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的气氛一下子绷紧了,甩掉后面一大波丧尸以后,刘强老婆悠悠醒来,眼睛肿得都快睁不开了,立刻扯着嗓子嚎上了:“我不活了,我不活了,刘强你这个没种的,看着你老婆被人打,你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我不活了……今天不让这个女人给我磕头道歉,我就不活了……刘强你这个孬种,你们老刘家一个个全是孬种……刘川你今天必须让她给我个说法!”
刘强一个大男人怕老婆本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被她在外人面前这么一骂,面子上如何挂得住,他不敢惹朱芸,只好对刘川道:“老三,这事儿你必须给我和你嫂子一个说法,不然你嫂子和我以后都没脸见人了!”
刘川被他们闹得脑仁儿疼:“行了,大哥大嫂,你们都少说两句,这事儿确实是你们不对。大嫂你好好的干嘛推朱斌呢?”
刘强老婆横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推那个小白痴了?你别帮着……”
朱芸眯着眼睛,冷冷的看着她:“你骂谁是白痴?”
刘强老婆破罐子破摔:“谁是白痴谁心里清楚!”
“你他妈欠揍!”朱芸气得爆了句粗口,作势要打她,被刘川一把拉住。
“朱芸,我大嫂脑子拎不清,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朱芸用力抽出手,扭头冷冷的看着刘川,怒道:“我看拎不清的人是你!敢情今天被推去送死的人不是你家人,所以你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我弟弟有一点闪失,我要让你们所有人给他陪葬!”
刘老爷子皱了皱眉头,他知道今天这事儿确实是他家大媳妇不对,但她再怎么说也是刘家人,打也挨了,教训也受了,再这么让朱芸这么揪着闹下去,实在不像话。
“朱芸丫头,你这话说得不中听,我们刘家再怎么说也是你和你弟弟的救命恩人,这事儿确实是林子他妈不对,我代她给你道个歉,这事儿就算揭过了,如何?”
“我可不记得刘川是我哪门子的救命恩人,别忘了你们一车子的人吃的可都是我家的粮食。”朱芸冷笑一声:“得,我算是看出来了,合着你们一家子姓刘的,我和我弟弟是外人,你们怎么着都有理,把车停下吧,我和我弟弟不稀罕搭你们的顺风车!”
刘川很欣赏朱芸和朱斌的身手,挽留道:“朱芸,我们不是那个意思。你看就快到A市了,没必要为这么点小事闹得不开心。”
“我弟弟的性命对你们来说是小事,对我来说却是比天还大的事。刘川看在你帮过我份上,奉劝你一句,还是多为自己想想吧,不然早晚被人拖累死。”
刘川还想挽留,林欣大声说:“刘川,他们要走,你就让他们走吧。”林欣心里也有小算盘,刘川的身手很好,一路上保护他们没出过什么岔子,而且再往前面走不了多久,应该就能遇上军方的人了,到时候她哪里还用得着担心安全问题?朱芸的脾气跟炮仗似的,一身怪力,留着车上就是个不安定因素,而且她又喜欢缠着薛晨,看着就觉得讨厌。
刘川的首要任务就是护送林欣去A市,上头的吩咐过,只要是林欣不过分的要求,他都得满足。让朱芸姐弟离开,本来就不算什么过分的要求,再加上朱芸态度坚决,刘川只好熄了挽留的心,让吴良停下车。
薛晨一直留意着后面的情况,见刘川他们的车停下了,朱芸和朱斌从车上下来了,便知道朱芸投诚了。
他停下车,跟陆谦对视一眼,笑了笑,打开车门走了过去。
“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停下来不走了?你们俩下来做什么?”薛晨假意问道。
朱芸红着一双眼睛没吭声,朱斌看着姐姐难过,心里也不高兴,撅着嘴巴说:“他们欺负我们。”
“刘川怎么回事儿呢?好好的怎么把人姐弟俩给赶下车呢?”
“我没赶他们……”
“他是没赶我们走,他们一大家子人联合起来欺负我们姐弟俩,这车我们坐不下去了。”朱芸的演技不错,眼泪说掉就掉。坐在驾驶里的吴良见证了整件事情,心里颇不是味道。
“刘川,算我看错你了,居然连女人孩子都欺负,得,咱拆伙得了。省得哪天在背后捅我们一刀!”薛晨非常配合的倒打一耙。
双方你来我往说了一会儿,最终,刘川只得让薛晨和朱斌上车扛走了寄存在车上的四袋大米,短暂的合作后,两伙人分道扬镳。
路虎里面装满了东西,根本没有朱芸姐弟坐的地方,薛晨让他们姐弟俩在原地等一会儿,他去开车去附近找了一下,找到了一辆七成新的大众朗逸。车斜放在路边,轮子被雪埋了一半,车里关着一男一女两个丧尸,薛晨拿着陆谦的野战刀小心翼翼的打开车门,站在车门后面,等丧尸一往外扑,就立刻用刀子捅他们眼睛,很顺利就把他们俩给解决掉了。
喵崽尽职的掀开他们的颅骨,很可惜没有任何收获。
车里全是干涸的血浆,弥漫着一股丧尸的腥腐味,薛晨把四个车门和后备箱盖子全打开通风,车上放了不少食物,多是些密封包装的干粮,还有满满两桶四十五升装的汽油,大概因为车里有丧尸的缘故,一般人轻易不敢动,全便宜他了。
他用异能化了些雪水,把车子里面稍微清洗了一下,跟陆谦说了一声,开着车回去找朱芸姐弟了。
等把大米搬上车,薛晨问朱芸:“你会开车吗?”
朱芸摇头:“不会。”
“开车也不是什么难事,听我给你说啊,这个是离合、这个是刹车,这个是油门,这个是档杆……”薛晨简要说了一下,朱芸能成功打火,知道如何挂挡踩油门踩刹车,他就不管了,任由她在后面跌跌撞撞跟着他们。
☆、第三十四章 班底
“陆哥,我们今天得了个好东西,你看……”一个五大三粗的胖子拿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布包里面是二十多枚流光溢彩的晶核,其中一枚蓝色的显得异常耀眼。
陆逊脸色不变,心里却非常震惊,他能够很清晰的感觉到这枚晶核里面蕴藏的力量非常强大,比另外的二十多枚无色晶核加起来还要强大!
他拿起那枚晶核,看了看,漫不经心的问道:“这玩意儿你从哪儿弄来的?”
胖子哭丧着脸道:“还能从哪儿来的?在一只丧尸猫的脑袋里面挖到的,就因为这颗晶核,我们今天死了十五个兄弟,就是我也差点儿回不来了。”
胖子也是没办法了,才把晶核拿来找陆逊换物资,他们今天死了这么多兄弟,根据他们丧尸猎人的行规,必须得每家给二十斤到五十斤不等的粮食作为补偿。这年头刀刃上舔血都不容易,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什么时候死,自己死了也就死了,可家里活着的人怎么办?渐渐地,这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成了丧尸猎人间的行规,稍微有点名气的佣兵团都会遵守。
胖子他们不知从哪儿得了消息,听说军队要去清扫紧挨A市的一个小城市,派了好几千人开着飞机大炮去的,他们想跟在后面拣点便宜。于是整个佣兵团倾巢出动,结果啥便宜没捡到,还折了三分之一的弟兄进去,十五个人少说也得三四百斤粮食。他们这趟出去别说粮食,就连米屁股都没看到一个就屁滚尿流的回来了,上哪儿找这么多粮食去?只能拿晶核来换了。
随着晶核越来越多,晶核交易市场也全面压价了,毕竟黑市上那些人现在都还不清楚晶核的具体用途,都是抱着投机心理买进的,有谁不担心血本无归?至于政府方面,出价比黑市还低,他们每天派那么多兵出去轮番扫荡,收获绝对不是那些个小小的佣兵团能够比拟的,就算知道了晶核的作用,在垄断了绝大部分晶核的情况下,能指望他们出多高的价?
陆逊尝过晶核的妙用,也看到了晶核潜在的市场,因此一直出价都还算公道,在黑市交易中小有名声,大家想卖晶石的时候都乐意来找他。胖子他们佣兵团是他的常客,基本上一有卖晶核的时候,都会第一个来找他,对于常客,陆逊往往还要更慷慨些。
“丧尸猫?”
“对啊,你说邪门儿不邪门儿,那猫居然有半大的狼犬崽子那么大,速度贼快,稍不注意就被它抓伤了,短短八分钟我们就折了十多个兄弟进去,最后多亏了大家齐心协力才把它弄死。”胖子说着有些伤感了。
真正出力的是那些被抓伤的人,他们知道自己活不成了,拼了老命乱刀砍死了那只丧尸猫,就希望它脑袋里面的晶核能多换点粮食留给他们家人。可是一颗晶核又换得了多少粮食了?这没天理的乱世,一条汉子的命还值不了一袋大米,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前两天我们也遇到过丧尸猫,速度的确快,不过估计比不上你们遇到的那只。”城里喜欢养猫养狗的人很多,这两种丧尸很常见,速度快力气大嗅觉灵敏,很难对付。胖子他们遇上的估计是进化后的丧尸猫,难怪会折这么多人进去。
“真是太背了。话说,陆哥你有没有发现丧尸好像没以前好对付了?”胖子一脸愁苦的问道。陆逊除了是个黑市晶核商人,本身的身手也很令人佩服,大家私底下都猜他的来头一定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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