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自己的命更重要,林安从被控制的仓库,变成了一颗弃子。
人活于世,各人有各人的私心,基地的大佬为了保存自己手下的有生力量,小异能团头目为了保住自己的势力,被头目私下派去负责保护“仓库”的队员在丧尸靠近的那一刻,本能选择保住自己的性命。
种种私心交融推动下,形成一张稠密的网,将他这只小虫子困在其中,丢了性命。
弱肉强食,自己没用不能自保,仔细算起来其实也怨不了谁。
想起前世的事,林安心里左右还是不舒服,适时肚子开始发出抗议,他摇摇头,甩掉心中那点小抑郁,无声摸进厨房......小半盆米饭,大半盆酸菜汆丸子,从末世饿回来的人食量大增。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
......
鲤鱼塘小区,六号居民楼的三门楼道里,霍城一手握着消防斧,一手拎着两大袋食物,身后还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走了进来。
霍城是挑着丧尸少的地方,阴差阳错一路杀一路跑过来的。此刻他并不知道刚刚还有过一面之缘的人恰好住在这里。
世间的缘分奇妙便奇妙在这,有缘的人,原本以为第一面就是最后一面,实际上在老天的安排下,不止。
男人解决了楼道外闻声而来两只丧尸后,表情平平,在一层扫了一眼,很快选定了中间那户防盗门大敞的房子。
临进们之前,眼神不经意瞥到左边那家关的严严实实的加厚实体防盗门,心中闪过一丝诧异。
隔着由层层钢条和铁丝网组成的防盗门,还能隐约看见里面竟然还有一道严严实实的厚重木质内门。
霍城记忆力不错,回想起刚刚经过时,这户人家的阳台也同样罩上了不锈钢罩子,严丝合缝都是少的,用严防死守来形容才更恰当。
仿佛房子的主人就是专门为了对付丧尸设计的一样。
摇了摇头,抛掉心里无稽的猜想,霍城默默进屋关门。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需要暂时在这里住上一阵子。
林安在客厅里心情愉悦的吃完完整整一大盆酸菜汆丸子拌米饭,又酸又鲜热腾腾,吃了他一脑门子汗。
心中的小郁闷仿佛也随着汗水流了出去。听到楼道内有开关门的声音,手下动作顿了顿,没有特意出去看。
房子无主,谁进去都不关他的事。
☆、邻居
如果说正午是丧尸的活跃期,那夜间绝对是它们低迷期。
丧尸的视力本来就差,天一黑就同个瞎子无异,再加上夜间温度普遍会比白天低,它们的关节更加僵硬了。
可以说午夜是最安全,也是异能者狩猎晶核的最佳时间段。
当然这些只针对一级丧尸,一级丧尸升级到二级后,它们的关节会更加灵敏,视力增强,嗅觉更是灵的吓人,黑夜中也能“捕食”。
可惜一级丧尸只在末世初期大量出现,而此时异能者们并没有开始觉醒,普通人对付丧尸尚有些费劲,也不会有人想到这群丑陋的家伙脑子里还藏着宝贝。
开脑壳什么的简直恶心死了好吗,但凡不是变态都不会在弄死丧尸后多此一举的探索人家的脑浆子。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林安终于在上辈子末世里做了五年穷人后,苦尽甘来,迎来了晶核遍地走还没人跟他抢的美好时代!
如果他能争点气,在大批异能者觉醒并发现晶核用处之前,攒到尽可能多的晶核,至少在末世的前五年都可以安安心心过日子了。
这种关乎未来幸福生活的关键时候必须争气!
夜幕降临,吃完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补充体力,林安摸摸鼓胀的肚子决定出门消化消化。
从空间里掏出之前用的钢制砍刀,用干净的布擦了擦刀刃,他贴在门上仔细听了听门外的动静,随后悄声开门。
待林安借着屋内的灯光看清自家大门外地上的东西后,整个人火气腾的一下子冒了上来。
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就见他们家门外的地上赫然躺着一只血淋淋的断脚,那脚上竟然还穿着一只破鞋。
饶是林安自认遇事冷静,此刻额角也狠跳了两下,视线怀疑的在整个楼道逡巡。
在锦市,或者说北方许多地方,普遍都有这种说法——要是有人往别人家门口扔秽物,就表示要坏那家人的运道妨他们家,绝对是找打架的意思。
换成仍破鞋就更了不得了,这不是明摆着暗示那家人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吗!
当然这本来也不算什么大事,现在尸体这么多,活着的死了的随处可见,只不定那只活着的“尸体”嗬嗬路过时一不小心掉了只脚。
当然也不排除是有人刻存心做的,林安知道自己家这扇结实的大门放在现在的环境里,实在招人,鲤鱼塘小区里住的人又都没什么素质,只不定谁心里不痛快了,给他来这么一个损招。
这种事绝不能姑息,现在世道乱了,什么妖魔鬼怪就都冒出头了。他忍一次,后面只不定还有什么恶心事等着。
楼道里外活动的丧尸早上都被解决掉了,暂时安全的福尔摩斯.林也不急着出去。
他皱着好看的眉毛,瞪着眼睛死命打量着整个楼道,三楼四楼的走廊里应该还有丧尸活动,正常人家都是躲在家,应该没人乐意冒着生命危险下来一趟,就为干点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听昨晚的动静,二楼应该就剩一户人家了,那家的男女主人学历高,自诩高素质,瞧不上他们这些小市民,大抵也不能想出这种往人家门口仍脏东西的烂招。
况且那家男的跟个弱鸡似的,就那小身板,估计被丧尸吓得出门都不敢了,哪还敢主动来招惹别人?
林安想到这还挺幸灾乐祸,叫他们瞧不起人,现在末世来了,他这个臭打工的天天吃香喝辣攒晶核,高素质的就守着家里那点存粮等政府救援呗。
分析完楼上,福尔摩斯.林将目光锁定了二室紧闭的大门,脑中灵光一闪——今天上午有人住进去!
必然是二室里面的混蛋干的!!!
二室的混蛋先生默默地边擦手边从外面进了楼道,有些意外地和青年对上。
巧了,还真是有缘。
霍城对前面的青年印象不错,身手利落,心也挺细,这种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招人讨厌。
霍城也不例外。他刚想和这个临时新邻居打个招呼,还没张嘴,就听对方语气不太对地问道:“是你弄得?”
顺着青年闪着火星眼神,霍城疑惑的将视线移到了三室门口的地上
霍城:......
他不自在的咳嗽了两声,沉默上前拾起那个还穿着只破鞋血淋淋的断脚,真的不是故意的......
拎着血乎乎支离破碎的肉块,男人抬起眼看林安,心里合计着说点什么,好歹缓和一下气氛。
预计还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他并不打算同这个还算靠谱的小邻居交恶。
男人年过三十,灾难发生前事业有成,正是成熟稳重,充满责任心的年纪,又没有成家。
这样的人性格中往往乐意谦让比自己小的。
或许是雄性自信于自己实力的潜意识作祟,不愿意同年龄小的起争端,也或许还掺杂着些别的。
譬如......霍城喜欢男人,恰恰喜欢比自己小一些的,像眼前这样看着二十岁出头,面嫩俊秀的青年,恰好就在他喜欢谦让的范围之内。
倒不是说他立刻就要对林安生出什么心思。
像是男人喜欢女人,即便对方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在偶然相处时也会习惯性多少照顾一些对方,以示绅士风度。
当然说白了还是生物本能,雄性心里在作怪,或许在他们下意识里想要好好表现,这些被照顾的对象一旦有机会,还是可以发展的。
只不过大了霍城这里,对象从女性变成了男性,年轻,俊秀,聪明,有活力的青年向来最合他的胃口。
当然这种时候对刚见过两次面林安,他还是没生出什么歪心思,只不过本能下想要退让一步。
霍城看向林安,紧绷的脸稍稍缓和了些,主动解释道:“抱歉,刚刚收拾屋子,没注意这东西落在你门口。”
说着,看看手里还在滴答流血的断肢,无声看向青年。
我会处理干净。
林安显然没能和眼前的男人心有灵犀,读懂对方眼中的意思。
眼前这个叫做霍城的男人不但身材高大结实略魁梧,抿着嘴沉着脸,眼睛死死盯着人看。
林安皱着眉,心中怒了,怎么着,做错事你还有理了,这么看着小爷!
霍城见他瞪着眼睛不说话,气鼓鼓的像只被刨了老窝的松鼠,心中有些好笑,表情一松,刚要上前一步,林安立刻紧张了起来。
“你要干什么?”林安皱着眉,警惕的绷紧身体,问道。
霍城:“别误会,我出去把这只脚扔了。”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下意识向青年那里凑近了一步。
扔就扔,你往我这里走什么走!
青年像是全身炸开毛的刺猬,警惕地站在原地盯着男人的一举一动。霍城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紧张起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站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