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无解难题!
呵呵!
朝阳脑内的草泥马开始不甘寂莫的扭过来扭过去。
“朝阳,你不开门吗?那么我们就这样说吧,昨天你打电话给我,我听到...”
“卡。”
无比利落的开门声中,赵崇书只感觉手间一重,接着整个人就被朝阳无比迅速的拉进了房间。
“怦。”
重重的关门声中,朝阳全然顾不得被他打断话语拉至身后的赵崇书,踮着脚尖就着门缝往外看,看了数分钟,当终于确定,阳光明媚的春天早上,大家都喜欢睡懒觉,并没有人听到赵崇书的话语,方才放松的转过头来。
“赵...”
朝阳努力的扬着笑,带着些莫名的心虚望着赵崇书准备开口,话语刚说一个字,就被迫顿住。
眼前的赵崇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一身合体的西装,脚上是一双擦的呈亮的皮鞋,这般的模样精英气质十足,但此刻这般精英气质十足的赵崇书用着一种无比晦涩的眼神望着朝阳,一言不发,就那般望着。
只要一想到昨天他与孙书然是如何啪啪的疯狂,而眼前这般精英气质十足的赵崇书全数听见了,朝阳就什么也说不下去了。
一大早醒来,朝阳最初是在发呆,然后穿好衣服后,赵崇书的电话就来了,屋内那些浓郁的欢爱痕迹自然没有处理,此刻,哪怕与朝阳起身已然过了半个小时,那些欢爱的气味并末消失,特别是那些凌乱的摆设,若是仔细看还能看到某处有着点点白、浊。
这般的情景就朝阳一个人看来,那是一种口干舌燥的美妙回忆。
但是!如若是加上赵崇书,那这感觉可就不会是什么美妙回忆了。
朝阳觉得今天一定是他的倒霉日,当他尚末从赵崇书这精英气质中回神,眼见赵崇书终于用着那晦涩的眼神开始仔细打量着他的房间,朝阳不由的顺着赵崇书的视线一同望去。
然后....
“赵崇书,你..我...昨天。”
朝阳途劳的收拾了几样东西后,终于放弃这种掩耳盗铃的动作,带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姿态,仰着头,通红着耳垂,结结巴巴的直视着赵崇书开口。
“唔。”
沉闷的声音中,朝阳无比惊愕的感觉到唇间一暖。那离他原本尚有十几步距离的赵崇书竟是在他开口之际,大迈着步往他走来,甚至连给他思考反应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对着他的嘴唇就吻了上去。
带着些微干燥的嘴唇触感一触既退。
但那种亲吻间带来的震憾感却是比之前所有事情都对朝阳更要刺激。
为什么?
为什么赵崇书会亲吻他?
他们不是最好的死党吗?
“赵崇书,你..”
“朝阳,我喜欢你,从高中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开始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苦逼的小受君爬过,表示安安真的做到了,日更已经第三天,好伟大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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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七年的爱
> 七年的爱 七年的爱
“朝阳,我喜欢你,从高中第一次见到你时,就开始喜欢你。”
***
喜欢一个人的理由要多少?
也许很多,也许很少,赵崇书对于朝阳的喜欢的原因一如最初那般,仅仅只是缘于一场相遇。
再多的理由,赵崇书拿不出,但赵崇书能清楚的知道,他喜欢着朝阳,今天比昨天更多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可以持续多久?也许瞬间,也许一辈子。赵崇书一直以为自己的喜欢可以一辈子。
他与朝阳从高中开始一直到毕业,整整七年,朝阳对他的感觉一直是是除了父母最为亲密之人,而他对于朝阳的喜欢从来没有减退。
人一辈子有多少个七年?
七年,漫长的七年前,他们那些同龄人对于感情分分合合无数次,朝阳却从末谈过一次恋爱。
七年,赵崇书就那般看着朝阳七年。
赵崇书用着七年的时间开始相信,哪怕朝阳是个直男,对待感情的认真会让他有着足够的时间去软化,却让朝阳认识他,朝阳喜欢他,一亦他喜欢朝阳那般。
可是...
原来,那些自信仅仅只是他的错觉。
原来,在他默默注视着,以为对着朝阳足够了解的自信背后,他所喜欢的人,早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一个与他同样性别的男人。
赵崇书与朝阳之间 ,一直是看似温润没有进攻性的赵崇书保持着主动。
主动与朝阳联系,主动维持着两人的感情,主动让朝阳习惯什么事都去找他。
但偶尔,赵崇书对于这种主动也会累,也会在内心期翼朝阳能够主动一次。
昨日忙碌一天后,赵崇书洗浴完,听着来电玲声响起,握着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是朝阳,那时的心情是那般的甜蜜,就仿若有人给他的心田撒上了蜂蜜。
“喂,朝阳,怎么想到我了?”
眉目舒展,嘴角控制不住扬起的赵崇书,极力让自己声音不流露一丝异样。
“怦,啊,不要了..嗯!...那里...啧啧...呼呼...”
凌乱的,不同于平日朝阳那种阳光的男音,那是一种带着勾人心魄的媚音。
赵崇书自从知晓喜欢朝阳之后,为了这份感情,赵崇书同样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关于那方面的知识,赵崇书却从来没有少了解过。书本,论坛,蝶片..方方面面透彻至底的了解,所为的就是在朝阳认识到感情之际,两人有着无限完美的第一次。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愉悦至极的享受着一次完美的欢乐。
但在此刻,话筒里的人正是他所最为喜欢的朝阳,可是带给他最为愉悦的第一次欢爱的人却不是他。
“书然...你...呼,啊..这个姿势..好怪...嗯!...”
粗重的喘息声中,手机无比清晰的传递着朝阳那处的声音。
凌乱的,勾人的,一场淋漓尽至的欢爱!
这个夜晚,赵崇书觉得自己有病,明明从确认电话那头朝阳是在何种情况下,心情瞬间由欢快变成沉重,甚至到最后的心痛的不像自己。他却依旧没有挂断电话,就那般近乎自虐的听着自己喜欢了七年的男人正在欢爱,跟着另一个男人无比愉悦的欢爱着!
赵崇书这辈子一直是父母心中的榜样,读书后认真的当着三好学生,学生楷模,毕业后,哪怕再是不愿,为了父亲的期望,他依旧接下了父母的事业.倾尽全力的去摸索,只为让父亲经营一辈子的事业爬上顶峰。
赵崇书这辈子惟一的一件叛逆事情,也就是他是个弯的,还用了七年的时间默默的喜欢一个男人。
手机的电量在两个小时后,终于没电自动关机。在关机的前一刻,电话那头依旧传出朝阳那带着些微哭泣音的低呤。
低呤缠绕在耳,脑中不受控制的脑补中某些激烈而令赵崇书心痛的画面。
两个小时的接听,手机已然滚烫,赵崇书握在手间,只感觉手机在此刻仿若能灸烧他的肌肤般。
月色由初升早已升至半空,明亮而清冷。
初春的风,透着窗户吹进,原本舒适至极的清爽在此刻赵崇书感觉,却是带着无尽的凄冷之意。
时间滴滴答答的走着,时钟转了一圈又是一圈。
月挂半空,又慢慢坠落,漫天的红霞开始主控整个天际。
手间的手机早已经由滚烫变成冰冷,但赵崇书依旧握着,就那般握着,身躯挺立,仿若已然失去了所有的感觉。
“赵崇书,大懒鬼还在睡觉吧,哈哈哈,快起来快起来。哦哦哦,大懒鬼大懒鬼,大懒鬼就是赵崇书!哦哦哦!”
熟悉的,微带着些微稚气的男音忽而响起,尔后迅速响彻整个房间。
那个声音就仿若一个魔咒,能让赵崇书清醒的魔咒。
保持同一个姿势一个夜晚的赵崇书终于动了。他踏着先是有些缓慢后迅速的步子走至柜台上按下的闹钟的暂停键。那带着些微稚气的喧闹男音瞬间消失,还屋内一个清净。
闹钟完全与整个房间的高端不搭,外表破旧,材质廉价。
那是朝阳在高三那年与赵崇书一次逛着夜市摊,怀着逗趣心理买下送给赵崇书的。那闹玲更是朝阳带着无比夸张的表情录下。
“赵崇书,以后听着这个玲声,我看你睡不睡的着?不用太感激于我。”
那时朝阳的话语已经过了数年,赵崇书依旧清楚的记得。
约摸是高考结束时,朝阳曾跟赵崇书索回这个闹钟,理由是这闹钟实在是太丢份了。
赵崇书当初用着一种无比理所当然的表情说着被他丢了。那时朝阳似乎还有些生气,生气他怎么可以轻易丢了,好几日之后方才用着大度的表情表示原谅了赵崇书。
但朝阳却不知道,所有朝阳送他的东西,哪怕再是逗趣,再是廉价,赵崇书都一直留着,从不舍得丢弃!
这个闹玲,哪怕再是被别人嘲笑,他一直留着,从高中到大学,直至现在他在外头已经是社会精英,他依旧留着,甚至每每早上听着这个闹玲声起床,已然变成了他心中某中不可言喻的甜蜜。
但...
显然是时候该丢了。
赵崇书握着闹钟的手重了重,拎起放下又是拎起,终究却是怎么也做不到无比简单的把闹钟丢至垃圾筒这个动作。
舍不得,怎么也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