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别人非常高兴的一场雨,却让郑因非常痛苦。
一到下雨天,她的腿伤就开始复发。
楼下的记者被夹杂着台风的大雨吓得一干二净,付馨倒是非但没被吓走,还吓得躲在了童家,门都不想出,一脸打算死在这里的悲愤。
吃了饭,郑因动都动不了了。她掩饰的很好,其他两人没看出异常,自己做自己的事情,郑因的骄傲让她不想让任何人看见自己的软弱,便独自坐在餐厅里,想找一个疼的不是特别严重的时候回房间。
机会很快到来,付馨去上厕所,童妮在准备饭后甜点。
郑因拨开脚,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我先回房。”
童妮回过头,挥挥手里的苹果。“不吃吗?”
她可是记得郑因很喜欢吃饭后甜点的。
郑因摇头。“好好呆着,不准出去。”
“哦。”
艰难的走了几步,直到走到拐角,郑因才放慢步伐,拖着腿慢慢的走回房间。
到了房里,郑因摔在床上,躺着很久都动不了。
门外传来脚步声和敲门声,郑因闭上眼,假装听不到。
敲门声停下了,门咯吱的开了,有人轻轻的走了进来,把一个什么东西放在了床头柜上。
有人帮她脱了鞋子,柔软的头发扫过脚踝,郑因知道这是童妮。
童妮没动郑因,悄悄的帮郑因盖上被子,蹑手蹑脚的出去了。
门慢慢的拉上,嘎达一声,关上了。
郑因睁开眼,床头柜上放了一盘水果,是每日必备的饭后甜点。
童妮习惯每次饭后半个小时一人准备一份甜点,但是郑因不喜欢吃甜点,童妮就把甜点换成了水果,这倒是很中郑因的喜好。
郑因支起身,拿起一块苹果慢慢的吃着。
头一次,郑因觉得惦记的感觉,不是愤怒,憎恨,而是温暖。现在能这么光明正大的拥有着,她比从前什么时候,都要幸福。
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郑因感觉一股非常危险的气息。
本能迫使她睁开眼,这才发现,她的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一个男人。
“郑因,我来找你了。”刀疤从床头上拿过郑因的烟,抽出一根点上。
“?”郑因坐起身,没有表现出一点不安。她很清楚,刀疤能这么平静的坐在这,外面肯定都已经出事了,刀疤如果想杀她,她已经死了。既然她没事,那刀疤来的目的就不是这个。“有事?”
刀疤点点头,把两本护照递给郑因。“童天成那老头让我给你的。”
郑因接过,丢到枕头边。“你在为他做事?”
“呵。”刀疤笑笑,脸上的刀疤一动,更加渗人了。“我只为钱做事。”
“钱?”
“对,钱。怎么样?有兴趣和我一起吗?”
郑因看着刀疤,突然掀开被子,撩起裤子,膝盖上,一道非常明显的疤痕,只是看,就能想象这条腿当年受了多重的伤。
郑因看着那道伤微微一笑,非常冰冷的笑,冷到骨子里,只一下,已经足够渗人。“可笑,这是你当年给我的,直到现在,这个伤仍旧时不时打扰我一下,提醒我你做的事情,这样的我,你觉得我会甘愿为一个废了我一条腿的人做事?痴心妄想。”
刀疤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手指触过刀疤,道:“这是你给我的,虽然不及我给你的那颗子弹,也彼此彼此。”
“陈倩倩那份视频在哪里。”
“拿到钱,那个我就没必要留着了。”
“哦。”
郑因从枕头下面掏出枪,刀疤看到了,居然也不躲,依旧是笑,手里的枪,已然悄悄抵在郑因的腰上。
“怎么?想在今天一刀两断?算了吧,半个残废,杀了你,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
“那什么时候,你肯和我了断?”
刀疤不答反问:“郑因,你为什么又和付馨在一起?她伤了你那么深,你为什么还要接受她?”
“我没有,我没有接受她。”
“那就杀了她。”
郑因默。
“有我在,你杀了她,我会救你。她那样的人,不值得你救,一次两次,你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得到,甚至为了她,吃了我好几颗子弹,腿也废了。军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腿。你最得意的是什么?是你的腿功,你没了腿,跑不过人家,打不过人家,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她是一切祸害的根源,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一切都会结束,杀了她,到我这里来,我会带你去做最好的治疗,你的腿会好,什么都会好。”
杀了她......杀了她......
“她就在门外,只要你愿意,一枪,就可以毙了她。”
郑因盯着手里的枪,那个声音反复的在脑子里回荡。
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
芦苇丛里,付馨远去的背影那么的刺眼,刀疤一枪打在她的腿上的时候,她的腿就已经不行了,她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和她一起走,如果走,她就不用承受这么痛的痛。但是很快,她又觉得欣慰,能救下付馨,搭上她一条命,这也值得。
“我知道你最厉害的就是腿功,我现在废了你的腿,看你怎么跑。”
刀疤的枪越来越近,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她的膝盖。郑因闭上眼,心里最后一根防线也断了。
付馨,你能这么走了,真好。
“砰!!!”
震耳的枪声贯彻耳内。
作者有话要说: 嗯,我们要探讨一下人性么。
☆、小姐,的全部
“郑因!郑因!”
郑因回过神,发现自己坐在床上,手里拿着枪,昏暗的灯光下,依稀可以看见床对面的墙壁上通了一个洞,一颗子弹极其醒目的镶在那。
童妮吓傻了,呆呆的看着墙壁不知道要怎么反应。
“我......”
郑因一出声,童妮一把抱住郑因。“郑因,你没事吧郑因。”
“我......我怎么了?”
“你拿着枪,一枪打到了墙上,还好装了消音器,要不然就要引来警察了。郑因你没事吧?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郑因呆呆的看着童妮,眼睛一闭,昏了过去。
同时,付馨扶着脑袋晃晃悠悠的进了门。“怎么了?我头好疼,刚刚发生什么了?”
“郑因!郑因!!”
郑因被连夜送进了医院,陪同的还有童妮和付馨。
医生判断精神压力太大,疲劳过度,腿伤发炎,并发症引起高烧。
下半夜,郑因病情稳定下来,却一直没醒,被安置在病房里输液。
病房门口,付馨和童妮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要怎么办。
童妮扶着头自责。“这是怎么回事?郑因的腿怎么会,什么时候这么严重的,我完全不知道。”
付馨别过头,不敢看童妮:“是为了救我,才会伤的,但是我没想到,已经这么严重了,她当时,完全没告诉过我,退伍的时候,我看着她走的,完全没有任何异常。”
“救你?”
付馨无力的点点头,撑着下巴坐在走廊的凳子上,垂着背,长长的走廊,昏暗的灯光,被埋在阴影里的脸,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非常萧索。
“你还记得刀疤吗?就是绑架你的那个男人。”
童妮摇摇头,她当时被蒙着眼睛,什么都看不到。
“我会来L市,就是为了抓他。”
几年前,郑因和付馨还是一名军人的时候,接到了一个任务,铲除西南角犯罪组织红花。
刀疤是红花的二把手,专门负责杀人越货。
郑因和付馨追了很久都没追到刀疤,几天几夜的游击战后追到了西南边陲终于找到了他的踪迹,但是队里只剩下了她和郑因。
郑因提议归队的,她们死伤太严重了,付馨不干。
“我当时觉得,既然已经来了,不抓到刀疤我不甘心,而且就剩下刀疤一个人了,我们有两个人,怎么都能抓到他,就算抓不到,也能杀了他。”
不曾想,她们中了刀疤的埋伏,郑因受了很重的伤,付馨也差不到哪里去。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归队。
可就在她们做了这个决定之后,她们被刀疤找到了。
这次换刀疤追了她们很久。
“后来,为了救我,郑因让我走,她留下应付刀疤。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在那一片芦苇丛里,郑因决绝的脸,我当时也傻,郑因让我走,我居然就真的走了,连头都没回。”
“我很怕死,像个胆小鬼一样的跑了。等我回到队伍,又受了很严重的伤,昏迷了好几天,再回去找郑因的时候,郑因已经不在那来了。我以为她死了,伤心了很久很久,没想到后来她又回来了,我高兴的搂着她,感受到她的体温,才真正感觉到,她还是活着的。”
付馨讲完,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了,有的只是无奈,和苦笑。其实后面还有很多事,她都没有说,不是不敢说,而是太过愧疚,连说都说不出来。
童妮静静的听完,嘲道:“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好人,至少你救了我,没想到,你这么怕死。难怪郑因不理你,你先走吧,等郑因醒了,我会通知你的。至少现在,你不要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