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秋安弱弱地嘀咕:“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戚凌气得一个劲地磨牙:“傻逼,你有本事救么?不掂掂自己有多少斤两,就会学人逞英雄!”
陶秋安无言以对,整张脸都窘得发红,他低下头,规规矩矩地说:“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戚凌被他生分的口气弄得一愣,还来不及开口,陶秋安提起东西,走进了厨房。
段二扯了扯戚凌的裤腿,故意大声说:“大哥哥,别和讨厌鬼生气。”
陶秋安做了几道拿手菜,清蒸、红烧、凉拌都凑齐,还有一大碗玉米蛋花羹,全部摆在餐桌上,光是卖相就已经满分了,很有家常的感觉。
段二吃得停不住嘴,戚凌不时帮她夹菜,两人有说有笑,反倒是陶秋安,默不吭声地吃饭,和他们连个眼神交流也没有。戚凌本来是想改善关系,看到陶秋安这副不冷不热的模样,顿时打消了念头。他可以纵容陶秋安撒疯撒野,就当做是情趣罢了,但是唯独有一样不行,就是陶秋安对他摆冷脸。
若要比冷酷,十个陶秋安也不是他对手,在他面前装什么逼!
媒体的效率真不是盖的,下午发生的事,晚饭时间就能在电视上看到了。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醉汉原本是超市的仓管,因为无理解雇而怀恨在心,借酒壮胆之后报复社会。播出了热心的市民提供的手机拍摄视频,他们三个人全部上镜了,戚凌和段二戴着帽子,看不清模样,而陶秋安在和醉汉纠缠时,帽子早不知掉哪里去了。
戚凌把筷子“啪”一下拍到了餐桌上,脸色黑得像锅底:“看看你干的好事,这里不能呆了,天亮就走。”
陶秋安也放下筷子,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讨厌鬼!你又惹大哥哥生气了,我讨厌你!”段二眼睛一下子变了颜色,本来搁在茶几上的遥控器凌空飞过来,砸到了陶秋安的身上。
陶秋安闷哼一声,身体摇了摇,蹲到地上去。
“丫头,我跟你说过不准乱用异能!”戚凌斥责了小丫头以后,伸手去扶陶秋安。
“对不起……”陶秋安却甩开他的手,站起来,又喃喃地说了句对不起。
戚凌看着他急急忙地走进房间,拧紧了眉头。
陶秋安靠在房门上,咬住嘴唇,眼睛里渐渐泛起泪光。他心里难受极了,他不否认自己有错,可让他难受的是戚凌的态度,像藏在棉花里的针,时不时刺痛他一下。
到了广州以后,他都没能安安心心的睡上一觉,喘上一口气。
他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喜怒哀乐都由不得自己,仿佛整颗心都捏在戚凌手里。
在戚凌面前,陶秋安始终都是自卑的,他知道自己是个扔进人群里就被淹没的人,而戚凌的责难,让他的自卑感更加深了。陶秋安没奢望自己会成为戚凌的挚爱,真的,他想都不敢想。
他一直找不准自己的定位,也看不出自己在戚凌心里的份量。
他缺乏安全感,对未来更是茫然,他只知道,戚凌是自己最重要的人之一。
因为重要,所有在乎,因为在乎,所以忐忑……
陶秋安到底还是没有哭出来,他脱掉衣服,找来纸巾,捂住了腹部的伤口,闭起眼睛缓缓地吐气。伤口是被醉汉用刀划的,长度和手掌差不多,不深也不浅,流了一点血。他怕被骂得狗血淋头,不敢告诉戚凌。
回家以后他对处理过伤口,本来血已经止住了,结果刚刚遥控器砸的那一下,正中要害。
“开门,澡也不洗,你躲在里面做什么?”戚凌的声音传来。
陶秋安吓了一跳,慌忙往床上扑:“不洗了,我困了,晚安。”
“开门,快点。”戚凌等了一会儿,直接用脚把门踹开,他一跨进房间,脸就沉了下来。
陶秋安像蚕宝宝似的裹在被子里:“你干吗呀?”
戚凌看了看他,抬起眼又环顾周围,最后视线落在了墙角的废纸篓。他从废纸篓里面捡起沾血的纸巾团,放在鼻下嗅了嗅,不吭声,眼睛直勾勾地盯住陶秋安。
陶秋安被他盯得头皮发麻:“呃……我做饭时不小心切到手了。”
戚凌右边太阳穴弹出了一条青筋,转身,摔门而去。
陶秋安拉上被子,盖过了脑袋,在密不透风的黑暗中独自伤感。
过了一会儿,戚凌手里拿着伤药,回到房间里,一把掀开了被子。他一手捏住陶秋安的脖子,另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打了下他的屁股,冷冷地说:“给我躺好。”
尽管戚凌没用上力气,陶秋安还是吓着了,怕他一个不高兴捏死自己,乖乖把身体躺平。
接下来戚凌用棉签把药膏涂在他伤口上,眉头紧锁。陶秋安伸出手,似乎想把他的眉头给抚平了,戚凌僵了一下,撇开脸,继续沉默不语的擦药,是一种无声的拒绝。
陶秋安默默地收回手,仰头望着橘黄的床头灯,表情哀伤。
第二天清晨,戚凌弄来一辆上了假牌的黑车,急匆匆地开上高速公路。
戚凌本身是个不肯安分的人,命运也没有给他安分的机会,从小家里人不闻不问,小学一毕业就把他往寄宿学校送,等到觉醒以后段家派人来接,后来呆不住就自己到外面闯荡了。他并非有多大的本事,但丰富的社会经验,足以应付一切棘手和麻烦的突发事件。
段二霸占了后座,吮着拇指睡得正香,陶秋安在副驾驶座上,把脸贴上冷冰冰的车窗玻璃。
想说真心话不难,但对于一个习惯了死扛死撑的人,要把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吐出来,先得剥开自己那一层厚厚的鳞甲。酝酿了很久,陶秋安才鼓足勇气说:“戚凌,我是真的怕你。”
戚凌握住方向盘的手紧了一下,目不斜视的继续开车。
“真的,我是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看到那样的场面不可能当作看电影,看完了屁事没有……”陶秋安深深吸一口气,微微颤抖的双手十指交握,放在唇间继续说:“我更害怕的是我自己,你知道吗?当时我竟然没有想要阻止你的念头,压根就没有,眼睁睁地看你杀了一个又一个人……天啊,我这是怎么了?”
“我只想当个正常人,难道这样也有错吗?”陶秋安抓住戚凌的胳膊,哀切地问。
“没错,你就继续做你的正常人,怪物由我来当。”戚凌答。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祭品
“没错,你就继续做你的正常人,怪物由我来当。”戚凌答。
陶秋安猛地一震,睁大眼睛看着这个男人——戚凌的语气独断肯定,不容置疑,简直像一个暴君,有种横行无忌的强大气势,让人不由自主的、盲目的信奉他、追随他……
陶秋安绷在心里的弦松掉了,他解开安全带,倾身凑过去,亲吻戚凌的耳朵、发鬓、侧脸、嘴角……没人想当怪物,可是却有人为了他宁愿当怪物。他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他可以不相信自己,但他怎么能不相信戚凌呢?
突然,车子刹停在马路中间,地面留下一道长长的刹车痕。
戚凌咬着牙,掐住陶秋安的脸,一字一字从牙缝里挤出话来:“是你自找的,等下别怪我。”
“啊?”陶秋安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寒毛竖起。
广深高速公路中段往前五百米,左转,有一间汽车旅馆。
汽车旅馆与一般旅馆最大的区别,在于旅馆提供的停车位与房间相连,一楼当作车库,二楼为房间,独门独户是典型的汽车旅馆设计。
戚凌把红色的桑塔纳驶入车库,再把陶秋安拖出来,扛到肩膀上,大步霍霍地登上楼梯。段二半睁开眼睛,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梦话,翻个身,又在后座上睡死过去。
陶秋安是在房间门口被放下来的,他看着戚凌拉上窗帘,打开冰箱拿啤酒,有点反应不过来。
戚凌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丢出一个字:“脱!”
“啊?”陶秋安被雷得外焦里嫩,他想问戚凌是不是开玩笑的,好端端的脱什么啊脱,但是看到戚凌仿佛想生吞了他一样的眼神,又把话咽回肚子里。
脱就脱呗,大老爷们怕个屁!陶秋安抖着手一颗颗解开纽扣,褪下裤子,看了看戚凌,一咬牙把内裤也脱掉了,抱着胸口,很有“爷们”范的站在门边哆嗦。
戚凌一边喝啤酒,一边欣赏这场脱衣秀,从头到脚,像审视物品似的打量陶秋安。
身材还过得去,看上去清瘦,脱了衣服还是有点肉的,肤色是象牙白,乳/头是淡褐色,阴/茎是淡淡的粉色。陶秋安的锁骨削立,脖子显得格外修长,四肢也是修长的,肌肉削薄但紧致,介于少年和成/人之间,脱光以后青涩的气息越发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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