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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漫空)


朝闽好像没想过他会这么问,手指一滞,上面的刀子隐约出现他的脸,他听到自己理所当然的回答:“我不怕痛。”痛这种感觉,反而是他最不敏感的。
叶宇看到他这种鬼样子,就跟心脏被人捅刀子一样,闷疼到抽筋。
“手术多久?”
朝闽认真想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从换脉到将种子离身,最后换上丹田的过程是三天。三天后你还必须在这个地方睡一个月,才能真正痊愈。”
叶宇用手指扣着石台的地面,不小心指甲就刮下一层血迹来。他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指甲每刮一下那些血迹,他自己的血就先冷一分。
一个月三天,听起来就是睡一觉而已。
不痛,什么也不用管,睡醒了这个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就成为自己的。
那朝闽自己呢,问他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怕痛。
谁不怕痛,怕痛是每个人的本能。不怕痛的人,不是死人就是有病。
叶宇突然伸出没有穿鞋的脚,去探了探潭水,刺骨的冷从他的脚趾瞬间窜上头顶,让他立刻打了一个哆嗦。不仅痛还冷得让人受不了,朝闽就打算让他睡觉,让他全麻一个多月,然后他自己痛不欲生个三天,再寂寞个一个月吗?
就是娶个老婆也没有这么贤惠的。叶宇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都决定娶他了怎么还怕冷怕痛怕吃苦呢?
什么难事都让朝闽自己做,这不是妥妥的渣男即视感?
叶宇边唾弃自己边下水,水潭非常深,脚根本踩不到底。朝闽伸手揪住叶宇的衣袍,他坐在石台上,袍衣逶迤一地,低垂着头对叶宇说:“我先让你沉睡。”
叶宇整个人已经浸入水里,而朝闽还拉着他的袖子不放,叶宇皮肤全部起鸡皮疙瘩,他看到自己张口就是大雾,冻得受不了。也不知道朝闽出生就被人扔到这里,怎么还没有死。
叶宇下定决心要杜绝自己那种怕吃苦受累的坏毛病,现在不比以前他还在家里宅的日子,那时候单身一个人有存款有爱好还有一辆自行车,日子过得潇洒无比。
现在已经拖家带口了,再这么娇娇弱弱不堪重负的,将来怎么面对江湖险恶,怎么养家糊口,怎么让朝闽过上好日子。
要是满江湖都要追杀朝闽,他难不成还要躲着不成。
叶宇抬头的时候,刚好能看到朝闽低头的凝视,他暗沉的眼眸里红光隐隐,脸色洁白如玉,眼尾微微上勾出一抹精致的弧度,在大片黑暗中,唯独眼前这个男人会发光似的,光雾都围绕在他四周,美如幻境。
叶宇突然伸出手,湿漉漉地触摸到朝闽的脸,一寸一寸珍惜地抚摸过他的脸部皮肤,似乎想在上面寻找到上次看过的那些裂痕。
“别让我睡觉,朝闽。”叶宇说话时,磕碰颤抖得可以看到自己呼吸的雾气,真是冷到骨子里。
朝闽不赞同地沉下脸色。叶宇看了立刻开口解释,“我要变强……变变……变强。”
朝闽冷声道:“等你睡醒,就能变强。”他分一半给叶宇,包括自己的内力。
叶宇发现朝闽听不明白自己想表达什么,他耐心地解释,“不是这种强,而是心境,练武的心境。”
朝闽眸光里的红色更加浓郁,似乎已经捕捉到叶宇话里的意思。
叶宇光是在这里泡一会就痛得受不了,他边忍受寒潭的折磨边说:“你该清楚你给我的,跟我自己领悟的完全不同。根基不稳是大忌,我没有任何基础,所以哪怕我身体里的习武根骨再好,就是先天带属性的也没有用。如果我想要习武,那么我就得吃苦,让我醒着,朝闽。”
这具身体的前身,还不是在竹林里耗了几年,才硬生生将自己打磨成一把硬剑。习武的心境,永远重过习武的根骨。
朝闽眼瞳已经完全转红,他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低沉下声音说:“以后学习也不晚,你悟性不低,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叶宇嘴唇发白发抖,感觉自己快成冰棍了,朝闽还在他耳边拼命催眠。
“会非常冷,而且你不睡觉的话,我无法杜绝你的痛感,割肉抽筋的痛苦不是你能受的。”朝闽指缝突然闪出一把小刀,薄如蝉翼的刀片,握住他的手翻过来,刀子就贴着叶宇的手腕处,朝闽冷声说:“这种痛苦,你受不了。”
叶宇完全能感受到刀锋抵住自己皮肤的战栗感,绵长的,阴冷的,窒息的痛苦。
“你在这里呆了几年?”叶宇面无表情地问,伸手突然压住刀子,割入自己的手腕里,血顿时涌出来。
朝闽眼瞳紧缩,想要抽刀却犹豫,似乎想让叶宇感受到这种痛而退缩。
可惜叶宇没有接受他的好意,继续地压着刀子质问:“你被人割了多少刀?那群王八蛋将你泡在这里多久?你痛了多久?你冷了多久?”
血越流越多,落到朝闽的衣服上,沁开了大片的血迹触目惊心。
朝闽手里的刀子骤然消失,他表情冰冷地伸出手压住叶宇手腕上的伤口,叶宇却用手抓住他的手指,认真地继续说下去,“我不怕痛,朝闽。”说完,还笑了笑。
朝闽看着自己手指上的血迹,一种爆烈的怒气就快要疯涌而出。
叶宇却突然仰头,依旧是那种死不悔改的模样,“我们会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朝闽点头,他根本无法想象叶宇离开后的世界。
“那么就没有理由你自己一个人孤独的地割肉给我,而我却在呼呼大睡。要痛就一起痛,要冷就一起冷。”叶宇语气强硬,表情严肃,“我们也算是领证的,如果要在一起就要有在一起的觉悟。你承受的,我也要分担。”
朝闽心尖好像被扫过什么,一股暖流覆盖住他暴怒的情绪,他突然觉得不冷了,因为叶宇的话就如火焰一样燎原而起。
叶宇眼眸漆黑,却流转一种极其有生气的光亮,他唇色发白,笑容却非常灿烂。他满手血地抓着朝闽的衣服,自信满满地说:“等我变强了,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这才是男人过日子的态度,而且朝闽长得这么招人,整天出去抛头露面的,哪天要是被别的小妖精给勾搭走了怎么办。
朝闽却觉得,此时此刻的叶宇,非常好看,就如同他还在竹林里那样,坐在竹楼上倾听雨声,雨水落到他的手指上,也可能在那一瞬间,就落到自己的心头上。


第72章 换脉
朝闽眼里的阴冷隐去,他笑颜和熙,略带点孩子气,“好啊。”
这一笑倒真是容貌精致,称得上貌美如花。
叶宇还以为得撒泼耍赖,满地打滚才能让朝闽松口呢。其实他心里也是怕得可以,没有麻醉剂硬生生割肉,比关大爷的刮骨疗毒还要壮烈。可是话都说出去了,大男人爱面子,怎么也得撑下去。
就算疼到痛哭流涕,也好过畏畏缩缩不敢前进。
叶宇身体有些松懈,呼吸间都是雾气,他勉强笑了笑,“那就来吧。”早死早超生,能快一秒就是一秒。
说完,手猛然伸出去,上面的刀痕还在,血凝固了一些,衬托上他白惨惨的皮肤,吓人得可以。
朝闽笑颜还在,手指轻轻摸上叶宇手腕上的伤口,就如同在抚摸一朵花般小心。然后他突然俯身低头在叶宇耳边说:“等事情了了,我陪你回竹林好不好?”
叶宇觉得耳边一软,沾上的呼吸有些冰凉,却痒到心里去。“恩,好。”他有些迟钝地点头,却忽然发现眼睛睁不开,试着挣扎,想摆脱这种疲惫欲死的状态,意识却完全模糊起来。
最后的意识,只有手腕上冰凉的伤口再次被割开,疼痛袭来半秒不到,痛觉却突然失踪。
叶宇很想骂,朝闽你这个骗子。以后我不够强被那些所谓的正义人士群殴早死了,谁能撑到最后帮你收尸。
朝闽握着叶宇的手,他手腕上的血开始流淌出来,朝闽嘴边的笑容消失,眼里的煞气再次出现。他脸色骤然一沉,拈指成花,金色的莲花急速绽放,又急速凋谢,金色的粉末全部散入叶宇的身体里。
叶宇的呼吸声更加微弱,也更加稳定,他黑发散在寒潭里,墨色的发与惨白色的脸孔呈现出一种极端的对比。
红色的花纹出现在朝闽的后颈部,开始蔓延全身,朝闽的眼睛颜色也开始改变,由黑变红,兽性突显。
他浸入寒潭里,熟悉的冰冷勾起他熟悉的记忆,以往那些冰凉刺骨的画面都随着叶宇的到来而破碎开,他伸出自己的指甲,开始划裂开叶宇的衣服,露出青年健美赤裸的躯体。
花纹已经蔓延到手指上,朝闽伸出食指,薄薄的一层透明的指甲,闪着温润的光泽,指甲缓慢地从叶宇的脚底开始往脚踝,小腿,大腿,上身,划出一道循环全身的经脉图。
剥皮挖脉这种痛苦,他怎么可能让叶宇承受。就是因为自己经历过,才不愿意让自己唯一在乎的人再次经历那种地狱般惨痛。
朝闽手指出现一把银色的刀子,这套工具全是当年用在他身上的,就工艺与作用而言,几乎完美无缺。
金色的丝线全部缠绕上刀子,可以封血封魂,锁住叶宇的神识,让他彻底沉沦在黑暗的梦乡里无法苏醒。三天手术,一个月的休养,他都绝对不会让叶宇醒过来。他有更多温和的方式让叶宇变强,绝不容许他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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