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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在你身旁 番外完结 (将至)


剥好的板栗和鸡块一起,做成板栗烧鸡,土豆和鸭肉做成土豆啤酒鸭,兔肉红烧,另外还有香辣虾,红烧螃蟹,韭菜烧黄鳝。
又做了一道蒸茄子,划开口淋上自己做的酱料,美味之极。
青椒炒鸡蛋鲜亮可口,还有一碟凉拌西红柿。
总共十道菜,摆了一桌,丰盛美味,诱人口水。
做好时已经将近七点半,期间叶秋出了空间,去和王婶说今晚不下来吃了,这才匆匆赶回房间,重新进入空间。
看时间已经快到八点了,叶秋虽然嘴上愤愤,但还是乖乖拿着衣服进了浴室,还红着脸特别不好意思地选了一条紧身内裤。
拜之前各种扫货所致,叶秋居然还在仓库的库存里发现一堆情趣用品,那些情趣内裤,鞭子,手铐,跳蛋等等,简直让他的心情无法形容,只是特别迅速地将这些东西藏地更深,并祈祷千万不要被叶瑾发现。
当然,他在藏东西之前没有忘记偷偷留了一瓶润滑剂,毕竟……这东西还是有需要的嘛……
仔仔细细地将身体各处洗干净,叶秋香喷喷地走出浴室的时候,叶瑾已经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叶秋之前写的信了。
叶秋一走出来,叶瑾就若有所感地抬头看向他,眼中跳动的火苗令人无法忽视。
叶秋有些不好意思,被热气熏红的皮肤又红了几度,看上去更加美味了。
想到自己忙了一个下午的成果,叶秋勾勾唇角,道:“吃过没有?”
叶瑾站起身走向他,“没有。”他早就发现叶秋在空间里准备晚餐了,哪里还会吃?
叶秋眼中露出分明的愉悦,主动拉起他的手,“先去吃东西吧,我做了很多菜。”
顺着叶秋的力道往前走,叶瑾忽地问道:“之前不说,就不怕我吃过了吗?”
叶秋顿了顿,歪头看他:“怎么会……”
勾起唇,叶瑾用另一只手捏捏他的脸颊,“傻瓜。”
在叶秋瞪他之前放下手,拉着他去了饭桌边。
看到这么多菜,叶瑾满意地点头,赞赏地看了他一眼。
叶秋得意地一挑眉,跑去盛饭。
面对面坐下,叶秋不好意思抬头看他,只一个劲儿扒饭吃菜,因为叶瑾的目光一直凝在他身上,给人的感觉就像不是在吃菜,而是在吃他……
那么多菜,两人根本吃不完,饭后叶秋收拾碗筷,发现很多菜都只吃了一点儿,但是那盘韭菜炒黄鳝却被吃得干干净净。
叶秋挑眉,没想到叶瑾那么喜欢吃这个?
毫无所觉的叶秋没有发现叶瑾看到那盘菜时若有所思意味深长的目光。
饭后叶秋本来还准备和叶瑾谈谈喻树和王叔老家的事,但他刚洗完碗筷就被叶瑾一把扛起,直接进了卧室。
被抵在门上狠狠亲吻时叶秋才反应过来,但在口中翻搅的火热和在身上不停游走的手掌都让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衣服被剥落,当叶瑾看到那件完美勾勒出叶秋肉体曲线的紧身内裤时,心中的*更盛,一只手掌毫不犹豫地拂了上去,唇舌流连在他的颈项,胸口,印下一个个或轻或重的红痕齿印,喘息声在温度不断升高的房间里渐渐加重……
腿弯被架上叶瑾肩膀时,叶秋早已沉迷其中失去了理智。
迷乱的呻。吟,交。合的身体,摇晃的视线,还有覆在身上,脸上沾满汗水的,眼神火热的男人。
夜,还很长。
叶秋微微喘着气,躺在换过了床单的床上,窗户打开,微风带走房间里欢。爱过后的气味。
小别胜新婚,虽然身体感到十分疲累,但不可否认,现在他感到非常满足和幸福,仿佛只要靠在叶瑾的怀里,就拥有了全世界。
距离天亮还有一个多小时,两人也不打算睡觉了,就保持着亲密相拥的姿势,低声聊着天。
由于之前叶秋已经详细地写了关于喻树兄弟俩的事,所以这次大部分是叶瑾在说,告诉叶秋关于王叔的老家,那个叫做王家集的小山村的情况。
那个村子很小,全村大概有三十几户人家,一百来口人。
末世之前这个小村子算是很偏僻的,三面环山,一面是水,距离镇子很远,交通还不是很便利,整个村子只靠百年前修的一座石桥与外界沟通。
要说这个小山村还是有些年头的,几百年前王家先辈得罪了京城大官,带着族人逃亡到这里。但来时形色狼狈,被当地人所忌讳排斥,只能离开镇子,来到这山脚边开荒定居,靠打猎捕鱼耕地为生。
王家集和周边村子的关系一直以来就不太好,以前被排斥,虽然让他们生活更加困难了些,但同时也导致他们更加团结,民风剽悍。现在几百年过去了,两者关系虽然得到了缓和,但依然不怎么样,村里人并不怎么欢迎外人。
以前的人还可以靠打猎捕鱼为生,但现在村后的大山有大片区域禁猎,河水水质也因为上游建了几家工厂而变坏了,鱼不多,人们没了营生,只能靠种地养活家人。
但这里毕竟是山边,村里耕地有限,多为坡地山地,可以种的粮食很少,因为交通不便,周边地区的优势更大,所以王家集的果园也很难干下去。村里人平时靠卖些山货为生,并不怎么出去,偶尔去次镇子,一般都是一次买够能用很长时间的生活用品。
村子里的年轻人很多都走出了大山,去外面的世界打工赚钱定居,王家集和别的村子一样,村里大多都是老人和年长的中年人,种几亩地,养些鸡鸭猪牛,村子所有的山林里每人都分到了一块,很多都没动,还是灌木密集,留在村里的人大多是种些桃梨板栗核桃,偶尔卖些,大多是自己吃。
末世之前,王家集里的人们生活还是挺不错的,虽然不富裕,但是温饱还是可以解决的,每天的生活也比较悠闲。
王叔从小在村里长大,父母病逝后跟人出去闯荡,山村少年不知外界复杂,得罪了人,后来被叶瑾的爷爷救了,就从此留在了叶家,跟在了叶老爷子身边。
叶老爷子死后,叶瑾的父亲,叶向阳不太喜欢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王叔,但毕竟是叶老爷子留下来的老人了,也不好直接辞退,于是就让他做了不管事的二管家,纯摆设。
叶瑾少时很长时间都是王叔王婶带着的,所以叶向阳去世后王叔就成了唯一的管家。
王叔在外漂泊了二十多年,但王家集永远有他的一部分,宅基地和分到的地都有他一份呢!村里家家户户都沾着亲,虽不是完全和睦,但大体上还是不错的。
所以上次叶瑾让他们乘着回家祭祖的机会,做好准备的时候,他们挺轻松就在村里建了一座二层小楼,田地和山林也都准备好了,就等着王叔王婶“退休回家养老”呢!
现在的王家集村长就是王叔的表叔,虽然权力不大,但帮他一点还是做得到的。
这次他们冒雨回去,发现新盖好的房子还好好的,高大的围墙,钢制的院门,前面的院子很小,只够停一辆车。
整个房子都是用青砖建的,冬暖夏凉质量好,看着特别好。
不是没人打这栋房子的主意,但村长还是有些威信的,而且亲里亲戚的,就算心里想也没脸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再说家家户户的房子都挺大,住在自家总好一些,也没必要占别人家的屋子。
叶瑾他们今天上午就到了王家集,冒雨在村子四处看了看,发现大雨虽然会让河流水位上涨,但村子地势高,不会有被淹的危险。
村里人虽然大多没什么文化,但也懂得竭泽而渔的道理,所以倒是没什么人在山上砍树,就算是砍一些树也是在距离村里很远的地方砍,所以村子靠近的山都植被密集不会有滑坡泥石流和山洪的危险。
再加上村子距离镇子太远,平日里也非常普通默默无闻,所以丧尸的威胁倒不是很大,而且还隔着河,背后又是深山老林,基本与世隔绝得很。
总体来说,王家集是很适合作为他们的落脚点的,B市太远,现在暴雨不停根本不适合上路,而N市基地里的矛盾越来越激烈,暗潮汹涌,一不小心就可能卷入其中。
他们是比较有能力,但蚁多咬死象,而且异能千奇百怪,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疏漏,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别忘了,他们可是“住别墅的富人”,就算他们一直待在别墅里不出去,而且平日里一直都很低调,但架不住别人不信啊!
只要有一丝的可能,那些“起义”的人们就可能冲垮他们的堡垒,伤害他们的家人。
这些不应该发生,为了避免卷入其中,他们应该尽快搬走。
当然,他们得慢慢来,不能急于一时。
叶瑾已经决定明天出发回N市基地接他们过去,王叔和叶西留在王家集,主要目的是和其他村民和居住在那里的各家亲戚朋友什么的,打好关系。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做人少不了交际,即使是在这么一个小村子,和别人打好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只有叶瑾一个人的话,他可以随时进空间休息,和叶秋见面也方便了许多。
叶西和王叔虽然担心,但也没别的办法,两人都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而且叶瑾有异能,遇到危险没有他们拖累的话也更加容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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