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心之后,林晨初将灵识探进了凤佩之中,想要看看最后那句话里到底暗藏着什么玄机,却发现最后他所看到的哪行小字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龙飞凤舞大字——朱雀。
“小晨,你醒了?”钟磐寂这时从门外走了进来,怀里还抱着一碗飘香的汤药。见林晨初醒来,满脸的惊喜。
“嗯。”林晨初虚弱的点了点头,在钟磐寂的搀扶之下坐起了身子。“我们不是在洞天福地里么?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
“哦,小晨,你忘了么,你已经帮朱果树脱离了困境,我们已经回到了天门派了。”
林晨初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疑惑的看向了钟磐寂的脸,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你没有事情吧。”
钟磐寂倒吸了一口凉气:“嘶,你轻点,我的伤还没有好呢。”
☆、76焚日真火
第七十七章 焚日真火
“嘶,你轻点,我的伤还没有好呢。”钟磐寂抱怨的说道。
听他这么说,林晨初松了一口气,伸手接过了他递过来的药汤,放心的就要喝下去,忽然感觉有些莫名的不对劲,又看向了钟磐寂,放下了汤碗。
“怎么了小晨?”钟磐寂将他头上散乱的头发重新扎了回去。林晨初忽然看到了钟磐寂手,挑眉,随即问道:“钟磐寂,你的手怎么了?”
“我的手?”钟磐寂抬手看了过去:“我的手没有受伤呀。”
林晨初脸色一寒,一把将汤碗丢到了地上,大喊道:“你是谁!”
钟磐寂忽然一愣,随即委屈的说道:“林小鸟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该不会是睡觉时嘴里进了蟑螂,吃坏了肚子了吧。”
林晨初微微皱了一下眉,说道:“你不是钟磐寂。尽管你连恶劣的性格都和他很像,但是你依旧是一个复制品。”
钟磐寂不可思议的看着他,眼睛里的被抛弃的悲怆让林晨初有些不自觉的心疼。忽然钟磐寂感觉身上冷飕飕的凉——他低头看了过去,竟然发现自己的身体正在变成一堆白色的粉末,他惊慌的喊道:“小晨,我是钟磐寂,我真的是钟磐寂!不,这不可……”
可是最后一个“能”还没来的及说出口,就被扼杀在了他的喉咙里,化成了一丝奇怪而沙哑的声音,随着支离破碎的身体消失于无形了。
林晨初瘫坐在床上,庆幸的看着地上那碗已经变成诡异深蓝色的汤药,还好自己没有喝下它。
“很聪明嘛,这个钟磐寂是复制而回来的,无论是性格还是容貌都没有一丝的与真人不同,你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忽然一个温和的男音响了起来,只是这声音并不是从任何地方穿过来的,而是奇怪的在他的头顶上响起来的。
林晨初听着这个声音,不由的心下赞叹,这声音如流水击石,清明朗朗,又似如玉石相击,珠圆玉润,令人听着无比的心旷神怡。
他不知对方是敌是友,更不知道隐藏之人是何用意,不过也知道此刻千万不能漏了怯,随即沉声说道:“钟磐寂的手腕上有两个手镯。早先在嫚儿的幻境里我就发现,那个假的钟磐寂被腐蚀的双臂之上没有那双手镯,而米花也说过,钟磐寂的手镯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东西,因此我猜测,这个手镯是无法被复制的,也是任何人都不能仿造的。”
“你就是凭借一个手镯就能判断眼前的人是假的?若是手镯被钟磐寂遗弃了呢?”
林晨初嘴角不自觉的挂起了一丝浅笑:“一双手镯足以。若是忘记了复仇,那他就不是钟磐寂了。”
门口传来了一人响亮的鼓掌声,看样子已经站在那里很久了,而他根本就没有察觉那里有人。林晨初连忙警觉的看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青色衣衫的清隽男子走了进来,林晨初看到他之后所有的思想都化为了两个字:卧槽!
让他惊讶的不是这男子飘逸的身形,也不是让人如沐春风的气质,更加不是他得意而又满意的笑容,而是他的脸!那是一种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绝代风华,尽管美得耀目,却在温润的气场之下不是那么的咄咄逼人。林晨初惊叫一声:
“啊!你是那个深宫怨妇!”
眼前的人并未生气,反而好像早就对他如今的反应了如指掌,那人莞尔一笑:“哎呀,不要这么说呀,好歹我们还有着非常、非常深的渊源呢。”
他指了指林晨初腰间的玉佩,慵懒的伸了个懒腰,那一举一动流露出来的绝世风度又让林晨初不由得有些看傻了眼。
那个年轻人坐在他眼前的椅子上,踢了一脚地上被摔坏的碗,笑着说道:“小孩儿,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会和你长得那么相像吧,不过与其要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浪费头脑,不如想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会比较好。哦,对了,把你那张花痴脸收回去,即使是你露出那种表情,我依旧会感觉很不爽呢。”年轻人依旧温和的笑着,只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有些不寒而栗。
林晨初干咳了一声,收敛了自己过分丢脸的表情,开口问道:“这是哪里?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其他人呢?”
“啊吖啊~”那个与林晨初长得极其相似,但是相比较而言更加风姿绰然的男子揶揄的说道:“你一下子问了我三个问题,我都不知道该回答你哪一个了。”
“那就三个一起回答。”
“你就不好奇我是谁?”男子笑的很开心,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浅浅的梨涡,瞬间魅力值爆表。
“路人甲。”林晨初也不由得心里“咯噔”了一下,扭过头去面无表情的回答道。
那个男人笑的更加的灿烂,伸手掐住了林晨初还有些圆润的脸蛋,一边揉一边说:“啊,我小的时候也有过这么一段别扭的时候呢,真可爱呀。无知的孩子就是那么的让人觉得开心,来笑一个~”
林晨初皱眉拍开了男人的手,有些不满的说道:“喂!不要随便掐别人的脸,我不是小孩子了!”
“哈!”那男子开怀大笑,随即俯身压低声音说道:“不管你是十一岁,还是活了两世的三十一岁,在我眼里,你还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孩子呢。”
林晨初心惊,连忙拉住了那个男子的衣袖,激动的问道:“你到底知道什么!”
男子揉了揉他的头发,得意的笑道:“你放心,我对你的了解,远比你知道的多得多。”
见无法在这个男子的嘴里套出什么话来,林晨初知道自己只能见机行事了:“你想要做什么?”
男子无所谓的一笑:“嗯……从哪里说起呢……嗯,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并不是真人,而是这儿玉佩主人的意志。”他随手指了指林晨初腰上的玉佩,接着漫不经心的说道:“当然,不要以为一口气就能把我吹散,更不要把我当成西方的脑残童话里的弱智npc,还是把你运起的那口气吞下去吧,我的实力可以轻而易举的颠覆天门派。”
“切……被看穿了么。”林晨初别过了脑袋,不爽的说道:“那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男子捋了捋袖子看向窗外:“你应该已经感觉到身体里运行的功法了吧。没错,那个及时焚日真火,日后你更有可能会练成焚日神火。但是……”他话音一转:“你应该知道神火的来历了吧。”
林晨初想起嫚儿话唠时说的那些话,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男子手中忽然冒出了一小撮火焰,那火焰看似与普通的活无异,却没有任何热度散发出来,就像是那灼热的能量全部被锁紧了这小小的火光之内一样。
尽管不曾感觉到灼热,但是却让林晨初不由自主的产生了一种恐惧感觉,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惶恐,或者是说,那火焰是生命最深处所恐惧的东西。
忽然男子神情一松,瞬间那种恐惧的感觉便消失不见,转而取代的是一种幸福喜悦的感觉,人仿佛沐浴在这火光之下,就能拥有无尽的生机一样。很难想象,火焰竟然也能左右人们的情绪。
林晨初正在为着火焰叹为观止的时候,突然耳边响起了那个男子的声音:
“喂喂,不要动手摸这个,难道你小的时候幼儿园阿姨没有跟你说不要动手去摸火焰么?即使你的体质比较特殊,但是这么随便就去动身为万火之祖的焚日神火,一样会翘辫子的!”男子躲过了林晨初伸过来想要握住火焰的手,抱怨的把火焰收了回去。
林晨初干咳了一声,偷偷的把手藏在了背后,暗骂自己的“贱手综合症”已经无药可治了,却又听到男人开口说道:“是不是感觉很神奇?一种火焰会有两种意志。”
“听说着火焰是朱雀上神点亮日轮所用的。这种赐福于万物的火焰为什么会有两种意志?”林晨初问道。
男子惬意的靠坐在椅子之上,温柔的笑着:“把你脑袋里朱雀其实是个精分的想法踢出去,不然我会鄙视你的。
所谓两种意志,是怒和喜两种。神明之道,不同于凡人。怒,则毁尽苍生;喜,则福泽万物。朱雀之所以为福泽之神,并非是因为他只是一个毛色鲜亮的漂亮鸟儿,而是因为他身具毁天灭地之能,却能不在强大的力量之中迷失自己,反而为正道光耀天下。或者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