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说的很快,快到荆南新来不及消化这些消息就冲了出去:
“他在哪,带我去!”
卧室里尸横遍野,荆南新到的时候,那个戴着墨镜和口罩的男人已经把枪对准了江英魅的太阳穴。
而他的腿上和胳膊上已有个几处枪伤,血如小溪般一股股的往外冒,江英魅微闭着眼靠在床头上,似是在等待判决的犯人。
这个场景在梦里见过无数次,他发誓!
可当真的见到真实版的,心就像被谁紧紧揪着不撒手般的,让整个胸膛都痛起来了。
如果……如果江英魅不那么霸道,占有欲不那么强,或许他真的会爱上这个男人,因为除此之外,这个男人百无挑剔。
“住手!”
荆南新踩着尸体和血水几步跨到了床边,挡在了奄奄一息的江英魅面前,毫无惧色的对着这个男人道:“不要杀他,荷言怎么了,我是荷言的朋友。”
听到荆南新的声音时,江英魅的身体震动了一下,他死撑着力气将他推开,嘶哑道:“你滚,你滚啊……他与这件事毫无关系,不关他的事,要杀就杀我,是我派人去杀了荷言,谁叫他拿走属于我的江家财产和家主之位!”
他的脸上布满了冷汗,只是轻轻的一推,似乎就耗尽了他的全部气力。
荆南新握住男人的手腕,把枪口硬是移向自己。
“原来是他又杀人了,那荷言这条命,我来还。”
“荆南新!你忘了是我杀了你的妻子和儿子吗!咳咳……你有病啊你!你忘了你的儿子是被我亲手掐死的吗!你……咳咳……”
江英魅气得说不出话来,老周唯唯诺诺的在一旁小声道:“大少,我都告诉他了……你别费力气了……”
江英魅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厥过去。
男人没了后续动作,几个人就这么僵着,气氛如同一根绷到极致的弦。
其实荷言的死,他也有错。
他为何没像这个男人一样,勇敢的及时的挡在荷言面前?因为他那时候不在荷言的身边,为何不在荷言的身边?因为他说他要演电影,但荷言从未要求过他什么,于是就这么赌气的放任他离开自己的身边,当初说要好好保护他的话,都成了屁话!
良久之后,他放下枪,见状,还活着的三人都松了一口气。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杀他,也不杀你,但我要取走他身上的一样东西。”
“是什么?”
“脑子。”
让一个人不做某件事,人们常用打消念头来表示,所以楷祭决定,拿走江英魅的所有念头,成为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不然他还会忍不住杀他。
“怎么拿?”
荆南新戒备的望着他,只见男人张开大手,朝着江英魅所在的方向伸直了胳膊,很快又握紧拳头,似乎握住了什么东西,可他们什么都看不到。
“拿到了,告辞。”
以为男人是在说笑,荆南新忙回头去看江英魅,却见原本精明的眸子,此时竟透着憨稚!
随身空间除了能随身携带任何物品外,还有一个作用便是保存物品保持原样,不产生任何变化。
做完了该做的事,楷祭没有回荷言在西街的住处,而是寻了一个人烟稀少的村庄,租到一间刚盖起来的新屋。
召唤兽之魂是来自御噬的,而御噬的能力又和老酒虫不相上下。
所以屋子从外面看平凡无奇,里面却大有乾坤。
里面的每样东西,都是楷祭幻化出的实物,包括食物,所以他自住进去之后就没出过门,还好这里的人不多,不然早就被人踹门看看屋主死了没了。
他每天要做的事,除了变出食物自己做饭练手艺外,就是每到夜晚,都会从随身空间里移出荷言,将他放到舒服的让人想死在上面的大床上,给他按摩身体,然后抱着他入睡。
“你原来不是不挑食的吗,怎么最近什么都不吃了,太瘦了抱起来感觉一点都不好,这个力道还行吗,会不会痛啊……”
絮絮叨叨的说着,从肩膀胳膊开始,往下再温柔不过的按揉着这个人已经冰冷僵硬的身体,等按摩完了,再将人抱去浴室洗澡。
他知道荷言家里很穷,但荷言从不会搞的自己脏兮兮的,他喜欢干净。
他知道荷言喜欢牌,所以睡不着的时候会拿了一副牌均匀的分成两堆,把其中一堆放到他已经握不起来的手心里。
“你怎么又输了,你不是从不会输的吗,你江荷言不是从不会认输的吗!起来啊,起来把我打败,起来赢我好不好……”
吃饭的时候,摆碗筷总是摆两副,等吃完抬起头来时,看到对面碗里的饭没有少一粒,总会抱怨一句:“知道我做的很难吃了,你也不用一点都不吃吧……放心,我会做的更好的,我每天都有练习哦~”
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也没有情绪崩溃过一次。
因为在他心里,这个人从未离开过,从未。
☆、【133】 深藏不露
叶安杨去世的消息很快被传出。
经医生诊断,属于猝死。
葬礼办得很隆重,叶卿作为叶安杨唯一的义子,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接手了叶安杨全部的产业,在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
葬礼当天,甚至有警车全程护航,叶安杨是在新加坡当地火葬的,骨灰被叶卿亲自带回国内。
落叶归根,一辈子在黑道沉浮的人,最终竟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
兆瑞站在密集的人群外,看着那个一身黑衣站在墓碑旁边的人,他的身边还有人为他打着黑色的伞,从此之后,他是不是就真的完全沦为黑道了?
摸了摸下巴青色的胡渣,真的很不像,尽管他出自黑道,父亲是大毒枭,周围的人都是黑社会分子,可当你看见他的眼睛时,就知道什么叫出淤泥而不染了。
清澈的,可以一眼望到底。
透明的,没有半分城府。
纯净的,找不到一分污秽。
“局长,我们来是干嘛的?”
兆瑞随手打着打火机给坐在车里的局长点燃了叼在嘴上的烟,老头抽了一口道:“当然是来防止暴乱的,道上的人基本都来了,叶安杨死了,这个龙头的位子肯定又要你争我夺一番,谁会服气一个还不算真正踏入黑道的小子来接手大毒枭的位子?说不定想趁着葬礼举行动手的人都有,凡患于未然嘛,把车门关上,冷死我了!”
“哦。”
黑道的争锋免不了腥风血雨,他,应付的了吗?
兆瑞烦恼的抓抓头,狠狠鄙视了自己一番:人家都把你甩了,你还操心那么多干嘛,自作多情!
叶安杨的葬礼之后,叶卿算是彻底的和兆瑞的生活没了交集,他办理了退学手续之后,就再也没出现在兆瑞的视野之内。
准确的说,其实是兆瑞在躲他。
叶安杨没了,叶卿成为了重点观察对象,关于他的消息络绎不绝,可兆瑞刻意不去听,每次局里的人说起叶卿的话题来,他都会默默端着杯子去茶水间面壁到他们说完为止。
生活,还是那样,上学,去警局实习。
局里受理的贩毒案子不少,有男人为了吸毒不惜卖儿卖女卖老婆的,有少女吸毒不惜堕落出卖身体的,还有的为了买毒品不惜偷盗杀人的……
兆瑞实在是不明白,毒品到底有什么好,值得那么多人为它倾家荡产,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他翻阅过很多笔录,吸毒者描述吸毒后的感觉,无非是飘飘欲仙,可以忘却一切现实里的烦恼和痛苦,可以得到无上的快乐。
说白了,就是逃避现实罢了。
字典里说,从尚未成熟的罂粟果里取出的ru状液体,干燥后变成淡黄色或棕色固体,味苦,医药上用作止泻药和镇痛药,常用成瘾,这就是毒品。
其实,那个人就是毒品,常爱会上瘾,他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但他同时也是,能够止住他心口疼的良药。
想戒掉……不,必须戒掉!
“哎,李叔叔,你说戒毒难吗?”
随口问着进来倒热水的男人,男人扶扶黑框眼镜,一副斯文学者的样子,实际上每次抓捕罪犯都他冲在最前,听到兆瑞的话,不禁伸过手去摸摸他的小平头:“小孩可千万别去尝试,要是那么好戒,那人人都能去吸毒了,还要我们警察干什么?听说啊,戒毒的时候,就好像有无数虫子在你体内啃噬,让你受不了,还想自残!有的缉毒警察还因卧底而染上毒瘾,最后成为毒贩子而被抓呢!反正别去接触就对了,谨记啊!”
说罢,端着自己的搪瓷杯悠哉悠哉的走了出去。
兆瑞磨牙,他哪里像小孩了?
半个月之后。
。新回。忆论。坛。
“小瑞啊明晚上下了晚自习记得去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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