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撇嘴:“总是说有,可是谁也没见到过啊,什么时候领来给大娘看看?”
郑宁远乐呵呵的应承,转身就抛到脑后,女朋友,他这辈子是跟这种生物无缘了。
因为他是个gay,或者他认为他是个gay,因为他有一个暗恋对象,宋瑾,他高中同学,最好的哥们。
他从来没有表白过,因为宋瑾从他们认识起就有女朋友,走马灯似的不停的换,有时候甚至同时有俩,从来没有过空档期。
他们从高中认识就腻在一块儿,又考了同一所大学,他帮他追女生,帮他逃课,帮他圆谎,帮他做毕设,甚至帮他解决工作。
为他做了这么多,郑宁远甘之如饴,他知道宋瑾的目标的波大肤白貌美,所以从来没想过告白。他的另一个朋友庄毅就说,郑宁远你犯贱吧,郑宁远笑笑,没说话。
本想就这么过一辈子,谁想到安逸的生活被打破,世界一遭颠覆,好好的人都变成了吃人的僵尸,末世来临的那天郑宁远不在家,刚好心情不好出去旅游,被困在火车上,那一瞬间,简直是人间地狱。
多亏他幸运,事情发生的时候正在厕所,听着外头的惨叫哀嚎他完全没有开门出去的胆色,抖抖擞擞的等了半天,火车最后停了。
他在厕所等了一天一夜,直到外面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才下车,铺天盖地的红色冲击着视觉和神经,郑宁远一弯腰就吐了。
直起腰就是逃亡,靠着火车上刚从西藏带回来的一把藏刀活了五个月,无数个饥饿难耐的夜里他都无比想念自家的小超市,要是他不出来多好,即便死也能吃饱了再死,多幸福。
他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人,做事情也有自己的原则,与世无争但是并不厌世,即便世界末日也没有想着要自杀。
他拼尽全力回到了那个城市,为了心中最后一点儿念想,想再见宋瑾一面。
却没想到,他的小超市已经被占,领头的正是宋瑾。
看着突然回来的郑宁远,宋瑾有一瞬间的惊慌,随即露出高兴的表情上来抱住他大力拍他的肩膀:“阿远,你终于回来了,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庄毅站在旁边,眼中有晶莹一闪而过。
郑宁远没有看到,他觉得有点不舒服,却没说什么。
晚上庄毅跟他一起睡,跟他说:“阿远,你不应该回来啊,小瑾他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小瑾了。”
那是郑宁远只是沉浸在宋瑾平安的欣喜中,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住下来才知道,宋瑾带着一帮人靠着他的超市和仓库在末世里活的有声有色,他对宋瑾从来不防备,仓库密码甚至家里保险箱的密码宋瑾都知道,所以宋瑾不但掌握的仓库还得到了他偷偷收藏的几把枪。
然后做起了这片小区的老大,睡最美的女人,掌握着生杀大权,宋瑾不知道有多开心,末世,哈,对别人是末世,对他来说是天堂啊!
可是郑宁远回来了,这个废材,为什么要回来!
郑宁远感觉到了排斥和防备,有人开始挑唆,末世里,一口粮食都珍贵的不得了,何况是个大男人,每天吃的东西要不少呢。
于是宋瑾吞吞吐吐的说:“阿远,最近小区里的丧尸多了起来,小队人手不够,你能不能帮个忙。”
郑宁远应了,伸手要枪,宋瑾的女人凉凉的开口:“远哥这么厉害,哪里还需要枪啊,更何况现在弹药多珍贵,用一颗少一颗呢。”
庄毅一愣,上前抓住宋瑾的衣领:“宋瑾你王八蛋,这些枪都是阿远的,他为什么不能用!就为了一个女人?啊?”
郑宁远看了看宋瑾小舅子腰上别着自己的54式,冷冷望向宋瑾,宋瑾没看他,也没说话,郑宁远握紧自己的藏刀,转身出门。
即便这个时候,他也没想到,宋瑾会置自己于死地。
后背被队友猛的一推,他从高处跌进丧尸堆里,他们的策略是将丧尸引到这个小巷子里,然后堵住入口,一只只的杀。
引诱用的鲜肉还在滴血,他在地上打了个滚儿站起来,没有管围过来的丧尸,抬起头去寻宋瑾,看到的只有背影,宋瑾带着小队毫不留情的离去。
郑宁远握紧藏刀,开始杀丧尸,背后风声一起,庄毅居然也跳下来了,手里同样握着一把刀。
郑宁远苦笑:“你何必呢,宋瑾容不下我,至少还容得下你。”
庄毅呸了一口,一刀劈了一个丧尸,道:“他现在容不下你,迟早也容不下我。何况……阿远,你从来,眼里就只有他,我眼里,却只有你。”
郑宁远心一颤,一脚踹翻了一个丧尸,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从来不知道,庄毅对自己是这样的心思。
“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宋瑾,所以我跟着他,就是为了能见你一面。” 庄毅看着围上来越来越多的丧尸,苦笑:“恐怕今天真的要交代在这儿了,心里话能说出来,也算死而无憾了。”
郑宁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外围的丧尸就开始减少,强大的男人信步而来,穿过小巷离去,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郑宁远呼呼的喘气,庄毅骂了一句:“靠,真不是人。”
他们结伴而行,但末世中人性凉薄、生存艰难,一个月后,郑宁远替庄毅挡开一个丧尸青灰色的爪子,毙命。
也算还了他的情吧,毕竟,他给不了他更多。
剧痛袭来的时候他这么想。
作者有话要说:
☆、庄毅和宋瑾
郑宁远这个空间不大,一百来平,还没有他地下仓库的四分之一大,但是在末世中,这绝对是逆天的存在,有了空间,只要做好准备,食物和水不用发愁,拴在脖子上的绳子就少了一根。
郑宁远拿起手机看日期,六月二十,末世前一个月。
盘算了自己的全部家产和仓库库存,郑宁远发现,他还真幸运,仓库里刚刚进了一批货,堆得满满的,日用品和食物都有,卡上余额还有五十多万,这间公寓格局不错,抵押了能有个一百来万,他做生意一向信誉良好,时机卡的好的话,赊账也能再弄来一批货,而且,如果把超市抵押了的话,也能有个上百万吧?这些钱不多,但是找黑子弄几支枪还是可以的。
黑子是混黑道的一朋友,跟着老大走私枪支贩卖毒品无恶不作,但是为人却很义气,郑宁远这人呢,有时候瞎热心,出去旅游的时候见到浑身是血倒在路边的黑子,就把人送医院去了,付了医药费却没有留名,等过了几个月被人从大街上认出来了,郑宁远才知道,自己一普通小市民,居然救了个了不得的家伙。
好在黑子仗义,又豪爽,很对郑宁远的脾气,熟了之后郑宁远还托他搞到几支枪,郑宁远就这点爱好,虽然他自己文不成武不就,偏偏骨子里有着男人的劣性根,喜欢收集个枪啊刀的。
正想着,电话响了,拿起来一看,是顺子。
顺子是他的伙计,楼下张大娘的远方侄子,家在农村,高中毕业就不上了,来到城里打工,为人实在,郑宁远收了他当伙计。
“老板,今天过来不?”顺子问,现在已经八点多了,快关门了。
“过去,等我一会儿,我现在就过去。”郑宁远拿起外套,想去仓库里再盘点一遍,如果还有一个月末世的话,他要改变经营策略了。
而且他的仓库是电子控制的,末世的时候会停电,他应该换个门了,想到宋瑾那个王八蛋,郑宁远咬了咬牙,表情有点狰狞,他当初,怎么就那么相信他。
“宁远超市”位于小区门口,临街,他住在小区里头,距离不远,一百米不到。
郑宁远很快就来到了超市,天已经黑了,他的超市一向九点左右关门,顺子在门口等他,小伙子很年轻,一米八的个子,浓眉大眼,也是个英俊的小伙。
“辛苦了顺子,你先回去吧,我盘点一下货,一会儿自己回去。”郑宁远拍了拍顺子的肩膀,让他先回去。
“好嘞远哥,那我先回去了,你一个人小心点。”顺子应一声,转身走了,他住在张大娘家,老人家睡觉早,回去晚了会吵醒老人,顺子知道这个远方的姑姑让自己住在家里能省下一大笔房租,因此非常感激,平日里也十分孝顺。
“嗯,没事。”郑宁远关了店门,将卷帘门拉下来,告诉别人已经关门了,然后穿过超市到底下仓库去。
当初租这个店铺的时候郑宁远看上的就是这个超大的底下仓库,空间大,又凉爽,保存货物都不需要降温的。
盘点了一遍货物,试了试空间果然能够放东西,郑宁远塞了点新鲜的水果进去,准备过几天看看空间能不能保鲜,小说里写的空间可是万能的,什么放进去热腾腾的饭菜过了几个月拿出来仍旧像刚出锅一样啦,空间里有泉水可以包治百病啦,各种神奇!
但是他这个空间很怪,空间壁是淡蓝色,晶莹剔透,摸上去居然软软的凉凉的,像是硬质胶体,郑宁远觉的距离小说里描写的空间差异有点略大,还是先试一试放心。
记下了仓库门的尺寸,郑宁远准备明天就叫个装修公司来换门,得弄个结实点的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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