偷了我一箱子的饼干,在南城,食物是珍贵的物资,他偷那么多东西早该被打死,我怜悯他,让他参与丧尸表演,他输了同样是死,他若赢了我就放了他,他自己进笼子前也同意的!”
唐宁看向小男孩,小男孩则委屈害怕地往唐宁怀里缩了缩。
唐宁:“那你也不该这样子做,太没人性了,你损失多少东西?我赔给你就是了。”说着唐宁伸手往口袋里东摸摸西摸摸,结果半天也没摸出一个硬币来。唐宁囧了,马戏团老板用视线上下扫了唐宁几回说:“你手上戴着的表不错!“
唐宁把手表脱下来递给老板,老板又说:“这仅仅只是这个男孩的赎身费,你还把我的整个场子砸了,用你的手|枪顶吧!”
唐宁很爽快地把枪递了过去,反正枪里也没子弹了,而且迫于形势不那样做也不行,老板哼哼了两声,带着人走了。
待那群人走后,唐宁放下小男孩说:“现在你可以走了。”小男孩却一把抱紧唐宁的大腿,还把脑袋贴在裤管上面,唐宁囧:被人抱大腿的感觉,貌似不怎么好呢,怪不得全世界的土豪都不愿意和某丝拉拉扯扯的。
唐宁:“那个,小朋友,我也是要人养着的人,我可养不起你。”
小男孩:“我一离开你,马戏团的人就会把我再抓回去表演,除非你送我回家。”
唐宁纠结道:“这样啊?可是我在等我朋友,要不等我朋友回来了,我们一起送你回家?”
小男孩一脸古怪地抬起头说:“我觉得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的好,你浑身穿着名牌,配着枪,一看就是条大鱼,还落单的那种,那帮人和南城的黑市操纵者是一伙的,拐卖美男小孩什么的最拿手了。”
唐宁觉得脊背一凉,权衡之下,他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在路旁的树干上刻下‘我先走了,唐宁’几个歪扭的字,然后在小男孩的指引下往他家的方向走去,路上,小男孩变得活泼起来,他谈起了末世前他的家乡,又说到他的父母,还浓墨重彩地向唐宁描绘了他在南城基地劫富济贫(偷东西)的光荣事迹,唐宁不禁摸了把额头不存在的冷汗:马戏团团长说了一通屁话,但有一句是对的,熊孩子,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
本是轻松愉快的旅程,唐宁走着走着,眉头却凝重地拧了起来:这条路已经走了两遍了!
虽然都是茂盛的桉树林,没什么辨识度,但以唐宁高超的认路本领,他还是认出来这是刚刚路过的地方。
这个小孩是自己也迷路了?还是他故意的?思索间,唐宁不动声色的把双手背在身后,右手伸进左手袖子里,再次伸出时,一颗绿色的晶核已紧紧握在唐宁的右手上。自从上次和梁寻solo结束后,雷泺就收走了红晶核,但雷泺曾豪气地说过,军库里的晶核,唐宁想要多少就能拿多少,唐宁便借着实验室做试验的名义,问郭晨要了一批晶核,并偷偷扣留下其中一颗成色较好的,虽然它的威力远不及红晶核,但用来防身应急也好啊!
唐宁:“小朋友,我们还有多久才能走出这片桉树林啊?我们在这里走了很久了。”
小男孩:“大哥哥,我们明明才走了一会儿啊!你很赶时间吗?”
唐宁:“嗯,我打算送你到家后便回去和我朋友会合。”
小男孩歪着头说:“你不怕马戏团的人吗?即使你再厉害也架不住他们人多势众啊!”
唐宁:“没事,我还有另外一把枪。”
在听到枪字时,小男孩瞳孔明显地一缩,随即恢复了天真无邪的模样,但这短暂的瞬间仍被唐宁捕捉到了,唐宁:草!我就随便试探一下,你tmd竟被我猜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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