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吗?听出属下倚老卖老的意图,古谦不置可否。知道对方后面还有话说,也就一言不发的静待着。
☆、第五十五章-坏事做绝,就会害怕报应上门 (1983字)
黑暗中看不见主人的表情,丁奇还是本能的觉得心悸。似乎从跟随这人的第一天起,就从来没有缓解过内心的恐惧。“我跟在主人身边这么久了,也知道有些话不该说。”
听见一声嗤笑,丁奇明白自己找了一个并不怎么好的开场白。因为年纪而苍老的身体变得更加佝偻,但还是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因为这位主人,同样不喜欢别人把话说一半。“主人,请问如果最后范哲西不继续竞价的话,你是不是会真的支付拍卖金?”
“既然喊了价,我当然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转过身子,古谦开始迈步朝着林荫路深处走去,一旁的丁奇慌忙跟上。也不知走了多久,古谦才再次开口。“难道你认为,我是那种做事不考虑后果的人?”
“我……不敢。”盛夏的暑气到了夜间也不会消退,丁奇站在路边等了许久,身上早已被汗湿透。如今因为古谦的一句话,汗水陡然变的如冰水一般沁骨。
挣扎了一下,要不今夜的事还是作罢?虽然是为了组织利益,不过是不是挑一个主人心情好的时候更加合适一点?
但是丁奇也明白,一旦错过当下的机会,再要提及这件事将是难上加难。主人最不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不断的旧事重提。
“只是,一千二百万,不是一个小数字。”不是小数字,可对他们这种日进斗金的行业来说,也算不上大数字。丁奇真正担忧的是主人在这件事上的态度,明明是没有任何好处任何收益的事,他却偏要去插一脚。这一连串的举动,连自私都谈不上。
一千两百万,不是拍卖的最终结果,只是他所喊出的最后一个数字而已。能准确的将之说出,显而易见,对于他的行动,丁奇也是了然于胸的。
“手上这一批货买出去之后,要支付这笔小钱也不算什么。”“生意”上赚的钱,从道理来说应该归属于整个组织,既然古谦是这个组织的头领,当然就有权全权处理。
提及手上现有的这笔生意,丁奇更是忧心忡忡。比起今晚主人莫名其妙的举动,似乎这一件事还要麻烦的多。
他们是盗贼,丁奇当然不会有什么遵纪守法的概念。不过,违法的事也分很多种,有些谋财害命,有些伤天害理。就算是在不法分子族群中,除却真正亡命天涯的狂徒以外,大多数还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一个度,一个底线。冥冥之中一切都有天意,今日做过些什么,指不定那一日报应就找上门来。
咬了咬牙,随后再要紧些,即使看不见丁奇此刻的表情,从长时间的沉默之中,还是能够感受到他的犹疑——比起刚才过问主人今晚的举动,下面要说的这件事,显然令他更加不知该如何开口。
“先生,这一笔交易完成后,我们还是终止这种生意吧?”毕竟,过于伤阴鸷了。谁说不法分子就不信命,不信命的只是那些狂人,大多数人还是信的。尤其是在伤害别人时,总免不了会担心同样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古谦却像是完全不能理会属下的这层担忧一般,淡淡反问,“为什么?这种生意来钱很快。”
顾名思义,盗贼一职的赚钱方式主要还是以盗窃为主。而古谦这一支,最主要的目标则是各种艺术品,刀剑算是其中一个有些偏门的分支,从大定义上也没有超出这个范畴。
但是近期的古谦,不知为何,近乎疯了一般的敛财。莫说早已超出了艺术品的范畴,他的举动越来越血腥,也越来越残忍。
刚加入组织年轻人倒还无所谓,他们还不知道人生的漫长与冷酷,也还没到思索报应的年纪,对他们来说,只要有钱赚就是最好的结果。但是略微有资历的老人,就难以掩饰心中的隐忧。尤其是最近,窃窃私语的声音越来越多,也慢慢传入了丁奇等核心人物的耳中。
长久下去不是办法,总得有个人担当起点醒主人的职责,这是一件即使冒着触怒古谦的危险也不得不做的事。组织内核心人物先前已经有过商议,无论是谁只要遇到合适的机会,就要想办法谏言此事。
刚才是古谦主动提及了这笔交易,放在丁奇这里就成了一个不能放过的劝说机会。“出卖人体器官,这种生意不知会伤多少人命,总是不太好。”
“人命?”古谦轻悠悠的重复着两个字,气若游丝一般的语调还是透露出切切实实的疑惑。仿佛他从来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那些被硬生生从人体中剖离出来的器官对其主人来说又是多么性命攸关的存在,这些问题,古谦似乎都从来没有想过一般。
他眼中看到的,只是将其高价卖出去以后所得到的庞大利益。在这个世上,有太多病入膏肓的人为了延续自己的一条命,情愿支付高昂的报酬。
正如他所说的,这是一个来钱很快的生意。
主从之间又再次沉默,就这么穿过了那一条没有丝毫光线的林荫道。站在街口,另一端的灯光突兀的闪现着,通宵营业的商业街与悄无人迹的林荫道之间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墨镜后的双眼,冷淡的看着代表人世温暖的灯光,对自己的属下缓缓说了一句,“对盗贼来说,人命也是被攫取的对象。”
☆、第五十六章-刺激过了头,于是就成了眩晕 (1848字)
【先来公布气场大小先后排名(第二次)。为了缓解一下上章末尾的阴暗,也为了迎接河蟹的到来做准备。
第一、第二:呃……暂时空缺,荒木与古谦二人为争夺第一宝座,大打出手中。切,谁不知道其实你们二位实际上就是在争风吃醋。
第三:范哲西。老头子知错能改,也算风范十足。
第四:苍舒御剑。虽然还是可耐的童鞋一枚,不过可耐的符合亲妈作者的喜好,特许进入前四。
以下省略。
好事之徒的读者:那个伪亲妈的作者,你又排第几啊?
阡陌:(数啊数,数不清楚混乱中……)老子是作者,老子高风亮节,老子不屑与他们争排名!】
“喂!你在抽哪门子风?”从这大吼大叫的嗓门中就可以确定,御剑童鞋怒了,而且这一回还是动的真怒。所以才会完全忘却身高差距上的隐痛,抬头冲着那位剑灵叫喊。
一路上啥景致都没有看清,就在荒木的挟持下回到了房间之中,留在视网膜上最后的景象就是恒老头一张铁青的脸。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飞檐走壁,苍舒御剑不得不承认,自己也算是有了一把腾云驾雾的体验。
当然了,如果他不是被人扔在肩膀上,从拍卖场一路扛回了卧室,或许会真的有兴趣去好好享受这种难得的刺激。
然而当整个世界上下颠倒,晃过眼睛的画面都是走马观花的状态下,剩在苍舒御剑脑子里的就只剩下眩晕。
靠,不仅晕,还晕的有些想吐。
所以刚才的那一声怒吼已经是苍舒御剑的极限,即使后面还准备了一大串的骂骂咧咧,也只能先暂且按下。再开口之前,必须要让大脑补充氧气才行。
“你当真会喜欢上他?”荒木有些突兀的问道——其实,这也算不上突兀。就那么大摇大摆的将人从众目睽睽之下带走,完全是一副强盗抢人的态势,施展与时代不符的身法回答卧室,一路上荒木想证实的,不就是这一点吗?
——我相信你也会喜欢上我。
——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的话,说不定你现在喜欢的人就是我。
没有得到任何反应。
荒木深深吸了一口气,将胸口的怒火给强制性的按捺下去,再次等了等。
呃,还是没有反应。
替御剑童鞋说一句话,他真不是存心忽视对方的。眩晕引起了轻微的耳鸣,短时间之内就只能听到嗡嗡的声音。压根不知荒木在问些什么,更加体会不出那种刻意低柔的危险语调。
于是,又是一阵天地颠倒。被扔上肩膀的一刻,苍舒御剑觉得自己的胃部一阵抽疼。靠,该死的荒木,不知道自己一身肌肉硬的就像铁块一样,一晚上还该死的连续来两次。偏偏又撞在同一个位置,苍舒御剑怀疑自己已经内出血了。
“你到底抽什么疯?”
一个同样的台词吼两遍,一个同样的动作做两遍——好吧,这是两个完全没有创新意识的娃。
苍舒御剑怒极,也忘了前一次向荒木挑战完全不敌的故事,就着两人当下的姿势,曲起右膝直接向荒木的心口撞去。这一撞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技巧,不过苍舒御剑在极度不快的心情下已是用了十足的力气。
饶是如此,荒木还是能够躲得开。以他的身手,至少有十种以上的方法应付这一场突来的“偷袭”。苍舒御剑是亲身领教过他的身手的,也如此坚信,所以这一击才没有留下任何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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