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登只好又打了一桶上来,干脆把右手手腕浸在冰凉的水里,这才麻木了一些疼痛。
大概的清洗了一下上身和脚,林登穿着湿哒哒的裤子走进了正屋,里面的农具扔的到处都是,左右的房间中分别躺着两具被敲烂了脑袋的尸体,他在几个柜子里翻了一通,总算找到了一件牛仔裤,比了比,除了裤腿有点短,腰那里有点大以外,还是能穿的。
林登把裤子给脱了,直接就套上了那条牛仔裤,又找了一件黑色风衣,套在了上身,然后拿了皂角,粗略的洗了一遍衣服,因为是单手,他没办法挤干水,直接就把湿哒哒的衣服给甩到了晒衣绳上,现在太阳这么大,要不了多久衣服就能干。
别人的衣服穿在身上总是显得奇怪、不舒服,林登躺在院子里的老人椅上眯着眼休息,心里却思忖着过几天去哪家商场捞几件衣服穿。
阳光暖暖的晒得林登很想舒服的睡过去,真想就这样一直睡到老死,不用为食物、枪支、住处而奔波,不用担惊受怕的时时防备来自丧尸的威胁,更加不用耗费心神的去猜测别人的动机……
说起来,今天他还错怪了耿默,虽然他的右手被他给扭伤了,到现在都没好,但却是错在他自己身上,是他误解了人家的好意,还恶意的想要打晕他,这孩子正当防卫一下,他也没什么话好说。
其实想来想去,他现在这样都是自找的,他觉得有必要改正一下自己的思维方式了,现在是末世初期,善良的人还是有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穷凶极恶之人,他不应该把所有人都想成贪婪自私的人。
找个机会给耿默道个歉吧……最主要的是,他的手腕还要拜托他重新接回来。
不能把关系搞得太僵,对于耿默这种全能型强者,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当然能交到朋友就更好,先前是他低估他的智商了,这孩子从一开始就是个明眼人,他把自己隔绝在世界之外,却能清清楚楚的洞悉这个世界的一切,这样的人惹不得,也不能惹。
在院子里晒了几个小时的太阳后,衣服也差不多干了,林登把自己的衣服换上后,想了想,还是把那件黑色风衣扔进了仓库。
看了看天,太阳已经西斜了,现在差不多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林登不敢再在这个地方耽搁,爬上了卡车又往W市的方向开了回去,他要去找耿默。
右手对他来说很重要,如果一直处于现在这种状态,那么他以后的日子会过得非常艰难。
几乎是将油门踩到了底,卡车以最快的速度朝W市飞驰而去。
*
这次照旧是被堵在了那条必经的街道口,林登放弃了卡车,爬到了车顶拿出望远镜往远处看了看,扫视了一圈,才在离这几条街的地方看到一辆银白色的跑车,款式跟耿默之前开的完全相同。
他还没走?!
林登心里一喜,顾不得朝这边晃荡过来的丧尸,跳下了车顶就朝那条街冲了过去,可是丧尸还是太多了,林登只好跳上身边一辆私家车的车顶,踩着一个个车顶朝那条街赶去。
几只丧尸侥幸抓住了林登的脚踝,刚想把他往下拖,就被他手上的砍刀削去了脑袋。
林登的速度丝毫不减,丧尸们刚赶到这个车顶,他就换了个方向跳到下个车顶上,这些呆瓜丧尸根本就追不上他。
一直跑到那辆银白色跑车的旁边,林登才停下来靠着车门喘着粗气,现在冷静下来,才知道自己刚刚的举动有多么疯狂,万一被那些丧尸拖下了车,等待他的只有被撕成碎片的下场,这里的丧尸太多了,一波接一波的涌上来,根本就不是他能砍的光的。
真是疯狂的一天啊,林登有些自嘲的笑了一下。
银色跑车的车门紧紧关着,耿默也不在车里,林登只好爬上了旁边一栋小楼的窗台,坐在那里等着耿默。
“咚,咚,咚”
突然身后的玻璃传来敲击的声音,林登回头望去,一只丧尸大张着嘴巴不住的用头撞着玻璃。
到处都是这种恶心的生物!
林登暗骂了一声,侧过身子微微打开了条窗缝,在丧尸把脑袋移到那条缝对着他不住低嚎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抽出了靴子里的匕首,狠狠一下插。进了它的脑袋,甚至还恶劣的转了一圈。
丧尸终于没了任何的动静,很乖的贴在了窗棱上,林登一抽回匕首,它就立马摔在了地上。
匕首上有恶心的液体,林登用窗帘死劲的擦了擦,才把它放回了靴子里,再次往下看去的时候,一个少年正远远的朝这边走来。
身后甚至还跟着几只丧尸,但是因为他走路的速度太快,那几只丧尸根本就追不上他。
少年也压根没打算把目光放到后面的丧尸身上,只是挥舞着苗刀狂削着前面拦路的行尸,他的步法很奇特,就算前面一大群丧尸同时朝他扑过去,他也能左闪右闪分毫不伤的解决掉它们,然后继续往前走。
几乎一刀三四个丧尸,就跟切西瓜似的,四个头滚落在了地上,有的摔成了一团糊,有的比较硬,在地上滚了一圈,依然是一颗完好无损的头颅,甚至还咬住了经过它旁边的那只丧尸的裤脚,只是很不幸的,被它咬住的那位同仁没有一点自觉的傻愣愣的踩过了它的脑袋,头颅很顽强,依旧咬着,前面那只丧尸就变相的拖着它走。
从此,双尸合体——脚上也长头的丧尸你们见过吗,战斗力瞬间杠杠的!
呵呵,玩笑话,双尸合体什么的,纯属窗台上某人的脑补。
林登看到耿默就跟串糖葫芦似的,伸手一戳,一排的脑袋瓜子,不得不佩服他把握的时点太准了。
在耿默很努力的清除周围丧尸的当口,林登也从窗台爬了下去,蹲在了副驾驶的车门旁边,企图用车身来掩饰自己,说实话,他还不知道一会儿要说什么,莫名的有点紧张。
毕竟前不久才刚刚跟他闹翻,他甚至还想偷袭他,虽然没偷袭成,可也让林登的‘老脸’在他面前根本搁不下去。
车子发出了滴的一声,应该是耿默接近了这里,遥控着开了车锁。
又等了几十秒,车子微微摇晃,对面的车门被打开,耿默上了驾驶室,然后嘭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正要插钥匙,就见右侧的车门被打开,一个不明物体跳上了他的车。
林登维持着脸部的笑容,尽量友好亲切的跟他打着招呼,“耿默,好久不见啊,哈哈。”
然而耿默却只是拿乌黑的眼睛静静的看着他,不说话也不笑,脸上的表情淡淡的,让人看不透他的真实情绪。
“……”林登被他看得也笑不下去了,有点尴尬的转过了头,“先前是我不对,对不起,你就当我间歇性发神经好了。”
耿默听了他的话,没有说什么,只是转过了头,插好了钥匙,不声不响的发动了汽车。
这是——原谅我了?!
林登压抑下心中的狂喜,咳了一声,万分忐忑的说道,“我的手……拜托。”
本以为耿默会不理他继续开自己的车,没想到他竟然踩下了刹车,伸手拉过了林登的右手,按着几个点快速的一扭,咔吧一声,一阵异常酸爽的疼痛过后,右手成功的接上了,动了动手指,就跟没伤过一样,除了有一点酸酸麻麻的感觉,完全感觉不到半点疼痛。
耿默并没有立马松手,而是不轻不重的帮他揉按着手上的几个穴位,林登对这个不懂,只是很切身的感受到了就连那一丝的酸麻感也越来越淡。
因为舒服,林登也没收回手,眯着眼睛安然的享受着来自耿小弟的贴心服务。
五分钟后,耿默收了手,再次发动了汽车。
前前后后,他都没说过一句话,但是林登的心里却乐开了花,真是好孩子啊,心胸宽广,一点也不计较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林登时不时的瞥眼看看对方白皙光滑的侧脸,密密长长的睫毛,红润饱满的嘴唇,突然越看对方越顺眼,不管是脸上哪个部位的完美程度都能够甩别人一条街,简直就是上帝身边的小天使啊。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你好的,你是会越看越喜欢。
对你差的,就算对方长得跟仙女似的,你也会觉得他丑如蛇蝎。
林登闭着眼在仓库里搜索了一番,选了几块一看就比较高档的巧克力,装作是从裤兜里掏出来的模样,把它们拿了出来。
知道对方喜欢喝牛奶,所以林登选的都是牛奶口味的巧克力,撕开了包装,林登扳下了一小块,递到了耿默的唇边,“耿默,刚刚在大厦看到的,知道你喜欢,我特意拿的。”
登哥编起慌来,简直是不用打草稿的;哄起人来,更是顺顺溜溜的。
只是登哥,你有没有觉得你的方式是不是有点错误,拿耿默当小孩哄呢!
耿默没有张嘴,只是偏了偏头,错开了林登的手。
“默默啊,是登哥不对,你要是原谅我,就吃了这块好吗,毕竟这也是登哥的一番心意啊。”
林登套起近乎来,真是不要太自然,脸皮也是够厚的。
不用特意交代什么,直接以这种亲昵的称呼自称,算是强制性的认了个义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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