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 完结+番外 (女丑之尸)
林哈此刻的感觉就好比一个被糟蹋了的黄花大闺女,而且还是被同一个混蛋糟蹋了两次的那种。把主上糊墙上,开挂!揍!揍!揍!
什么?!翅膀防御?把翅膀扒开继续揍!
老老实实挨揍的路以西顺手给周围房间的各个角落打下了封印并进行加固,若他不这么做,估计没几下屋子就会被林哈给拆了,“我就只是想调个频,这样大家以后沟通也能方便一点啊。”
“调频只要三分钟,之后三个多小时你又在干什么啊!”林哈嫌揍得不够狠,从魔法书里抽出两柄重击长枪,左右手各一把,对着墙上的堕天使就刺了过去。
一看情况不对,主上赶忙把自己从墙上弄了下来,招出一面晶体壁挡在自己面前,“我只是一不小心没忍住。喜欢的人就在面前,你叫我怎么办?”
“我同意了吗?我同意了吗?!不经过当事人同意,你这就是犯罪,你这就是强x!”长枪刺不中,林哈就开始拿重锤捶墙,誓要把路以西身前那面晶体壁砸穿。
不过他显然还是错估了一点,就他这样疯狂换兵器乱砸乱打,等他弄穿了晶体壁,第一波的信仰力消耗估计也到头了,到时候路以西趁空当再开一面防护壁,林哈就只能傻看着了。
而躲在晶体防护壁之后的路以西心里也老伤心,老难过了。隔壁老哈在路上看到小妹妹“随便”神交一下,人家小妹妹就跟着他回冥界做了冥后,为什么他非常“认真”的神交一下室友君却要对他要打要杀呢?
明明和隔壁老哈比起来他又帅又年轻!室友君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这不公平!
主上肚子里憋着火。等林哈千辛万苦换了n把武器终于把七层防护全破了,信仰力也快见底了的时候,窝火的堕天使毫不犹豫的把林哈抓过来抱在怀里啃脖子,啃得青一块紫一块之后,还憋着脸嫌弃的说什么,人类的脖子上全是淋巴,全是毒素,一点都不好吃!哼!
嫌弃你就别咬啊!被折腾得没力的林哈比着中指瘫在沙发上,气得他一天三顿吃了一个月的烤鸡翅,而路以西和羽毛则被逼啃了一个月的鸭脖子。
从一开始蠢鸟把“考虑”直接理解为“答应”,林哈就知道被蠢鸟拉去神交什么的事情迟早会发生。但是这么毫无预告,突然间就被拉过去在脑子里上演和谐戏份,也太分了!
节操,这个词基本上都是用来约束人类的,在各界各国最初版的神话中,神全部都是没节操的。所以林哈也没有对和路以西神交了那么一下下产生什么排斥或者恶心之类的心理,让他会如此愤愤不平的根本原因其实也就只有因为路以西没打招呼,想交就交!完全没有尊重他的意愿。
虽然那家伙好像研究了很多东西,这次没有上次那么痛那么难过,还有一点点……或者说有很多点舒服和小爽。但是,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就做这样的事,那就是侵犯魔王自由权!
此风不可长!必杀之!林哈盯着路以西充满杀气的眯起了眼睛。
主上翅膀颤了颤,赶紧从兜里掏出刚拿到的支票,递了过去,“这是刚接的代言费,亲爱的你拿去盖发电站。”
“还发电站呢?也就够搭个涡轮!”林哈抽过支票塞进檀木的小箱子里,故意把话说得狠了些。
而对于林哈这毫无半丝友善的脾气,主上倒是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人类世界里不就是丈夫负责交钱,妻子负责花钱吗?多给室友君塞点钱,也许室友君心情一好就会允许他再神交一次了。
不过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此后主上又连续上缴了好几次的代言费、通告费完全不见有什么起色。
而林哈却似乎一直在思考要怎么让不懂得尊重别人的自大狂学会做人的基本道理?给他讲八荣八耻?还是七不规范?
☆、 第88章
“不以骄傲为荣,要以傲娇为耻。”
“不以神交为荣,要以滥交为耻。”
“不以堕落为荣,要以侵略为耻。”
……
林哈花了一个晚上想出来的的“八不荣八为耻”,才刚刚推到路以西面前,就被那人果断的给否决了。
“我是堕天使,又不是人类,为什么要学习做人的道理?!”
“那就学学做堕天使的道理!”
“可我才是堕天使之王啊。难道堕天使的规矩不应该由我来定吗?”路以西脸上露出了极大的疑惑,但很快又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或者……你要是决定当堕天使的帝后的话,想定规矩也是可以的。”
“……”
林哈没有说话,而路以西则继续细数着,“不过你给出来的这些条案,我觉得非常不妥当,什么叫‘不以堕落为荣’‘不以骄傲为荣’?这是要我否定种族特性和人物设定吗?太不合理了,要重新写!尤其是神交!神交是一件多么神圣而愉快的事情!怎么能不以为荣呢!你看他都没有被和谐掉,足见这件事是公正合理合法的!”
路以西咋咋呼呼的评判着,林哈则越听越觉得自己再往深坑里陷。他怎么就忘了,眼前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和他根本就不是同一类型的生物呢?!
若是和这家伙能好好沟通,他还会在魔界和这家伙打上数千年,最后混成这般田地吗?
难道真的要把那事儿当成被狗啃了,为了维持风度不去反咬回来而是不了了之?可要是那狗觉得他特别香,准备一直咬下去那可怎么办啊!
明明在他来看,路以西好像什么都没做,就是整天在他身边插科打诨,对外刷刷存在感。可是隐约的他却觉得路以西好像又设了什么圈套,让他越陷越深,对于路以西那些予取予求越加的放纵和宽容。
林哈明明知道这些事情都是不符合他性格的,可就是不懂,为什么每次事情发生的时候他都会顺着路以西,直到事情过去之后才猛然惊觉到其中的错误。
***
“这太奇怪了!”林哈用力的揉揉脸,想了很久都想不通自己是怎么了。
“因为你的心是喜欢他的。可是你的自尊或者说其他什么却在让你自己否定你的感觉。”颜乔捧着咖啡杯目光眺望着窗外,状似很随意的说着,“外面都说617傲娇,我看你和他就是半斤八两。”
“啊?”林哈一时没有从颜乔的话中反应过来。愣愣的抬起头,眉头纠结到了一起。
前阵子有一堆人想要从颜乔手里买下林哈住的那套房子,不过颜乔并没有打算把房子卖给那些人,而是顺水人情做到底,低价将房子过户给林哈。反正从租给林哈那套开始,他就没有打算把房子收回来。
又刚好林哈心仪已久的一家西餐厅在房管所附近开了分店,林哈便顺手捞上了讨人厌的病佬乔过来买单。谁叫他现在财政紧缺,能省一顿是一顿。一会儿吃完了,还能再打包带点回去给路以西当鸟食。
两人一开始也就只是随随便便的闲聊了几句,聊着聊着就谈到了林哈和路以西的现状。当然神交之类的事情他是不会说的,最多也就对路以西那可恶的个性以及他竟然会一再容忍那家伙放肆的事情简单的吐了几句槽,没想到颜乔就说了那么一句让林哈觉得有些震惊的话。
颜乔这人很多时候虽然真的很不着调,但他毕竟是林鸿义宋思甜的干儿子,林哈的干哥。平日里性格恶劣喜欢捉弄人是一回事儿,正经的时候帮人分析分析现况,讲点道理什么的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被他捉弄过的人,若不是了解他的本性和他比较熟的,多数情况下都不可能平心静气的和他坐下来谈谈。
林哈怎么都没想到,自己随便抱怨两句,就收获了颜乔这么一句听起来还有那么几分道理的话。
他傲娇吗?好吧,做了那么多年的神王和魔王,或许是有那么一点。
但是他喜欢那只蠢鸟吗?
这么多年以来,把林哈坑得最厉害的两个家伙就是所罗门和蠢鸟了。若是看到所罗门,他一定会把那家伙挫骨扬灰,碎得连隔壁老哈和隔壁老奥都修补不了。而看到蠢鸟……林哈喜欢打一顿,留下一半让蠢鸟养养好,明天接着打!
每天看着蠢鸟如孔雀般的出现,再如鸵鸟般的滚蛋貌似也是一种很愉快的事情!!!只是后来他力量越来越低,每天离开的鸵鸟越发有了返祖成为始祖鸟的趋势,让他心里老慌老慌的……
这是喜欢,是爱吗?林哈眉头都拧到了一起,手里的刀叉将牛排切得一丝一丝碎得不能在碎了。
颜乔拿起水杯浅浅的抿了一口,“刚出生的孩子永远是这世界上最诚实的人,冷了会哭,吃饱了会笑。不像我们,总是在用各种规矩各种条条框框规定自己的生活,规定自己要去做什么,不应该去做什么。”
林哈斜勾嘴角,不置可否的露出意思笑容,“你还活在条条框框里?所有人都知道颜总你最任性,最放肆了。连自己老爹看得不爽都给报复了。”
“是啊。”颜乔笑得有些虚无,“那是我这辈子干得最畅快的事情。”除此以外,一无所获。
林哈疑惑了一瞬,他明明没有开挂,为什么还能感觉到颜乔没说出口的后半句?想法太过强烈,还是说……颜乔时日无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