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妮今天带郑因走的是那座老桥,桥很窄,刚好够两个人并排走,斑驳的锈迹,脚底破烂的木板都显示了这座桥经历了多少的年岁。
老桥的人很少,只有寥寥几人,在桥上走的,更只有她们两人。郑因伸出一只手搭在桥栏上看着脚底幽蓝的海水,感受木板的斑驳和沧桑。
两人并肩走在桥上,童妮背着手,一只手挽着郑因,缓缓道:“我们学校以前是抵抗倭寇的地方,是曾经一位很有名很有名的名人修建的。这座桥是岛上通往城里唯一的一条路,平时都是拉起来的,只有在运输物资的时候才会吊下去。打战的时候,城里的女人就在这里遥遥的看着岛内,等待并且相信她们的爱人终有一天会从桥那边走回来,所以这座条又叫做望夫桥。L市有个传说,说你只要一直相信,你爱的人终有一天会从桥的对面走过来。”
“读高中的时候报志愿,选这所学校,就是冲着这一座桥,我很喜欢这个传说,一直希望有一天我爱的人能从桥对面走过来,牵着我的手一起走。”
说这话的时候,童妮使劲的紧了紧挽着郑因手臂的手,甚至将全身的力量都放在郑因身上,用郑因支撑着她的全部,满脸期待的看着郑因的侧脸,希望郑因给她一点回应。
周围安安静静的,能听得到海水拍打的声音,呼噜呼噜的海风声,童妮的心就像悬在老桥上的一块木板,咯吱咯吱的,摇摇晃晃,找不到安定的地方。
而此刻,能让她的心安定下来的人。
就在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小姐,大声笑
伸出手,郑因环住童妮,给了她一个重重的拥抱。
“谢谢。”
童妮一惊,这是要答应她的节奏?“你......”
才刚惊喜完,童妮就被一棍子打入了深渊。
“可是我们不适合,你以后会碰到比我更好的人,到那个时候你就会知道,我是多么的不值得你喜欢。”
风呼噜呼噜的叫着,水啪啪啪的打在岸上,那一瞬间,童妮觉得自己的心从一片完整,慢慢的变成了碎片,碎得那么了无声息,在对方的心里,什么都不曾留下。
她从来就没有这么失态过,控制不了自己,只能僵硬的在对方怀里无声的流泪,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眼泪大滴大滴的掉在郑因的大衣里,能感觉到手臂上的温度透过衣服传到她的身体里,却始终感觉不到她的爱,有一点点,到她这里。
她们认识一个月都不到,爱情却已经悄声无息的渗透到了生命中,也许浅薄,已够刻骨铭心。
童妮想起昨晚窝在被窝里,和陈倩倩聊QQ。
陈小倩:她有说要和你去吗?
童小妮:没有,你说我要去找她吗?好紧张。
陈小倩:一定要!她这种人如果你不找她的话她绝对会忘记你的。并且要趁热打铁,在她把你的存在当做自然的时候打入她的生活总,让她再也离不开你!
童小妮:恩恩!那我明天早一点去她家找她。
陈小倩:去吧去吧。对了,我昨天看恋爱攻略,说制造浪漫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一个非常浪漫的地方,给对方讲一个更浪漫的故事,再趁机表白,这样对方就会沉寂在你的恋爱攻势里,答应你的爱~
童小妮:星星眼,真的吗?那我明天......
童妮回想起了一遍自己和郑因的故事,第一次表白,是因为被她站在眼前,俯视她的时候那一脸好奇打动,第二次表白,是被眼前睡眼朦胧的人所震惊到,第三次表白,是看着她从眼前皱着眉头走过来走过去,为她那么一个严肃的人能有这么多表情,并且都是对她展现出来的骄傲。
所以她沦陷了。
翻身看向天花板,童妮咬咬下唇,甜蜜的笑了,她没看见,陈倩倩还发了一条消息......
不过你们相识太短了拉,不太适合这个,现在表白的话特定会再被拒绝的。
现在想想,其实她不是没看到,而是下意识的无视了,她对自己太自信了,根本没有旁观者看得清楚。
她也太心急了,她太高估了自己在郑因心中的位置,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而已。
松开手,郑因低下头,在童妮额头上轻轻一吻。
“谢谢你喜欢我,真的很谢谢。”
郑因是骄傲的,从她记事起,她碰见的人就都是一身傲骨,她所接受的教育让她直到现在,都为自己曾经是个军人而骄傲。
现在有这么一个人,她们认识的时间不短,对自己穷追不舍,她拒绝她的次数也不在少了,平常人早就望而却步,她却还是不曾放弃。
郑因是为此骄傲的,有爱慕者,不管是男是女,都会为自己的魅力感到自豪。
可她们相识的时间太短,身份背景完全不一样,最重要的,她们都同为女人,就这么几点,足够让她们之间差个天涯海角。
郑因看见童妮流泪了,她的眼泪让郑因这样贯彻流血不流泪的人也心疼了起来,虽然只是一瞬间,也够让她震惊。
“我.....我先走了。”
郑因几乎是落荒而逃,她不敢相信自己心动了,不敢相信自己对童妮产生了别样的感情,可心里的跳动不是假的,身体比什么都诚实。
狠狠的抹了一把脸,冲刷掉心里的悸动,郑因慌慌张张的跑步回家。出了一身的汗,冲了一个冷水澡,郑因披着浴巾,坐在床上沉思。
想她和童妮相遇至今发生的事情,想她从出生到现在发生的事情,把所有的都回顾了一遍之后,郑因坚定了那一瞬间的悸动只是一时冲动,又或者一时错觉的想法。
“呼——”无力的躺在床上,郑因闭上眼,一把把被子拉过头顶。
睡觉!
第二天晚上,郑因如常去上班。
绯遇一如既往的热闹,进门的时候,郑因习惯性的回头去看童妮经常坐的地方,那里空空的,她才想起来,那个人昨天才被她再次拒绝,以后,大概都不会再来了吧。
郑因坐在办公室上,深深的吐了一口烟雾,郑因苦笑。不来不是更好么,断了所有的念想,对大家都好。
无意中看到沙发,想起那天童妮理直气壮地和她谈条件,一瞬间失笑。
敢那么和她说话的人,大概也就只有她了吧。
郑因对自己说,她会好的,只要过去了,一切都会好的!
回想起昨天走的时候,流了满脸泪水的童妮,那样的她,真的能一下子就振作起来吗?想想都觉得不可能。再次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伸手去掏烟,才发现烟不知道什么时候抽完了。
下了楼,绯遇吵吵嚷嚷的,男人女人的呼叫声,高音贝的音乐,叫得郑因耳朵嗡嗡嗡的疼。以前从来不觉得绯遇吵是怎么回事呢?
从柜台里拿了一包烟,郑因找了个地坐下,刚坐下才发现,这里是以前童妮坐的地方。本来想换地方,又觉得这个举动太过引人注目,干脆就坐下了。
吧台的小弟看到她,很殷勤的上来打招呼。“因姐,来一杯吗?”
“嗯?”
“因姐?来一杯吗?吧台的小弟喊了一声,郑因才反应过来。
郑因很少在绯遇喝酒,从她每晚都和李叔来一杯可以看出她不是不喝,酒量反而很好。只是现在在外面替人做事,一来喝酒误事,二来公家的地方,不好做的太过,便一直禁着,今天吧台的小弟这么一说,才想起来她已经很久没喝过酒了。“来杯烈一点的。”
“好嘞。”
一会,小弟就把酒送了上来,顺口说了一句。“因姐,今天心情不太好吗?”
“嗯。”
“哎,今天童小姐也没来呢。以前天天看到她来这里坐,今天不来了,好不习惯呢。”
按熄烟,郑因一口喝下那一杯酒,缓缓道:“习惯就好,再来一杯。”
几杯酒下肚,肚子里暖洋洋的。
一盒烟又抽了大半,看着满烟灰缸的烟屁股,郑因觉得自己应该会早死,早死于肺痨。她很惜命,不想早死,努力过了那么多年都没死成,当然不能死在这里。没了她的绯遇依旧正常的运作着,她在不在,都无所谓,或许烟应该戒了,这里也应该戒了。
那去哪呢?郑因想起自己刚刚出部队的时候想做的事情。
回家种田?也可以,自给自足,很不错。
郑因是个说做就做的人,想到什么脑子一转,马上就会实施。这边刚想,那边已经给钱平打了电话。
电话那头,钱平对于郑因的绝对很突然,虽然很突然,还是马上应下来郑因的事,只是他这几天很忙,没空过来,需要郑因等到他有空过来处理下她的事情,才能让她走。
郑因对此没有异言,本来就是她的不对,突然就说要走,丝毫没想到这里这么一大个地方,钱平能让她走已经算很不错的了。
下班后,郑因也和李叔李婶说了这件事。
前儿个还在说起带朋友过来玩的事情,今天就说要走,让李叔李婶觉得很突然,像晴天霹雳,劈的两人都楞在当场,不知道要怎么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