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算万算,算不到小三小姐这么木有定力的顺水推船!
霍世宛瞧着兔子怪那个识时务的小眼神儿,没忍住去揉了揉她软软的发丝。满意的一笑:“真乖。”
你才乖,你和所有的宠物一样乖!
刘惜腾不出手来打霍世宛的手,僵硬的扯扯嘴角:“呵呵……”
霍世宛却真被这个令人鸡皮疙瘩直蹿的“呵呵”给逗乐了,终究忍住想想再捏捏刘惜脸颊的冲动,放开她,笑说:“下车了。”
笑,笑什么笑!你以为你能赛过花圃里那株昙花初绽的风情么!
身体得到自由,刘惜几乎是撞开车门,逃也似地蹦出去了。
刚才好危险好危险好危险,小三小姐好像要变身了的样子……她的原身,不会是传说中的狐狸吧?
O(>﹏<)o千万不要哇!
小三小姐都是狐狸精这种定律真的害死人了!
霍世宛一天被刘惜呼来喝去,讽左刺右的,刚才灵机一动,竟然成功找回了场子,收复失地。
正确的妙招,霍世宛所有的躁气清空,心情大好。
不管刘惜那鼓着腮帮显得多么不情愿,反正人乖乖在那儿就对了。霍世宛从车后座提出一大包东西,锁好车门赶上前头走得不快不慢的刘惜。
两人并肩,小一和小三共同走在回家的路上。
刘惜已经不愿再说,这绝对是哪里出了要命的问题。她慢慢的踩着楼梯向上移动,一直上到三层楼,终于还是停下来,挑眉问:“霍小姐,你真要上去吗?”
霍世宛一手拿着精致的提包,一手拽着一大塑料袋,竭力维持着它们的平衡,听到刘惜那抗拒的语气,冷冷反问:“怎么,你说欢迎我来,是假的?”
当然啊!那只是礼貌语言嘛!
刘惜违心的摇摇头:“不是啦……”
霍世宛将提包换到另一只手中,然后控制力道伸手推了推刘惜的腰际,让她继续向上攀爬,命令般的说道:“所以,就少问那些废话。”
想将她唤来唤去,却不付出一点代价,怎么可能?
刘惜咬牙,后悔中……
“好吧,我很高兴霍小姐你不嫌弃鄙宅简陋~”
不想去追究霍世宛怎么会熟悉她住的地方,反正她什么都知道好像也没有什么可惊奇的。
到达楼层,开门,按灯。熟悉的亮光打入眼底,透出一股放松的感觉,这是独属于家的气息。
进门第一件事,刘惜弯身换鞋,侧头发现霍世宛并没像昨夜那样径直入内,而是站在她身边,等着她,好像打算也要换了拖鞋才进去。
小三小姐愿意换鞋,当然是为自己省事嘛,毕竟擦地是很考量体力的事情呢。
换好鞋子后,刘惜转头在鞋柜里翻来找去,悲剧的发现那些为客人们准备的拖鞋都还残留着被人穿过的痕迹。霍小三这么讲究的调调,肯定会嫌弃吧……
倒腾了足足一两分钟,确实找不到合适的了,刘惜想拿双看起来最干净的蒙混貌似也有难度,只好为难的询问霍小姐:“没有新的了,你不介意的话,随便换一双吧?”
霍世宛的各种毛病的确甚多,包括洁癖。那些乱七八糟的人用过的东西她是绝对不会碰的。想了想,挑剔的皱皱眉:“把你的拿来。”
刘惜现在穿的是以动物阿狸为造型的绒毛拖鞋,色彩鲜红,笑眯缝眼的阿狸可爱得要命——兔子怪似乎天生适合这些幼稚的东西。
霍世宛目光直白的落在刘惜的拖鞋上。
顺着视线,刘惜低头看了看自认为有爱到爆的鞋子,又瞧了瞧霍世宛的精致高跟,口快的拒绝:“我的你穿不了吧,你那么大的脚……”
霍世宛:“……”
她那么大的脚……她哪里脚大了!看到没有,她一直穿标准码的鞋!
顷刻间,霍世宛脸上一阵青黑之气笼罩如雾,什么都没辩解,只说了一个字:“脱。”
——好嘛,她脱。
大概女人除了胸,其他任何部位都绝对不能用“大”来形容,包括傲娇的小三小姐,这个字也是雷点。
霍世宛眸色既深,刘惜不敢再挫其锋,乖乖的脱下自己已经穿在脚上的鞋子,用脚向霍世宛面前推过去,再随便趿了一双没那么可爱的。
╭(╯^╰)╮。
霍世宛瞥了刘惜一眼,在她的注视下,脱开精致的红色高跟鞋,露出一双的确不够玲珑,但却形状很是好看的脚,在那若隐若现的丝袜包裹下真是性感……那双“应该比较大”的脚,若无其事的藏进了刘惜的绒毛脱鞋里。
不大不小,刚刚好。
霍世宛又撇了刘惜一眼,维持着高傲的身姿率先走向客厅。
被藐视了,被藐视了哇!
冬天拖鞋的容量大,的确不能衡量大脚小脚。早知道有今天,早该买双儿童拖鞋备着。然后当着小三小姐的面穿给她看,哼,你就一边儿看着吧!
虽然私家拖鞋被人抢走了,但这毕竟只是小事。刘惜随手整理了地毯鞋位,回到大厅。霍世宛已然将她手中那个大袋子放到茶几上,刘惜抽着嘴角确认了,果然,又是一袋烧银子的水果!
小三小姐这么喜欢送水果的毛病到底是谁造出来?太不经济节约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多多祝福看文的菇凉们明眸皓齿,瑶鼻樱唇~
正文29第二十九章
霍世宛端正的坐了下来,见到刘惜直愣愣的盯着茶几上的水果,对她说:“我还没吃晚饭。”
所以,你快去做饭。
刘惜呆了一下:“都这个点了,你还没吃饭?”难道之前跟负心男在一起不是在烛光晚餐,而是做其他的事情么……
霍世宛的语气让刘惜觉得如果她家小三小姐还没有吃饭,她就该负责喂饱她似地?
“今晚来不及吃,是因为你在电话表现得非常可怜。”
她哪里可怜?她又不是再世祥林嫂!
刘惜悄悄的默然,懒得做出无谓争执,妥协道:“好吧,你先自己随便坐一会儿,我去做饭。”
试问,还有哪个小一会为了小三做饭啊……她上辈子肯定是二十四孝贤媳托生的!
果然万事开了头,接着就会无限的渣下去嘛?
不过,眼下深更半夜的,刘惜才不会像对待自己的胃口那样对待霍世宛。翻动冰箱找出一袋汤圆来,下锅即煮。考虑到昨晚霍世宛的食量,她还特意多煮了几个,真是细心体贴吧~~
同时抓空将昨晚今早积累下来的碗碟快速洗净,前后费时三四十分钟。
“吃饭啦!”
刘惜嗓子清亮的招呼一声,像个贤惠的小媳妇儿,戴着厚手套将汤圆盛好端到饭桌上。然而,那道魅力逼人的红影过了小半刻才来到身边,刘惜笑着抬头,吃惊的发现霍世宛已经自发的洗过澡,换了昨晚那件“穿上瞬间变女妖”的浴袍。
呃(⊙o⊙)……
霍世宛撇了一眼刘惜恨不得立即倒退三步的戒备神色,绕过她端端坐下,那些静静飘逸,产自自家的沐浴乳和洗发水香好亲切好居家……不行的,这种感觉太要不得了!
赶紧的,一把拽住自己胡乱动摇的神经。
盯着碗里圆滚滚白嫩嫩的汤圆,霍世宛却皱起了眉峰,一派挑剔神色:“我不吃这个东西。”
劳动成果遭嫌弃,刘惜立即扯回神智,奇怪反问:“为什么?你不爱吃汤圆,或者糯米类的食物吗?”
以前倒是听说过某些人有种怪毛病,比如不吃糯米以及相关食品,霍世宛不会恰好就是其中之一吧?虽然,一碗汤圆的确有点简陋有点应付,可是她大晚上的愿意给她煮食,已经十分不容易了哇!
刘惜内心翻滚着小怨念。
霍世宛的回答十分傲娇,傲娇得让人想抽她一巴掌:“我不想吃了。”
不想吃,你还女王霸气的叫我做饭……故意折腾人吗!
刘惜面上即刻一冷,态度忽然强硬起来,气势汹汹的下命令:“我特意煮的,你必须吃!”
现在不吃掉的话,明早再热就不好吃了,倒掉的话又太浪费,所以,饿了的人必须吃。
在小一的地盘,谁还准小三挑四拣五呢!
霍世宛就近面临刘惜兔子怪蓦然发作脾气,稍微被惊到,微抬眸掠了她一眼,见她一脸凛然,非此不可。
这样的话,“我一个人吃没意思,你坐下来陪我再吃一碗。”
嗯哼?
不知道小三小姐又犯了什么毛病,到底喜欢不喜欢吃呀?为了消灭可爱的汤圆们,刘惜只好去把锅里多煮的那些盛出来。反正她胃容弹性大,多这小碗儿,就当吃宵夜了。
一大碗一小碗,一小一,一小三,相对而食。
“我吃了啊!”刘惜习惯先喝一口汤,用勺子舀起一个软糯的汤圆放入口中,嚼吧嚼吧,吞下。
霍世宛一直看着刘惜的动作,直到刘惜将汤圆顺利吃下肚腹要咬第二个的时候,她才动手——不要以为她是对兔子怪讲礼仪,而是她以前没有吃过汤圆这种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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