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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之明熙 (绿嬑)


  这下,忽然被沈忱咬了一口,又用粗糙的舌头舔了好几口胸前的凸起,顿时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炸毛了。


  ☆、第十章

  沈忱扑腾几下在水里稳住,无辜地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瞅着明熙。
  “熙,你怎么啦?”
  想起沈灵说,沈忱现在就是小孩儿的智商水平,明熙扶额,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以后,不能随便咬我知道吗?乖孩子是不能这样的。”明熙希望能给沈孩子灌输正确的知识。
  沈忱摇头。他喜欢明熙,就是喜欢在他身上留下自己味道。
  嘿,说好话倒是不听了?明熙眉毛一竖:“听不听话?!”
  沈忱一下子就焉了,讷讷地点头。
  看沈忱那个样子,明熙又想自己会不会太严厉了。没办法,他根本就没有带过小孩儿啊。不过他到底知道“打一棍子给一甜枣儿“这句话,见沈忱应了,就虎着脸说:“过来。”
  沈忱老实地游过来。
  “以后要听话知道吗?”明熙继续揉搓沈忱替他清理。
  “可是,喜欢熙。”
  “喜欢熙,要亲亲。
  “熙不喜欢我吗?”
  “不让亲亲。”
  明熙一愣,听着脑海里奶声奶气的、带着委屈的声音,又看着沈忱耷拉着的眼睛,他烦躁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
  “好吧,亲亲可以,不过只能亲这里。”明熙妥协了,指了指自己的脸颊,还怕沈忱不懂,将自己的嘴唇贴在沈忱湿哒哒的毛脸上,轻轻地印了一下。
  “就这样知道吗?不能咬,你要是咬了,看我不揍你!”
  明熙的危险毫无作用,沈忱在明熙亲自己脸的时候就呆住了,反应过来后,赶忙凑上前,微微伸着舌头,往明熙脸上哈巴了一脸口水。
  小豹子满意了,开心了,收了利爪的前肢亲昵地搭在明熙的脖子,亲亲热热地扭动自己的小蛮腰,浑身都透着嘚瑟的二缺气息。
  无奈地使劲儿搂住怀里的小豹子,明熙假斥:“别乱动,重死了,快点洗完上岸了……”
  舒舒服服地洗完澡,明熙换了一身衣服后,又把脏衣服给洗了,随随便便地晾在枝桠上。
  坐在草地上的时候,明熙忽然有些发愁。他自己倒是可以修炼,可是——沈忱这么一团,懂修炼吗?
  将沈忱的两只前爪举起来,让他保持站立的姿势,明熙问:“沈小忱,你每天,是怎么修炼的啊?”
  沈忱懵懂地眨眨眼睛:“修炼是什么?”
  “就像我今天那样的?”
  “会臭臭的那样吗?”
  ……
  问了一圈,明熙首先败下阵来。看来这个小东西连自己的实力都没有想法。难不成还是,不用练就能晋升?
  魔尊这种生物,果然不是他这等凡人所能看懂的。
  明熙也不急,沈灵说过,现在的沈忱就是一哥小孩子,小孩子是会长大的。虽然对以前的记忆没印象了,该有的常识本能还是会逐渐从灵魂里觉醒的。
  休息够了,明熙看还有时间,就兴致勃发地检查起储物戒指里的东西来。
  首先是各种修炼功法。之前明熙就已经大致看过了,可惜的是,除了《平燃术》,一本初级的阵法符咒全释以及一本厚重的《百草鉴》,其他的他都动不了。
  那些高深的功法外表覆着一层光晕,在戒指内悬空而立,明熙的神识只微微靠近就被灼退回来。不过神识并没有受伤,想来想去只可能是自己的实力太菜,还够不到更上层的功法。
  明熙开始还有点气馁,后来又想:修仙之事本来就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横竖东西就在他的手里,跑也跑不掉。等自己的修为上去了,一切就能迎刃而解了。
  其次就是那些丹药。丹药倒是没有拒绝明熙的探寻,明熙心念一动,就把所有的丹药一股脑地取了出来,堆在草地上一一辨识起来,省得到时候要用还两眼一抹黑。
  亏得程容是文物历史系的,明熙对古文也有所涉猎,瓶瓶罐罐上的字虽然笔画走势略有差异,细细辨认还是认得出来的。
  两百七十三瓶丹药,明熙花了一个多小时辨认规整完毕,这时候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早上六点了。
  一晚没睡,明熙乌尔一点都不觉得疲惫,鼻间还萦绕着丹药的清香。伸了个懒腰,明熙拍了拍沈忱的背部。“走吧,该出去了。”
  回到加油站,果然见冉平略有些急躁地咬着烟,见明熙飞奔进来,这才松了一口气。等到明熙走到近处,他才发现,洗干净了的青年,长得实在是俊朗,肤色白皙中透着健康的红,眉眼张扬倨傲。眉心一点似乎是胎记的红,显得糜丽。他看着自己的妹子脸色微红,双眼躲闪又专注的样子,忽然有点明白了。
  “冉乐,走吧。”
  “哦,哦哦。”
  沈忱对着远去的冉乐龇了龇牙。
  “熙,她看你。”
  “哦。”
  “熙,她看你!”
  “哦。”
  “熙……”
  “……”
  沈忱的声音委屈起来。明熙这才回身,疑惑地挑眉:“怎么了?看就看,又不会少块肉。”
  其实他这个人,在感情方面其实是有点迟钝的,也有点幼稚。比如对他的爷爷,他爱他爷爷,每天却只会将他气得跳脚,在嘻嘻笑笑中、无赖耍泼中表达自己的亲近。但是同时他也是忠诚的极端的。他爱的时候,可以捧上自己的所有,不爱的时候,可以不眨眼地掐断对方的咽喉。
  所以,现在他是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沈忱会委屈,为什么冉乐不能看自己。自己洗干净之后肯定不难看,人家小姑娘看多一眼他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回头,他继续研究路边的一株植物。那株植物长得奇特,浅绿色的小叶子呈众星拱月之态围着中心一颗红色的果子,果子颜色血红,形状与迷你苹果极像。更重要的是,明熙感觉到那果子散发出的诱人气息——勾得他体内灵力都骚动起来了。
  这是好东西。明熙直觉道。那边传来冉平的催促,明熙将手放在植物根部,白光一瞬,植物所在之处只剩下一个小坑。明熙将它移植到幻境内,想着有时间拿出那本《百草鉴》来研究研究。
  汽车前脚刚走,后脚加油站就来了两个人。两人走的步履不快,身体却飞速移动,很快就来到加油站口。
  女人头发披肩,三十左右的模样,有种脱尘的美丽。此时眉毛微微拧着,柔声却焦急说:“你明明说就在这里的,怎么不见了?”
  她身边一个有点胖的少女也是不解,鼻子到处嗅嗅,最后身体一转,化成一只粉红色的、似猪又似狗的小东西。这是一种低级灵兽,叫做映宝猪,对天灵地宝嗅觉灵敏。因此即使它们攻击力防御力为零,还是很受修仙者的青睐的。
  在灵气枯竭,天灵地宝难寻的现在,更是难得。
  嗅了嗅,映宝猪凸出的黑鼻子停在了刚刚明熙采的那株植物留下的坑上。下一秒,映宝猪又化为人形。
  “主人,就是这里没错的,不过已经被采摘了。”
  “什么?现在不过日出过一刻,日出之时你就感应到它的出土,还有一刻炽霄果就会化为熔岩沉入地底,难道还会被人抢先了?”
  女人满脸愤怒,却因为美貌,就是愤怒也是好看。
  “主人,对不起。”映宝猪低下头。
  女人叹了口气,摆摆手:“机缘的事情也不能强求,不是你的错。我们回去吧,他们应该在准备上路了。你先变回原形吧,不要待会半路支撑不住。”
  “是。”
  那边,冉平眉毛直跳,看着外头的人群,听着耳边自己妹妹的哭泣,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暴出青筋来。
  刚刚他们忽然被一群人拦了下来。那帮人神情惶惶,一见到他们的车就双眼放光,也不怕被车子撞到,齐齐地涌了上来——拍打着,喊叫着要上车。
  再加上冉乐的恳求——
  冉平不自觉地看向明熙:“你,觉得呢?”
  “如果你狠得下心,就直接开过去,如果不——”明熙耸耸肩。毕竟这车不是他的,要是他,他是不会停车的。
  冉乐被明熙的话吓得都忘了哭,直愣愣地看着他,心里那刚萌芽的少女情怀就那么被残忍掐灭了。
  那么冷漠,那么心狠的男人——什么旖旎念头霎时就没了。
  冉平也是手心冒汗,他又摁了好几下喇叭,可是那些人完全不理睬,再这么下去,等到丧尸来了,车子就走不了了。权衡片刻,他到底是开了门,
  “快点上来吧!”
  不用冉平多说,见车门开了,那些人一窝蜂地就涌了上来,车厢顿时就逼仄起来了。
  “喂喂,别挤别挤!我先上来我先上!”
  “臭娘们,滚一边去!”
  ……
  明熙静静地坐着,看着眼前的社会百态,眼中波澜不动。
  弱小的人在这个末世就像蝼蚁一样,随波逐流,惶惶终日。他要变强,一定要变强,一定要。
  豪情从明熙的胸中喷涌而出,他对修仙的渴望又强了几分。
  

  ☆、第十一章

  经那些人所说,他们居然是昨晚经过的那个广场大楼里的避难者。他们在那里面也躲了三个多月了,从来都是很安全的。当时建设那个广场的时候,风水师说过:那是难得的好地方!他们也就将丧尸不靠近的好事都归结到风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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