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喜欢高床,因此,床脚都做的有些高。林乐取出所有的皮毛,特意挑了最厚实的皮毛铺在木床上,又挑了毛较长较柔软的再铺一层。没有枕头,林乐就用麻布缝制,里面塞进去不要了的皮毛,拍拍很挺软乎。
做完了这一切,林乐长呼口气,乐颠颠地扑到床上,闻着四周散发的淡淡木头香气,感受着身下久违的柔软,林乐舒心地偷笑起来。
这么久了,总算是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也好,钟杰也好,他们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
之后的日子,依旧忙碌。早上早早起床,去树林挖草,摘树叶,还要装水,
下午回家还要去已经播种好的地里去查看。田地就在林乐和齐夏的房子中间,齐夏自己也挖了块地出来播种。
林乐对那块田地很上心,还特意去树林捡了树枝回来,交叉着按上了篱笆,还做了个可供人进出的小门,用树藤捆绑在旁边的篱笆上,做的很用心。林乐会在去树林的时候,专门挖些湿土回来填充,还把*了的植株都带回来,埋到地里,充当化肥。
没有几天,居住地渐渐不见了帐篷,都被一栋栋小巧的木房取代了原本的位置。虫族的工作效率很高,林乐只不过提了个醒,用来发电的大风车就在居住地外围竖了起来,居住地终于通了电。
“喂,你的兽皮挡到我这边了!”张立言不满地大声喊道。
“就你事多。”钟杰翻了个大白眼,把刚刚搭上绳子的兽皮,往旁边挪了挪。
齐夏和林乐坐在一边,看着两人拌嘴,皆是无奈地叹了口气。
钟杰几天前把自己的房子送给了别人,自己搬到林乐这里重新起了间房,从此和林乐他们做起了邻居。平日里,去树林什么的都和林乐他们一起,不得不说,钟杰的动手能力很强,干什么都手脚麻利,在林乐和齐夏的眼里,已经升级成为一个哪怕到了荒岛,都能好好活着的人。而张立言和钟杰大概八字不合,总是吵吵闹闹的,像两个小孩子似的,什么都能争。
“哥哥,你尝尝看,这个很好吃。”
谄媚的表情配着那张冷冷的漂亮脸蛋,林乐心情颇为舒畅地笑了笑,伸手拿过捧到自己眼前的果子,随意擦擦就往嘴边送。唔,还真的挺好吃的,又甜又脆。
“你个不要脸的家伙!谁是你哥哥?!”听到不远处的声音,钟杰立刻窜了过去,手指指着凛的鼻子,愤怒地怒吼。这个不要脸的家伙,本来以为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谁想竟是天天来报到!
凛无辜地往后撤撤身子,抬手擦擦被喷了满脸的唾沫星子,委屈地说道:“我又不是喊你哥哥,你骂我干嘛。”
“你!你身为一族之长,不好好呆在自己族里,跑到我们这里来干什么?”钟杰锲而不舍地把手指往前指,直直地戳上凛的鼻子。
凛看了看自己鼻子上的手指,也不生气,幽幽地叹了口气,“我们族人都希望我能多出来走走,最好是到你们这里来,跟你们多多交流感情啊。”
他们族人就差没双手高举,欢送他了,每次他踏出族地,他们就高兴的不得了,都为他打气,希望他能早日把钟杰带回去。哎,虽然他很想多多训练族人,可是他年纪到了,是时候要结契了,这个可不能耽搁。
“我们不欢迎你!你的眼睛瞎了吗?”
“可是你们这里的人都很欢迎我啊。”凛不解地眨眨眼,钟杰怎么能骗他呢?
“我呸!那不是为......”钟杰还没说完,就被林乐和张立言一起捂住了嘴巴。
这个傻子!这话能说吗?!林乐警告地瞪了钟杰一眼,示意他闭嘴。
“我们居住地当然非常欢迎你,有时间一定要多来坐坐啊。”林乐哥俩好地握住凛的手,上下摇了摇,“你喜欢喊我什么都行,不用见外啊。”
张立言和齐夏也对着凛温和地笑,笑的钟杰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至于的吗?不就是这个凛异常大方地又连续送了两个山嘛,一个个跟乡巴佬似的,钟杰鄙夷地看了看围着凛的三人,却被林乐一脚踹到了屁股上,只得灰溜溜地退回去继续晒兽皮。
林乐越看凛越觉着顺眼,多乖的孩子啊!长得漂亮不说,出手又大方,玉石山说送就送,每次过来都不忘送他水果什么的。啧啧,这么好的伴侣哪里找哦!
林乐眯着眼睛瞄了瞄自己弟弟,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看不出来啊,这个小色·胚的魅力还挺大的,只给人看看就能换到两个玉石山,那要是直接卖......送给人呢?
钟杰回头狐疑地瞅了瞅,咦?哪来的一阵凉风?
“累了吧,赶紧洗洗,吃饭了。”林乐看见锋进来,赶紧招呼着,起身去端晚饭。
“给你。”
简单洗了洗手,林乐就把饭都盛好了,锋把手里的一个麻布包递给林乐,接过林乐端来的碗,畅快地开吃。
迫不及待地打开来,一个个颜色各异的翡翠就映入眼帘,林乐爱不释手的抓了一个在手里来回摩挲。
锋看了看林乐,没有说话,心里却满满的疑惑,林乐怎么对这些废弃了的翡翠,这么感兴趣?要说做饰品的话,他们家里也从来就没出现过什么饰品的影子......
“乔今天又跑去看齐夏了,你没揍他吧?”林乐想起来今天被拖走的乔,好奇地询问。
锋咽下最后一个肉块,点了点头,“我没揍他。”
林乐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呢,锋轻飘飘地又加了一句,“于揍他了,唔。临好像也揍了。”
“......那个于干嘛揍他?”临还说的过去,那个于凑什么热闹?
“乔偷懒,他生气了吧。”他上次只一提议,于和离就被分配到最多的活。于那本来就不好的脾气,最近更是越来越暴躁了,乔今天被于抓到,他也不好护着。
哎,齐夏明明就还喜欢乔,非得要乔跟作贼似的,天天跑过来偷看,连那个凛的处境都不如,被抓到就是一顿胖揍,看的林乐都觉得可怜了。咳咳,当然,这跟乔私下里送来的翡翠是毫无关系的,只因他太过温柔善良,见不得这么暴力的事情发生在眼前而已。
“明天你还去山那边挖石头?”林乐拍拍床上的皮毛,翻身躺了上去,侧眼看了看身边的锋。自从弓弩在居住地泛滥,几乎人手一把之后,人类都很积极打猎,虫族和兽族似乎没了什么用武之地,全被赶到山上去挖石头了。
“明天不去了。”
“那我们一起去打猎吧。”林乐瞬间来了精神,兴致勃勃地说道,“我们还没一起去打猎过呢。”他唯两次见过锋变身的时候,都丢脸地晕了过去,这次可得好好看看。
锋懒洋洋地晃了晃头,“我想多睡会,不想去。”这些天他都快要累死了,难得能休息一次,他连床都不想下。
林乐直接爬到锋身上,双手齐上,硬是把锋的眼皮撑开,“明天我们可以晚点去,但是你一定要跟我去。”
无奈地点点头,锋把人从身上扯下来,抱到怀里,再次闭上眼睛。
☆、第57章
“怎么了?”锋不解地看着林乐。
“......为什么你都不动?”
“箭很方便。”
......妈蛋,小爷竟无言以对。
林乐郁卒地默默走过去,蹲下·身去把钉在猎物身上的箭拔下来。哎,本想着能看看锋的原形,顺便能研究学习一下捕猎技巧什么的,结果都大半天过去了,锋连出手都没有,一直优哉游哉地在他身后晃荡,就连手都插在裤袋里,没有拿出来过!
“下个你来动手!”林乐把血淋淋的猎物,往锋眼前一递,转身就走。个懒货!以前的勤奋劲都是自己的幻觉吗?!
锋赶紧伸手捉住掉下的猎物,无奈地看了看满手的鲜血,明明就是箭比较好用嘛,速度快,还省力。
收好猎物,锋依旧慢悠悠地在林乐身后走着,却被林乐拉着强行蹲下。
“嘘——”林乐示意锋噤声,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动物,“看见没,那个是你的了。”
距离林乐和锋藏身的树不远距离,一只鼻子朝天,嘴巴小巧,四肢短小的灰黑色短毛小兽,正躺在一块平滑的石块上,肚皮朝天,懒洋洋地眯着眼睛,似乎已经睡着了。
这种小兽,是这处森林里最常见的食草动物,他们给它起了个名字——“断尾猪”。那嚣张的鼻孔和活似被一刀切的尾巴,是它的标志。虽然个头小小,但是骨架不大,肉很多,肉质很软嫩,脂肪很多,可以拿来炼油,平日里不爱出来,跑动很慢,很好捉。
“别弄死了,我要活的。”在锋要起身的瞬间,林乐赶紧嘱咐了一句。他想带回去,看能不能养得活。
锋瞟了林乐一眼,不置可否地扬扬嘴角,身影微微一动,人便消失不见了。林乐赶紧转头去看断尾猪,只看到目标已经被已经站在那里的锋,牢牢抓在手里。
......说好的原形呢?
似乎可怜的断尾猪也没有反应过来,都被抓在猎人手里了,还茫然地晃着短小的尾巴,半晌才“吱吱”地小声嘶吼起来。
林乐走过去,眼神落在断尾猪身上,可怜的小东西立刻叫的更凄厉了,声音尖利刺耳,林乐难受地皱起了眉毛,锋立刻一个大巴掌拍在猪头上,刺耳的声音果断瞬间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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