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说法是说,有些吃素的人说吃肉是吃动物尸体,但吃素同样是在吃植物尸体。
而这个世界上最能让人体会到“植物尸体”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林妈妈做的水果碎块了。
“这是我妈妈让我带给你的水果沙拉,因为我说你是我很喜欢的朋友……”林郁撒完谎,耳朵尖都红了,拿起饭盒里准备的筷子,递给程曦:“你吃一块就行了,其余的我来吃,嗯,这块比较小。”
程曦发誓他这辈子没吃过这么诡异的东西。
但是,在他把哪块混合着酸味和咸味的草莓吞下去之前,林郁已经面无表情地一块一块往嘴里塞那些大块的西瓜和哈密瓜了。
“其实,没必要全吃完吧。”程曦硬咽下去了那块草莓,震惊地看着林郁。
“我答应我妈妈,会让你吃完这些水果沙拉的。”林郁皱着眉头,用力嚼着一块没削干净的雪莲果:“现在算我帮你吃,不算骗人。”
就算早知道林郁就是那种全世界都在撒谎他还说真话的人,但程曦也看不下去了。
“还是我自己吃吧,顺便去自助餐厅打点东西来。”程曦从他手里接过了这盘杀伤力不亚于炸弹的水果沙拉,指点林郁:“你先去包厢里呆着,阿云也在里面。对了,别告诉他们你是子非鱼,就说你是嗷嗷嗷,南风不会出现在我们帮派聚会中的。”
林郁听话地“哦”了一声,还不忘告诉程曦自己多年吃林妈妈的菜得出的经验:“你吃的时候用力咀嚼,然后很快地吞下去就行了。”
程曦的回应是一个耀眼的微笑。
林郁默默红了耳朵,背着大背包去包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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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已经开始唱起歌来,程可馨在跳宅舞,不知道从哪里摸了兔耳朵带在头上,PP在唱歌,小药在笑,一堆人笑着闹着挤成一团。
林郁默默溜了进来,发动自己天赋技能“隐形”,第一时间找到包厢里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坐下。
不过那个地方还坐着一个人。年纪比唱歌的那堆人要大,大学生的样子,嘴角习惯性带着微笑,温文尔雅的样子,他穿了件淡蓝色的衬衫,解了一粒扣子,他的五官没有程曦那样耀眼,而是很温和的那种俊美,让人如沐春风。
林郁把书包放在一边,坐了下来。
“步惊云。”那个人自我介绍,对着林郁笑:“你呢?”
“我,我叫嗷嗷嗷。”林郁连忙按程曦讲的说法回答。
那个人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眉眼都是弯弯的,大概就是别人常说的桃花眼。
“别骗我,我知道是你,”他对林郁笑着,就像在游戏里千百次叫林郁那样,笑着低声叫他:“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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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再进来的时候,端着的饭盒已经空了,跟着他的服务生手里端着不少东西,大概是烤肉炒菜之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把桌子上的零食清开,让服务生把林郁的午餐放下来:“你也是个肉食动物吧……”
林郁茫然地看着他。
“其实人类应该是杂食动物吧。”他低声说。
易云攸笑得被水呛了一口,程曦神色不善地瞟了他一眼,后者只好捂着嘴低声闷咳。
“别管了,先吃吧。等会还有活动,你得积攒点体力。”程曦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十分慵懒地伸展身体,明明是平淡的动作,他做起来就很有看头,他天生就是这种人,走到哪里,别人目光的焦点就在哪里。
林郁默默地扒了两口饭,忽然抬起头来,看着程曦。
程曦慵懒靠在沙发上,被他这样看着,也不动,眯着狭长眼,也带着点笑意看着他。
林郁连忙低下头去,还好包厢灯光暗,看不出来他耳朵有多红。
“你没吃完水果沙拉吧……”林郁低声问。
“什么?”程曦勾着唇角笑起来:“你声音太小了。”
林郁抬起脸来,责怪地看着他。
程曦开心地笑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带着光芒的人,笑起来尤其张扬耀眼,他似乎天生就适合这样肆无忌惮地大笑,不像易云攸,易云攸适合温文得体的微笑。而林郁,大概就适合一脸严肃地报专业数据。
“这只能算是我骗你……”他得意地对着林郁笑:“不能算你骗你妈妈,两全其美,多好。”
其实,有件事林郁没说。
他之所以不想在水果沙拉的事上不听林妈妈的话,是因为在隐形眼镜上的事他已经不听林妈妈的话了。
其实,如果只是隐形眼镜不舒服的话,他也可以忍受,毕竟他要见的是程曦,是他很喜欢的程曦。
但是,今天来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服饰的作用。
除了保护身体,除了遮蔽隐私,除了各自的功能。服饰其实就像一层外壳,正式的,嘻哈的,优雅的,性感的,人们依靠服饰遮掩或修饰真正的自己,发型也是一样。
他以后也许还会穿着这种衣服,也会一直留着这个发型,却不能一直戴着隐形眼镜。
他觉得,所谓最好的自己,也应该是做好了课题,拿了周培源力学竞赛一等奖的自己。
而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那个戴着厚厚近视眼镜的,安静的林郁。
他不想让程曦看见那个“显得很好”的他。
他想让程曦看见最真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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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游戏,接近程曦,都是为了让程曦看见自己,而不是为了掩饰自己。
他只是想要找一条路,一个平台,能够平等地站在程曦面前,以平等的身份,跟他问好,和他说话,让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如果不喜欢自己,就说明他不会喜欢自己,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而已。自己可以和他做朋友。
仅此而已。
48合唱
于宛然进来的时候,包厢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一个团队,或者说一个群体里,总会有那么几类人,像程曦一样的领导者,像易云攸一样闲坐钓鱼台的人,像流夕七月那样游离在边缘的半透明人,最后,就是负责团队繁荣度的,往往也是让人对这团队留下第一印象的人,像馨馨可儿PP这种会来事的人。
而普通的人,看一个团队也好,看一个事件也好,都只能看见最后那种人,因为他们最热闹,最抢眼,所以看什么都是雾里看花。就像看史书,只看见忠臣和奸臣,看不见皇帝,看不见百姓,看不见那些世代簪缨的大家族和皇权的斗争,看不见朝廷的党派,于是也只看了个故事出来。
有句话说:阳光之下并无新事。看得穿的人,就看不到新故事了,看到的都是必然的规律。项羽的死是必然,王莽的败是必然,岳飞的千古遗恨也是必然。
不过现代社会,人都是随波逐流的苇草,被时代的洪流推着走,上学,毕业,找工作,看穿看不穿,也没什么区别。
程曦把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半眯着狭长眼,看着这包厢里的热闹景象。看了一会,转过来看着林郁。
这个像是迷路一样闯进来的小杏林,又是哪类人呢?
程曦暂时给不出答案。
不过,他大概不属于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种。
他这种人,通俗点说叫学者。
医生没有国界,但是医生救的人有国界。学者有国界,但学者的成就没有国界,甚至没有时间,没有朝代。造纸术是汉朝的还是唐朝的,又有什么关系?巴比伦已经消失,埃及也不是几千年前的埃及,朝代会过去,国家会消失,而学者的成就一直在这里。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学者都活得很超脱,不懂政治,不懂时势,连对金钱的概念都淡薄得可怜,他们对自己生活的标准低得让人无语,概括下来只有五个字:饿不死就行。
人生百年,不过转瞬间,很多物理学家穷尽一生都只能窥到已知的物理世界的边缘。但如今物理学的基础,正是一代又一代的人用短暂的生命一层层累积起来的。有时候,你一句话就可以念完的一条定律,也许是几百年前某个人穷尽一生才探索出来的。牛顿堪称天才,也只能奠基经典力学,爱因斯坦的大脑堪称神迹,但也只能止步广义相对论而已,也许几百年后,广义相对论也会成为中学课本上必背的定律,成为短短的几行字,而到了那时候,我们都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无数人的人生累加而成的,那些简短的名字,都是曾在这个星球上生存过的人,而科学史,更是一代代学者生命的原始累积,从茹毛饮血,到笔墨春秋,到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宇航时代,相比之下,那些被称为钱的小小纸张,那些华丽的符合潮流的衣服,那些在舌尖味蕾上转瞬即逝的美味,都太不值一提。
很多人为了活而活,而对于像林郁这种人来说,食物和衣物,都只是为了活下去,而活下去,是为了探索这个世界的本质。
程曦以前没有接触过被他称为学者的这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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