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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二百五 (宅鲸)


“咳咳。”白鸦痛苦地咳嗽着,但他已经死了,所以并没有咳出血液来。
几乎是下一秒,我就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魔王在保护勇者,这是何其可笑的一件事情——我掩饰地转了一□子,把躁动不已的黑暗之力重新安抚下来,这才轻声细语地和白鸦说:“我的想法,也是你可以揣测的?”
白鸦对我行礼,因为灵魂之火受了伤,他这个动作做的颇为吃力:“请陛下明示。”
“这个嘛……”我转动着眼睛,临时编了一个理由,“因为我喜欢啊,我想看着勇者深爱我的样子,然后,被我杀死的时候,不敢置信的样子……”
“恕我直言。”说时候,白鸦骨子里的讨人厌,真是一点都没改变,“陛下,您现在下手,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我的话被他堵了回来,卡在喉咙里,吞也不是,吐也不是,最后恼羞成怒地说:“……你这是要替我做决定吗?!”
“白鸦……没有这个意思。”
我被他这么堵了几次,最后完全不想看见这个人——说时候,没把他变成骨头灰,真是我脾气好。我挥挥手,让小恶魔仆人赶紧把这个祸害带下去。
“陛下,您还没有安排我的职位。”白鸦提醒道。
我眨眨眼睛:“你去当乌鸦的副手吧。”
白鸦一张雪白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他这个表情,总算让我心情迎来了一丝阳光。
呵呵,敢膈应我?
不管你以投诚的名头过来,真实目的到底是想做什么,我都能让你不痛快一把。
这样想着,我也没理会留在大殿中的白鸦了。我张开了传送阵,把目的地定在了明珠之城,萨恩城——既然魔王的大本营没有伤药,那么,光明神殿那边,总应该有吧?
我猜测着。当然,这个关键时刻,我也不至于毫无准备,在我的头发和眼睛上,都施展了暗示术,让每个看见的人,都下意识的认为是其他颜色。
相对于流放山脉,永远的阴天雷电,萨恩城则是另一种风格,沐浴在神之光辉的子民,看起来总是快乐而幸福的。而随着战斗的阴影降临,现在的萨恩,看起来多了一丝焦躁感。
这样一看,萨恩城也变得陌生起来。
我降落的地点没有选好,直接摔在了一个人的身上。那人爆了一句粗口,推开我,急急忙忙跑到前面去了。我顺着他的背影看去,光明神殿门口聚集了一大片人,让好好一处名胜古迹,看起来像是菜市场一样。
“这是做什么啊?”我揉了揉被撞疼的手臂,抱怨道。
“小伙子,你还不知道吗?”旁边一个卖鸡蛋的老奶奶,和善地问道。
我摇了摇头:“难道我非得知道什么吗?”
“也不是。”老奶奶露出了稀奇的神色,“不过这件事情闹的很大,所以几乎整个萨恩城的年轻小伙子,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我下意识地问。
“璀璨之光米那托死了。所以现在,教皇颁布谕令,要选出下一任的勇者,接替米那托的遗志……”
遗志?遗志!我去,我家米那托还活着好好的呢?
我要告教皇诽谤!
我怒气冲冲地想:“那国王陛下呢?泽兰·迪亚呢?他居然放任教皇颁布这样搞笑的命令。”
老奶奶有些手足无措,听到我评价教皇的举措为搞笑,她也有些不高兴,但最后还是替我解释道:“是前任国王陛下了,泽兰·迪亚包庇身为魔王的表弟平克·弗朗西斯,已经被教皇阁下关押了起来。”

  ☆、第47章 番外错的开头与对的相遇(一)


多年以前,平克曾经觉得父母对自己饱含恶意。
有哪个正常一点的父母,会给自己的儿子(平克刻意强调了这一点),取名叫做粉红色(Pink)的吗?
但是母亲偏偏做到了,而且还被伟大的父亲纵容了。平克每次一看到两人其乐融融亲密无间到必须把他这个多余的人挤出去的时候,就忍不住一口老血卡死在喉咙间。
母亲大人,你知道因为这个破名字,您儿子从幼儿园就在被人嘲笑了吗?
当然,平克也不至于因为这点小破事就哭哭啼啼回家,他躬身力行地……用拳头和牙齿征服了整个幼儿园,博得了混世魔王这个美称。从此之后,平克就开始了征服世界的旅程,堪称萨恩城一霸,自然,小霸王身后聚集了一大帮跟班,其中以德尔西斯为走狗,乌鸦白鸦两兄弟为帮凶,俨然如同一个小小黑社会。
自然,再也没有人敢当面嘲笑平克的名字了,平克对这样的情况很满意,但满意的同时,不知为何,还有一点无聊。
平克大魔王一无聊,注定要折腾出一点事情。
……
平克见到他的梦中情人,是在一个夏日炎炎的晚上。之所以是晚上而不是白天,主要是因为,对于平克大魔王而言,燥热的白天,他是怎么也不会出去受罪的。
而现在,平克躺在院子里的竹席椅子上,乌鸦给他扇风,德尔西斯帮他切西瓜,白鸦负责装作没看到这一群有碍观瞻的家伙。
平克闲的无聊,和乌鸦扯聊道:“隔壁楼上的大妈,最近好像把房间租给了一个学生仔。”
他本来没想对这件事情发表什么看法,说出来,更多的意在表明,人世无常,基本和看见一年春天过去,红了果实,黄了落叶一样的意思。
但狗腿子小弟乌鸦却不知道主子这种悲秋伤春的情怀,他尽职尽责地介绍道:“搬过来的是一个叫做艾塔隆的男生,最近在光明大学就读国际关系学,家里有点远,所以在这里找了一个房子……听说是个金发碧眼的大美人呢……平克?平克?”
平克心想,乌鸦那句“大美人”实在是太敷衍了事了,起码也要……惊天动地的大美人,才能稍微沾上一点边才对。
不学无术的平克,首次痛恨起自己浅薄的词汇量,以至于当时,心底除了卧槽,居然翻不出新的词汇来——最起码也要来一个草泥马,来表示心中的震惊才对啊。
二楼的阳台上站着一个身形消瘦的金发青年,他正在抬头看着天空,从平克的角度,刚好可以看见他精致的锁骨和抬头时候的优雅脖颈。不知道为什么,平克突然就尴尬了一瞬,视线下移,金发青年青着一身夏日常见的白T恤和短牛仔裤,他赤脚踩着栏杆下端,以至于平克可以看见青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般圆润可爱。
平克脸红了。
以前他也很喜欢脖子,只是喜欢的不是人的,而是绝味鸭脖。
以前他也很喜欢脚丫,只是喜欢的不是人的,而是烧焖猪蹄。
但现在平克明白了,以前不是他不喜欢,而是他还没遇到好看的……也好吃的。
不知道是不是乌鸦的声音惊动了对方,金发青年垂下了头,看向院子中的几人。平克忍不住地屏气了一会儿……如果转过头来的人,是个满脸雀斑麻子朝天鼻斗鸡眼的家伙的……他会忍不住诅咒世界的。
好在,老天爷似乎还不想让他诅咒。
对方真的如同乌鸦所说的,是个大美人。金色的碎发被风微微吹动,湛蓝色的眼睛里面似乎藏着天空,被那样的眼睛注视,平克顿时觉得自己心跳漏了半拍——平克第一次感激起自己可以考飞行员的视力。
不过……
……平克之前把对方定义为青年,其实是因为对方的身高,但看到面容,平克又有一点不确定了。对方的轮廓虽然俊美,却带着一种无暇的稚气。
“……平克?平克?”乌鸦呼唤着他。
那个叫做艾塔隆的家伙,似乎是因为这个称呼惊讶了一瞬,随即抿起嘴,吭哧一声笑出来。德尔西斯反应最快:“竟然敢嘲笑老大的名字,你知道老大是谁吗……”
平克往德尔西斯的头上踹了一脚。
真是,这个时候让你多嘴。
平克那一刻觉得,自己说不定是烽火戏诸侯的那个啥啥王的转世,所以在见到美人眉开目笑的时候,心花怒放——别说是名字,就算是烧长城……哦不,烧烽火台也值得。
但就这么短短一瞬,平克再抬头的时候,阳台上的金发青年已经消失不见。刚才的场景,仿佛只是一场梦幻。只有躁动不停的心跳,告诉平克……春天来了,是追上手,是把对方变成自己的所属物,还是独霸那家伙,你自己看着办。
平克表示,这种题目,当然是全选。
“乌鸦……看啥呐看,我要明天起床之前,知道那个叫做艾塔隆的家伙的,所有喜好,还有行程。”

小时候的米那托,其实是个骨子里十分自卑的家伙。
所谓自卑,基本上都是对比出来的。
而把米那托这个放在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足够璀璨夺目的家伙,对比出自卑心的家伙,叫做艾塔隆,是米那托的双胞胎哥哥。
所以,米那托人生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不幸,就在于他遭遇了那个百分之零点零一能够胜过自己的人。
幼儿园的时候,剧组选小孩演戏,导演在米那托和艾塔隆中间犹豫良久,最后牵起了艾塔隆的手。但戏演一半,艾塔隆要参加儿童小提琴大赛,米那托沉默地过去,去做艾塔隆的代替品。
小学的时候,艾塔隆是班长,米那托是副班长。但班长要参加省里的计算机比赛,米那托替他把班长的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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