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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漫空)


朝闽坐在船里,他毫无醉意,笛声清晰地在耳边响起,有敌来袭,这是笛声的内容。他毫不理会,叶宇进入剑的领悟内随时会走火入魔,他在考虑是趁机让这个不知死活的年轻人就醉死在剑心里,永远爬不出来变成一个疯疯癫癫的玩具好呢?还是将他拉回来,再掐死他,心绪不稳易受诱惑,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容易走火入魔的傻子。
叶宇当然不知道自己拿着剑横劈竖拉,心境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地步。他就觉得这种感觉真是舒服,仿佛脱离开地面的束缚,变成一只翱翔九天的大鸟,他的剑就是他的羽翅,然后他越飞越高,越高越开心,踏着月色就好像踏着竹子枝叶,摇得他很想睡觉。
“回来。”
突然一声低沉有力的命令在他耳边响起,惊得叶宇剑尖一抖。可是他并没有听从这句话,对他来说,要抵抗这种听起来不怎么友好的声音并不是那么困难。一抹浅淡的颜色再次出现在他眉间,如同近黄昏的晚霞光。这是他体内种子在开始破壳所带出的色彩。
朝闽用一朵金莲将这种颜色压下去,并且将种子的力量逼回壳子里,但是现在叶宇进入剑心境界的旺盛生命力又再次将壳子里的种子唤醒。
洞仙派的剑法本来就是来自竹海感悟,遇风而折,折而不断,以春为实,生生不息。所以说叶宇是最好的容器,因为他本身的剑气就是春,不断滋养着来自黑暗的力量。
虽然叶宇早已经没有了原来锋利的剑客之心,但是他现在喝醉酒后的本心更加契合洞仙派剑法本源。这种相契合的互动,竟然硬生生破开了他的金莲屏障,直接催生种子。
朝闽看到已经到了迷失边缘的叶宇,青年还一脸可爱的醉意,别人以为他只是喝醉了,拿着剑在那里自顾自地玩乐,可是朝闽清楚这个蠢才很快就会爆体而亡。
“真是不知死活。”朝闽不咸不淡地笑着说,而下一瞬间他的手指已经盛开出一朵璀璨的金色莲花,与此同时他眉眼中间的红痣从无到有地出现。没有人看清楚他是怎么出现在叶宇身边的,就连一直看着叶宇舞剑的船老大也没有看见。然后在众目睽睽下,就见少年温和地伸手摸到叶宇的背部,叶宇立刻停下自己的动作,说醉就醉地顺着少年的动作而倒下。
看不出门道的人只以为少年抱着一个酒鬼,都纷纷笑着互相打趣继续吃晚饭。
而坐在船顶,腰间别着笛子的面具保镖男,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尊上是怎么飘忽到叶宇身后,又是怎么将一朵珍贵的金色莲花按入叶宇的脊椎穴道,硬生生将已经出来长出来的种子苗给烧毁,再结结实实地封印回叶宇丹田的壳子里。
他们的尊上在毁灭自己的力量,笛子男只觉得天都快塌陷了。
叶宇力竭地躺下,没有任何过渡就睡着了。头搁在朝闽的大腿上,面容安详而平静,一点都看不出这个男人刚才差点就走火入魔。
朝闽低垂下眼看着他,两个人的影子在船板上交缠成双。在低头的阴影下,朝闽突然伸手慢慢地抚摸过青年的脸,动作温和得不可思议,“你太不听话了。”
他轻声细语地说,语气温柔得像是在面对自己的情人。
而坐在船顶的笛子男人,却在这一刻看到自己尊上脸孔上的笑容,那是一种夹杂着疯狂,扭曲,并且阴狠的表情。这种笑容让他打了个寒噤,很久都没有看到尊上这么笑了。上次他这么笑的时候,是将他父母撕碎的时候。
好可怕,笛子男连忙撇过脸,假装自己从来没有看过这个丧心病狂的笑容。


第23章 只要他高兴
朝闽将叶宇放回船舱的床铺上,金莲的力量再次发挥作用,并且让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能得到一个好睡眠。笛子很敬业地蹲在床边,朝闽再次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原地。
看到自己的老大又跑出去屠人,他无聊地看着叶宇发呆。
这家伙,看起来容貌也不算倾国倾城。性格,傻得简直让人怀疑他撞坏了脑袋。武功,烂得连自己快要走火入魔都不知道。
一通专业评估后,笛子男再次扶着额头,为自己的尊上的眼光担心。
朝闽踏水而过,转眼已经来到岸边,他身边只带一个人,而现在那个人守在叶宇身边,现在他孑然一身地往前走。前面是昆仑山,遥远的云峰处,山脉隐约可见。他身上那身习惯的麻布衣已经被叶宇换下来,少年纤瘦的身体穿着从市集买来的成衣,衣服不合身,可是他却没有在这方面挑剔。
对他来说,只要他高兴,就算没有穿衣服也会高兴。要是不高兴,就是穿着最好的衣服,喝最美的酒,杀武功最高的人也不会让他高兴起来。叶宇一直让他很高兴,所以他对叶宇,包括他所带来的一切东西都非常包容。
不到一刻钟,朝闽已经来到岸边一座小亭子里,这座亭子出现得特别突兀。简简单单四根柱子,撑着一个四角亭,前面是水背后是一条长道,而在道的尽头,只需要跑马两天就能到达昆仑山脉。
在亭子里摆放着个棋盘,棋盘边有一盏孤灯。棋盘上面黑白子已经开始厮杀,凌乱不堪的棋子在灯光下有一种光影交错的斑驳感。灯在风里不断摇晃,可是却没有熄灭的势头。
坐在灯下的是一个老叟,带着斗笠,双肩下颓,双手拢在袖口里低眼看着棋盘。他看得很认真,认真得快要睡着。朝闽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发现是自己在洞仙派的时候,跟绿潇子下到一半的棋盘。
那盘棋一开始势均力敌,后来绿潇子死亡,他赢了。可是叶宇却在那一刻醒了,棋盘又突然活过来,变成胜负难分。
“我看了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落子,后来才发现是少了一个跟我下棋的人。”老叟眼也没有抬起,只是佝偻着身子,闲话家常地说起话来。“所以我连夜抱着棋盘从山上下来,正好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人,你说这盘棋该怎么下合适?”
朝闽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很通透纯真,年少时期的脸孔洁白得人畜无害,就跟个不通世事的大顽童,永远长不大似。
他喜欢笑,因为他发现笑容是最可爱的表情。伸出一根手指,轻飘飘一挨,一颗黑色的棋子就这样飞出棋盘,黑子从慢到快,撕裂开空气直冲着老叟的眉间弹去。
这一见面,连话都没说他就要人家的命。
老叟脸色不变,身体也不移,手从棋盘上一拂,白子捻在指尖向前,动作平实古朴,没有一丝花俏地跟黑子硬生生碰在一块。
“嘣”,寂静的黑夜中,一声清脆的嘣裂响起。
黑与白两个圆面粘在一起,老叟已经放手,黑白两子顿时往地面掉落。而在掉下的过程中,两颗棋子在空中拉出一道消散的痕迹,等到了地面它们已经化为齑粉,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叫什么名字。”朝闽跃坐到老叟前面,笑着问他,一点都没有杀人未遂的尴尬。
“小子真是无礼,还没有报上名就先要别人的名字。”老叟懒眼一抬,冷哼地说。
朝闽看似也不恼,手轻敲一下棋盘,不在意地自我介绍:“朝闽。”
棋子似乎受到他敲打那点微不足道的力量的影响,顿时纷纷颤动眼看棋盘就要大乱,老叟漫不经心地用手拍打一下膝盖,轻喝一声,“好名字。”棋子立刻安静下来,老叟继续说:“朝者,光之所在,闽者,龙形将成。”
朝闽和善地看着老叟,仿佛对方不是一个陌生人,而是每天在楼下卖烧饼的邻居大叔,目光无端端多出一种亲切感。
老叟在这种目光中感受到纯正的善意,他懒散的坐姿终于端正起来。终于明白自己的老朋友当初为什么会不杀朝闽,而是千方百计地留下他,只是为了让他走正道。
这个年轻人太能装,这种伪装的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本能,甚至会随着环境而改变外皮,就仿佛他的内里圆润得什么都没有,所以他能披上任何人的性格。
只要他愿意,他能在瞬间就改变脸上的表情,周身的气质,从善到恶,或者从恶到善,都只是一念之间的操纵。
有天赋啊,根骨奇异的天才苗子。而且苗子在短短三十年间已经长成根深叶茂的大树,并且这颗大树还是毒树。
“你不懂情。”老叟可惜地摇头,武道一途到尽头就是感悟情。天地自然,花草禽兽,爱欲憎恶,人心通透。“你没有执着的东西,最后只能入魔。”
练武到极致,内心却毫无执着的情,就等于空中阁楼,随时会崩塌。
朝闽奇怪地询问,“执着?我执着武道一途,这难道不算执着?”
语气里的疑惑货真价实,他眼神清澈,似乎是将老叟当成值得尊重的长辈,真心实意地希望能得到他的指导。
“你学武只是因为喜欢吗?”老叟懒懒地撩起眼皮,还真把朝闽当成子侄教导。
“喜欢?”朝闽对于这两个字似乎有种怪异的疑惑,他笑了笑,眼弯起来。“如果你是指它必不可少,那么我是喜欢它的。”
不断地往上,不断地进步,不断地去获取。只要他越强大,他就能得到越多东西。
这种与生俱来的贪婪,只是一种人性的本能。朝闽从来不认为这种本能是错误的,因为从他出生那天开始,这种贪婪就伴随着他,并且让他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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