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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 (第五舜)


  既然他们不顾他的生死,他也没必要去帮他们,没有去放黑枪都算是他仁慈了。
  末世,果然是个不可能存在所谓伙伴的地方,有的只有敌人!
  你不算计他,他就会来算计你。
  这个道理,林登到现在才算是真正明白,他一直以为,刀疤男是这个末世唯一值得他信任的人,现在看来……呵呵。
  鬼使神差的,林登再次爬上了山顶,在山顶吹了一会儿风,他又沿着自己第一次上山的路线往下走着。
  可越往下走,他的脸色就越沉,就好像故意而为的,通往山顶的那条小道上滴着一串的血迹。林登蹲下身,捻起一点沾着血迹的泥土凑到鼻子下闻了闻,不像是人类的血,倒像是某种动物的血。
  在下山的路上,林登已经不知道拿枪托打烂了第几只丧尸,总之,时不时的就有丧尸顺着这条有着血迹的小道往他原先藏身的那处走去。
  在靠近半山腰的地方,嘶吼的声音渐渐嘈杂了起来,听着似乎有大群的丧尸围在那里。
  林登皱了皱眉,快手快脚的爬上了一棵大树,拿起挂在脖子上的那个碎了一边镜片的小望远镜往山下看去,尽管没碎的那块镜片被石子划出了一些擦痕,但他还是看清楚了,成群成群的丧尸挤在一棵高大的树下,对着树枝上被吊着的松鼠尸体狂吼不已,不住的有丧尸跳跃着想要去抓那个已经被放干了血的松鼠,可奈何它们不是高级丧尸,没有攀爬能力,只能对着松鼠的肉傻愣愣伸长了爪子暴躁的吼叫着。
  看着那只明显被放干了血的松鼠,再看看山路上的血迹,林登的左眼泛起一抹阴寒的笑意。抛弃他就算了,竟然真的想拿他当饵,引开那些丧尸群,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得引那只三级小孩丧尸往山上跑,他们才好放心地往山下逃,还真是好计策啊。
  右眼的剧痛无时无刻不在诱发他内心的野兽,他要报仇!!
  如果只是抛弃他,他林登可以不计较,可若算计他,他就不得不跟他们好好清算清算这笔帐了,不然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下面的丧尸太多,林登不想被这群木瓜拖住脚步,万一让那几个人逃了,他就不知道上哪找了。
  林登只好从山的另一边下去,朝着浓烟滚滚的地方快速跑去,步枪里剩余的二十几发子弹足够他把那三个人干掉,然后再稳妥的从丧尸群中杀出一条路逃走,就那些呆瓜丧尸的缓慢步伐,他只要保证自己不被围住,就是没了子弹,拿着枪杆也能抡出一条路逃走,更何况络腮胡手中还有他给的丛林砍刀,这可是砍丧尸的利器!不然,他也不会把这把刀一直带在身边。
  在跑到山脚下那片被高爆手雷炸的焦黑一片的区域时,刀疤男和鼠眼男他们已经不见了踪影,四周除了满地的残肢断臂外,已经看不到任何会走动的身影了。
  附近更没有枪炮的声音。
  看来他们把追赶他们的那一波丧尸都给解决掉了,呵,挥霍着他找来的弹药,杀敌效率还挺高。
  林登扯了扯嘴角,沿着丧尸散落的躯体往前面的一个山谷走去。
  根据以往他们逃脱的经验来看,这时候,那几个人肯定躲在什么山洞里面。只要在洞口堆上一些有着浓郁香味的香薰草,混淆丧尸的嗅觉,再加上几个人轮流的守夜,他们就能安然的休息一晚上。
  对于初级丧尸,只要数量不是数以千计,加上他们多年应战丧尸的经验,杀出重围是不难的,更何况活到现在的幸存者体力耐力都是异乎常人数倍的强。
  天幕暗沉时分,林登终于在半山腰的一处山洞内见到了他们。
  那山洞非常的隐秘,要不是香薰草的香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很有可能就不会转去那里。
  准确来说,那个山洞是在山体转脚的一个死角,林登沿着石台走到那里的时候,发现那里是一处断层,的确是个好地方,就算被那些呆瓜丧尸侥幸听到山洞里的声响,或者嗅到人类的气息来到那块狭窄的石台处,也会因为大大的断层豁口而摔下山谷去,因为初级和一级丧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只知道迈动脚步的“机器”,它们根本不会跳跃、攀爬之类的‘高难度’动作,只有吃多了人肉进化成了二级丧尸,智力才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当林登大步跨进洞口的时候,守在洞口打瞌睡的鼠眼男差点没把魂给吓落。

  ☆、复仇(二)

  “你……你……”鼠眼男的声线因为紧张而颤抖着,林登戏谑的眼神令他不住的吞着口水后退着。
  睡在洞穴深处的刀疤男和络腮胡被洞口的动静吵醒了,他们警觉的由地上跳了起来,在看清来人是林登的时候,心里都漏跳了一拍。
  还是刀疤男比较镇定,他露出跟以往没什么不同的宽厚笑容,“阿登,你没事真是太好了,我们都还以为……”
  “以为我被那只三级丧尸干掉了?”林登用那只完好的眼睛似笑非笑的瞅着刀疤男。
  刀疤男愣愣地看着林登遮着纱布的右眼,纱布的中间已经被血水浸透了,红的触目惊心。
  “阿登,对不起,我一时犯了混。”刀疤男是聪明人,聪明人知道什么时候不是说废话的时候,所以他坦白了。
  “恩。”林登轻应了一声,淡漠的眼中看不出一丝的情绪。
  鼠眼男左看右看,见另两个人都低着头,没有动手的意思,心里焦急万分,便按耐不住的拔出腰间的利刃朝林登的胸口刺去。林登冷笑了一声,举起手中的步枪随手就是一枪,子弹划过洞穴内的混浊空气,钉入了他的眉心。
  啪地一声,鼠眼男手上的武器掉落了下去,刀刃撞击着石洞光滑的地面发出了一声脆响。
  紧接着又一声闷响,鼠眼男四肢无力的摊在了地上,大睁的眼睛还维持着凶恶的神色,眉心的枪洞中流出了一行红白的粘稠液体。
  林登的枪法太快了,快得他根本来不及变换面上的表情就倒了下去。
  络腮胡手上的丛林砍刀也随之掉到了地上,他痛哭流涕地对着林登跪了下来,指着鼠眼男的尸体就是一串控诉,“是他出的主意,也是他执行的,我和刀疤当时都去打丧尸了,根本不知道他做了那些下作的勾当。”
  “不知道?”林登扬高了一边的眉毛,似笑非笑地问道,“那后来知道了吗?”
  络腮胡的眼泪流得更凶了,他咚咚咚地不住磕着自己的脑袋瓜子,“后来,后来已经来不及了啊!”
  “是来不及了,还是不想阻止,你自己心里清楚!”林登的声音突然凌厉了起来,他眯了眯眼睛,毫不犹豫的对着络腮胡的脑袋放了一枪。
  咚地一声闷响,络腮胡的头重重的磕了下去,只是这次再没抬起来,血水源源不断的从他与地面接触的头部流了出来,空间不大的山洞中满是血腥的气味。
  林登再次看向刀疤男。
  “阿登,我无话可说,怪我不该动了那种念头,只为了保住自己的命,我……对不起你。”刀疤男缓缓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林登半晌都没有出声,好久,他才轻轻吐了口气,“大哥,我一直都很敬重你。”
  刀疤男低了低头,“杀了我吧,我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已经不是了,我吃过人肉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子他妈吃过人肉了,哈哈哈哈,老子已经没有人性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登看着突然疯笑起来的刀疤男,心里也一阵的酸楚,没错,在这个末世,凡是都要开个头,如果你杀了人,那么第一次的沉重之后,杀人就会变得轻松很多;如果你吃过人肉,那么第一次的呕吐之后,饥饿会让你再次兴起吃人的念想。
  还记得第一次看到有人吃人肉的时候,当时的他是错愕的,那些人抢夺着妇女怀中的婴孩,因为婴儿的肉是相对来说最美味的一种,所以大家都喜欢吃婴儿肉。
  当时他光是闻着那煮着婴孩的汤锅里飘出来的肉香,都会躲到一边狂吐不止。还记得眼前这个刀疤脸的男人曾经一脸愤慨的对他叮嘱道,“阿登,千万不能吃人肉,我们是人,不是禽兽,更不是丧尸!”
  那时候,林登还是个愣头青,狠,那也只是对于穷凶极恶的人才会下狠手,对于无辜的平头百姓,他往往都会施予援手,这是被军队里‘为人民服务’的铁纪给磨出来的性子。
  所以他才会一次又一次地被那些看似无辜的女人、老人和小孩,骗走了食物,骗走了枪支弹药,还甚至被他们暗算过。
  到后来,林登的善良慢慢被这些欺骗给消磨殆尽了,剩下的只有狠,只有防备,他不相信任何人,唯独信赖这个刀疤脸的男人,他给了他第二次的生命,不然,早在几年前,他就该死了。
  林登其实是个很重情义的人,如今,他心里虽然充斥着满满的失望、怨恨,但是,他并不打算杀死刀疤男。
  林登走到鼠眼男面前,一脚把他的尸体踹开,露出了那把泛着寒光的刀刃。
  他蹲下。身将那把刀捡了起来,然后走到兀自疯笑的刀疤男面前,把手上的刀递了过去,“我不想要你的命,只想要你的一只眼睛,你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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