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凯斯特其人之后,纵然是活了大半辈子快要入土的林老爷子,也不得不赞叹一声。
这样倾城绝世之人,他没办法否认,自家孙子配不上人家。
到了末世,自家孙子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只要最后有个重孙子给他抱,老爷子就心满意足了。
比起需要孙子保护拖后腿的娇柔女子,他倒是希望有个足够强大的人来保护自家的孙子。
自家孙子,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了。
智商情商都不算低,但是性格冲动弱点明显有时还喜欢犯二,这样的性格在末世前只要找个好拿捏的媳妇,林家有自己有林启轩他爸,总能护着这孩子一生,到时不如直接再培养重孙子接班林家这一代,都是这么想的。由此可见林启轩在林家的受宠程度。
可是,末世的到来直接打破了林家的算盘。
林家势衰,不说护住这孩子,连自己都快护不住了。
开始林启轩未归,大家都在找人,一时间还没有人想到这一点,但是林启轩终于归来,大家惊喜之余,看到这孩子末世之后一点没变的嚣张跋扈和任性,又愁起来。
但是,还没等到林老爷子想到怎么教育林启轩,凯斯特出现了。
强大,美丽,喜欢林启轩。
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家孙子的生命,健康,甚至任性和嚣张。
美丽到吸引住了自家孙子全部的注意力,甚至不再拥有那么明显的弱点,因为,没有比这个人更美丽的人类了。
还有,最重要的,这么强大美丽的人,喜欢林启轩。
和凯斯特畅谈一番,林老爷子已经不担心自家孙子的生命安全了,但是反过来又开始担心自家孙子的感情问题了。
泰斯德尔家的现任当家,现在喜欢自己的笨蛋孙子,但是这份喜欢,又能持续多久呢?
要是凯斯特不喜欢自家孙子了,小轩不得哭死。
但是,就算是活了好些年头吃过的盐比人家吃过的饭还多的林老爷子,也是没办法去干涉人家的感情生活的。
尤其是对方还是自己惹不起的人物。
不管是未雨绸缪,还是多此一举,林老爷子还是在凯斯特说明要离开的时候留下了林启轩。
“小轩,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但是这份喜欢,到底能坚持多久呢?”
“你要的是暂时跟他在一起只争朝夕,还是一直在一起的天长地久?”
林启轩虽然有时候不怎么靠谱,但是他绝对不是笨蛋。
凯斯特有多优秀,他一早就知道了。但是这样优秀强大的美人却钟情与自己,他身为男人的本性在骄傲。
但是,不是没有疑问的。
这样美好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凯斯特·泰斯德尔,可称世间一大妖孽,没有人可以拒绝他,也没有人能够抗拒他的靠近,何况是亲近。
从一开始,就是凯斯特亲近他的,见到美人就走不动路的林启轩还没来得及对美人展开攻势,美人就自发的靠过来了。几乎是顺利的完全没有挑战性。
要是一般的美人林启轩稍微调戏一番玩一阵子也就觉得没意思,接下来的无外乎就是分手,付一笔分手费,显示一下林太子的大方慷慨。
可惜凯斯特又岂是一般的美人花瓶?!
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中,人类褪去了身为动物的皮毛,一齐褪去的还有生物的本能。像是现在地震之前只有动物能察觉到,人类没有仪器几乎就是一筹莫展的情况一样,人类丢弃了自己在远古时代生存的手段。
但是有一点,是刻在生物骨子里的传承。
追寻强者,服从强者,是所有生物的本能。
尤其是在这位强者还是一位倾城绝世的美人的情况下。
对林启轩林太子的吸引力可不是1+1=2这样的计算方式。
草原上的雄狮懒洋洋的舒展着腰身,在夕阳的照耀下美好的如同童话里的天使,一只游荡中的幼象离开了族群,无意间看到了这样的美景,它毫无疑问的被吸引了。
这样美丽,强大的生物……
强大的狮子看到了小象,觉得小象很有趣,于是爪子一伸将小象护住了。
从此,小象可以对着狮群中所有的狮子发号施令,可以在狮子身边对所有的对象骄傲的轻视对方……但是,谁知道,雄狮会护着小象多久呢?
只知道玩耍的小象,狮子又会喜欢多久呢……
任性骄傲却不能与凯斯特并肩的林启轩,又能吸引住王多久呢……
作者有话要说:时间过度有点快@0@……
这就是林?二货?启轩的蜕变之初……
我在后台忽然发现有好多评论被删掉了,为什么(⊙o⊙)?
专栏收藏实在太少,还是忍不住放上来了,加加收藏吧。
78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两情相悦
此时眼前坚定的男子或许还有这样那样的不成熟,但是林家众和被凯斯特留下的属下们已经见证了男的成长。
这已经足够了。
有时候类的成长,只要有一个意志就可以了。
奇迹这里林家所发生的一切,凯斯特都通过联络器知道了。
林启轩的成长,他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也是记了心里的,虽然辛苦了些,但是,这对林启轩来说,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不需要付出代价,不需要生离死别,要站自己身边的男正逐渐恢复上一世的果决威仪。
华国的“炎帝”,末世十大帝王之一,并不是徒有虚名的。
凯斯特放下通讯器,望向了远方。
离开奇迹已经十天了……不知道那个现做什么呢……
此之前,自己完全无法想象自己会如此的想念一个……轩……
自己两世的恋。
没错,现已经是恋了。
就离开奇迹之前,两个终于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晋升为了恋。
此之前,两虽然彼此心照不宣,一垒二垒上了不少,但是不管凯斯特是如何真正的认定了这个,林启轩是不是只是被美色所迷,两之间还是没有正式的传达过自己的心意。
突破口是老套的吃醋,“何疯子”为表被带出b市安全区的谢意,一方面又想看戏,请了凯斯特和林启轩一起“玩”,还送了一个粉嫩嫩的小男孩给两。
不得不说何疯子颇有些手段,以金蝉脱壳的方式出走,还能带出一支由十来个异能者和下属心腹组成的小队。
被当做礼物的小男孩还是一个异能者,虽然能力有些鸡肋,但是此时的异能者还是蛮吃香的。
林启轩习惯性的调戏着小孩,逗得面红耳赤,心满意足的笑。末世之后,他真的已经好久没有去狩猎了……
不知是时间地点不对,还是身边放着个极品眼界高了,调笑一阵林启轩却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挥手示意小男孩离开,男孩站原地没有动,林启轩有些不满的挑眉,却发现男孩子的注意力其实一直都不自己身上。
顺着男孩痴迷的视线望去,林启轩屏住了呼吸。
不知道何疯子是怎么搞到的,现这种时候居然还有酒,而且还是五十年的茅台。
这可是好物,酒这种东西,时间越久越香醇,越香醇自然也就后劲越大。
而且,华国的茅台,更是此中翘楚。
与国外掺杂着各种原料的洋酒不同,茅台的特点,就是一个香,一个醇。
凯斯特虽然知道这种酒的名声,可惜第一次喝还是大意了。
美眉目含黛,酒精渲染下双目含情,眼波流转像是无声的勾,引。被酒液润湿的红唇微微开合,林启轩想起了清早饱含露水的玫瑰。
如斯美,倾城绝世,却丝毫不显女气,带着一种一看就能明白的雄性侵略性。
所以,整个包厢里,都蔓延着某制造的粉色泡泡。
眯着眼左手状似不经意的捂住了自己可怜的鼻子,林启轩得意的欣赏着眼前的美景。
当侵略的目光从凯斯特纤细的锁骨上移到修长的大腿,林启轩咽了口口水,这样修长有力的长腿,要是缠自己身上……
林太子不由自主的脑补了……
重重的吞咽口水的声音传来,林启轩伸手擦擦自己的脸颊,再擦擦自己的嘴巴,半天才反应那一声不是自己发出来的。
转头一看,被当做礼物的小男孩春潮满面,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凯斯特。
林启轩顿时就既高兴又不高兴的矛盾了。
这么美丽的,是自己的,怎么会不自豪骄傲?
自己的,怎么能让就这么看去了……
男孩子离着凯斯特的距离拉近,林启轩不满的向美伸出了手,拉着凯斯特的手用力,隔着半个座椅硬是将缩进了两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