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感受着身上一阵阵和缓的暖意升起,呆愣愣的看着季辛辰。
“你发啥呆呢?”季辛辰瞥了他一眼,“快起来洗个脸弄吃的,别指望我会给你一次过治好,我们万花最犀利的地方就是从不过量治疗,我们喜欢一切都刚刚好。要是不能刚刚好,干脆就缺一点,浪费是可耻的。”想了想,季辛辰从背包里翻出一条短裤扔给男人。这可是他唯二的短裤了,来自那套破军套装看不见的内层。
懒洋洋地从洞口旁的水罐里掬了两捧水洗脸,又掰开一枝小小的柳枝嚼嚼算是刷过牙,季辛辰穿着白色的齐膝短裤套上长靴,跑到稍远的地方解决生理问题。
他走回来,男人套着短裤站在洞口直直看着他。
“你会说话吗?我捡了个哑巴?卧槽亏本生意!”季辛辰皱眉,直接上手掰开男人的嘴巴看了一看,舌头还在,喉咙也很正常的样子。
揉额叹气,季辛辰从一个水罐里捞出昨日养在里面的鱼,用天工·索野的利刃部分,麻利地开膛破肚刮鳞进行处理。
当他要去取第二条鱼的时候,旁边伸过来一只有力的手,接过了他的工具。季辛辰抬头一看,男人已经将鱼都捞出来弄晕,拿着工具照他的方式处理,动作倒是又快又好。
季辛辰默默地旁观,发现这个人跟他有点像,同样的身材修长、浑身肌肉不明显,但蕴含着很大力量。是现在的人类都有这样的身体素质水平,还是这个是特例?唔,还好不是个傻子,这么乖能帮主人干活儿,内向点不说话倒也无所谓了。
季辛辰的心情又默默地愉快起来,唇边含笑。
男人把鱼都处理之后抬头看着季辛辰。硬是从男人眼神里看出了几分‘主人这个我做好了快夸夸我下面要做什么’的意味,季辛辰眯眼笑,摸摸男人的头发:“用干净的水清洗一下,然后抱足够的柴火过来。”他只要示范第一趟,男人就会做后面的,而且又快又好,像本就熟习这些技能。
尺长的鱼体积不小,季辛辰最多啃掉两条,男人则以非常快的速度吃了三条。
摸着饱饱的肚子,舒舒服服地靠在洞口石壁边发呆,季辛辰慢悠悠地回想以前的生活,哪有这样随意自在过?
男人试探着坐到季辛辰身侧,手臂蹭着他。看到季辛辰没有别的反应,男人有两分愉悦的神色,他摊开大长腿也舒舒服服地靠着石壁休息,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身上一沉,季辛辰才回过神来。睡着的男人下意识地向着他靠,成年男性的体型一点也不像女性娇小轻盈,靠过来的分量重得很。
……这家伙真像宠物啊,还是大型犬类,连睡觉都要在主人身边,身体有碰触面最好么?
季辛辰哑然失笑,侧过身半跪着,轻轻把男人扶正靠在石壁上。他开始用一种看自己所有物的眼光去打量这个男人,下巴的线条很有味道啊,喉.结也很是性.感。更不要说小麦色的皮肤,是他最心水的那种。
吞了吞口水,季辛辰心里暗道:啃两口应该无所谓吧?
这段充满活力的时光对他来说就是偷来的充满了不真实感,以后将会怎么样谁知道呢?男人么,在感觉到压力的时候会更倾向于立刻发泄掉,除了软弱地哭泣,他们什么都敢做,都会做。大量抽烟、大量喝酒、不停运动,或者其他的、容许男人以低成本重复又重复做的轻松的事。
晃悠晃悠地想着,季辛辰喉咙里逸出几声低低的笑,半闭着眼凑上去轻轻啃男人脖颈上突出的喉结,舔到一点点咸味,他漫无边际地想,哦,该去寻找食盐了……
啃了两分钟没了兴致,季辛辰又转在男人线条刚硬的下巴上啃了两口,又随意又散漫。他的心境也像那蓝天上漂浮的大朵云絮,好像是快乐的,又好像有些许忧伤,自己也不知道想干什么。往上挪想要咬男人挺直的鼻尖,季辛辰一愣,男人醒了,在安静地看着他。
“呵呵,”季辛辰愉快地低低笑,凑上鼻尖去磨蹭,感觉两人亲昵的气息交融,然后按在对方肩膀的手轻轻用力,站了起来。
他挪开的瞬间男人下意识地想要凑近,却被那只手按在肩膀动不得,露出了几分着急神色。
没有理会男人,季辛辰开始翻捡背包,拎出破军套装的黑色外袍、裤子和靴子丢给男人,自己迅速地把随便洗过的定国外衣穿好。男人慢慢照着季辛辰的样子把衣服穿上,他的身材比季辛辰更高大一两分,别的还好,靴子就似乎小了一两分,撑得甚紧。
那破军的袍子最外层开口挺宽,不扎腰带的话胸口露了一半,麦色的坚实的肌肉总是让季辛辰有上去摸的冲动。
“要给你起个名号啊,叫笨蛋好,还是蠢货好,还是大蠢,还是阿蠢呢?”季辛辰对这只宠物的印象完全围绕着这几个单词打转,想了半天觉得这样不太厚道,他揉揉额角道:“算了就叫你‘一’吧,一为诸数之首,简单,应该也不会辱没了你。”
“以后就叫你阿一,哈哈。”季辛辰得意地笑,从兽皮堆下面抽出一条两米长的兽筋为阿一束起袍子,又抽出两段细麻线给他束住袖口,拍拍手掌:“行了!我们今天出去找盐,晚上闲着可以给你做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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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着阿一在丛林里走了一段路,季辛辰大约估测出单论体力和耐力的话,阿一应该比他要好上两成。如果算上轻功这种有点犯规的加速技能,他的脚力又能比阿一快上好几倍。至于测算战斗力要等遇到野兽,这种机会大把有的是。
季辛辰已经想好了,这片丛林很大,他暂时也不想往外走。那么,要在这里住一段时日的话,有个人能一起生活无疑是非常好的选择,更何况这个人还蛮叫他喜欢呢。为了打猎生活的各种良好配合计,充分了解对方的能力是很有必要的。
季辛辰已经选择性地遗忘了带来阿一的黑色小型飞船,何况阿一看着也是失了忆还是别的什么,他不懂表达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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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丛林里生活最大的问题就是盐分摄入。
任何种类哺乳动物都需要定期从外界摄入盐分,否则会肌肉痉挛、程度加深则耳晕目眩、最严重时疲惫乏力——到了这种时候还不急速补充盐分的话,只能等死了。
大片的陆地上最容易得到盐的是草原。草原地带干燥、风力强、温度低,植被薄弱,表层水土极易流失,在地势低的地方积聚,水分蒸发之后盐分析出,便成了盐碱地。(有没有人立刻想起某些著名的盐湖?)
而丛林里水多、植被多、气温高,不会形成大片富盐地。
季辛辰无数次庆幸自己因为爱书,也涉猎过有关野外求生的内容。现在他就能知道,有部分棕榈类植物的根富集盐分,比如夏柏榈。这是种小型棕榈类植物,丛生,通常只得一两米高,树干细长,顶端长叶。
他刚安顿下来那几天在很远的地方找到几株夏柏榈,当时也有小动物在啃食树根,季辛辰便只挖走了一小块根,烤干树根得来的黑盐快用完了。
还是循原路再去挖一点吧。往后面瞄了眼阿一,季辛辰默默叹了口气,多了个消耗体,只得更凶地争抢丛林动物们的生机了。
阿一的表情似乎从没变过,安静的跟在季辛辰后面。每次季辛辰回头,都会发现阿一在看他。
忍了一阵之后,季辛辰在自己觉得最突然的时候猛地回头,他尝试了十几次,结果次次都稳稳对上阿一的眼睛。最后他控制不住地抽嘴角,想扯个淡然高贵又冷艳的笑,还非常失败地失败了……
“卧槽,我输了!”
☆、Chapter 4
给阿一做的鞋,要用角犀兽的皮作为面料,银环棘蛇的背筋作为缝线。
这两样,是季辛辰手头上最好的材料,付出了老大代价才得来的战利品。角犀兽皮坚韧而厚,防水耐磨,银环棘蛇背生棘片防御力高,再兼蛇牙剧毒,这两种凶兽攻击力能跟雷虎相比。瞬间用出三个持续技能那样强大的爆发,季辛辰到此为止也只成功过一回而已。
角犀兽在季辛辰胸口上顿的那一蹄,银环棘蛇在他手臂上咬的那一口,简直让季辛辰回想一回疼痛一回。
伤口已经全愈的阿一坐在床上看着季辛辰,两人被笼罩在壁上莲灯柔和的光线里。
季辛辰一边用万能工具的锥尖在犀皮上钻细孔一边叹气。明明有更容易弄的材料,为什么最后还是选了这两样呢?他抬头看看阿一,这家伙傻兮兮的,跟趴下的大狗一样将头搁手臂上,视线围着他转。
季辛辰眼神柔和起来。虽说带阿一回来时真有点想当宠物养,但他自己不过是个来自和平年代的普通人,又哪里有这么狠的心。况且面前这个人存在感太强,除了不说话哪里都这么好,叫季辛辰忍不住想对他好一点。
把鞋底和鞋面的犀皮边沿位置钻好孔,接下来要把蛇筋穿进去、大力勒紧,而后跟部位留长的皮片重叠,钻孔、束上蛇筋、收紧、打牢固的结,一只印第安式的皮鞋就做好了。
“试试。”季辛辰把先做好的一只扔给阿一,打着呵欠侧躺下,顺手取出背包里的布娃娃当枕头用。这个娃娃是他在游戏里为数极少的挂件之一,白布面的娃娃配绿色衣服,他带了很久——现在也算能用上了。就是有点太小了,不太好用,季辛辰郁闷地叹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