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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 (白颦州州州州)


  “小霄霄~别来无恙~听说你带回来个小美人儿~”
  李明霄内心疯狂咆哮,原来是这个古怪吗!!!这满屏的波浪线是怎么回事儿啊!!!
  “看不出来~高岭之花还有开窍的一天~”
  药无银贴了上来,本着钢铁直男同性相斥定理,李明霄飞速后退一步,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药无银做西子捧心状,悲怆道:“小霄霄~你变了,曾经的我们无话不说......”
  “打住!”
  李明霄满脸黑线,震惊扶额,原主是个弯的他知道,毕竟正常人也不至于收男子为炉鼎,虽然江尽楼美得雌雄莫辨。
  但这莫名其妙的交友嗜好是怎么回事儿?啊!
  李明霄头一回觉得自己对明霄仙尊如此陌生。
  “你怎么知道我带了人上山?”
  李明霄狐疑道,但没过多久,他就想明白了。
  ——子路这糟心孩子!他千算万算却没料道子路是个大嘴巴!
  “哎呀~整个仙门都知道了,你这人真不厚道,居然还瞒着大家~”
  “云杉崖明霄仙尊带回来个小美人”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消一炷香时日,仙门上下人尽皆知。
  “啥?明霄仙尊看上了个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对小美人一见钟情要与她结为道侣?啊?还是个男的?”
  “啥?明霄仙尊好男色还强抢了凡间的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男女通吃?”
  事态越来越离谱,前来云杉崖拜访的人也越来越多。
  这事儿换谁都不至于引发这么大的骚动,但是明霄仙尊就不一样了——明霄仙尊,一位清心寡欲几百年的老处男,仙门著名目空一切高岭之花,对美人毫无兴趣的三界著名柳下惠。
  李明霄觉得很离谱,既然原主如此清心寡欲,到底为何产生了将江尽楼收为炉鼎的想法?
  想了半天,他想通了——这都是为了展现主角受的魅力啊!
  可以,无良作者,等爷回去十杀你吧!
  应付完一波又一波同门师兄弟,李明霄觉得自己快把此生的话说完了。
  拖着嗡嗡地脑袋往回走,他这才想起,虽然他早已辟谷,但江尽楼还是一介凡人,这时候早该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于是他又折身去炼气期弟子吃饭的小餐堂给江尽楼打了满满的饭菜——在象姑馆小倌们必须严格保持身材,这样才能充满柔弱的美感。
  李明霄呸了一口,放他奶奶的屁,十四岁的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保持什么身材,长高长壮才是要紧事儿。
  所以当江尽楼看到面前满当当的食盒时,竟不知该从何处下筷。
  李明霄目光如炬充满怜惜地看着他,果真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孩子,看到丰盛的饭菜都被吓住了。
  “吃啊,别客气,不够还有。”
  江尽楼点点头,艰难地吃起来。
  “你平日里在象姑馆都吃些什么?”
  江尽楼停下筷子,认真地回忆着:
  “鲍鱼、海参、燕窝......”
  李明霄呆住,超!什么千金少爷生活!妈妈,象姑馆还缺人吗!
  但仔细想想也很合理,象姑馆都是达官贵人去的地儿,江尽楼生得如此美艳,若接上客肯定是与花魁一般的存在。
  这样的摇钱树,那鸨母不得可劲儿宠,伺候得细皮嫩肉的才好服侍那群官大爷。


第4章 凡间偶遇主角攻
  李明霄边看江尽楼认真干饭边怀疑人生——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思考过一个问题,有钱人的快乐我们虽然不懂,但这难道能说明他们不快乐吗!啊!
  不!不能!有钱人的快乐我们想都想不到。
  即使脑海里万马奔腾,李明霄依旧关注着小白花的一举一动。
  这才发现江尽楼的动作似乎很不自然。
  孩子的成长必须面面俱到,事事尽心。
  “怎么了?哪里难受吗?”
  “我......我没事儿。”
  江尽楼低着头,脸上泛起红晕,李明霄很了解这种被带回家的孩子,自卑而敏感,不愿麻烦他人。
  “这衣服穿着难受?”
  李明霄,他钢铁直男!但他铁血柔情!
  江尽楼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李明霄了然,小白花细皮嫩肉的,仙门弟子服都由粗布麻衣制成,难免不习惯。
  难怪原文特意描写原主专门为江尽楼定制冰蚕丝的衣裳,没想到还有这层深意在。
  “好,知道了。”
  李明霄负手起身,准备再御剑去一趟凡间,买几套冰蚕丝的衣裳,顺便买些柴米油盐,老去弟子食堂蹭饭吃也不是个办法,他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自家孩子要吃饱饭,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不能饿着。
  见李明霄转身出去,江尽楼张了张口,最终又闭上。
  不能穿粗布麻衣的原因还有一条,这一条除了鸨母没人知道——他天生异常敏感,轻微的摩擦就能让他走不动路。
  尽管六年的调/教让他的身体适应了不少,但他依旧比常人敏感得多。
  【凡间】
  李明霄认真比对南疆的大米和北域的粟谷,思考着哪个更有营养些。
  最终在商贩的不断洗脑下,两个都买了下来。
  正感叹着老妈不在身边的日子砍价都变得艰难起来,就听见街边有人大喊:
  “来人,抓贼啊!没错!就是他!给我打!”
  看热闹乃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李明霄仗着自己会飞,足尖轻点便跃到了二楼栏杆上。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被抓住的那个少年估摸十四、五岁年纪,常年的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甚至只有十二、三岁。
  哪怕被人团团围住,他也丝毫不胆怯,眸中透露着沉稳隐忍的光。
  这剑眉,这英目。
  乖乖!这不正是背着行囊几经辗转大半年才找到仙山的小可怜顾言叙么!
  尽管在此之前李明霄在心中骂了顾言叙许多次,但骂的毕竟是原文主角攻,并非眼前这个孤军奋战的孩子。
  何况这个时候的主角攻,身上有着一名热血文男主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他坚持不懈!他隐忍宽容!他满怀希望!他胸有大志!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价标准,此时的顾言叙根本就是那二十四个字的完美诠释。
  他身为这本书内唯一拥有穿书金手指的人,他相信自己肩负了升华文章主旨的莫大使命。
  尽管之前他再三告诫自己,为了日后不被主角攻太阳,切记不可节外生枝。
  但如今主角攻正在被社会小喽啰刁难,身为从小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思想熏陶的二十一世纪新青年,他岂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难道主角攻被他帮助这一次就会难以自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吗?
  显然——很有可能!
  毕竟电脑在穿书文作者手里,为了让宿主成功被主角攻太阳,一眼万年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吗!
  那么他是不是该熟视无睹,漠然离去呢?
  显然——也不行!
  穿书文作者会设定这样一个情节——主角攻看到了楼上冷漠的宿主,要么心生恨意,由恨生爱,要么产生征服高岭之花的欲望。
  总之,为了让宿主被太阳,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出的。
  莎士比霄曾有言: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目前身处事关自己会不会太阳这一重要关头,那么他究竟该不该伸出援手呢?
  朋友们我们一起想一想......想!想!想个屁啊!思想道德课白学了是不是?
  怕被老人碰瓷就不去救助老人了吗?怕被小孩儿骗钱就不去帮助小孩儿了吗?
  帮!必须得帮!
  但我们得聪明地帮,在现代,110是个万能求助电话,警察叔叔会出面解决一切问题。
  而在这个超蛋的架空世界,古代警察叔叔——衙役,同样有效。
  不要总是觉得古代社会很黑暗好吗!衙役们也有很多清廉正直的官员!个个都是贪官污吏人类社会早就完蛋啦朋友们!
  李明霄毫不犹豫地转身找来了衙役,在衙役的疏通下,人群立刻散开,几个没事找事的小喽啰被逮捕归案。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今天,正道的光,也撒在了大地上。
  看罢,便功成身退,留下顾言叙茫然地站在原地。
  做尽善事不留名,这就是流传世纪而不衰的雷锋精神。
  又买了些营养丰富的菜,回到云杉崖,李明霄十分愉悦,果然,修改《反派》这本破烂文的重大任务只能由他晋河金牌审核员来。
  相信在中华传统美德的引导下,这个超蛋的世界将变得和谐而美好。
  穿书前他是一名成日窝在五十平米小公寓里吃喝拉撒的打工人,尽管如此,他对生活充满希望,将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
  别的不说,做饭这事儿他在行。
  将食材放下,他觉得还需要让子路去百药山偷些锅碗瓢盆,整个厨房出来。
  药无银天天煮药,这些玩意儿肯定不会少。
  这时候,李明霄木系灵根的体质就发挥了莫大的作用——拆家,修屋,造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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