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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 (扑硕迷离)


  “大姐!你就放心吧!我一定圆满完成任务!你可千万别冲动!”林晨初连忙求饶,千方百计想要躲着钟磐寂的心思那叫一个苦不堪言——为啥都是穿越,我就不像别人那么轰轰烈烈的,好歹是活是死也痛快点啊,怎么净被一帮子龟毛事儿缠着,我特么怎么就这么苦逼啊,我勒个去……
  谭溶溶得意的哈哈一笑,终于将那最开始就要喝,但是一直没有喝道嘴边的水灌了下去,结果下一秒……
  “噗!林晨初你往哪里跑!这壶里的水你到底放了几天了?都臭了啊!看我抓住你之后,不抽死你的!”
  林晨初泪奔——我绝对是最苦逼的作者穿越,没有之一!
  

  ☆、132何为无节操

  第一百三十二章何为无节操(一会改)
  十月十五,是夏国的赏花节,更是临峰城举行歌赋大会的盛事。
  届时才子佳人聚于花畔之中,赏蝶之凌波,品花之妖娆,觥筹交织之间笑谈诗词歌赋,吟诗赏花之时提笔描做丹青。林先生曰:赏花,赏蝶,赏美人;品酒,品诗,品茶点,兴也,乐也。
  不过,今年这赏花节似乎是被另一件大事儿掩盖了风头,以至于城中遛鸟斗蛐蛐的老少爷们、默倚阑干丢木棍砸郎君的姑娘媳妇们都跑去找孩子去了。因为,前几天,守拙斋的美人林先生竟然说:“我要在赏花节前夕收一个聪明伶俐的关门弟子,试学一个月,不受任何费用哦。”
  ……收不收费用是小事,重点是林夫子要和那个孩子单独接触一个月!一个月!这代表了什么?这就说明这个孩子的家中亲人可以无条件、无理由的和林先生单独见面!!单独见面!
  实在是太振奋人心了……夏国皇帝估计都没有这待遇。
  于是,整个临峰城都炸开了锅,一度导致大街上连个小乞丐都见不到,由于林晨初的有意而为,临峰城倒当真是从某种角度上做到了‘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大同盛世——幼有所养有木有!林先生干的漂亮!
  因此,城里面怀春的少女,等着嫁女儿的老爸,妹控的老哥,以及恨嫁的小媳妇都不约而同的宣誓:这么好的事情绝对不可以让别人先占了,林先生的下半生和下半身都是我们的!
  林晨初:“呵呵。”
  对于这样的境况,也算是在林晨初的预料之内。这种事情其实在以前的他看来,耍些计谋什么的在以前的他看来,简直就连想都不敢想。不过和钟磐寂这黑货待在一起这么久,就算是小白也得被逼的多几个心眼,否则压根就跟不上那个人的思路。
  因此,林晨初这个一直在秀自己节操和下限的男人,终于用骗诱、利诱、色诱的计谋,成功使那些暗恋、明恋、痴恋、迷恋他的痴男怨女们纷纷将除了侏儒之外的所有小孩都抓了起来。接下来,他就只需要等着这群人将孩子送到他跟前,然后让他一个一个的过滤,最后挑出谭溶溶要的那个孩子了。
  林晨初这样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行为,被谭溶溶深深的嫌弃了,于是这妹子毅然决然的决定——出去玩两天然后所有消费林晨初掏腰包。临走之前,还送给林晨初一句碰见猪队友的经典台词:
  ——“贱人,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回想着这谭溶溶那张充满鄙视的眼神,林晨初摸着干瘪了的腰包,不可置否的撇了撇嘴巴。闲适将怀里的书再次端在眼前,轻轻啜了口温热的香茗,随即脸上不由自己的漫上了一丝红晕。那慵懒贵气的模样顿时迷煞了一干名为求学,实为想要踏上禁断道路一去不返的闺秀们,但是赌钟磐寂一根黄瓜,她们绝对想不到,其实她们心中的男神林晨初拿的根本不是什么诗词歌赋,这Tm是本标准的黄色小说!
  正当林晨初看到关键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了男人暴跳如雷的嘶吼声:
  “林晨初!你爷爷的给我滚出来!”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与林晨初同为书斋先生的王竹罄,王举人。
  若说这个王竹罄也挺倒霉,身为一个举人,本来不应该在这里教书的,却因为是郑夫子的关门弟子,而不得不在这里教书。其实比起入朝为官,他倒是真的挺喜欢教书育人的工作,只是在林晨初来了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本来在最开始,他是和另一个叫宋何的先生一起教学生的,一个人手里带着二十个学生,日子倒也算是挺舒坦。只是这林晨初来了之后,宋何就主动辞了教书先生的工作赴京赶考去了,而他手里的学生也顺理成章的归了林晨初来管。
  嗯,看起来也挺好的……好个屁啊!
  对于王竹罄来说,理想是一个骨干的美人赵飞燕,现实却是个丰满过头的杨玉环。林晨初是谁啊,全民偶像,达官贵人眼里神仙似得人物,这样的人几乎全天都被那些想要嫖他却一直没有嫖到他的贵族千金们强占了,她们才不管你手里是二十个孩子,还是二十个皇帝——挡老娘近距离接触男神者,死!
  于是为人师表的老好人王竹罄心疼那些求学的孩子没人教导,便主动照顾起了他们……从此他的小日子就从平静无波浪,变成了鸡飞蛋打狗……
  林晨初干咳了一声,用乾坤戒指迅速将手里的香艳话本掉包为一本圣经的《诗经》,然后理了理衣装,换上了副亲切的笑容,走向了王举人:“那个……竹罄啊,发生什么事情了,你怎么气成这个样子了?”
  见林晨初笑如日辉,王竹罄登时便是一个晃神,只觉得浑身如沐春风,说不出的舒坦——这人,长得真是一个好相貌,这等姿容,怕是百年也难出一个了吧。
  其实平心而论,王竹罄也算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他身材高大,气质不凡,发丝贴服顺下腰际,一张偶像般的脸若是放在现代,绝对会让女神尖叫、少女晕倒。不过这也只是和一般人相比,此刻他站在林晨初面前,还是略显得糙了些,毕竟林晨初这个渣的模样根本无可挑剔,“美”、“超级美”、“美爆了”根本无法形容他的长相,因为这货就连呆毛都妖孽的仿佛会发光一样。
  最后,还是那些“进步女青年”们跑过来的脚步声惊醒了王竹罄,他不自在的扭开了脸,气急败坏的从身后拖出一名学生。那是一个细瘦高个的顽皮小子,一副调皮的长相,看着倒是很机灵,被王竹罄揪着耳朵,呲牙咧嘴的模样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林晨初看着只觉得有点眼熟,过了半天才愧疚的想起来,这孩子其实是自己学生,名叫王闻。
  “林晨初,你看看你的好学生,他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我没办法再教他了,你把他领回去吧。”
  “哎哎哎,别呀!”林晨初急忙开口,声音却与王闻的讨饶不期而遇,那完全一致的语音语调直接让王竹罄额头瞬间青筋直爆,手上用力,又惹得王闻一阵撕心裂肺的干嚎。
  只听王闻喊道:“先生,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写诗了,你饶了我吧……”
  王竹罄眼睛一瞪“放……”他猛然想到自己不应该说脏话,于是僵硬的换了个代词:“……气!你少给我避重就轻,这哪里是什么诗,这根本就是一首淫诗荡词!”
  “哦?”林晨初惊讶的看了眼干瘦的王闻,眉梢微挑,饶有兴趣的说道:“行啊,小子,有出息了啊,下面的毛还没长全的就敢写这样的诗了?”
  “你也还未弱冠呢好吧?这么说真的没有问题么喂?”
  王竹罄冷哼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丢给了林晨初。林晨初神色淡然的接过一看,立刻就喷了,只见纸张上字迹迤逦,王闻笔走龙蛇写的倒是一手好字,只是这内容……
  “噗……花叶曾将花蕊破,柳垂复把柳枝摇。金枪鏖战三千阵,银烛光临七八娇。哥们,你真是太给我丢脸了!男子汉大丈夫征战万里,区区三千怎能体现气概?我的学生怎么可以只‘光临七八娇’!你要挺起你的胸膛大喊‘我要打十个!’”
  身后一干偷听的女子本是面红耳赤,可是听到了林晨初后面的吐槽,顿时就忍不住喷笑了出来,这倒是把王竹罄被气的浑身发抖:“林晨初……你……”
  见这人几乎都要背过气去了,林晨初不由得干咳一声,回头对同样低头偷笑的王闻说道:“这个……王闻,你要好好检讨,日后若是再让我抓到你写这类诗词,莫要怪我打肿你的。去吧去吧,莫要继续呆在这里烦我。”
  王闻傻子都听得懂林晨初的弦外之音——他只是说“莫要被抓到了”,而不是说“莫要继续写了”,这人真是妙到极点了!哈哈哈……他立刻躬身行了个礼,抱着自己墨宝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王竹罄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找到的茬被林晨初这个臭不要脸的给糊弄过去了,只觉得这个外表淡然如仙的林先生装了满肚子坏水,他气急败坏的喊道:“你……林晨初你简直愧为人师!”
  林晨初神色淡淡,语气淡淡,用像是讨论今天吃大白菜的口气说出了一番极其了不起的言论:“其实,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的这首诗的表面现象,要敢于深剖事件的最根本最人性的。在你看来,这个学生写的只是一首淫诗……咳咳,拟物香艳诗。而在我看来,他这篇诗却却用了别的事物恰到好处的表达了他的中心思想,这种托物言志的手法就算是很多大人也无法做到。并你看!这每句诗句都是对偶啊!对偶的啊!真乃奇才,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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