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三年过去后,长高了一个头的他好奇的比了比天愚的身高,“天天,你怎么都没长?肯定是吃得不好,以后就跟我一起吃吧!我让他们给你煮好吃的!”那时的他天真的以为着一切,却不知……
奥格斯格看着自己的手掌,再慢慢握紧,自他懂事后,这种无力抓住一切改变一切的感觉便一直存在……
再过五年,同龄的人慢慢脸型长开,身型拔高,唯有天天,还是如初次见面那般,表情总是一成不变,对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也不好奇,还有那——永远不曾改变的模样,八年前,他和天愚一般高,他要踮起脚两只手费力圈在一起才能把天愚抱在怀里,小脑袋凑过去想要两个脑袋挨在一起,但绝对会被揍一顿,八年后,天愚未及他腰高,他只需一只手就能抱起……
那些年,他每日泡在图书室里,求尽各方医生,却找不到办法来让天天长高那么一厘米。
时间,在天天身上,暂停了……
又过了三年,他18岁,该读高等学院了,但他不想和天天分开,从成功缠上天愚,他没和天愚分开超过一天,就连卧室都是挨在一起,纵然对方永远是小孩子模样,但一天天累积起来的感情又岂是那么容易淡忘,日积月累养成的习惯,纵然只是看到他便觉得每天都是美好的。
“你,还是放弃天愚吧,”那天,青玉哥哥如此郑重的告诉他,要他放弃,放弃他十一年的感情。
“青玉哥哥,你有办法的对不对?你这么多年也没改变,你一定知道原因的吧?”
“你想知道?”
“想。”
“不后悔?”
“不!”
“那好,天愚来告诉他你为何如此?犯了何罪?”
“是,主人。”
主人?他听错了吗?为什么天天会喊青玉哥哥为主人?他们不是兄弟吗?还有犯罪?又是怎么回事?突然间,他发现纵然相处了十一年他对天愚了解甚少。
虽然他直觉接下来的话不是他愿意听到的,但那天却也是天愚第一次对他说那么多的话,十一年了,第一次天愚主动跟他说话,第一次对着他说这么多……
“我乃天愚剑剑灵,昔日生成剑灵时,弃主人于危险之中,是为不忠,按誓约应当被毁去灵体,但主人一时仁善,只吸收了我一半灵体,留我残识于世,直至今日。”
天愚……剑?奥格斯格知道这剑,常常见天愚抱着这柄和他同名的剑发呆,很是锋利,曾经青玉哥哥用这剑一击灭掉了大半兽潮,被媒体誉为神明之剑,可是,这和天愚有什么关系?奥格斯格慌了,“什么是剑灵?还有那灵体,既然是青玉哥哥夺走的,我去求求他还给你!”
“来不及了,灵体被夺,还回来也无益,已经有了裂缝的东西,即便缝补得再厉害也会留下痕迹,而那些痕迹在日积月累中只会越来越深,直到某天,突然崩裂,魂飞魄散,便再无补救之法。”
所以是说,现在这样子才是最好的吗?所以是说,天愚永远都是这个样子吗?无论自己是青春年少,还是白发苍苍,天愚都只能是小孩子的模样……
“奥格斯格,你对我只是一时迷恋罢了,”毕竟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这么久,天愚也明白黑发雌性对兽人有多大的吸引力,也明白兽人追求力量有多执着,所以若非实在不行,兽人是不会终生孤单一人的,更何况奥格斯格还是帝国唯一的继承人,皇室、媒体、军队、联邦和联盟都在关注着他的婚姻动向,是不可以一直任性下去的,“放弃吧。”
奥格斯格手握成拳,死死盯着那一副局外人表情的小男孩,看不到对自己的迷恋,看不到对自己的好感,在他眼中,似乎除了青玉哥哥外,其余人都只是路人,包括他。
彭!狠狠一拳打在墙上,他怕自己控制不住,伤害到那个被他放在心尖上的人,眼睛赤红,好半天才平复下来, “我不会放弃。”
“……”一直旁观着的君青玉轻微的摇摇头,时间会改变一切的,比如以前的他,坚信自己不会被外物所牵绊,却在这里陷入情劫,比如奥格斯格,即使他自己不想,社会压力也会让他动摇,继而改变,时间,是最神秘的术士,它能让你遗忘你以前最为刻骨铭心的东西,也能让你爱上你以前不屑一顾的人……
回忆往事的奥格斯格轻轻叹口气,这时一阵微风吹过,拂起小男孩那长及腰的黑发,示意一旁侍候的佣人拿来披风,走上前为天愚系上披风,“天气转凉,我让他们重新沏杯茶来。”茶,是青玉哥哥在联邦一偏僻星球发现的一种特殊植物,用它的叶子泡水的话,水会变得清香微苦,淡淡丝缕,回味无穷,后来青玉哥哥把那植物移植到帝国来,再然后,这种叫茶叶的东西很快流行开去,狠狠赚了联邦和联盟一笔。
天愚点点头,又把注意力放回光脑上,主人说,既然暂时无法回去,那就好好习惯这里的生活。
奥格斯格拉开旁边的椅子,坐在天愚身边,那年,不仅青玉哥哥不看好他和天愚在一起,连父皇母父也不看好。
“你该明白你的责任,该面对现实了,”博特莱姆有些后悔当初极力想凑合奥格斯格和天愚,可是又有谁会料到天愚长不大呢?“有些事到了该放弃的时候了……”
“虽然母父也喜欢天天,但你也知道他……而且你是下任皇帝,若力量太弱是不能服众的,所以……”艾米利顿了顿,“昨天劳瑞恩侯爵夫人来皇宫做客,他家的小雌性比你小一岁,明年也该上高级学院了,样子乖巧伶俐,你要不见见他……”
“若你实在放弃不下的话,”博特莱姆叹口气,“只要你能留下一个继承人,我就不再过问你的事。”
“……”奥格斯格抬起头,“父皇正值盛年,如果我不行,那父皇可愿意为了皇位再娶位亚雌性?”亚雌性本身生育率就低,再加上母父已过最佳生育年龄。
“这是我们的责任,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我的责任已完成,接下来就是你的了,”博特莱姆拍拍奥格斯格的肩膀,“别强词夺理。”
“殿下,毕竟天愚他……你还是放弃吧……”这是当年在初级学院和他争天愚争得最厉害的一位,曾经为了夺得天愚的注意力跑去自杀,当然没成功,而三年前见到样貌还如昔的天愚时,沉默了,一年后,和一位贵族雌性订下婚约。
天愚的事在有心人的眼里根本瞒不住,毕竟奥格斯格和他常常在一起,所以基本上贵族圈的人都知道斯洛莱德公爵伴侣的弟弟是个永远长不大的黑发小雌性,而原本羡慕奥格斯格先下手的人也不再羡慕,毕竟小雌性长不大不能生育后代,不能接受兽神的祝福也就不能给兽人提供提升力量的精神力,一个鸡肋般的存在罢了,也因此,原本还蠢蠢欲动打算抢夺小雌性的人也放弃了,一个只可看不能用的雌性,抢来也只是个摆设。
一切的一切让奥格斯格无处可退,但只要天愚说哪怕一句话,他也愿意为了他不顾一切,但天愚却只是看了他一眼,再无其他,就连表情也没改变分毫,这是因为没有七情六欲才对自己如此冷淡,还是他本身就对自己不感任何兴趣?绝望在眼里聚集,心慢慢往下沉,那一刻,他动摇了,永远没有回应的爱情,永远只有自己一个人努力的战场,他还要坚持吗?
但是,动摇也只是仅仅一瞬,奥格斯格眼里又满是坚持,这是自己选择的,纵然结局只有遗憾,但他也不会后悔,天愚会不会喜欢他是天愚的事,而他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爱慕着天愚也只是他的事,只要死的那刻不曾后悔那便没白来人世一趟,如此一想,奥格斯格只觉全身轻松,似放下了很大的包袱,至于下任继承人的事,旁支里也并非没有聪明勇敢的小兽人,虽然父皇会气得大骂自己,但他还是不想违背自己的心,这一世,就让他任性一世吧,对不起,父皇母父……
他现今已经在军事学院读了三年,每次一有假期就往家跑,他知道几乎每个兽人都在背后笑他傻,但甘之如饴。
铺满整个庭院的绿草,偶有风吹过就晃着小身子,天愚身为灵体,比起高科技更喜欢这种自然的环境。
灵体啊……奥格斯格想起天愚说过的,他是法宝经过长年吸收日月精华而生成的灵体,若天愚剑碎,他亦会消失,而身为法宝,最大的用处便是在主人渡劫时以身抵抗劫雷,而结果只会是——“劫雷乃九天真雷,又岂是修真法宝能抵抗的,下场不外乎就是粉身碎骨,灵识消散。”
那平淡毫无波澜的语气至今想起也让奥格斯格生气,天天就不可以多在乎一点吗?
望着天愚那肉团子的侧脸,奥格斯格不禁苦笑,昨晚他又做梦了,自进入青春期,他才明白为什么都说兽人的性欲旺盛,当然,梦中的天愚不是现实里永远的小包子样,而是身形修长的少年,会双腿缠上他的腰,会低声喊着他的名字,会因为□而眼神朦胧,而每当梦醒后,再看见天愚时,只觉得罪恶感倍增,“明天是兽神节,要出去玩吗?”兽神节除了祭祀兽神外,也是未婚男男表白的日子,所以那天,整座城市都洋溢着粉色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